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时间:2022-03-13 16:24:2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家》读后感(集合15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集合15篇)

《家》读后感1

  银屏自缢的时候,体仁已经三天没回那个小院儿里去了。华太太告诉他银屏还是又哭又闹的老样子,他不耐烦地推开房门的时候,迎面而来的是银屏冰冷的尸首。

  鸣凤投湖的时候,觉慧在灯下熬夜写着文字。他心里还认为鸣凤只是耍耍小女子脾气,是为着自己几天没顾得上她。第二天他知道鸣凤要嫁给冯太爷的消息,擦身而过的是湖水里泡了一夜的鸣凤冰冷的尸首。

  先读《京华烟云》,才读了《家》。看到巴金先生笔下的觉慧与鸣凤,顿时想起了体仁与银屏。不同的是,一份是有花无果的两小无猜,一份是少年少女的月下花开。相同的是都是少爷与丫鬟,这份感情从诞生之初就注定是人们眼中的畸恋,注定不可能有结果。那是一个时代的冷漠,也是一个时代女人的悲哀。

  女人的爱情悲剧里不能少了男人。可以说是体仁和觉慧的所作所为是两人之死的导火索。银屏被锦儿抬回小院,夺子之恨犹如剜心一般狠狠折磨着她。她终日不加梳妆,蓬头垢面——受过华太太细心调教的她怎可能不知道这样会失掉体仁的心?但失去孩子对一个女人的打击是致命的,足以让她忘却一切欢乐,怨恨一切美丽。习惯了丫鬟美仆笑脸相迎的少爷体仁,过了几天就受不了银屏了——他走了,三天没有回来。如果他始终对银屏不离不弃,银屏是不是不会自缢而死?如果他们等到了姚太太妥协呢?林语堂先生没有写出来的故事,谁也不知道究竟会如何。但毫无疑问的是,体仁冷漠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压在银屏身躯上的最后一根稻草,压碎了她的幻梦。

  鸣凤生命的最后一个晚上,也许她还存有一丝丝希望,希望厌弃旧礼制的三少爷能救她。命运有意书写巧合——她要出嫁的事,整个宅院里只有脚不沾地的觉慧不知道。假如觉慧少写一篇文章,听听院里的闲言碎语,他会不会毅然抛弃这个陈腐的家,带着鸣凤远走?而恰好是这火上多了一滴油,烧尽了她轻如鸿毛的生命。遗憾抑郁之后,觉慧的伤心似乎止步于此了。真像鸣凤所想的那样,她的死是一粒石投进湖水里,层层涟漪散去后再也没有人记得了。只可惜到头来,鸣凤死前的最后一句话还是:“三少爷,觉慧”。

  人人羡慕花有惜花人的呵护,可是从未见过惜花人离去后花儿的枯萎凋零。这是惜花人冷漠之错还是花朵娇弱无力之错?我想最大的伤害来源于背景的风雨吧。封建等级锁死了银屏和鸣凤的未来,让银屏在开得正好时,鸣凤还未开放时就已经凋落。银屏,鸣凤,只是时代车轮倾轧之下悲剧的小小缩影。百年来奴隶制度下无数少女的泪与血凝结成了一个暗红色的模糊剪影,抽泣着,悲鸣着。所幸,在那新的黎明扫清阴影之后,这剪影融化、消散在逆光里了。

《家》读后感2

  社会是不断的在进步,像《家》里面的“觉民”、“觉慧”那样,有着先进礼貌的思想,勇敢的反抗着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行为以及家长的封建思想意识,为自我所认识的真理去奋斗。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并不是说我们也要反封建社会(此刻我们不是在封建的社会里),而是勇敢的反对社会上错误的腐败的思想意识,要敢于开拓创新,坚持遵纪守法,相信科学,坚持科学真理,反对迷信。就拿文中的例子来说吧!文章中的“鸣凤”是一个丫鬟,她喜欢了“三少爷”,但之后她被“老太爷”卖给“冯老板”做小老婆,她心中不愿,但她身份低下,无选取的权力,最后跳湖自尽。再比比我们此刻的社会,此刻的社会人人平等,不分贵贱,没有主仆之分,一视同仁,而且每一个人都受到最基本的尊重,不像封建社会那样,身份低下的人,能够随便给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老爷当作礼品或物品用金钱买卖,完全没有了人身自由。

  《家》向我们充分的展现了封建社会家庭的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高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此刻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透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不敢创新,没有民主;但此刻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有了很多能够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比较,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礼貌在进步,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能够向《家》里面的“觉民”、“觉慧”学习,理解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的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苦了自我,要为自我的理想去奋斗。

  《家》描述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透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这天我们的家,家里面我们成为了中心,父母长辈为我们而日益忙碌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更有的孩子连家务活都不懂得做,不懂得为父母分忧,甚至还常常抱怨父母“没有给最好的条件”。但是事事父母征求和尊重我们的意见,宠爱并且溺爱我们,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便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就应满足,就应回报他们。看了《家》以后,我们为之反思,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这天,是否应感觉到庆幸,感到快乐,感到幸福,并不断努力,用自我最完美的成就来回报父母长辈们为我们的付出呢?不管怎样,这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要幸福,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没有饥饿……尽管生活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是我们已经比他们原先的生活状态好了很多,很多,我们就应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家》读后感3

