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

时间:2023-10-30 09:02:5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热)《家》读后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家》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热)《家》读后感

  《家》读后感 篇1

  刚开始想要这本书,只是因为封面吸引了我。这本书是村上春树的自传体小说,讲述了他身为小说家的各种事。

  他的语言有一丝令我难懂。他的语言总是让我认为这种表面意思里面还有更深刻的本质意思。总是有许多的“逻辑”“状态”“片段”等看起来简单实则很难理解的词语,我觉得这样显得十分的严谨。他擅长运用比喻,他把我们储存信息的地方比作大型档案柜,一个个抽屉中塞满了各色各样的信息记忆。这样又使得令我感到严谨复杂的语言多了一份风趣。

  其实村上春树先生一开始根本就没想过自己可以写小说。没写小说的时候,二十多岁的他,只是马马虎虎的经营着普通的小店,努力的还着欠款而已,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时不时也会感到“啊!人生就这样转瞬即逝了啊”让他萌生出写小说的原因也很奇怪:看棒球球员打了个二垒打,一个念头就突然冒出:“对了,没准我也能写小说”

  于是他就开始买稿纸来写,连续几个月,不停的挤出时间,终于写完了“还那么回事的东西”,但这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于是他开始用英语写,发现因为自己英语词汇的表达能力受限,所想表达的东西没有修饰词,就更加明确的表达出来了。最后《且听风吟》就这么问世了。

  感觉村上春树先生当时就是抱着玩玩的心态,稍作方法调整,就把一本书给完成了。总让我有一种感到随便的态度。然而村上春树先生本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写小说就是这么简单啊”似乎有点侮辱了被旁观者仰慕的伟大文学啊!但是一直保持着小说家这个职业是困难的啊,需要有持久的气概和洋溢的才华呐。尽管如此,村上春树先生还是在小说家这个激烈的擂台上“活”了下来。

  我很佩服村上春树先生。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不喜欢上体育课,他有不同寻常的看法:写小说绝非难事,谁都会。才思过于敏捷的人不适合写小说。他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在写小说的日子里,不断地与时间拼搏,消除枯燥。他有自己的风格,从不在意文学奖的事情……

  搞得我都想写小说了。村上先生从一个平凡的青年到了一个扬名海外的'大作家。从他的话说:“写小说只是一个拿出纸和笔,与时间拼搏的事罢了!”在生活中,我本人从来没有为哪件事情认真努力过。无论是学习上的还是娱乐上的。“困难”“坚持”“能耐”“才华”这些词似乎读起来挺简单的。其实去拥有这些或去实现这些是有多难。

  总想让自己枯燥无味的生活多一点色彩,却总是原地踏步踌躇不前,总是立下了等下要怎样以后要怎样的目标,却总是没实现过。

  我希望自己就像村上春树先生一样,在偶然的一刻,找到了一个不是偶然的想法。并为之一直一直的前进着,哪怕走了几周,几个月,几年也好,只要我是一直一直的。

  我觉得谁都有资质做许多事情,“才华”这种东西也可以省略掉。所以啊,不要总说“几天后”“只有干什么才能怎么样怎么样”就像写小说一样把心里想要的表达出来吧,想到就要开始拼搏啊!

  《家》读后感 篇2

  读完家这部巴金的名作,合上书,内心却无法平静。巴金用那朴实无华却热情有力的笔触描写出了一个被封建社会压迫下任焕发光彩的革命青年的觉醒与斗争。

  读完整部小说可以看出,作者对觉新这个人物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珏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

  他用充满热情的语言勾勒出了觉新这个人物的饱满形象,这个有些矛盾的角色再听他的笔下活了过来,充满了革命青年的`生命力。而觉新,也是此书众多成功塑造的任务中给人留下最大印象的角色。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他的矛盾,他的激情,他的过去与现在,都变得清晰起来。

  觉新从小受到的教育,家族的种种,社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同这社会腐蚀下的大多人一样,选择去逆来顺受,去接受而不是反抗。

  他的命运是残酷的,从最初“他的脑子里充满了许多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为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如果没有大的变故,觉民将一步步朝着自己的理想迈进,走上人生的坦途。到后来的因为长辈间在麻将桌上的矛盾,他痛失了青梅竹马的爱人,与一个不相识的女子结婚。出国的梦想也随着破灭,最后走上这条路一去不返。但这也显现除了他的懦弱与不安,不敢去反抗这样的命运。

  背负上整个家族的负担,去应付各种的勾心斗角,渐渐变得不再稚嫩,不再激情,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天真的怀抱着梦想的青年学生了。

