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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5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
基因在亿万年的进化长河中厮杀幸存并不是因为它们本身懂得竞争和争取,自私只是一个比喻。基因才不懂得要存活下来自身必须得做什么,必须得拥有什么条件,得适应什么环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亿万年来死亡消失的基因连自身败在哪里都不会知道,就像这些幸存下来的基因也不会知道为什么偏偏是自身得以幸存,或许,只是一个很随机很偶尔的机遇。自私只是一个比喻,人类的比喻。
很喜欢作者的这种表述方式,喜欢他谈论这些东西的口吻。喜欢他一再强调自身只是在用一个人们的都很喜欢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来阐述基因的不自觉无意识无目的性。喜欢他有时候得费力的向我们说明,些些的矛盾我在会意的时候往往内心里是充满笑容的.。
作者用自私这个比喻想要表达的却和自私这样一个人类术语完全相悖的理念。有时候我看着这些矛盾的表述不禁佩服起作者来。正如作者所说,他只能用这个我们都能理解的比喻来做这次阐述,因此,这个标题很恰当却又很不恰当。
其实读完这本书是和DM巴斯的进化心理学混着读的,读完还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身的能力实在有限,也表达不出什么。不过相信以后会有机会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2
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道金斯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在这里,他尝试解释了一下他本人的立场,并举出一些有争论的学说。
他指出,目前主要有两大理论体系:“群体选择”理论和“个体选择”理论。
群体选择理论认为:一个群体,如一个物种或一个物种中的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为了本群体的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的一个群体要比喻之竞争的另一个群体,如果它的个体成员把自己的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灭绝的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所占据。
个体选择理论认为: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的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做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一个自私的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的利他主义,则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的倾向。这样的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的群体”将会被自私的个体所淹没。一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的'影响。
最后,他摆出自己的信念:选择的基本单位,因此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严格说来,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遗传单位基因。
这一章,他给了我头脑冷静、脉络清晰,有公正而严谨的求学态度的最初印象,我很欣赏这个态度。
第二章 复制基因
至此,作者回答了在第一章中并没有答案的疑问:为什么会有人呢?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呢?他指出,人是保存基因而存在的终极理由,是基因的生存机器。
他首先用极为通俗的语言展示血红蛋白模型,然后,在有了一个具象为基础的前提上,阐述复制基因的形成、竞争的出现,以及进化过程。
简单地说,复制基因自我拷贝,集结起着构件作用的分子组成稳定的链,当这样的链越来越多,周围存在的构件分子日渐稀缺时,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基因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而“在任何导致产生更高一级稳定性的复制错误,或以新方法削弱对手的稳定性的复制错误,都会自动地得以延续下来并成倍地增长”,由此导致“生存斗争随之逐渐激化,生存机器的体积越来越大,其结构也渐臻复杂。这是一个积累和渐进的过程”,人,就是这个过程积累和渐进至今的产物之一。
第三章 不朽的螺旋圈
本章的要义是: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
我发现,道金斯对他所阐述的理论底气似乎并不足,或者说,以他的才华,仍无法在宏观上找到一个合适的具有说服力的比喻,来证明基因如何进行自我拷贝,又如何服从自然选择等。同时我注意到,他多次用“碰巧”、“理所当然”这些词,这是我不乐见的,这些词是在不够严谨。
讽刺的是,“碰巧”、“理所当然”、“运气好”是达尔文主义者惯用的伎俩,如果他们不致于蠢到变节转而服从拉马克学说的话。
当然,尽管这样,我仍然十分佩服他的叙述能力,他解释了基因之成为自然选择基本单位的原因。这是一家之言,但非常有说服力。
基因通过拷贝形式的存在几乎是永恒的,为争取生存,牺牲等为基因增加自己生存的机会。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可以肯定地说,能够生存下去的基因,必然是带有自私特性的。
这一章很长,它显示了道金斯是一个多么传统又地道的达尔文主义者。
我并不想省略很多有趣的例子,不过它们太多了。我赞同他提出的:一个(实体)同另一个之间的差别,可以很容易地在环境或者基因方面追溯到一个或几个先前的差别,就是这些差别才真正关系到生存竞争和斗争,就进化而言,起作用的是受遗传控制的差别。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3
最近看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总的来说:五味杂陈!
道金斯在书中对人性透彻的分析,在前半段我几乎是看不下去了,因为我无法像作者一样不带任何感情的去看待里面的每一个文字,我带着世俗的眼光去看我们千百亿亿年来,祖先残忍的进化,用自利、私心去伤害其他的个体,不管是陌生人还是自己的兄弟姐妹;然后再用欺骗、蛊惑的手段去取得养育者的关注同情和爱。做这些事情的所有终极目标就是为了活下来!
不管过程都多么不堪!
作者一直在强调这些全都是基因在无意识的状态下,经过自然选择而促成的结果。但是,作为一个有意识的经过教化的人类,我真的无法做到不去评价优劣。何况书中所列出的理论与现实世界的很多事例那么吻合。将这些理论与事实相结合。我差一点点将人类的.本性判了死刑。我带着悲壮的心情继续读下去,几乎绝望。。。。。。然而道金斯在文章过半的时候,突然笔锋一转。谈到了另一种基因的形成与进化,作者对这种在科学界还没有定论的“基因”做了一个预言似的阐述:我们的文化正在一个“基因”形成的过程中,就像最初的“基因”在“原始汤”中漂浮的那个阶段,作为一种比最“原始”的基因生命力和传播能力更强的基因。它的发展将会比原始的基因更有穿透力,这些东西已经存在我们生活的每时每刻:语言、书籍、音乐、道德约束......
而这些东西都是与原始的“基因“不一样的性质,并且是原始基因的更高表现阶段!
我似乎看到了曙光!不管作者是不是出于对读者的安抚,才会将未来描绘额那么美好。但是,他的这样描述带来了憧憬和正能量!