  “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这句话出自美国作家纳塔莉·萨维奇·卡尔森的作品《桥下一家人》。它就像清澈的泉水,滋润了心田;也像冬日里的一束阳光,温暖了心房。

  《桥下一家人》讲述了一个看似平凡,实则感动了无数人的故事:阿曼德是巴黎的一个上了年纪的流浪汉,栖身在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一天,三个小孩和一只小狗占领了他的地盘,他既生气又惊讶,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阿曼德渐渐改变了自己的态度,替他们在白天工作的母亲照顾他们,三个孩子也早把阿曼德当做自己的爷爷了。阿曼德体会到了家的温暖,他知道孩子们也需要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阿曼德决定不再以乞讨为生,而是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与孩子们的母亲建设起一个真正的家庭。

  什么是家?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家是母亲手中一针一线的思念;“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家是纳兰性德在帐篷里听到种种噪音而想念家乡的宁静;“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家是马致远身在外地,对家乡如诗如画的景色的想念;“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家是硝烟中,杜甫的一封家书······

  家是温暖的避风港;家是遇到挫折和失败后,依然有人为你鼓劲的地方;家是无论一个人漂泊多远,多久,都会回到的最初的地方;家是一缕清风,可以拂去一切烦恼和痛苦;家既是在我们迷茫时指路的方向标,又是一生的归宿······

  我也有一个温暖的家。每次出门前家人都会嘱咐我:“路上小心,早点回来。”当我被病痛侵袭时,家人会急匆匆地带我到医院。我想做的事,只要是有益处的,家人都会全力支持我。坐电动车时,突然下起了雨,家人即使淋了雨,也要把我挡得严严实实的······是啊,家已经不是一所简简单单的房子了,而是人流离失所后想到的第一个温暖的去处,也是充满笑声和欢乐的游乐园。

  家,不是一个人就能建成的。家由两个本素不相识的人组建而成,成员也逐渐多起来,也许这就是一种缘分,每一个人都有着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位置,少了谁都是一种遗憾。家可以不富裕,但一定要洋溢着幸福,一句贴心的话,也许就是一个人成功的最大力量。那点点滴滴的温暖,真真正正的快乐,时刻都其乐融融。

  每个人都有家,也许亲人之间会有些磕绊,但只要互相包容、理解,就没有什么化解不了的矛盾。要记住,无论别人对你如何,家人都会无条件地关心你,敞开心扉吧,在家里,没有人会告诉你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所以,不管发生什么事,请不要责怪你的家人,因为他们永远都是为你着想的。

《家》读后感4

  昨天看了一部电影叫做《外婆的家》,剧情一般说感人其实也还好,但是给我的感觉却很不一样,因为它就像描写我的过去的生活一样。

  我的外婆,一个盲人,一个生活在深山老林里的盲人,一个在深山里生活了几十年的盲人。你们或许很难想象她是怎么生活的,但是她的确就是这样生活过来了,菜园的菜不会比你家的差,家里不会比你的家脏,煮的饭也不会比你所吃过的任何一顿差。

  小时候,我很不能理解婆婆为什么要一个人住在那里,不与外界交流,妈妈一次次的请求把外婆接到家里去,都被拒绝。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骑着自行车把我带到外婆家,那时候,我很不喜欢那里的人和事还有环境,感觉没有安全感,甚至夜里会听见狼的叫声。每次去我都会嚎啕大哭,记得有一次,妈妈把我放在外婆家一个礼拜,我哭着看着妈妈离开我的视线,整天就只知道发呆,躺在那张已经坏了的躺椅上,外婆家门前有两棵松树,两棵树之间构成一道空隙,我每天就望着他们想着妈妈什么时候能来接我回家,外婆很是勤快的做饭洗衣,而卧,若无其事,甚至不喜欢在外婆的家里多呆一分钟,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个长满草长满树的荒山野岭。在那几天中,外婆尽量满足我的需要,做我喜欢吃的龙虾,做我喜欢吃的糖醋排骨,那时候弄龙虾是件相当麻烦的事情,可是,为了我~~~外婆~~~

  过了几天,妈妈来了,接我走了,那时候的窝心里有种高兴,可是却也有种悲伤的情绪在纠缠,看着外婆看不见的双眼,我的眼角泛起了泪花,外婆走着路浮着拐杖,没走出一步都要探一下前方的不明物体。