  他采取“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初衷,而是他在复杂的家族斗争中所作出的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这种种无奈中展开。

  觉新的悲剧不只是自己的错,更多的还是---这样的社会下的XX的高家带给他的。

  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择墨守。

  这是新旧社会交替不可避免的悲剧,也是觉新对封建社会懦弱的表现的最终结果

  觉新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而是这样腐朽的社会下众多悲剧人物的剪影。

  他的矛盾,他的不幸,都必将成为那个时代的一个人物片段。

  由自己的懦弱而带来的一切不幸,由时代带来的一切悲剧,并不只是那时会有,现在,以后,也必将存在。

  打破命运桎梏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改变自己,相信自己,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家》读后感 篇3

  我一直讨厌散文,不止是因为考试要考,而且还因为呆板无趣,看着想让人睡觉,每次看着看着都是迷迷糊糊,让人讨厌。所以我的书架上什么书都有,就是没有散文集,。像什么朱自清、老舍、巴金等人的散文实在是除了被迫才读几篇,否则几乎不看,因为这是在太无聊了。

  但是,相比之下我认为汪曾祺的散文要比其他人好多了,他的散文轻松自在,而且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丝隐秘的幽默,让人嘴巴一咧,会心一笑。他的手法很有意思,总会在文中一些微妙的地方加上几句看似文不对题的几句话,却又在无意间把文章提升到了另一个层次。

  有人评价:汪曾祺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汪曾祺的散文写风俗,谈文化,忆旧闻,述掌故,寄乡情,花鸟鱼虫,瓜果食物,无所不涉;汪曾祺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

  在这本书中他的《跑警报》很有意思写出了西南联大在昆明时逃飞机轰炸时的许多趣事,当预行警报的灯笼挂出,人们从驿道撤入郊区的深山老林,警报响起后,男生手里提了一大袋零食在宿舍门口等人,直到女生出来了以后上去“嗨”一声以后欣然地并肩走出后门带着闲适的心,嘴里啃着零食,又因为是跑警报所以不能悠哉悠哉的,得带一些危险感,但还是显得不紧不慢。让人不得不感慨道:“原来跑警报也可以这样”

  又比如说《五味》他用了风趣的笔法写出了全国各地的饮食习惯以及一些趣闻,比如山西人的'酸,四川人的麻辣,无锡的甜,当然包括全国各地的人都喜欢的臭豆腐。是的,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为世界之冠。

  当我仔细回想一下后,也就发现原来《舌尖上的中国》应该是根据这篇文章改变的吧。我当然也喜欢他的《端午的鸭蛋》就连上课时也很想知道老师到底是怎样上这节课的。

  我比较喜欢的还有《多年父子成兄弟》,一对父子之中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那无与伦比的“孩子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早春的时候带着一大堆孩子在田野上狂奔,“我”初恋时,父亲在一旁给我出馊主意,这种父亲哪里能够看见:如此民主而且回去理解孩子,从孩子身上学会不怕担干系,只是本着同学有难就要两肋插刀的的淳朴精神而去帮助他们。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

  文如其人,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境的淡泊和对人情世故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

  我真的很喜欢这个作家和他一样幽默自在的散文,自由自在让人一看上去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理解,他并没有苦心去钻研如何写,同时也不用我们广大的读者去钻研如何读,只是像饭后的水果让人心里甜滋滋的,只是需要一颗轻松自在的心。

  《家》读后感 篇4

  一定有很多人都听说过巴金的《家》、《春》、《秋》,他们说它代表了他的最高成就,但实际上读了它,品味它,感觉它带来了震撼和多少人?在上个世纪的20年代初,中国仍处于封建社会的封建制度中,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和家庭制度的缩影,它讲述了一个封建家庭在那个时期的故事。

  一个思想,意识,有抱负的年轻人出生在封建制度下的社会里,可以说是天生的,如果他碰巧出生在一个古老而专制的家庭里,那就更不幸了。黑暗的社会,同一家族的黑暗,像一个看起来明亮夺目,绿色的,里面是腐败,充满荆棘的笼子里,它将自由心坚定地在里面,让它慢慢腐败免费进入广场,绝望的想安静地繁殖。心不坚,弱不怕人,决心不赶出笼子。当他们冲出鸟笼时,他们不知道该去哪里。他们无法想象,如果没有坚强、干燥的家庭的支持,他们将如何生存。他们无法预测被俘的人的命运。