我们在基因的控制下显得无情与自私,但是,我们并没有放弃努力。我们在不遗余力的去和这种天性对抗。
战争还在继续,前途充满希望!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4
读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满想象力。我开始体会到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我们知道基因不会思想,但由这些基因所创造的我们不仅可以理解我们自身,同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摆脱它们无声无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用自达尔文以来所创建的进化的生命观,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无法认知的秘密,使我们能够穿越千变万化的具体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颠覆了我们对自然界的看法,也开启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认识得自然界之门。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就算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生命的机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 本文语言简明通俗,妙趣横生使人一读就懂,妙趣横生。结构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逻辑性很强,不会那么繁杂让人云里来,雾里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了解和认知自然界是相当重要的。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沉思就如书中所说: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5
《自私的基因》也是一本拖了很久才看完的书,在最开始看的时候,更多的关注的是自私,其次就是基因。同时对于比较感兴趣的原因就是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支持者,且反对上帝。因此想要看看是如何论述的。
“那么,自然选择是否像我在这里强调的那样,在基因间进行选择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不会惊讶于个体生物“为了基因的利益”,表现出诸如喂养与保护亲属等利他行为,因为亲属更有可能与其共享相同的基因。这种亲属利他行为只是基因自私性在个体利他主义上的一种表现形式。
怎么说呢?的世界观还是蛮宏大的,从动物世界到人类世界都有所涉及,但是作为一个行为生态学家,更多的还是把重心放在动物行为的论述上,同时大多采用比喻的手法来对一些深奥的内容来进行论述。
在引言中说,本文的自私用的并不是很好,不应该用自私,但是又找不到特别好的替代词汇,因此还是选用了自私。
在书的前一段,还是能看到自私的一点影子的,比方说基因的存在更多的是为了他的更多的遗传,而人类或者动物其实都是一种生存机器,最终死亡的都是基因本身。
的DNA因子如羚羊般灵活,他们奔放的随世代相传,在一次性的生物容器中临时组合,而不朽的双螺旋那么不停改组演替,在形成终将腐朽的肉体时磨炼,最终走向各自的永恒。
如果用科幻电影来进行比喻基因的作用的话,更多的是像电影情节中那些通过远程在地球建立基站的外星人,但是他们无法直接去占领或者控制地球,而是通过预先在电脑中的指令来控制,更类似于一种根植于深处的控制指令,乍一看好似对我们的生活并没有直接,但是实际上却是在最深处控制着我们的选择与生活。
但是对于基因而言,一个个体其实并不能指望通过生育将自己的基因永久的流传下去,所以从这个角度来人的传宗接代其实是蛮可笑的,因为你所希望遗传下去的基因组合其实是仅仅存在于你一个人身上而已,下一代已经是不同的基因组合,基因是永存的,基因组合却只是短暂而临时的。
任何一个个体基因组合(bination)的生存时间可能是短暂的,但基因本身却能够生存很久。它们的道路相互交叉再交叉,在延续不断的世代中一个基因可以被视为一个单位,它通过一系列个体的延续生存下去。
不过从基因遗传的角度来看,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与偏好儿子还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在古代一夫多妻制的条件下,男子娶很多的妻子,将自己的50%的基因通过传给自己的后代,如果孩子越多,那么有越多的人拥有他的基因。虽然男孩与女孩其实继承了一样多的父母的各50%的`基因,但是在一夫多妻制的存在,使得男孩可以比女孩可以有更多的后代,从而可以将自己的基因更多更久的一代代传下去。但是也仅仅是基因而已,就个人的基因组合是无法遗传下去的。因此,期望通过生孩子、生男孩可以将自己的生命或者家族一直延续下去,本就是无稽之谈。但是,虽然基因组合是临时的,但是人类社会的基因—文化却是不朽的,因此作为基因生存机器的人类确实无法通过基因获得不朽的,但是确实可以通过人类自己建造的“基因库”——文化,获得永垂不朽的,正所谓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不过对于大局部人而言,最终其实都是归于无而已。
那么进一步联想到现在的社交媒体,所谓自媒体其实就是为我们留下我们来过的印记提供了便利,比方说之前听过的一个段子,如果我死了,请不要关闭我的Facebook,麻烦继续帮我推送。社交媒体的开展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人类传播文化在起作用,每个人都有可能通过这种SNS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王国,成为主宰,被记住,从而不朽。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6
这周我们一起共读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文章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以下几个章节:
第一章《为什么会有人呢》,道金斯提出了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在一个具有高度竞争性的世界上,像芝加哥发迹的匪徒一样,我们的基因生存了下来,有的长达几百万年。这使我们有理由在我们的基因中发现某些特性。将要论证的是,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到达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
第五章《进犯行为:稳定性和自私的机器》。进化上的稳定策略,“策略”是一种程序预先编制好的行为方式。例如,“向对手进攻,如果它逃你就追,如果它还击你就逃”就是一种策略。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是指,个人的大多数一旦运用这两种有条件的策略中的某一种,所有脱离群众的行为皆会受到惩罚。基因被选择,不是因为它在孤立状态下的“好”,而是由于在基因库中的其他基因这一背景下工作得好。基因因能相互和谐共存而被选择在一起,这并不一定说明我们必须要像看待蝴蝶的情况那样,把基因群体也看成是作为单位来进行选择。基因库是由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形成的,这组基因成为一个不受任何新基因侵犯的基因库。大局部因突变、重新组合或外部而出现的基因很快就受到自然选择的惩罚:这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重新得到恢复。新基因侵入一组稳定的基因偶尔也会获得成功,即成功地在基因库中散布开来。然后出现一个不稳定的过渡阶段,最终又形成新的一组进化上稳定的基因——发生了某种细微程度的进化。渐进的进化过程与其说是一个稳步向上爬的过程,倒不如说是一系列从一个稳定台阶走上另一个稳定台阶的不连续的步伐。