  后来,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上了这个青山绿水相依的深山老林,我喜欢坐在树下听着蝉鸣,喜欢拿着那张坏的躺椅躺在树林中间,茂密的树林挡住了强烈的阳光,你能想象出那种凉爽的感觉吗,以后那里就是我的专属度假村了,每年的夏天我都会去呆上一段时间,为了体验那种远离尘嚣的凉爽安逸,更重要的是我的外婆,我好想你。我学会做菜,外婆很喜欢我的青椒土豆炒肉丝,我的朋友以为我是因为爸爸妈妈工作忙才学会弄几道菜的,其实,是因为我的外婆,我总想外婆吃到我弄的菜开心的样子,那仿佛是我得到的最宝贵的财富。

  外婆家那边的铁路开通了,每天都可以听到轰隆隆的火车撞轨声,给那样人烟稀少的老林带来了一份热闹,于是我每次去的时候,喜欢躺在铁轨附近的树林里,看火车经过的情形,我喜欢在铁轨上刻上不开心和开心的事情,让火车带走我的喜怒哀乐,如今,不知道那里怎么样了,曾经的话语还在吗。

  外婆走了,安详的走了,走之前没有什么痛苦,我明白,外婆的一生都在这里,这样一个人烟稀少的老林,外婆的最宝贵的年华以及最苍老的年华都在这里,我小时候不明白为什么外婆不肯走不肯去她的子女们家中,现在我明白了,她已经和这边老林融为一体,不能分割,离开了她,外婆的生活将不知何去何从,我也热爱这片老林,它有着我的太多的童年记忆,快乐、伤悲。

《家》读后感5

  傅斯年,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健将,是一位思想深刻的学者和卓有成就的历史学家、教育家。

  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在相当长的岁月中人们对他了解甚少。1919年元旦,新潮问世。第一期出版后,在社会上反响很大。傅斯年在很短的时间内,先后发表了《怎样做白话文》、《中国文艺界之病根》、《白话文学与心理的改革》等文章,并创作了《深秋永定门城上晚景》、《老头子和小孩子》、《心悸》、《心不悸了》等自由体新诗。在北大师生中,文言功底差而赞成白话文的多,文言文写得好却赞成白话文的就极少,而傅就属于后者。他虽然国学根底很厚,文言文写得很精彩,但却深知提倡白话文是文学革新和学术革命的关键,所以才追随胡、鲁、陈等新文化运动的主将,积极倡导白话文运动。

  在这场运动中,阻力也是很大的。其中,最顽固的要算文学系的黄侃教授。在一次讲课中,黄反对胡适提倡白话文,并赞美文言文的高明。他举例说,如胡适的太太死了,他的家人电报必云:“你的太太死了!赶快回来啊!”长达11字。而用文言则仅需“妻丧速归”4字即可,只电报费就可以省三分之二。

  火烧赵家楼将五四运动推向高潮,不过,傅斯年并未继续学生 领袖之路,他志不在政治,而在于学问,

  。傅斯年讲授《中国文学史》,并没有现成的讲义,常常需要刻钢板油印讲义。他不仅授课受欢迎,而且十分关心学生,对成绩优秀者奖掖有嘉。傅斯年不但是一位大气磅礴的学者,卓越的学术组织领导人,还是一位日常生活非常严谨的传统知识分子。

  对于教育改革,傅斯年有自己的考虑。1949年3月,胡适由美国来台,两人对教育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傅以为,中国的学校制度,可以说是抄袭的,连模仿都算不上。因为模仿要用心,抄袭则随便。莫名其妙、兴之所至,便是学校制度的`现状。胡适以为,世纪初的学校,章程译自日本,日本也是抄袭的,中国教育按这个行不通。民初,又学美国,结果长处没学来,短处却学了不少。每任教育部长上任,又有新见解、新作为,旧的不改,新的激增,使学生课程繁难,严重摧残青少年身心健康。

  傅斯年说,从教育宗旨看,中国仍是传统的读书做官论,于是认字的越多,学校办得越多,社会寄生虫越多。衡量一个学校成功与否的标准,一是学生是否具有运用课本知识动手实干的能力,二是能否将所学知识与课本知识联系起来。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学生成为社会废物和游民。教改的另一原则,则是教育大众化,以奖学金解决寒门学子的入学与上进。

  他办的四件大事,一是中山大学的文学院,二是史语所,三是北大复员,四是台大,都是最大的成绩。

  傅斯年先生,伟大的教育家,读完他的经历,我陷入深深的思考中,他的“敦品,励学,爱国,爱人”,会一直铭记在我心中。

《家》读后感6

  徐露黄昏渐渐笼罩了喧嚣了一天的校园,夕阳仿佛喝醉了酒一般的把远处的天空染成一片酡红。

  马路上依旧车水马龙,鸣笛阵阵,疲倦了一天的人们匆匆地奔向属于他们家的方向!家,一个既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旧社会大宅院里的人们所寻找并且等待的不就是一个能给他们幸福的家?然而,当它成为一个走向灭亡的坟墓的时候,又有谁能够告诉他们幸福究竟在哪里?他们被压迫,然而却无声地忍受着。封建礼教的大石头紧紧地压着,直至他们喘息不过,情愿被压死,他们也未曾想要反抗。当觉新在整个高家乃至整个旧社会面前甘心做一个毫不反抗的愚氓时,所要付出的代价自然是在牺牲了自己的同时也牺牲了两个心爱女人的生命。