  他们不知道,他们不敢想象,他们无法预测,他们只能低着头缩在他们他们早已无忍受却又不得不忍受的牢笼之中继续他们行尸走肉一般的生活。而真正的勇敢者,有铁一般意志的人,一定是随时随地都在寻找这打开牢笼的方法,他们有理想,有目标,在一条道路上坚持不懈的前行;他们不需要家族,并不代表他们冷酷无情,只是他们不想再带着面具虚伪的生活;他们不去预测自己的失败,只因他们坚信自己定能成功。

  这样的人,一旦找到机会,哪怕只是一点点的缝隙,也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撞破牢笼,张开翅膀,朝着自己的理想与目标,展翅,翱翔。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知书达理,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立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存在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高家的三位少爷,大哥高觉新,二哥高觉民,三弟高觉慧,三人虽是亲兄弟,性格却各不相同。

  老大觉新善良却怯懦,接受过新思想的启蒙但封建的传统思想已经在他的脑海里深深地扎根。他就像那第一类人,内心的挣扎让他永远也无法真正地冲破牢笼。祖父的话对于他来说就像是法律,是维持这个封建家庭的支柱,而他却又对新青年表示出同情,帮助觉民逃婚,觉慧离家出走。他不敢过多地接受新思想,却又痛恨封建的制度,他夹在弟弟与祖父中委曲求全。而他的“不抵抗主义”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的生活,他的.逆来顺受却造成了他与妻子瑞钰,表妹梅三个人的爱情悲剧。

  二哥觉民与三我的弟弟是另一种敢于与人斗争,敢于说出不合理的事情的人。他们受新思想的影响,对封建家庭不满意。他们积极参与学生青年运动,满腔热情地开始发表和推广先进思想。但人们更新鲜,更稳定。这个新角色有点紧张,但他很生气,但想不出合理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他勇敢地爱上了家里的女孩,却无法阻止她跌倒。最后,他选择离家出走,完全逃离了那个气喘吁吁的笼子。认为最终命运的分裂是不可避免的,它揭示了封建社会吃人的结果。封建社会和繁琐的家庭制度必然会衰亡。

  《家》读后感 篇5

  “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生活好似一个巨大的工厂,我仿佛看见一个个生龙活虎的娃娃,被传送带送进封建的机器中。这机器束缚他们的手脚,蚕食他们的思想,最终生产出一具具冰冷麻木的行尸走肉,步履蹒跚地爬向自己的坟墓。

  但这一切改变了。五四运动像一股奔腾的激流,冲击着囚禁万千百姓的黑暗囚笼,冲击着这吃人的社会,冲击着封建毒瘤深埋的根基。旧制度如同腐朽的木乃伊突然接触清新的空气与明媚的阳光,必然分崩离析。《家》正是在这样的激流中诞生的'小说。小说以成都首富高家为背景,描写了高家三代人的生活,进而反映出中国社会新思想与旧思想的斗争。

  《家》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一个个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些人物大致按照辈分分为三类:高老太爷一代,“克“字辈一代,“觉””、“淑”字辈一代。高老太爷和陈姨太是典型的封建家长的代表,他们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的意志与命令不容违背。这些人年轻时受长辈的指使,封建礼仪尊卑已深入他们的思想,所以当他们成为长辈后便认为指使年轻人是理所当然。“克”字辈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们接受过资本主义思想,懂得如何持家,但也受封建长幼尊卑思想影响,贪图享乐,欺下瞒上。这类人是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妥协的产物,他们维持着这半封建社会的运行(这样看来,觉新更像这一代人)。最年轻的是觉民、觉慧这一代人,“家里没有人关心我的前途,关心我的命运”,但他们用一颗反抗的、自主的心去争取到自己的理想与爱情。他们在家庭中是最底层,在思想上却是最高层。当鸣凤含泪投湖时,当觉民严词拒绝冯家的婚事时,当觉慧毅然东向上海时,年轻人的自主与反抗精神无不体现得淋漓尽致。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家人为高老太爷“捉鬼”时,觉慧断然阻止巫师进入自己的房间。“他站在门口,好像把守住一道关口似的。”觉慧当然不相信这种迷信的办法,还怒斥长辈们的无能与胡闹,骂得克明和觉新自知理亏,哑口无言。觉慧用清醒的头脑,揭穿了长辈们为赢得“孝顺”的名声而闹出的丑剧,同时捍卫了自己的尊严。作为比较,懦弱的觉新只能把拳头砸在那扇隔开他和瑞珏的门板上。