第六章《基因种族》。一个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从根本上说,它采用的方法就是帮助那些它所寄居的个体编制它们能够赖以生存下去并进行繁殖的程序。如果这个白化基因碰巧使它的一些个体对其他的一些白化体表现出利他行为,那么不管它情愿与否,这个白化基因往往因此在基因库中自然而然地兴旺起来。基因有没有一些比较符合情理的方法“识别”存在于其他个体中的其自身的拷贝呢?答复是肯定的。
从遗传学的观点来看,父母之爱和兄弟/姐妹的利他行为的形成都可以用完全相同的原因来解释:在受益者体内存在这个利他性基因的可能性很大。人们有可能把种族偏见理解为是对近亲选择倾向不合理地推而广之的结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的.个体视为自己人,并歧视外貌和自己不同的个体的倾向。
第七章《方案生育》。抚养只有作为混合策略的一局部,才能取得进化上的稳定——至少需要进行某种数量的生育活动。动物往往从其自私的观点出发繁殖最适量的幼仔。假设它们生育得太少或太多,它们最后抚养的幼仔,会比它们应该生育的最适量来的少。亲代个体实行方案生育,为的是使它们的出生率保持在最适度的数值上。
第八章《代际之战》。亲代投资的定义是:亲代对子代个体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投资,从而增加了该个体生存的时机(因而得以成功的繁殖),但以牺牲亲代对子代其他个体进行投资的能力为代价。“幼儿应该欺骗”这样的提法意味着,促使幼儿进行欺骗的基因在基因库里处于优势地位。如果其中有什么寓意深刻的地方可供人类借鉴,那就是我们必须把利他主义的美德灌输到我们子女的头脑中去,因为我们不能指望他们的本性里有利他主义的成分。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生存的意义:尽力繁殖并努力保证我们的后代一直有旺盛的繁殖力——所以“人丁兴旺”一直都是对一个家族最大的赞美,到达在生物意义上的不朽。第二点就是努力创造觅母——带有我们标记的思想或事件——并让其传播,到达在文化意义上的不朽。这就是生命的意义吧。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7
大约是年龄的原因,现在的我对所有的小说丧失了兴趣,只肯去阅读一些我感兴趣并能记住的书藉。
英国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兴趣的科普读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荐过。当下,我与全中国的人们一样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对于有趣的书,当然值得再次翻阅。
时间回到40亿年前的地球,科学家们将那时的海洋称之为“原始汤”,在原始汤中极偶然的产生了大的有机分子,某个时刻,一个非凡的有机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够复制自己,这之后漫长的时间里,生命产生。
几十亿年后,它们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们在天空中飞翔,它们在山林中奔跑,它们遍布地球的每个角落,它们是你,它们是我,它们是我们。
科学家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时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边呼呼大睡的猫,我们的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们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
基因是不朽的。
它们一代一代的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并用自己的方式操纵着这些个体:它们将在这些个体衰老死亡前抛弃个体容器,实现转移。以这样的方式,它们在亿万年的时间里,得以永存。
个体是不稳定的,它们不停地出现与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尘,但是基因却像钻石一样长存。
我们人类的生命是短暂的,短的几年几十年,长不过百年。我们会发现,从大概率上来讲,体弱多病的总是老年人,而年轻人总是显得身强体壮。那是因为,基因这个鬼东西,它需要人们在年轻强壮时生育繁衍,一旦实现后代延续,基因已经得到了传承,那么,之前的那个躯体容器,老、破、残、死,都不再影响基因的生存,再也与它无关,将会得到它无情的抛弃。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万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过,原因在于长寿的基因都掌握着看家本领,即它们善于制造供它们生存的容器,它们让容器一代代的进化适应环境。地球上生物大灭绝共发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万年前的恐龙大灭绝。随之而消逝的,是它们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义,运气不论好坏并无规律可循,一个一贯败阵的基因不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因为它本来就是个“坏的”基因。这一点,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一致的。
虽然地球上物种灭绝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终还是有生存下来的物种,原始人“阿尔迪”的第一块骨骼化石于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万年以前。亦即,我们人类,在这个地球上已经繁衍了440万年。
我们尽管已经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个个体来说,还是想要尽量地生存得更加长久,不甘于只是承载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发现,成功基因的一个普遍特性就是,它们通常把它们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时间拖至个体生育之后。
因此,他提出了两个有趣的观点,第一,人类可以延长生育时间,即可以拖到40岁以后再繁衍后代,这样才能让基因对你手下留情;第二,我们可以想办法去“愚弄”基因,让它以为它所寄居的个体比实际的要年轻。即,你在一个老年个体中越能模仿或模拟青年个体的特点,不论这些特点看来是多么表面化,那个老年个体应该生存得越久。
这是一种“拟态“。
其实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下去,物种的拟态比比皆是。比如枯叶蛱蝶,会拟态一片枯叶来逃避昆虫天敌的猎杀,使它生存期更长久;兰花螳螂不仅可以拟态成白色,还可以随着兰花的生长而变色,更是迷惑天敌猎杀猎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拟态年轻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让它以为你还很年轻,于是,它会给你更长的岁月。
如果说这本书带给了我什么启示,那就是更加坚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气。
