优秀的长篇读后感

时间:2024-03-29 11:56:2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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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长篇读后感

  读完一本书以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的长篇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秀的长篇读后感

优秀的长篇读后感1

  等那一朵玫瑰的盛放,等那一段旅途的终点,等一首歌的落音,等一个故事的谢幕。

  从小王子离开612星球上独一无二的玫瑰开始,注定了这是一个刻骨铭心而又漫长的旅程,临别的时候,玫瑰还是那样的倔脾气,不肯委声的诉说不舍,像极了我们生活中那些刀子嘴豆腐心的人,面对自己的亲人、爱人,还要死死捍卫着那副尊严的皮囊,直到远送离去的背影,落下斜阳草树中的眼泪。玫瑰当然知道,离开了612星球,她就不是唯一的玫瑰了,指不定是唯二还是唯几,所以她还是无奈自己的倔强,在朦胧中远眺着小王子的背影。想想我们是不是应该在特定的时候,能够放下自己的身段,去诉说自己的情感,人世间没有多少次表达真心的机会,我们应该好好的把握。

  小王子之后遇到了别的星球上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人,让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星球上的`人。一个星球上的是自以为全宇宙最富有的一个男人,他坐在自己的小办公室里面,没日没夜的数着星星,他说全宇宙的星星都是他的,所以他要好好管理他们,就必须得每天都这么数着。小王子不了解这么富有有什么意义,可是那个富有的人却觉得只要拥有了财富什么都可以做了。小王子唉声叹气的离开这个星球,留下了心中的一堆疑问。其实那个男人就像是我们生活中那些只懂得去拼命赚钱,而忽略了身边的美好景物的人。为什么要把星星当成钱财去占有呢?为什么不把它们当成美景去欣赏呢,一大片一大片的星空尽在眼底,没有钱财,权利,没有欲望,天下的所有都可以是自己眼中的一番美景。占有不如去欣赏,这是一个道理,有人能读却不一定能够读懂。另一个星球上的一个人也是很有趣的,小王子看到他的时候,只见他前一秒钟点灯,后一秒钟又把灯熄灭了,一直这么循环。小王子问:“你在干吗呢?”点灯人说“我是一个点灯人,这个星球公转太快,天黑天亮很快,我必须不断的点灯灭灯。”小王子说:“那你为什么不一直跟着太阳一直走呢,这样你就永远不用点灯了,因为永远都是天亮着的!”点灯人笑了笑,说:“或许我存在的意义就是点灯,这样那些需要照明的人才能够看到光亮。”小王子若有所思地离开了。点灯人存在的意义是点灯,没错啊,尽忠职守,各司其职,是这个社会很需要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意义,医生存在的意义就是医治病人,不能为了少医治病人而去到一个很健康的地方,警察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治安稳定,不能为了业绩,而去到一个太平的地方,而减少自己工作次数。明白自己的本分,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是升华灵魂的金钥匙。如果不能成为一个名声大震的人,做一个默默的点灯人也不错,至少在自己一生的旅途中,曾经为某某亮起过很重要的点点星光。

  小王子曾到过地球上一处的玫瑰园中,他看到满园盛放的玫瑰,玫瑰嘲笑他说:“这里的玫瑰都是一样的,一样的漂亮,没有你的独一无二的玫瑰。”小王子眼神更坚定了,他说:“因为我对我的玫瑰付出过时间,所以她是独一无二的。”背对着一片奚落,小王子离开了玫瑰园。“因为我对我的玫瑰付出过时间,所以是独一无二的”。世界上上亿的人儿匆匆而过,身边有珍惜的人是因为我们都对彼此付出过时间,所以对我来说他是独一无二的,以后人生的道路上,相惜相伴。从大爆炸开始,时间就一点一滴开始被我们认知,消耗。把我们短暂的光阴消耗到别人的身上,说明他必定是珍贵的,无可取代的,光阴和人重叠在一起,变成了珍贵的回忆,独一无二的回忆。不论世人怎么看这样的过往,对你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

  圣埃克絮佩里为成人的世界写了一部童话,写美了世间的匆忙,点缀了夜里不曾亮起的星星,闪耀在地球这个谜一样的国度,投射出一片红心,照在了612星球那朵孤独的玫瑰上。小王子在沙漠中对我说,他想要回去看玫瑰了,玫瑰一定很孤单,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翘首以盼,他的漂流应该结束了。无怨无悔的玫瑰,忠诚的狐狸,娇艳的玫瑰园里千万朵玫瑰,执着的点灯人,固执的醉酒人,自以为拥有全宇宙财富的数星星的人……所有所有都是现实社会中不同类型的人的投影,写得一针见血,深刻,引人深思。