  《家》的故事主要是从觉慧的视角出发的,而我也常常与觉慧感同身受。他看到这个用封建礼教维系起来的家庭是怎样的虚伪,看到暧昧的人际关系如何在危险面前灰飞烟灭。他无法理解人们思考的方式,无法理解长辈的所作所为有何意义。而我也常常联想到我的生活。封建制度的确早已被消灭,但许多落后的思想和成见仍然残存在现代人脑中。依靠人际关系攀附拉拢之风依然盛行,当官便威风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人与人间的感情用“份子钱”来衡量,这些成见不但影响了社会风气,而且不利于我们年轻人形成健康的人生价值观念。所以,年轻人必须要有自己的主见,必须明白自己真正追求什么,必须找到自己人生价值所在,而不是被社会的成见牵着鼻子走。这样,才能让我们短暂的一生变得充实。

  《家》已经出版80余年了,尽管社会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书中一个个热血青年对自由民主的孜孜追求,将永远是我们年轻人的宝贵财富。

  《家》读后感 篇6

  读完《家》后,脑里浮现的是一个彩色的世界,但这些色彩并不美好

  “家”中的爷爷是黑色的象征,他始终被埋藏在心中的陈旧制度控制着。他一直被眼前人们奉承的眼前所蒙蔽,却不知道的身边人所表现出的尊敬只为了他的财产。他认为自己是这个家的中心,这个家中不能少了他,因此家中的人都听他的。他用这种言听计从去出卖自己孙子孙女的幸福,为了自己的面子让他们和自己不喜欢的人结婚。直到纸包不住火,他两个儿子在他眼前一个样背后一个样的做法被揭穿,孙子为了自己的幸福不在受他的摆布而离家出走时,他才从这个黑暗的家中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但这是已经太晚了。

  觉民和觉慧是家中最有思想的两个青年,他们有黄色的闪亮与朝气。尽管生活在一个黑暗的环境中,他们依然不屈服、不怕别人的嘲笑与讥讽,追求自己的幸福。他们毕竟是受过学校教育的人,他们能接受到当时社会比较先进的思想,并且试着去感化他人。尽管受到了遇到了很多的困难,但最后他们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家中长子觉新的性格可以用绿色表示,他总想当个好人,谁都不得罪。爸爸死后,在爷爷面前,他希望当个乖孙子,什么事情都听爷爷的,但他也不想破坏弟弟们的幸福。他想用自己的力量去保护这个家,但是总是被人们误解。觉慧总麻他是懦夫,认为他没有自己的主见,在他年轻时,他连自己的婚姻都没有办法自己做主。就算有喜欢的人,他也不敢跟长辈说,最后害到两个人都受伤。在结婚后,看到妻子怀着孕还被破搬到外面住,他虽然很爱自己的妻子,却不敢顶撞长辈,违反那些无形的规矩。最后他害的两个女人都在痛苦中死去,他还是默默忍受,把一切的不满都咽下。

  鸣凤这个觉慧喜欢的女孩,她的一切都是粉色的。她对爱情有向往,她知道自己这个仆人不管怎样都不可能跟少爷觉彗在一起,但她依然信任他,希望他有一天可一把她带走这个地方。不过仆人的命运并不是掌握在他们自己的手中,当她知道自己要去给别人家的七十多岁的老爷当小老婆时,她跟少爷的许诺都不存在了,最后这个粉红色的女孩被那股黑暗的气息逼着自杀了。

  琴这个坚强的女孩,她也受过教育,有这比别的女孩先进的思想。还有书中那些和她一样的女孩像红色一样激烈坚强,她不像鸣凤一样不敢追求幸福,她虽然差点也失去自己喜欢的`男生觉民,却还是努力守护自己的爱情。或许琴的生活环境跟鸣凤不同,但真正导致两个人走向不同道路的原因不是家庭和出生,而是意志和信念。

  那些四姨、五姨,就是仗着这些旧规矩生活的人。她们把在背后议论别人当成乐趣,把老爷当成自己的靠山。但他们没有错,她们只是无知,是被旧制度逼出来的可怜人,她们的心肠并不坏只是他们不希望成为这种制度的牺牲者,就干脆做一个顺从者。她们的颜色是“白”,没有主见没有思想的颜色。

  在这个彩色的家中,每个人承担的不同的角色。不过它却让我懂得了,命运的结果还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想得到一个什么颜色的人生选择权也在自己。什么制度都无法掌控一个人,只有信念、目标和理想才能指挥自己。

  《家》读后感 篇7

  今年读的书皆属上乘,李怀宇著的《家国万里》堪称一本难以释怀之作。这本书教我们这些所谓的学人,怎样读书,怎样写作,具有可操作的现实意义。在寒冷的冬季里,会给你带来阳光般的温暖。