既然生物学上已经给出了支持年轻化的理由,那么在心灵上也就更加释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任性妄为敢爱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勇敢热血异想天开,因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为你是一个年轻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华健弹着吉它微笑着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远,在世界的尽头撒野,却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着每一首歌,留住的快乐。有些路用力走着,有些伤用生命愈合,我还能微笑着活着
……岁月总是跑在灵魂的前面,好在还有一点信念陪我们完成每一天。别忘记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别忘记心中的少年。他像钻石一样永存。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8
这本书的主要观点是:进化论的作用层次不在个体,也不在群体,而在于基因,生命的本质则是基因复制。
动植物是某类基因制造的机器或工具,基因给各架机器适当的.授权,以执行保卫、延续基因的终极指令。机器是容易腐朽的,不朽的只有基因。就好像住宅一样,老城区推倒重来,新楼盘勃然兴起,不变的,只有楼里的居民。
还有另一种基因,它们不创造机器,而只是利用机器,比如病毒等,它们离开寄主的方式和前者有所不同。个人认为,这也可以看作是各类基因的不同生存策略。
人类社会和某些物种,在与基因共生之上,还群体创造了新的无形基因—文化、信息等,这里有个新名词“觅母”,它也在不断地遗传和进化。
进化稳定策略ESS是非常有用的观念,能够从基因自私的角度解释生物群体或个体的各种行为,持不同进化策略的基因机器,生存概率是不一样的。
然而,如作者所说,当我们对遗传过程中的自私性了解得越清楚时,我们就越有资格去教导慷慨、合作以及其它所有为公益奉献的美德。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9
如果你是个常人眼里自私的人,那道金斯这本自私的基因再适合不过你了,如果你是个经常无私奉献的人,那这本书你同样需要一读。
因为读完这本书,你才能明白自私的人是如何一点一点从这个世界上被自然选择所消灭,而无私利他的人又是如何一点一点使得物种进步。
道金斯在书中明确提出了几个重磅的观点,这在1976年里引起了轩然大波,直到今天,如果你未曾读过道金斯的著作,或不曾关注过达尔文主义和进化论的学术研究,那可以肯定的说,这本书还是会在你的脑海里兴风作浪,让你读完一时无法平静。
他的观点主要在于,自然选择发生在基因,而不是人们通常认为的个体,甚至是类群。
这也是这本书开始后着重笔墨攻击的对象,道金斯毫不留情的用简洁明了的逻辑和生动形象的类比,弹无虚发的整体打击了支持类群选择学说的同行们。我们人类站在今天的生物成就高度,是很难去理解几百万年前基因是采取了什么样的策略才能得以繁殖进化。
已经有幸活在健全社会当中的我们,理所应当的将群体道德,群体约束,群体利益等概念强加于生物的进化原因中,就好像非要用比特率来解释和描述飞鸽传书的传输速率,只会得个牛头不对马嘴。
事实上在生物早期发展阶段,如果在一个以群体利益为终极追求的集体中,因此个体都本能的做着利他行为,而这时如果有某个个体突变出自私的行为,它在这个群体中会享受到无与伦比的优势,不论是它可以有更多交尾的机会,或是有更有利的条件来抚养后代,自然地会将他的基因更好的传递下去。而也是道金斯在书中描述的事实,动物会进化出欺骗与检测欺骗的功能。继续上面的例子,由于这种自私的基因有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传承自身,这个本来无私利他的群体里多了很多自私自利的个体,这时出现的情况往往是双方如何通过进化来更好的保护自身的权益。
我们在这里谈论"利他"或"自私"仅仅是我们人类给予这两种生存策略的名称,但实际上策略就是策略,有效的就是好的,无效的就是坏的。当保持利他的群体可以成功分辨自私自利者的欺骗行为,自私自利者只好进化更复杂的欺骗行为或接受在自然界消失的命运,反之亦然。似乎这样的`结果往往逃避不了一个群体的覆灭,但道金斯通过引入进化稳定策略来解答这个问题。
进化稳定策略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因为便于阐述,道金斯在书中往往通过一个群体当中的两种基因,两种性别,或着干脆就用两种生物来进行博弈。
事实上达成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往往需要主客观,内外部的协调统一。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一个种群或多个种群达成进化稳定策略的条件是极其复杂多变的,但回顾历史的话,我们可以发现,实际的情况只能一分为二,要么达成进化稳定策略,要么灭绝。这种进化稳定策略帮助了一片区域内,哪怕是敌对的物种之间的稳定进化,举个例子,狮子和羚羊之间就属于进化稳定状态,当狮子第一次遇到羚羊时,很多的羚羊被捕杀了,幸存下来的羚羊无疑有着矫健灵活的基因,随着狮子群体的增大,羚羊日益快速灵巧,很多的狮子被活活饿死,而活下来的狮子不是成功忍饥挨饿,就是有着独特的捕猎技巧。刚好进化的羚羊也繁殖的越来越多供进化的狮子享用,以此周而复始。
听上去很简单,但实际上这个时间跨度极长,其他客观因素如环境,食物链等也会不同程度的影响进化稳定。但道金斯指出进化稳定策略是基因层面一定会达到的,不然这种基因就活该被淘汰掉。
道金斯对生物以及基因的解读看上去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但恰好这也是作者想表达的,我们不应该依靠剖析高度发达的人类社会群体来试图找寻远古单细胞生物的进化策略和趋势,而是应该分割再分割,像物理学中对"上帝粒子"的追求一般去追求进化论的构成粒子。道金斯给出了他所在时代最令人满意的答卷,《自私的基因》客观公正的阐述了道金斯及他的一系列同僚所发现的生物进化规律,以及其潜在的自然选择原理及动力,如果你是个唯物主义者,那这本书将帮助你理解自身的构造,甚至可以引发出自身该如何定位自身在进化史当中的地位这样的深度思考。
我们也可以通过自私的基因这种理论依据,去分析和解答当今社会当中的存在的各种社会现象,例如出轨,例如拖延。当然还有些更为复杂的情形例如同性恋,独身主义等,道金斯给出了他对这些问题的可能性解答,但实际上这些问题仍有待我们去进一步学习,科技进一步发展才有可能得到答案。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
英国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在1976年出版了这本书,此后它被翻译成25种文字、全球销售超过一百万册。它讲了两个观点,一个比一个可怕。
基因
生物学上,基因是演化的单位。生物体是受基因控制的生存机器。基因是主宰是程序员,人类本质上说都是受一堆代码控制的机器人。比如为什么雌性求偶期间通常会有很长的考察期?为什么雌性和雄性又普遍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策略延续基因?为什么家族成员会照顾有亲缘关系的未成年成员?很遗憾,这些都有演化生物学上的解释。
这有些冷冰冰,却通常没有大问题。大问题出在基因和生存机器利益不一致的时候。比如当周围环境剧烈变化时,人类在现有的基因指导下的决定虽然依然利于现有基因,却很可能已经不再适应这个环境,不利于生存机器的生存。比如为什么我们觉得高脂肪高热量的食物好吃?因为相对人类演化的漫漫历史,有充足的食物供给的阶段是极其短暂的,在长期的自然选择下,会引导人类多吃高脂肪高热量食物的`基因存活了下来。控制热量摄入难,是因为我们是在抗拒基因的控制…
模因
单单这样显然还不能称作hard模式。人类同时还在文化上受模因(meme,这是道金斯在这本书里创造的一个概念,之后被广泛使用)控制。模因是文化演化的单位,大脑则是模因的生存机器。
和基因类似,模因一旦被创造出来就不再受生存机器的控制,而是依靠自己的保真度(copying-fidelity)、多产性(fecundity)和长寿性(longevity)经社会选择而演化。而不同在于,基因需要通过生殖传播,模因的传播渠道则多样的多。这代表着模因进驻脑子的过程和寄生差不多。基因抢占的是染色体上的位置,而模因,按照道金斯的说法,争夺的是人类的注意力和记忆力。作为坚定的无神论者和无神论传播者,道金斯在这里用了宗教的传播作为例子。
从初版至今将近四十年的变化,似乎人类大大地给模因疏通了传播管道,而给自己挖了个大大的坑。莫非这又是模因演化的成果么?!