  我希望我能去到大沙漠中再遇到小王子,听一段美好的过往,整理人生,整理回忆。

  一个人有一朵玫瑰,或许已经足够了……

优秀的长篇读后感2

  竖立在人生的海岸,海浪无情的拍打着礁石,漫天的樱花雪一般无休止飘落,一层又一层纷扬。我面朝大海,手握掉落的花瓣,望着她的残红消逝的瞬间,我懂得了生命的真谛。

  幻城,讲述围绕着两个兄弟的故事,他们是幻雪神山的王子——释与卡索,他们同父异母,但却有着藕断丝连般的亲情,当他们走在凡世一条冷清的街道上,漫天鹅毛大雪,释对卡索说“哥,我好冷,你抱抱我。”卡索解开长袍抱紧释。当卡索感到突然的寒冷,释总会问“哥,你冷吗?”然后他就扣起左手的食指,然后念动咒语,卡索的身边就开满了如红莲般跳动的火焰,本来卡索对火族的火焰格外害怕,可是此时他感到真切的温暖。但这温馨的一切,到了卡索240岁生日时,释却意外要求代替卡索成为幻雪神山的王,望着释坚定地表情,卡索,父王,所有的巫师,都对释充满了疑惑。

  “国王不仅仅是灵力最强的人,所以,你不可以代替你的哥哥。”。于是,释杀害了巫师,放火烧了神殿,直至后来被卡索杀死,复活的释看着卡索自杀。一个个看似无可饶恕的罪行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我想看到我哥哥站在阳光下自由的微笑,因为我曾经见到过,在流亡凡世的时候见到过,那个微笑是多么温暖,多么好看。”我的心顿时被红莲般的火焰解冻了,一个如孩子般多么单纯的理想,只为了让他得到自由,不惜背上邪恶的罪名,甚至犯下轻浮的罪行。也许,在他做这些事时,他是多么的痛苦,毕竟他曾经是在卡索怀里,连血都害怕的孩子,但为了他,心目中的神,宁愿做自己最害怕的事,宁愿武装自己的心灵,宁愿装出倔强坚定地性格,只希望他能自由幸福,但到最后却被最爱的哥哥用寒冷刺骨的冰锥刺穿胸膛,自己的梦想没得到理解,在他安然闭上眼睛的瞬间,像个婴儿熟睡,是那样的宁静,甚至没有死亡时一丝的痛苦,与怨恨。甚至死,也要为他的.哥哥付出自己的一切。梦的来来去去只是梦,去了就不再来,但爱的轰轰烈烈,只要有那一丝记忆,就可以天长地久。一个人生时所有的信念,即使死后,也会随着灵魂飘荡,存活在这个人的记忆里。

  幻城,一个空灵的故事,却让我感到无比的温暖与熟悉。暮然回首,我手心的那一丝温暖依旧留存,曾经有多少爱我,关心我的人开心的拉住我的手,用手里的体温传递着温暖,然后毫不保留的为我付出一切。我的童年,在幼儿园,每当顽皮的我在结实温暖的床铺熟睡,老师总会轻声来到床前,脱去外面的衣服,为我盖上被子,夜夜不知疲倦。在外婆家,每当我任性发脾气,外婆总会用她沙哑的声音为我唱歌,年老的她甚至用她如变形如山峦般的背,背起我,让我感觉更贴的近星星,然后不知疲倦的数着,每当我数的高兴时,却不知,外婆被憋得满脸通红,气喘吁吁,但还洒下那爱的谎言:“我不累,真的。”太多太多的记忆在心海里荡漾,一次次拍打着我的心灵。这些人,如同释一般,无时无刻在为卡索付出着。在付出的时候,可能消耗了自己的青春,生命,可能会是短暂的痛苦,甚至付出之后,生命之星便陨落了,但只要为了爱的人,之前的生命就有了意义。灵魂离他很遥远,但只要他快乐,只要他能自由的生活,自己就会得到幸福。因为“幸福是生生不息,却又难以触及的远”

  凝望着樱花漫天飞舞,端详着红莲静默的绽放,守望着凡世起伏的喧嚣,使我不得不相信——生命,就是一个付出的过程,为自己所爱的人,所爱的一切付出的过程,哪怕这个过程很短,也要付出。人第一次真正知道幸福的滋味也许就是付出之后那种砰然心动的感觉,那种“砰砰”抑制不住的心跳声,然后转化为欣然的微笑。

  仰望天空,在这樱花漫舞的季节,霰雪鸟在为自己的孩子努力地寻食,霎那间,心中的冰天雪地被融化了。这是幻城给我最直接的感动:有一种爱,生命的主宰,无止境的付出!