  李怀宇第一个采访的是余英时,可以说,他是我们这个时代杰出学人的领军人物。其中,钱穆和杨联升对余英时影响深远。钱穆要余英时在经史子集上选取最重要的原典下扎实的功夫,必须做到“好学深思、心知其意”的地步。决不能书未读通,便抢着想表现,急于发表文章。杨先生教我学习西方学术理论:读原始文献;还有你必须广泛阅读相关的他人著作,英文、法文、日文等不能放过。还有印象最深的'就是要放弃权利,不能丢掉学问,“我对政治只有遥远的兴趣。”余英时的学术经验:人文学者做研究要靠自己的心、头脑,随时都要在一个严谨、具有批判性的状态当中。王泛森回忆:余英时看西方的书很多,很及时,旧学也很厉害,所以对题目的潜释看得很恰当。

  印象最深的是王鼎钧的通达文章,作家必须有酬世之量、传世之志。我知道卑鄙的心灵不能产生有高度的作品,狭隘的心灵不能产生有广度的作品,肤浅的心灵不能产生有深度的作品,丑陋的心灵不能产生美感,低俗的心灵不能高级趣味,冷酷的心不能产生爱。一个作家他必须提升自己的心灵境界,他得修行。

  还有巫宁坤的受难心史。1957年被划为“极右分子”到北大荒接受劳动改造,他带去的是《哈姆莱特》和《杜甫诗选》,还有沈从文的作品,这些书陪伴着巫宁坤度过了苦难的岁月。看来,书籍能帮助人提高知识层次、理论修养,更能给人带来以光明与温暖。

  还有,采访刘再复。我很欣赏美国人崇尚正直,以诚实为第一品格,把说谎话视为最大的耻辱,我很喜欢这种民族性格。刘再复当年离开中国带走的两本书是:《红楼梦》和《散宜生诗》(聂绀弩)。刘再复对聂绀弩非常怀念,他在刘再复的心目中是一座人格山峰。刘再复从读书中追求跟伟大的灵魂相逢。用他的话讲,读书读深了,就可以跟苏格拉底、柏拉图、但丁、莎士比亚、歌德、康德、托尔斯泰的灵魂相逢。但在现实生活中,能跟一种伟大的人格相逢,更是一种幸福,跟聂老在一起,他的人格光芒一直射到我的血液深处。聂绀弩写诗给刘再复:彩云易散琉璃脆,只有文章最久坚。聂老告诫刘再复:不要多想以前的恩怨,什么都可以放下,就是写作不要放下。沈从文讲:文学不能只有兴趣,要有信仰。另外,中国文化的特长是感悟,不是逻辑。

  总的来讲,《家国情怀》这本书是一本有厚度、有广度、能给人以思考的一本书,在物质文化泛滥,人们普遍缺少信仰的今天,有所追求的人生显得弥足珍贵,当然这本书还包括作者采访张灏、唐德刚、夏志清、张充和、孙康宜、赵如兰、林同奇、董鼎山的详细记录,限于篇幅,没有一一道来,恕不赘述。

  《家》读后感 篇8

  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之一《家》,在走马观花中,我很快地把它读完了,在读这部名著时,我的心充满了悲愤与怜悯,即使现在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瞭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家》读后感 篇9

  昨天看了一部电影叫做《外婆的家》,剧情一般说感人其实也还好,但是给我的感觉却很不一样,因为它就像描写我的过去的生活一样。

  我的外婆,一个盲人,一个生活在深山老林里的盲人,一个在深山里生活了几十年的盲人。你们或许很难想象她是怎么生活的,但是她的确就是这样生活过来了,菜园的菜不会比你家的差,家里不会比你的家脏,煮的饭也不会比你所吃过的任何一顿差。

  小时候,我很不能理解婆婆为什么要一个人住在那里,不与外界交流,妈妈一次次的请求把外婆接到家里去,都被拒绝。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骑着自行车把我带到外婆家,那时候,我很不喜欢那里的人和事还有环境,感觉没有安全感,甚至夜里会听见狼的叫声。每次去我都会嚎啕大哭,记得有一次,妈妈把我放在外婆家一个礼拜,我哭着看着妈妈离开我的视线,整天就只知道发呆,躺在那张已经坏了的躺椅上,外婆家门前有两棵松树,两棵树之间构成一道空隙,我每天就望着他们想着妈妈什么时候能来接我回家,外婆很是勤快的做饭洗衣,而卧,若无其事,甚至不喜欢在外婆的家里多呆一分钟,我一点都不喜欢这个长满草长满树的荒山野岭。在那几天中,外婆尽量满足我的需要,做我喜欢吃的龙虾,做我喜欢吃的糖醋排骨,那时候弄龙虾是件相当麻烦的事情,可是,为了我~~~外婆~~~