小结
《怎样阅读一本书》的作者曾经谈到,读书的重要步骤之一就是和作者在关键词和论述的含义上达成一致(come to terms on key terms)。缺少这个前提的支持和反对都不扎实。有时候反复阅读之后理解了作者很重要的一段论述,接着想到一个问题,翻了页发现这正是作者接下去开始回答的问题,顿时感到隔着时空和作者的脑电波接上了头,也证明对前一部分的理解到位,抓到了作者的思路,好像小时候看到考题就抓住了命题人出卷的意图。
通常这是读书最美好的时刻,然而这本书里这样的瞬间让我直冒冷汗。一方面作者思路清晰、表达顺畅,哪怕很复杂的概念也解释的很清楚,可以一直跟得上他的思路;另一方面,我脑海里一个挥之不去的想法是到底平时我有多少行为是真的受自己的理性,而非被基因或者模因控制的?我一向不认为人类比其他的生物高等多少,并且对人类的设计上各种各样的不完美有所了解,然而这书把我对人类局限性的理解又推到了新的高度。仔细想想平时“自动驾驶“状态下的无意识行为,似乎太多可以印证作者的观点,只觉得寒毛直竖。好在道金斯认为人类还是有希望的!人类唯一的不同在于我们可以利用想象在脑中模拟未来(Conscious Foresight),因此可以做出对抗基因和模因的决定,因此他用积极的语调结束了这本略有些令人低落的书。
作为一个重要的disclaimer,推荐这本书是我本人的意愿,而非基因或者模因的行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1
细胞,最早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的单细胞生物。早在远古时代人类还未出现,就已经存在。关于细胞的来源,众说纷纭,但是有些观点却很有趣,比如“原始汤”传说。这个传说把细胞的来源,解释成在45亿年前,在当时原始地球海洋里,有很多有机分子的原始汤。这些有机分子受到大气层中一些雷电和原始大气层中那些甲烷,氮气,氨气的化学作用而形成碳元素的转移。而碳元素是构成生命的基本元素之一。
细胞祖先最早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扩大族群,因为在最早期的地球上——原始地球,那是一个炙热着充满着岩浆的火球,大气层中多是甲烷,氨气,二氧化碳,氮气等气体,但是后来随着地球地表温度的下降,第一批生物的出现,这些生物的活动使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开始下降,氧气量急剧上升,从而出现第一批需氧的动物。
当然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可能在早期大气中或者海洋中,就已经存在一些能够稳定的,以原子或者分子为主要成分的稳定粒子。这些成分大量稳定存在于地球上。随后某一天,可能是某些因素的突然改变,在这些稳定的粒子中,出现了一种奇特的分子,这个分子能够进行自复制,这种分子叫复制者。
然而复制者,在复制的过程中势必会出现复制失误或错误,当出现错误的时候,就会影响或者改变这个原来分子的属性。这个改变的属性结果,可能会让这个分子更加长寿,或者多产,甚至能够精确无误的保持自我遗传信息,那么这个分子里的信息密码就能够被传递下去了。
而如果这种分子在短时间内就死亡。可能这种类型的分子就会在众多竞争中被淘汰,当然这个假说的前提是资源是足够多,多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而资源总会枯竭,当有了一定基础的分子以后。分子间有了竞争,逐渐的,强竞争优势的分子就被保存下来了。但是当强竞争分子数量巨大的时候,分子间开始竞争彼此有限的资源,复制者开始出现几个流派,杀戮复制者和进取复制者为首的主要两大阵营。
杀戮复制者通过入侵另外一些复制者的内部资源,来获取创造自身的`原材料。但是复制者为了保持自我,久而久之,出现了进取复制者,它们想出了一个绝秒的办法,通过一层蛋白质来保护自己。也正因为如此,可以解释细胞核设立在细胞的中心最深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我,细胞核的以外的世界,有很多的骨架纤维和蛋白质都是为了更好服务于细胞核。
生物的法则,不是被天然设计出来的,而是在进化和改革的过程中形成的,这能使细胞在面对,多种模式的环境和不确定的情况下,应对自如。在细胞的进化的基因中,囤积了大量的所谓的“垃圾基因”,在这些错误中进化不断前进,得以壮大细胞的族群,由一变二,由二变四。
人类试图想要让遗传与智能化的技术连接在一起,试图把遗传写进编程,变成一堆数据,但是细胞不是简单的机器,细胞中的各项设计,都是在随着时间流逝,慢慢进化而成的,细胞的生命力强大到无法想象。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2
理查德·道金斯的书,之前阅读过一本他的《基因之河》,《自私的基因》是他的成名著作。
应该有很多人会好奇,人是怎么来的?通常我们会回答:是猿猴进化而来。如果有意去深入思考这个问题,更大的疑问是:生命是怎么来的?