  夹在幸福和痛苦的夹缝中的他们,在现实的面前,究竟是应该幸福着痛苦的幸福,还是痛苦着幸福的痛苦?亦或是,他们该选择幸福着幸福的痛苦,还是痛苦着痛苦的幸福?也许,在他们的眼里,身居在这囚牢般幽暗的家里并不幸福,然而比起那些真正不幸的人,他们又是何等的幸福?究竟幸福和不幸之间隔着的距离有多长?那些在幸福和不幸间垂死挣扎的大宅院里的人们,他们看到的幸福又有多远?无数的人在旧社会的舞台上重复扮演着觉新的角色,而他们的命运也就在别人的主宰中渐渐走向陨落。

  可当一切渐渐地走向灭亡的时候,当一切幸福都快在还未把握之前就逐渐消失的时候,新的思想却在悄悄地萌芽。一切的外来力量都指向了这“叛逆”的新思想,而无论将遭受多大的磨难,觉民、觉慧还有琴却始终都在为着自己的梦想,自己的幸福在不断地奋斗着,抗争着。压迫有多重,梦就有多长。在其他人眼中无力的反抗终有一天会证明旧社会的梦魇将会在这一次次的反抗中走向覆灭。

  于是,当其他人的思想在旧社会的大脚下惨遭蹂躏的时候,另一种年轻的思想正在悄无声息地茁壮成长,而当那只大脚发现它并向它踩去时,它却毫无畏惧,拼尽全力地往上冲,最终刺破封建的大脚,长成参天大树。“他们,他的哥哥和他的两个朋友就这样不留痕迹地消失了。先前的一切仿佛是一场梦。”当觉慧踏上了那驶向新生活的船时,回首望去,往日的一切噩梦都结束了。他将来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里,接触未知的新的一切。他的反抗终于胜利了,当其他人还在为愚蠢的旧社会的封建制度不断牺牲时,前方等着他的却是一片新的天地。日子就像滚车轮一样一天天地过去了,每个大宅院都守着它们各自的秘密走过了一个又一个冬天。

  而我呢?我时不时地在想,当愚昧的思想强加在我身上,当不公正的待遇使我四处碰壁,当年轻的心在一次次否认中结冰,我是不是也能怀抱着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满腔热情,开辟出我自己的幸福的路?一阵风雪飘过,那立于昏暗的灯光下的金陵高寓,痴痴地望着远方,逐渐湮没在了风雪里……夕阳已然逝去,那光明还会远吗?

《家》读后感7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

  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中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德伯家的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德伯家的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 苔丝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她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

  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家》读后感8

  湖南大学,在我高考之前我并不知道它的存在,我就是属于那种为了考大学而考大学的人。选择了湖大并不是因为我有多么的喜欢它,只是因为选择它可以使我的高考分数得到充分的利用。

  来到湖大的我是迷茫的,没有目标的,如从高考这个巨大魔圈里跳出来的幸存者。可是当我来到了湖大并对它有一定的了解之后我就知道我的选择是正确的,所以选择了它我不后悔。在《我的大学我的家》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湖南大学那独特的魅力。厚重的历史文化,浓浓的书香气息,没有一处不吸引着我,它就像是一位穿了诱人旗袍的充满了古典风韵的美女。我已被它深深地折服,我坚定地相信,在这里我会收获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

  想到我们伟大毛主席曾在这片土地有过理想,我真的是发自内心地感到骄傲。顿时,我希望我的梦想在这里发芽。

  千年学府,百年名校绝对不是凭空捏造出来的。地处儒道佛争相进驻的岳麓大地的岳麓书院最能撼动我的心灵。它是天下四大书院之首,它也不愧为天下四大书院之首,它绝对衬得上这个名号。我曾和同学一起去感受它的古典美,不得不说真的很美,美到我忘了去看每一个景点的名字。那时我在想原来在我们的家门口还有这样一个让人为之沉醉的地方。

  麓山巍巍,湘水泱泱动听的校歌时时回荡在我的脑海,它凝聚了中西方文化的两种迷人魅力,将湖南大学独特风韵展现的分外迷人。我不得不为之驻足,为之定神,我的校园之歌,我的家园之歌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爱晚亭坐落在岳麓山的清风峡中,它与安徽滁州的醉翁亭,北京的陶然亭和杭州西湖的湖心亭并称中国四大名亭,都因文人雅士的诗歌文章而扬名天下。可是我没有想到的是它竟然是革命活动的圣地,这里有过伟大毛主席革命的足迹,顿起敬意。而我第一次走入其中时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爱晚二字让我想起了我那似乎有些许悲凉的过去。爱晚,我相信在这片土地属于我的那份爱不会晚。可能我的想法有一些幼稚,但我现在是这么认为的。