  过了几天,妈妈来了,接我走了,那时候的窝心里有种高兴,可是却也有种悲伤的情绪在纠缠,看着外婆看不见的双眼,我的眼角泛起了泪花,外婆走着路浮着拐杖,没走出一步都要探一下前方的不明物体。

  后来,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上了这个青山绿水相依的深山老林,我喜欢坐在树下听着蝉鸣,喜欢拿着那张坏的躺椅躺在树林中间,茂密的树林挡住了强烈的阳光,你能想象出那种凉爽的感觉吗,以后那里就是我的专属度假村了,每年的夏天我都会去呆上一段时间,为了体验那种远离尘嚣的凉爽安逸,更重要的是我的外婆,我好想你。我学会做菜,外婆很喜欢我的青椒土豆炒肉丝,我的朋友以为我是因为爸爸妈妈工作忙才学会弄几道菜的,其实,是因为我的外婆,我总想外婆吃到我弄的菜开心的.样子,那仿佛是我得到的最宝贵的财富。

  外婆家那边的铁路开通了,每天都可以听到轰隆隆的火车撞轨声,给那样人烟稀少的老林带来了一份热闹,于是我每次去的时候,喜欢躺在铁轨附近的树林里,看火车经过的情形,我喜欢在铁轨上刻上不开心和开心的事情,让火车带走我的喜怒哀乐,如今,不知道那里怎么样了,曾经的话语还在吗。

  外婆走了,安详的走了,走之前没有什么痛苦,我明白,外婆的一生都在这里,这样一个人烟稀少的老林,外婆的最宝贵的年华以及最苍老的年华都在这里,我小时候不明白为什么外婆不肯走不肯去她的子女们家中,现在我明白了,她已经和这边老林融为一体,不能分割,离开了她,外婆的生活将不知何去何从,我也热爱这片老林,它有着我的太多的童年记忆,快乐、伤悲。

  《家》读后感 篇10

  近日,读了巴金的著名小说《家》。《家》是巴金最有名的小说,这部小说给他带来了广泛的声誉。记得在读高中时曾读过这部小说,当时,喜欢的是侠义传奇式的小说,对这部专写家庭琐事的小说不感兴趣,因此,看得很马虎,似懂非懂的,甚至连情节都搞不大清楚。以后,逐渐知道了这部小说在中国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读这部小说的必要性,萌发要重读《家》的心思,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读。重读《家》是了却了我的一桩读书心愿。

  《家》写了“五四”前后的一个封建大家庭。这个大家庭里新旧两种思想、道德、伦理观念在进行着激烈的较量。这是一种民主与专制、革新与守旧、新生与垂死的斗争。以高老太爷为代表的旧势力要维护旧传统、旧秩序,要过他们习以为常的旧日子,而觉慧、觉民为代表的新生力量要宣传新思想、打破旧秩序,憧憬美好、自由的生活。斗争的结果是顽固不化的高老太爷向代表新生势力的孙子觉民妥协,在忧愤交加中死去。小说结尾写到作品中思想最先进的人物觉慧离开了这个令他窒息的封建大家庭,到外地去寻找新生活。不难看出小说的主题是:冲破这个封建大家庭,过一种民主自由的新生活。这是一部具有强烈反封建思想倾向的民主性作品。

  小说主要写了六个年轻人,三男三女。觉新、觉民、觉慧是性格迥然不同的三兄弟。大哥觉新性格非常懦弱,唯唯诺诺,委曲求全,对长辈非常顺从,丝毫没有反抗精神。就是这么一个人后来的思想也得到了转变,也明显的站在新生势力一边。据巴金说,觉新的生活原型是他的大哥。二哥觉民是一个具有民主自由倾向的青年,性格敦厚内敛,强烈地追求自由恋爱、自主婚姻,为此与高老太爷展开了不屈不挠地斗争。小兄弟觉慧是小说中最俱民主倾向的人,生性活泼开朗,热情奋发,敢想敢说敢干,积极宣传新思想、新习俗、新文化,敢于与旧的习惯势力展开英勇的斗争,最后,他与这个封建大家庭彻底决裂,追求自己的新生活。这是小说最主要的人物。三兄弟是小说三个主要的男主人公。小说还写了三个主要的`年轻女性,她们是鸣凤、梅与琴。鸣凤是一个丫鬟,与觉慧产生了恋情,但她的爱情被高老太爷击得粉碎,高老太爷要把她卖给一个姓冯的老封建做妾。鸣凤宁死不从,投湖自尽,以示抗争。小说写梅的笔墨不多,但这个人物写得相当的感人。她与觉新产生了爱情,但由于封建包办制度作祟,双方家长的反对,这一对鸳鸯被活活拆散,最后在忧郁、病魔的交加下悲惨死去。鸣凤和梅都是新旧交替时代时的悲剧性女性,都是旧婚姻制度的牺牲品,两人都值得人满怀同情。琴是一个觉醒了的女性。她勇于接受新事物,积极追求民主自由思想和自己的婚姻生活。她与觉民自由恋爱,获得了感情满足。这是一个幸福的女性。这三男三女是恋人关系,每一对恋人走得爱情道路都不同。