这个问题,我脑子里一直没有答案,我不知道是之前有学过,忘记了,还是说真的没有接触过。在这本书里遇见了这个答案,我也不知对错,我就信了。
读了一系列书籍下来,“人性”一直是我感兴趣的话题,若能追寻基因的由来,若能知道一些它的本性,对“人性”的理解,却是能更深一步。
这本书读下来挺费脑子的,虽然作者尽量在用我们能理解的语言来表达,但毕竟作者如此专业,他想传达的观点也如此专业。
还是直接摘抄吧,句子中自带观点。如下:
“自私基因的理论也是达尔文的理论,只是以一种达尔文并未选择的方式来表达。”
“基因的非随机性的分化生殖就是自然选择。”
“我的目的是研究自私行为和利他行为在生物学上的意义。”
“本书的论点是,我们以及其他一切动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创造的机器。”“我将要论证,成功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就是其无情的自私性。这种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滋长一种有限的利他主义。”
“宇宙为稳定的物质所占据。所谓稳定的物质,是指原子的聚合体,它因具有足够的稳定性或普遍性而被赋予这个名称。”
“自然选择的最初形式不过是选择稳定的模式并抛弃不稳定的模式罢了,这里面并没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地方,事物的发展只能是这样。”
“生物学家和化学家认为‘原始汤’就是大约30亿到40亿年前的海洋。有机物质在某些地方积聚起来,也许在岸边逐渐干燥的浮垢上,或者在悬浮的微小水珠中。在受到如太阳紫外线之类的能量的进一步影响后,它们就结合成大一些的分子。”
“到了某一时刻,一个非凡的分子偶然形成——我们称之为复制因子。它并不见得是那些分子当中最大或最复杂的,但它具有一种特殊的性质——能够复制自己。”
“如果你在两个不同的时间分别从汤中取样,后一次的样品一定含有更大比例的寿命长或生命力强或复制精确性高的品种。生物学家谈到生物的进化时,他所谓的进化实质上就是这个意思,而进化的机制是一样的——自然选择。”(三种稳定性发展的进化趋势:寿命、复制的速度、复制的准确性)
“不管我们把原始的复制因子称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它们的确是生命的'祖先,是我们的缔造者。”
“论点的第二个重要环节是竞争。”“当复制因子变得越来越多时,构件因消耗量大增而供不应求,成为珍贵的资源。不同品种或品系的复制因子必然为了争夺它们而互相搏斗。”
“今天,我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它们的生存机器。”
“基因是一个长久生存的复制因子,它以许多重复拷贝的形式存在着。他并非无限地生存下去。严格地说,甚至钻石也不是永恒的,顺反子甚至也能被交换一分为二。”“到底多长才算‘足够长的时间’呢?这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取决于自然选择的‘压力’达到多大的严峻程度。”
“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DNA的真正‘目的’仅仅是为了生存。”
“生存机器最初是作为基因的贮藏器而存在的。它们的作用是消极的——仅仅是作为保护壁使基因得以抵御其敌手所发动的化学战以及意外的分子攻击。”“它们的一大分支,即现在人们所说的植物,开始利用阳光直接把简单分子组件成复杂分子,并以快得多的速度重新进行过去发生在原始汤里的合成过程。另外一个分支,即现在人们所说的动物,‘发现了’如何利用植物通过化学作用取得的劳动果实:动物要么将植物吃掉,要么将其他的动物吃掉。”
“为了应对这一切竞争和斗争,在共有的躯体内存在一个中央协调的系统必然比无政府状态有利得多。”
“所谓进化就是指基因库中的某些基因变得多了,而另一些变得少了的过程。”
“肌肉就是引擎,它像蒸汽机或内燃机一样,以其贮藏的化学燃料为能量产生机械运动。不同之处在于:肌肉以张力的形式产生直接的机械力。”“在人体内,杠杆就是骨骼,绳索就是肌腱,铰链就是关节。”
“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最突出的特征,这就是明显的目的性。”
“基因是主要的策略制定者,大脑则是执行者。”
“甚至在人类这一具有天赋的自觉预见能力的物种中,以最高的长远利益为基础的盟约或集团,由于出现内部的叛逆而摇摇欲坠。经常有土崩瓦解的可能。在野生动物中,由于它们为竞争的基因所控制,群体利益或集团策略能够得以发展的情形就更少见。我们所能见到的情况必然是:进化稳定策略无处不在。”
“一个自私基因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它的目的就是试图在基因库中扩大自己的队伍。”
“动物之所以要聚居在一起,肯定是因为它们的基因从群居生活的交往中得到的好处多,而为之付出的代价少。”
“我们人类的独特之处可以归结为一个词——文化。”“文化的传播有一点和遗传相类似,即它能导致某种形式的进化,尽管从根本上来说,这种传播是有节制的。”
“如果你继续思考,你更会发现,从人类到动植物,生活中充满了‘囚徒困境’的重复博弈。”
“博弈理论家将博弈分为‘零和’与‘非零和’两种。”“一个看似‘零和博弈’的争议也许只要加入少许善意,便可以转化为双方互利的‘非零和博弈’。”
“兔子跑得比狐狸快,因为狐狸奔跑是为了晚餐,而兔子奔跑是为了活命。”——生命与晚餐的原则。
“当我们说一样事物决定另一样事物时,到底意味着什么?哲学家更多考虑的是因果关系,可能还会给出证明。但是对于专业的生物学家而言,因果关系只不过是简单的统计学概念而已。从实践上来讲,我们永远不可能证明一个特定的观察到的事件C导致了一个特定的结果R,尽管我们常常会认为这是极有可能发生的。生物学家在工作中往往会从统计角度来证明:R类事件总是接着C类事件发生。”
“理论上来讲,基因的原因和环境的原因是彼此没有差别的,两者造成的某些影响都是很难逆转的,而另一些影响很容易逆转。”(基因和环境两因素)
“回过头来看(进化论),令我印象极其深刻的是化学逐步让位于电子系统的方式。”
“就像一条河流,自然选择沿着遭遇最小阻碍的立即可选的连续路线来盲目地改善它向下流的路径。”“可以想象,由此得到的动物不是最完美的设计,甚至只是勉强度日而已。它是一系列历史改变的产物,每一次改变最多也就是代表着当时恰好是更好的那一个可选项。”
至此。
书中内容很丰富,有些是我不能理解的,有些似我捡到的宝一样,想要珍藏。一是弥补了一些生物学知识,更重要的是从更基础的角度来认识事物。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3
经典大作就是不一样,尽管是几十年前写的关于进化理论的书籍,新的理论和技术不会出现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建立的解释体系,仍然是强大的。
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我对关于本原问题的好答案有很浓的兴趣,《自私的基因》给为什么各种生物会像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逻辑自洽且证据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这本书里,只是一种拟人的说法,方便说明而已,我们大可以这样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质,是指它有自发增加自己数量的趋势,就和物体在高处总有下落趋势、高温物体自发向低温传热的性质一样,是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等。