  还有自卑亭,我不知为何它有这样一个名字。但似乎它有一种发人深思的魅力,顿时我明白了其中的含义,自卑亭不自卑。

  在湖大我真的有一种家的感觉,不仅仅是因为它的种种迷人的风景,更多的是因为这里有那么多的可爱的家人,真挚的脸庞,温暖的笑容,有种不容忽视的温馨。在这样的家庭里生活我想幼稚地说一句我很开心,我很幸福。

  昔日楚材之盛,今之楚材更当奋起。楚材之盛让我感到在这里读书是一种压力,更增万分动力。我的大学就是家,一个温暖的家。

《家》读后感9

  《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是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中讲的是:李彦宽的妈妈买回来一只可爱的斑点狗,李彦宽十分开心,把那只狗取名为伊利小蒙牛。就在这时,班里举办了一个有趣的活动,老师让每个同学都养一只宠物,并且为自己的宠物开一个博客。同学们知道后,开心得手舞足蹈,也都为自己的小宠物开了一个博客。其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让李彦宽明白:原来大家都很喜欢小动物,喜欢和它们做朋友。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打心眼里羡慕这本书的主人公和他的同学们,他们能得到老师与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养宠物。在现在这个社会,大部分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父母都忙于工作,几乎没有时间陪我们玩,所以我们难免会感到孤独。于是就想养一只宠物来陪伴自己。有了宠物,我们就不再孤独。宠物会陪伴我们,成为我们最好的朋友:在我们烦恼的时候倾听我们的诉说;在我们伤心的时候安慰我们;在我们无聊的时候与我们玩耍。可是我们的家长并不这么想,因为在他们眼里,这些小动物身上带有可怕的细菌,跟自己的孩子在一起,会把细菌带给他们,加上这些动物就像刚出生没多久的小孩子一样,生活不能自理,会把干净的家弄得一团糟,所以家长们也就不让我们养宠物了。而书中的主人公的妈妈却是个例外,她不会阻止孩子养宠物,所以我很羡慕小主人公。我更羡慕他的班级,可以举办让所有的孩子都梦寐以求的活动。如果我们班级也举办这样的活动,我一定开心得连做梦都会笑醒。

  我希望我们的父母都可以像主人公的妈妈一样,让自己的孩子养宠物,希望你们理解我们对动物的喜爱,没人陪时的孤独。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你们不可以只看到他们的坏处,嫌弃他们脏。在以前,马在战场上不顾生命的与主人们并肩作战;狗则是猎人最好的朋友,帮助他们捕到猎物;牛任劳任怨的为人们犁地……我们不可以因为现在的科技发达了就嫌弃他们。动物永远是我们人类最好的朋友!

  真希望大人们也来读读这本书,希望你们读完之后能像这本书的作者一样――理解和支持我们,让我们有更大,更多的自由空间,来发挥我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也让我们多接触大自然和小动物,充实我们的生活,使我们更能真正快乐地成长!

  [点评]:希望得到“理解和支持”,这是小作者读完伍美珍写的《班级宠物一家亲》后的真情流露。的确,我们大人们整天忙于生计,对孩子的物质需求尽量给予满足,却忽略了孩子的情感空间。小作者以自己的亲身体验,说出了自己的心声――希望得到“理解和支持”。文章或叙述,或说理,“读”与“感”紧密结合,足见小作者较扎实的语文基本功。

《家》读后感10

  若要用喻,那么《布登波洛克一家》无疑是一串下行的音符。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跨度中,布登波洛克一家由盛转衰,从人丁兴旺到最后的族人死于伤寒,从富可敌国到家财散尽,作者向我们展示的是一道华丽而带有繁复的缀音的下行音阶。一步一步,滑向衰败深渊。

  而在如此严肃的主题背景下,作者却以一种轻快而幽默的语调完成了小说的叙述。小说中的幽默片段俯拾皆是。三个老处女的出现总能造成喜剧性效果。而大大咧咧的冬妮也经常做出一些有趣的行为。总体而言,小说的语言除了秉承作者一贯的如同请柬上镶的金边一般的精致风格,还带有了几分幽默的色彩。

  汤姆,布登波洛克参议的长子,刚接手产业时还是一个意气风发的青年。而在死亡之前,他变得焦虑,感到力不从心,总是畏手畏脚。按照作者的思路,汤姆性格的变化是在克里斯蒂安、小约翰以及造化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的。克里斯蒂安的花花公子气质使得身担重任的汤姆感到愤怒,而每当克里斯蒂安脚步翩翩无所牵挂地向情人的住所走去时,汤姆理所应当地羡慕或者嫉妒了。这打乱了汤姆从商的步伐。而汤姆深知小约翰从母方遗传过来的艺术家气质与经商所需的实干家气质是大相径庭的,后继无人的恐惧笼罩着汤姆,这让他对祖业的经营变得像一辆即将驶向断头桥的马车。而布登波洛克一大家子在近百年间的恩怨以及种种外来的挫折都忤逆了汤姆经商的信心。他因此变得懦弱,优柔寡断,绝望,最终郁郁而死。因此,有豆友说毁了布登波洛克一家的不是外界的排挤,而是艺术家气质,在我看来,是再正确不过的了。