  有人说《家》是现代《红楼梦》,这话不无道理。两部小说都写一个封建大家庭,都宣扬反封建的民主思想,这是两者思想内容上相似之处。《家》和《春》、《秋》组成激流三部曲,《家》中的不少人物还延续在《春》、《秋》中,既然看了《家》,《春》和《秋》就不得不看。

  《家》读后感 篇11

  记得暑假前,老师让我们读五本推荐书目。“噢,MyGod!有了它们“陪”在我身边,我是应该高兴还是悲伤呢?!这两个答案真是让我头疼欲裂啊!选哪一个好呢?”我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复杂世界里面。老师刚让我发《暑假作业本》的时候,刚走出教室的她,丝毫没有察觉原本安静的班级,又成了同学们唠唠叨叨的“讨论会”。在吵吵闹闹的声音下,结束了一次“大扫除”,同学们一个个排着队,离开了校园。

  我在回家的路上,又纠结于那个老问题,还是没有着落。

  一回到家,我惊奇地发现了,没有去上班的妈妈:用夹子夹着蓬乱的头发,一身长长松大的睡衣,就差一个睡帽了!我暗暗地想着。

  “噢,你回来啦。”

  “我看过了你给我的单子,你要的五本书我都买好了。”

  随即,我翻了一下《班级宠物一家亲》,挺好玩的!

  “知道了,你让我看它,对不对?”

  “太正确了!”

  我拿起这本书,坐在床上看了起来。奇怪的是,我竟然也喜欢起这本书来。一天时间内,我就把书看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李彦宽的小男孩,以前一直在养Q宠。一天,他的妈妈买回一只斑点狗,起名叫“牛牛”。养了一阵子后,他对小狗产生了感情。可这时候,李彦宽突然听见妈妈说,小狗是给“胖妞”陈佳佳的,而陈佳佳正是他的死对头。这句话,像晴天霹雳一样,让李彦宽震惊不已。为了不让小牛牛被妈妈送走,李彦宽和“冬瓜大总统”——杨自热一起商量,把牛牛“绑架”到冬瓜大总统的家里暂住几日。

  就在这个计划开始实施之后,李彦宽久未露面的爸爸从国外出差回来了。浑然不觉的李彦宽,这才茅塞顿开:原来,妈妈说,她和爸爸离婚是一个玩笑。同时,牛牛原本就是妈妈送给自己的。

  李彦宽认为,妈妈欺骗了他的感情。于是他在网上发出了一条帖子,大概内容是,他觉得,大人们以为小孩子养宠物只是用来玩的。其实,大人们错了。在孩子们看来,宠物是他们最好的伙伴。遇到困难或烦恼时,孩子们都会向这个小伙伴倾诉;而当孩子们孤单的时候,这些宠物又会体贴地陪伴在他们身边,以它们特有的方式,给孩子们安慰。

  李彦宽与牛牛的经历,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是,对于他的'感受,我也能体会到。因为,我家也养了一只叫文文的小狗。妈妈曾经也拿我开玩笑,说要把小狗送人。当时,我一下子就着急了。

  与小狗相处的过程中,我体会到,它对我的依赖与忠心。每天一进家门,第一个冲上来迎接我的总是它;每当我感到伤心时,它总会叼着玩具跑来,试图逗我开心。

  到现在,“文文”到我家已经两年多了,它也从一只小狗崽,升级成了狗妈。而“文文”也变得不如以前漂亮可爱了。但是,它对于我来说越来越重要。它已经成为我们家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其实,我是想告诉大家,动物与我们人类是可以沟通的。只要你用这份爱心和耐心对待身边的小动物们,你不但能听懂它们的语言,更能获得它们对你的信任与爱!