  我把痛苦与死亡给了自己,愿你微笑着,生活。

优秀的长篇读后感3

  阅读《生逢1966》(上海文艺出版社20xx年6月版),我的感觉是复杂的。这样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无可避免地留下了时代的烙印。它写的是畸形年代里的那段扭曲、压抑、晦涩的青春。小说引起了众多作者同时代人的共鸣,他们在这里读到了共同的集体记忆,读到了自己狂热的、荒唐的、痛楚的、热血沸腾的、不堪回首的过去。整部作品具有真实到残酷的力量。

  不过,在阅读中,我仍旧有某种惶惑。我生晚矣,那个时代对我而言,何其陌生与隔膜。正因为我面对的是一部小说,而不是报告文学或其他,我便自然而然地以对待文学的挑剔眼光去看它。如果说,“老三届”们从中读出了某种亲切的话,我则在短暂的惶惑之后,逐渐从文字的背后读到了撼人心魄的东西。这种东西与时代符号无关,与小说本身的形式无关,与读者的年龄阅历无关,甚至,它也与流行的阅读时尚无关;但它确如河底金沙般散发出沉着的光芒。在我看来,这才是小说的最为成功之处。

  我要说的,是这一类的东西,比如,小说主人公陈瑞平和他生命里最初两个女孩的情感胶着与彷徨,或陈瑞平面对母亲生死存亡时的矛盾与痛楚。

  自从陈瑞平的父亲死去后,他的母亲一直在生死之间徘徊,儿子与地主成分的她划清了界限,四十三天没喊过她一声“妈妈”。母亲生了胰头癌,她已经在和死神面对面,但她心有不甘。虽然顺从了世道,顺从了命运,但毕竟不甘啊!那边厢,儿子也在反复问着自己:“我能喊一声妈妈吗?一个红卫兵能喊地主分子一声妈妈吗?”

  “谁说过不能喊呢?她确实是你的妈妈。谁又批准你能喊呢?”作者冷静地写道。就在喊与不喊之间,母亲生命的游丝渐弱,“瑞平赶到床头的时候,是早上六点。妈妈已经去世了。一旁是呆呆站着的蔡小妹。瑞平一下子将手捂在了心口,他的心先是重重地落下,妈妈死了,他没有机会叫一声妈妈了。然后又突然荡了上来,妈妈死了,我不用叫妈妈了。他的身体突然不受灵魂的控制,他喊了一声‘妈妈’之后就嚎啕大哭……”

  有人说,现代化进程牺牲的是充沛的情感,是悲悯的情怀。冷漠似乎成了一种人际态度。但是,面对这样的叙述,是否会感到身处一种压抑的悲剧性境况中,正有温热的暖流淌过心灵,让你产生欲哭无泪的冲动呢?

  是的,文学没有理由否认情感与生命在社会发展中的价值,也没有理由否认它们在审美上的价值。小说里关于陈瑞平与蓓蓓的初次灵肉“相遇”,也写得节制、含蓄,充满无奈、怅惘,而又满含着复杂的美感。

  这是两个孤独的少年人在复杂情境下的相遇。陈瑞平心里喜欢的是蔡小妹,却把自己的初次给了娇美无比的蓓蓓,两个孤寂漂泊的灵魂在颤栗的肉体拥抱中寻求着精神安慰。他们一边默念着生理课上老师教的“草履虫”,一边进行着生命中最初的“大事”。这种充满荒诞色彩的尝试,暗含苦涩与挣扎。而在有了“第一次”之后,邻居们所表现出的形形色色,正可谓非常年代的众生相。在蓓蓓要远走香港的前夜,他们只能站在两家的窗户之前,彻夜相望。窗和窗之间,已是咫尺天涯。他想伸出双手,可是他的手再长,怎么够得着呢?他没有什么能够相赠,只有19岁男孩的真挚的泪。

  作者保持了相当的镇定和克制,这样奇特的细节超出了个人经验所具有的'意义,它已经悄悄地产生了属于文学本身的阅读魅力,成为属于人类共同的精神性的东西。

  而在那特殊年代里,儿童们的表现也是作者的一个颇有意思的发现。在遭遇了那夜众人的窥视后,陈瑞平成了弄堂里指指戳戳的对象。事后对他紧追不放的不是大人,却正是半懂不懂的孩子,他们追在他身后唱暧昧的童谣。“在任何时候,孩子都是弄堂的真实体现”,“不少在大同坊被批判过的人全部被孩子跟过”,在这里,弄堂孩子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纯洁化身,而成了畸形年代里饶有意蕴的象征,懵懂孩童参与了集体的狂欢游戏,童言无忌,传递的却是复杂的成人世界的险恶。

  正因为有了上述这些东西,才使《生逢1966》在褪去小说时代背景等附加符号后,仍能散发璀璨的光华。这些东西,就是历史中的生命体验。我正是被它所感动的。也因为有了它,这小说也才真正属于文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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