  除此之外,掩卷之时,作为读者的我并没有感受到世态炎凉之悲,而是被女教师“一定见得到的”所震惊。如小说结尾所写到的一般,这是女教师在战胜理智的种种怀疑后产生的坚定信念。如此的幻想是永不会得以兑现的,但出现在小说末的它可以被解读为一种非理性希望。就像在余烬中升腾起的最后一缕青烟,就像茫茫苍宇中的唯一的领航的星光。

  作为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不言自明,它的意义自然是反映一种现实。但作为一个从未对19世纪德国做过任何研究的读书人,《布登波洛克一家》究竟多大程度还原了当时的社会风貌,自然是不得而知了。但若将小说置于更大的背景——命运中时,不难看出,作者还是有一些消极的。布登波洛克一家都只是遵照着他们的生而为人进行着活动,没有什么人是真正地犯过大错。即使在冬妮的第一次婚姻中,因为布登波洛克参议看人走眼而损失的八万马克的嫁妆并没有对家族的命运造成太大冲击。他们只是犯了一些小错,然后遇人不淑命途多舛。但这个家族就确确实实因此而崩毁没落了,从光的中心退至边缘,终于坠入黑暗。作为人所拥有的一切不过小说结尾的非理性信念。仿佛看到作者双手一摊,嘴角泛起苦笑,“我也没有办法。”小说末升腾起的非理性希望的大前提是对于命运的理性绝望,从这个角度来看,小说的基调也确实是消极的。

《家》读后感11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笨狼一家人》,我特别喜欢这本书里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森林镇笨狼一家,他们闹了不少笑话。

  有一次,笨狼一家三口到狼外婆家喝醉了酒,来到了聪明兔家门口,用自己家的钥匙开聪明兔家的门,却怎么也打不开。聪明兔回来的时候,说笨狼开错了门,然后把笨狼一家送回了家。

  笨狼和爸爸、妈妈虽然很笨,但是,很好玩,笨狼一家,真是一个幸福的家庭。

  以前,我一直以为狼是要吃人的,但笨狼不但不吃人,还很可爱。

  我读了《笨狼一家人》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笨狼一家人在生活中发生的一些小事,笨狼这个名字只是大家给它起的,其实笨狼并不笨。

  我最喜欢《大家一起踢》这一篇,讲的是,笨狼和他的伙伴在山羊家的草坪上踢球,山羊太太很心疼它的草坪,所以一到笨狼它们来踢球时山羊太太就挥舞着扫把冲出来把它们赶走,但是山羊太太一进屋笨狼和它的小伙伴接着会到草坪上继续踢球。有一天山羊先生对山羊太太说:“我有办法让它们不来踢球了”。第二天小伙伴们又来踢球了,它们一见门开了就赶快跑了,但是这次是山羊先生出来了他说:“你们继续踢吧!我只要一天不看到你们踢球我就睡不香,你们来踢球我给你们两块钱,”,笨狼上前伸出爪子拿了两块钱,接着它的小伙伴也拿了钱。等到第二天小伙伴们踢完球要走时山羊先生给了他们一块钱,第三天给了它们五毛钱,等到第四天山羊先生居然没给小伙伴们钱,小伙伴们很生气,就说再也不来了。

  但是过了一天一个足球飞到了山羊先生的家里,只见笨狼一家人来踢足球,笨狼说:“山羊先生我们不要钱,只要你能睡的香就行了”,说着笨狼爸爸把球一踢,正好踢到了山羊先生的脸上,山羊先生当场晕过去了,可能因为是被砸的,也可能是气的,我觉得这两种都是。

  《笨狼一家人》是著名的儿童文学集汤素兰写的。笨狼爸爸、笨狼妈妈、小笨狼组成了一个快乐的家庭。

  看完了整本书,我印象最深的是《抗暑记》。进入夏季以后,森林镇上已经连续四十天都没有下雨了,在太阳眼里,森林镇是它炉子上一块巨大的烧烤,不把它烤焦,不把他烤得香喷喷的,决不罢休。笨狼妈妈说:“要不,我们也带上东西,上什么地方避暑去吧。”笨狼爸爸不同意,他说:“面对困境,我们不能逃避,应该积极想办法。”笨狼同意笨狼爸爸的意见。笨狼爸爸每天在书房查资料,有一天笨狼爸爸看到书上有一句话:“心静自然凉。”于是全家一动不动地躺在地板上,刚开始还行,后来白天气温一点点的高起来了,笨狼一家的汗在地板上都流成小溪了。笨狼说:“有风的话就凉了。”笨狼爸爸说:“我们拼命跑就有凉快了。”于是全家就跑起来了,猫头鹰镇长说:“它们非中暑不可。”结果笨狼一家不但没有中暑,而且还很凉快,因为进了胖棕熊的店 ,店里有空调。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笨狼一家人一点也不笨,而且还很聪明。面对酷暑,不逃避,而是积极地想办法。我也要向笨狼一样,遇到困难,应该勇敢地微笑着去面对。