  《家》读后感 篇12

  首先,觉新的自身原因。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地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即使是牺牲自己和所爱的人,也要去遵从旧传统。为此,他出国留学的梦想破灭了,他心爱的梅嫁与他人,最终他深爱的妻子也因此惨死郊外,连在她临死前二人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觉新曾感叹:“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只有牺牲的资格。”可是,他那毫无原则的苟且顺从,牺牲的不只是他自己的幸福,更有别人的幸福甚至性命。这完全是懦弱的表现。“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如果说是出于无奈,那么“没有反抗的意思”则完全是因为他性格的懦弱,懦弱到毫无疑义的听从着家人的摆布。觉新的悲剧,他自己的懦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次,家族原因。第一,觉新的家族地位。他是家里的长房长孙,他从一出生便注定要承担起整个家庭的重任。他是整个家族的未来,他承载着家人的希望。家庭就是他整个生活的中心,他的一切都要以家族为重。因此,他很难把视野投向整个社会,也就不会针对社会弊端做出抗争。这一特殊地位注定了他不能像觉慧那样激进,不能勇敢地做出反抗。第二,觉新的思想根源。这一点是由第一点衍生而来的。作为一个封建大家庭的长子长孙,他自然被寄予了厚望,接受良好的教育,当然这教育也是封建伦理的教育。儒家思想的孝悌观念自然早已融入了他的血液里。这也在思想上给他戴上了沉重的枷锁。在他的思想里他已不是简单的为自己而活,他活着就是为了整个家族。它完全是封建礼教的奴隶。恪守着长房长孙的规矩。他完全成了一个傀儡,被人玩弄,任人摆布,没有思想也没有灵魂。

  最后,社会原因。在封建社会日趋瓦解的时代,像高家这样的封建大家族也注定走向腐朽和堕落。家族的逐渐腐化令觉新认识到它所严格遵守的旧传统再也无力支撑起这个家,现实的巨大压力使觉新变得迷茫不知所措。他始终认为封建秩序是不可动摇的,因而在纷乱的境况中他只有选择墨守。

  觉新是处在新旧制度之间的人,矛盾的境遇也造成了他矛盾的人格。

  觉新从小接受的是传统封建礼教的思想,是完全从他的祖父、父亲身上继承下来的。同时他又处在社会转型的'时期,与弟弟们一起如饥似渴的阅读进步刊物。“每天晚上,他和两个兄弟轮流的读这些书报,连通讯栏也不肯轻易放过。他们有时候还讨论这些书报中所论到的各种问题。”

  他的思想虽不如觉民觉慧激进,被称作“刘半农的‘作揖主义’的拥护者”,也常说自己“喜欢托尔斯泰的‘无抵抗主义’”,可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的范围,是一大进步。而且他这样又能够“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己并不觉得矛盾。”他正是在这种矛盾当中寻找理想与现实的交叉点。或许只有在这时他才能找回那颗年轻的心,自己才不至过早的老去。

  《家》读后感 篇13

  长篇小说《家》以20年代初期中国内地城市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作品在揭露这个封建家庭罪恶的同时,还侧重表现了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对青年一代的摧残和迫害。作品还表现了以觉慧为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的斗争。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他们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家》是一部思想相当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家》塑造了一系列性格鲜明、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形象。 高老太爷是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教的代表。作为这个封建大家庭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作品突出表现了他专横、冷酷的性格特征。在高家,他的话就是法律,谁也不能反对。作品通过塑造高老太爷这样一位腐朽反动的人物,表现出了封建制度以及旧礼教、旧思想、旧道德必然

  灭亡的趋势。

  觉新是作品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也是塑造得最成功的人物。他性格上充满了矛盾,是个“有两重人格的人”。觉新善良,待人诚恳,原是旧制度培养出来的、有较强传统观念、且有着“双重性格”的悲剧人物。他性格中的这种矛盾性,真实地反映出了当时某些时代特征。作者通过塑造这一典型人物,批评了“不抵抗主义”,指明对于封建旧制度、旧观念,反抗才是避免悲剧的惟一出路。

  觉慧是大胆而幼稚的叛逆者的形象。他有正义感,同情下层人物,勇于反对封建束缚。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作者对觉慧的塑造完全是忠实于生活的。尽管觉慧身上有着明显的幼稚,但他却真实地反映出了“五四”时期我国觉醒了的一代青年人的某些精神面貌。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下面就让我带你走进《家》的世界。

  《家》描写的是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家庭的没落分化的过程。觉新、觉民、觉慧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为了自己的理想在奋斗:大哥觉新面对封建礼教选择了屈服和服从,担负着全家的重担,被兄弟责骂,在关键时刻也打破陈规帮助弟弟实现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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