实际上,全书对进化的一个根本逻辑可以这样概括: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常来说,不这样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从宇宙形成之初,物质已经存在(比这一部分更深入的问题只能交给物理学家了),此书从这样的条件开始。在某个条件下,例如压力、温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而另外一些,因为不稳定,无法形成或者无法维持某种结构这时,可以把稳定的结构看作进化了,它们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说,假设原来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种环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为性质稳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彻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进了一步。
根据上面的逻辑去演绎,各种各样的分子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分子,各种分子达到了比例稳定的状态,稳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状态了。
有些有机物,可以复制自己据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碱基之间的连接与分开吧,也可以对应形成氨基酸,进而形成蛋白质。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质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稳定,它的数量会逐渐增加。
不同的基因会碰到一起,有时候可以连接在一起,如果连接在一起可以稳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护更好,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多(不是它们主观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稳定的东西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积累变多的)。渐渐地,基因就变成了基因集合,进而形成生命。
单个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坏,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个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坏。假定草食动物对应合适的牙齿和胃由两个基因管理,碰巧出现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们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赛艇为例说明,划桨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为好,在一个右手浆手多的环境,左手浆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绩。
作者极力避免提到意识这东西,更不用说人。他把各种各样的生物归类为生存机器,和当初保护基因分子的蛋白质一样,把行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质的外在表现,是基因这个程序设定好的。(当然,他也说了,对行为的控制是迟滞的、延时的)。
这种基因控制行为的理论基础,解释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爱、蚁后奴役工蚁、鸟一窝该生几个蛋等等。即使在个体层面上的利他行为,抛开意识对行为的干扰,也可以理解为基因增加自己数量的手段。这里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说不同的行为,包括利他行为,都符合以每个基因在尽力使自己变多为基础的演绎。
我个人延伸的部分:
人是有意识的,而不是单纯受基因控制,尽管受基因控制的行为还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从哪个阶段的动物就算是有意识。我觉得,用书中同样的逻辑去推理应该是这样的:在一群无意识的生物中,出现了几个有一定记忆力的生物,后者显然比前者有更强的生存能力,进而扩大了比例;然后,记忆和预计未来的能力在进化历程中越来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现了放权,即原来惯有的代码是无论如何你要做这事,新的代码变成了如果长期来说那样做更好,你可以那样做而不用这样做我猜想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我们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们的长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来说,作弊可以在短期获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长一段时间的总获益提高。记忆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来,被淘汰了。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基础还在,意识能力的发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不足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4
30亿到40亿年前,一个本来平平无奇的分子意外获得的一种疯狂的能力——复制自己——从而在当时的环境中得以疯狂扩散。而在复制过程中意外出错又导致了各种不同的分子的产生,但他们都具有复制的基本能力,如果没有错误的复制,这个世界就不会那么多姿多彩,但是大多数的错误复制又是有害的会被自然选择淘汰的。
之后经过几十亿年的自然选择,这些最早的分子变成了现在世界上的各种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使自己的基因继续在这个世界上扩散下去,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这个自私的目的,结果却发展出了许多利他的行为。而其中比较特别的一种动物,人类,因为其大脑,从而发展出了另一种复制基因——文化——从而有了对抗自私的基因的新方式。
有趣的知识点:
1、自然选择使行为有利于自己的基因遗传扩散的基因生存下来,从而导致生存下来的基因都是自私的,有目的的,即可以将自身的基因继续传递下去。
2、载体(身体)并不复制其本身,它们只负责传播复制因子,而复制因子不做任何行为,不观察世界,不捕食,也不逃避被捕食,它们只为载体设定最基本的程序让载体来做这件事。