《家》读后感12

  读了莫泊桑的《一家人》,心中感慨颇多。想和看完《羊脂球》《项链》等作品之后一样,上网汇聚思想。可惜的是,这么好的作品竟然没有名气,不禁有些遗憾。

  《一家人》讲述的是三代之家。线索是卡拉望先生的妈妈,一位吝啬多病的老太太。主角,我感觉应该是卡拉望太太。一天晚上吃饭时,卡拉望先生的女儿发现奶奶在二楼昏了过去,一家人吓坏了,赶快去找那位自称为“大夫”的舍奈先生。“经验丰富”的舍奈“大夫”当时就判定,老太太死了。卡拉望先生悲痛欲绝,卡拉望太太却不屑一顾,自己“装装样子,也得吃点东西”,心里盘算着划分老太太的遗产,因为老太太还有一个女儿。卡拉望先生悲痛过后,卡拉望太太便叫他给妹妹拍电报,之后又趁着晚上把老太太值钱的摆钟和柜子搬到了自己的屋子。

  第二天人们纷纷到访,卡拉望太太又假装伤心,“哭”了好半天。大女儿玛丽·露易丝也学着妈妈的样子,带着一堆朋友来炫耀死人是什么样。

  晚上,卡拉望家里没有蜡烛了,无情的卡拉望太太叫大女儿去奶奶的遗体旁拿蜡烛,大女儿发现老太太正在穿衣服。这下他们傻眼了。卡拉望先生的妹妹恰在此时到访。老太太一步步走下来。原来他只是昏了过去。舍奈“大夫”也到场了,看着“死了”的老太太,先是一愣,后来又恢复了正常,“我早就知道会这样,大家等着瞧吧,她会参加我们这些人的葬礼。”老太太知道这一天来发生的全部事情,只淡淡地对卡拉望夫妇说:“把我的摆钟和柜子般回去”便和女儿布罗太太上楼上了。卡拉望太太快疯掉了,抓起布罗先生就开始骂。布罗太太下来,和卡拉望太太骂在一起。

  看完这篇故事,我的心中感慨万分,有喜有忧。喜的是老太太认清了卡拉望一家的真面目。这样分析,老太太很有可能把自己的遗产全部给女儿布罗太太。这就是令我忧的事情。从最后的描写来看,布罗先生脸上露出了微笑,那么作者是在说明,布罗一家也在虎视眈眈地盯着老太太的财产,并且因为这次的事件,他们可以名正言顺的继承财产。布罗先生的笑,大概是幸灾乐祸吧。如果我是老太太,我会把我的遗产赠给公益部门。与其给这些狼心狗肺的子女,还不如捐给素不相识的善良人。()

  更令我担忧的,是他们的大女儿,玛丽·露易丝。她才12岁,便和母亲一样麻木不仁,装腔作势。无可置疑,她什么都不懂,她应该被原谅。可是她那麻木的心灵,谁会拯救呢?青少年是一个社会的未来,从这位“祖国的未来”来看,就可以理解当时社会人与人的状况了。

  这个故事对我们来说似乎很熟悉,不是吗?我们只要一打开法制节目,10个故事有5个都是儿女抢遗产而六亲不认的。不得不佩服莫泊桑前辈的先见之明。

  也希望那些自私自立的家长们看到这个故事会有所启迪。

《家》读后感13

  书是阶梯,帮我们登上知识的高峰;书是小舟,帮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而《肩挑一个家》就像一盏明灯,它深深的吸引了我,帮我照亮前进的道路。

  ——题记

  手里捧着热气腾腾的青花瓷杯,房间里热气缭绕,淡淡的茶香味儿扑鼻而来。此时此刻,我欣赏着《肩挑一个家》那字里行间散发出来的人间真情,静静地沉浸在故事里。一切都像是一场梦,杨玉慧姐姐、华灵姐姐、胡继汕哥哥……给我们上演了一幕又一幕的感人事迹:

  杨玉慧姐姐,勤奋好学。在她四岁时父亲就去世了,他和爷爷奶奶妈妈过着安详的日子。有一天,妈妈突然神秘失踪了。为了寻找自己疼爱的妈妈,她带了三百元钱踏上了寻母之路。刚出汽车站,她恍然发现自己身上的三百元钱被偷了。聪明的她很快发现一个胡子大叔就是幕后黑手。于是,她假装参加盗窃团伙,趁大家不注意,她报了警。结果,孩子解救,大叔被抓,钱被追回,玉慧立了一大功。

  华灵姐姐,大家都称赞她是一个有着浓浓爱心的“少年义工”。西南干旱,是她,第一个在全校发出倡议,为灾区的小朋友送去生命的清泉;义工联里,叔叔阿姨眼里的那个“小精灵”是她;敬老院里,老人心窝里的那个“小妮子”是她;福利院里,孤儿嘴里最亲密的那个“小姐姐”还是她。在华灵的带动下,学校的义工队伍在不断壮大……