3、稳定的行为策略(ESS)指种群中大部分成员采用某种行为策略,而该行为策略的好处是其他行为策略所不及的,且任何偏离这个行为策略的其他策略都会受到惩罚。完全利他的善良不是一种ESS,因为其他人会利用他的善良来获利,而完全的善良毫无招架之力,只会很快灭绝,而完全的恶意在完全的善意灭绝后也无法继续生存。
4、为了使自己能够在这个世界生存繁衍,基因大多数的行为都是自私的利己行为,只有当利他行为更有利于基因生存繁衍时,这个利他行为才会被保留。比如生物的群居是因为群居比单独生活更能让个体生存繁衍下去,共生行为也是;父母抚养孩子是为了让孩子成长继续繁衍自己的基因;近亲相互友好互让,是因为我们的基因和近亲的基因有很大的相似,而把这个资源让给需要的近亲而不是自己用,可以让相似的基因获得更多的繁衍,而如果这种谦让行为是不利于谦让基因的扩散的话,这个谦让基因就会很快因为无法繁衍而消失,所以谦让总是保持在让自己基因能够获利的程度。
5、我们的兄弟姐妹和我们的'基因相似程度其实同我们子女与我们的基因程度一样,所以使我们的子女生存繁殖和使我们的兄弟姐妹生存繁殖对我们的基因的好处是一样的。但为什么我们还是对自己的子女更好呢,因为子女比兄弟姐妹更好区分,而且一般子女比兄弟姐妹更需要抚养,对自己子女投资多一些更有利于基因繁衍。而昆虫中甚至有为了抚养姐妹而放弃自身生育的职蚁,因为他们与能生育的姐妹之间的基因相似度甚至高于该姐妹与蚁后的相似程度,他们比蚁后更喜欢姐妹能够生存繁衍。
6、动物有计划的进行计划生育(生固定数量的后代或者减少生育后代的个数),是因为生的多不一定更利于基因的繁衍,因为太多的后代可能因为资源不足而导致更高的死亡率。而少量生育能够保证这些后代更多的活下来去繁衍。
7、父母为了保证自己有更多的存活后代,有时会给不同的后代不同程度的资源投入。比如提早淘汰体弱多病的、矮小的后代,因为天生不强壮的后代会有很大的概率浪费资源;给年龄幼小的后代更多的资源,因为年龄幼小的后代更需要照顾。而同代之间也会为了资源而竞争,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父母总是尽量做到一视同仁。
8、两性的最基本差别在:雄性的性细胞比雌性性细胞要小得多,数量要多得多。这导致雄性在生育后代中一开始投资的很少,一个雄性在一个时间段可以与许多的雌性同时繁衍从而使自己的基因大量扩散,而一个雌性在一段时间内只能繁衍一次自己的基因,如果繁衍失败,雌性的损失远远大于雄性。但同时雌性掌握是否生育的选择权,所以对于狡猾的雄性,雌性一般采取两种策略。一、幸福家庭策略,经过提前的考量确定雄性投入足够的资源后才同意与其繁衍后代。二、大丈夫策略,雌性在养育孩子上不再计较是否得到雄性的帮助,但只挑选优秀的基因进行繁衍,这就会导致只有小部分雄性可以获得繁衍的机会,而大部分的雄性无法得到繁衍机会。
9、生物之间的行为不是独立的,而是交互的,特别是群居在一起的生物,他们的目的开始可能是自私的,但是在大自然中自私行为得到的收益往往不如互利互惠原则,而同时有惩罚设定的互利互惠又能够让完全自私的行为无法获利,所以有惩罚措施的互利互惠往往会被自然选择。就像重复的囚徒困境中,针锋相对策略(一开始表示合作,之后每次复制对方上次的行为,对方上次背叛,自己就背叛回来,对方上次合作,自己就继续合作),能够给囚徒们带来最大的利益。
10、如果寄生生物将基因传递给后代的方式与宿主不同,它就会通过各种方式害了宿主。如果与宿主相同,寄生生物就会做到帮助其宿主繁殖,因为这同样使自己繁衍。随着演化进行,它将不在是一个寄生生物,而将与宿主合作,甚至最终融入宿主组织,完全无法辨认其原为寄生虫。我们实际是所有古代寄生生物合成的群体(我们体内的质粒、线粒体等可能以前都是寄生虫)。
11、文化其实就像另一种复制因子,它能够从一个大脑复制到另一个大脑,能够突变演化,能够与多种文化结合一起促进传播(比如上帝与教堂、婚姻、教规、地狱等文化结合加速传播),文化要生存延续下去,就必须有生存的价值能够适应当时的文化环境被更多的大脑接受。而文化是摆脱了基因演化的另一种全新的演化途径,他可以传播完全无私的文化,是对抗自私的基因的唯一途径。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5
《自私的基因》作为一本从生物学角度切入的书籍,作者从一开始就声明他的论断与社会道德与普世公理无关,他只是试图用科学的角度来解释生物是如何演进、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论是如何在长周期内发生的。作者道金斯作为西方无神论的坚定拥护者,坚信用达尔文的演化论解释生命的复杂性更为合理。
本书确实给了我们一个新的视角来观察这个世界,作者认为整个生物的演化的基本单元不是生物个体或是群落而是基因,包括我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物体,只是基因的生存机器而已。生物个体的生存年限是有限的,但基因的生存年限可能是上百万年,在这个过程中基因还不断的进化和变异,但变化的根本目的是让基因自己更好的复制和生存。
书中提到的布谷鸟幼鸟借巢孵蛋的故事,布谷鸟幼鸟可以在刚出壳眼睛未睁的情况下,用柔弱的身体将其它未孵化的鸟蛋挤出鸟巢,目的只是为了争夺更多的喂食机会。我们无法用道德来解释发生的一切,只是生物背后的基因在争夺更多的繁衍机会。作者提出的自私的基因,可以把它理解为一部生物进化史,就是一部基因的'不断修正,改良,变异,淘汰,进化的历史。作者认为生物体的利他行为,从本质上讲是自私基因的利己行为。生物界的利他,包括群体生活,母爱关怀,其根本目的是基因的延续。可以大胆的猜想基因有着比生物体更长的生存时间,它能够更长尺度的看待问题,我们传统文化中的“舍得”,何尝也不是一种先舍后得,以利他为手段,利己为目的的策略。这里我想到了芒格说过的一句话,“我从来不认为诚信是什么好的品质,应该说从长期看诚信是带来良好收益的策略。”
看似冰冷的结论,不禁让我反问,我们的行为是我们自己控制还是隐藏在我们体内的基因在控制?包括我们感冒咳嗽,打喷嚏,是感冒病毒的基因在寻找更多的繁衍机会,我们的行为是基因所驱使的,这点是多么可怕的论断?还好作者最后提出了觅母的概念。觅母可以理解为文化的基因,类比于生物学基因,觅母同时具备了复制,传播,变异,进化等特性。我们是作为基因生存机器而被建造的,但是是作为觅母机器而被培养的,我们人类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作为个体,我们的基因通过代际相传,每传一代就会损失一些,这样下去不需多久,所占的比例对个体来讲便会无足轻重。(我们的基因可能是不朽的,但体现在每一个个体上的基因集体迟早要消亡)但是你能为世界文明作出贡献,如果你有一个精辟的见解或作一个曲子,发明了电灯,写了一首诗,所有这些都能完整流传下去。即使你的基因在共有的基因库里全部消失后,这些东西人能长久存在,永不湮灭,苏格拉度,达芬奇,哥白尼等人的觅母复合体在今天仍盛行于世,历久而弥坚。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觅母的另一面,他会让我们理所当然心安理得的作为基因的生存机器,比如宗教对来世的寄托。我们没有能力选择和掌控自己体内的基因,但是我们有机会选择和掌控甚至创造我们自己的觅母,唯有不断的学习和独立思考,可以使我们不止是基因的生存机器这么一个简单的外壳。
基因控制着蛋白形成了我们的大脑,为觅母的繁殖和生存创造了条件,且觅母的进化速度远远在超过基因的进化速度,作者在上世纪70年代创作这本书的时候,肯定不曾设想如今基因测序技术的发展水平会如此之快,人类在一步一步逼近和干预基因的自然演化和等位基因的竞争。这种干预能否打破基因自私的本性,还是会带来更自私基因的反抗,或许只有时间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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