  胡继汕哥哥,品学兼优。他刚出生不久,妈妈就得了一种运动神经损伤的病。为了借钱给妈妈看病,胡继汕家债台高筑。迫于无奈,爸爸只好出去打工。家里的日子刚平稳不久,爸爸换上了腰间盘突出,眼看情况紧急,幼小的他骑着三轮车拉着爸爸就走,让爸爸心疼不已。生活渐渐平静下来,小继汕又挑起了生活的重担,过了一天又一天。

  读完这本书,我轻轻合上它,又轻轻地抚摸着她。心里不禁呼吁:哥哥姐姐们真了不起,你们自强不息,你们是我学习的好榜样!看着你们那感人肺腑的故事,我觉得你们多么像咱们江苏省的“省花”——美丽的茉莉花呀!起先,他们是一个个小花苞。然后,他们在阳光雨露下,变成了一朵朵,一丛丛,一簇簇美丽芬芳的茉莉花,沁人心脾,深受爱戴!

  在这些温暖得直抵人心的文字下,我渐渐地体会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误到了人世间的道理。不知不觉中,我迅速地长大了。星期天下午,妈妈带我去老子山温泉中心泡温泉,我在那里玩的不亦乐乎。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玩了两个小时。由于,在温泉里呆的时间过长,容易头晕呕吐,于是我们就准备去浴室冲澡了。刚从温泉里出来,感觉有点冷,可是我和妈妈只带了一条浴巾。妈妈二话不说,就把浴巾披在了我的身上。我看见妈妈冻得直发抖,便问:“妈妈,你很冷吗?要不然我把浴巾给你吧!”“不用了,你身体弱,不能冻着,我是大人,身体好,你披着吧!”最后在我的坚持下,妈妈还是披上了浴巾向浴室走去……

  是的,我也要像哥哥姐姐那样,有着不屈不挠的精神,用着最稚嫩的肩膀,为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我要成为一朵芳香宜人的茉莉花,在祖国的大地上尽情地绽放!

《家》读后感14

  很小的时候就看过巴金老先生写的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长大后闲来无事随手还会翻翻这本书。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

  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家》读后感15

  我家有好几个大书架,时不时地会买一些书回来,日子久了,书架就充实了,我的阅读兴趣也被培养起来了。每天我都要站在书架前挑挑拣拣,选一两本能入我“法眼”的。《桥下一家人》就是这样被我发现的,第一眼看到这本书时我就对它产生了强烈的兴趣:生活在桥下会是怎样的呢?一定和生活在树上一样有趣吧?桥下这家子到底经历了什么呢?我既好奇又兴奋地捧起它,走进了主人公阿曼德的内心世界,就像是拿到一盒巧克力一样,迫不及待地去品尝它的美味。

  老流浪汉阿曼德住在巴黎塞纳河的桥底下,有一天,阿曼德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一个四口之家(和三个孩子)占领了。阿曼德非常生气,对这家“外来侵略者”充满了敌意,可是在得知他们的遭遇后,他就不忍心把他们赶走了。在后来的相处中,阿曼德和孩子们慢慢地建立起了感情,尽心尽力地照顾孩子们,孩子们也把阿曼德视为自己的亲,阿曼德感受到了家的温暖,他下定决心要为孩子们建立一个真正的家,所以他开始振作,找到了工作,最后实现了孩子们的梦,让他们拥有了一个温暖的家。

  “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一家人的温暖。”我特别喜欢这一句,在寒风刺骨的严冬里,住在桥下的那一家人心里却是热乎乎的,只因为原本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相遇在桥下,彼此真心相待。我想,这是一本关于温暖、关于爱的书。

  我喜欢乐观的阿曼德。天再冷、肚子再饿,他也不绝望,而是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因为“在一座巴黎的桥下,任何激动人心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我们都应该向阿曼德学习,对学习、对生活、对困境、对未来、都要保持一颗乐观的心吧!

  我也喜欢感恩的阿曼德。巴黎圣母院大教堂边的花市垃圾桶里的一根干枯的冬青枝都能让他感到意外的惊喜;在里看到鲜花,就感觉到了温暖的。阿曼德拥有的很少,除了随身的小推车,他别无其他。而我们恰好相反,我们拥有很多,但我们缺了一颗感恩的心。妈妈做的吐司,做的荷包蛋,包的饺子、外婆织的毛衣......我们把这一切都当成了理所当然。从今天起,我们要像阿曼德那样,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珍惜生活里每一个小惊喜、小幸福。

  我更喜欢善良的阿曼德。一开始面对占据了自己地盘的一家人,阿曼德表现出了敌意,而那份敌意却是来掩盖他内心的善良,因为他知道自己有一颗“软心肠”,“如果你不把你的心藏好,这些儿就会偷走你的心”。尽管阿曼德想要隐藏自己的善良,但最后他还是把这份善良送给了三个孩子。善良,就不该隐藏起来,对家人、对、对、对、对需要帮助的人、对自己,都应该善良,不是吗?

  《桥下一家人》,一本关于温暖、关于爱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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