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读后感

时间:2024-04-02 07:18:3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最新读后感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最新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最新读后感

最新读后感1

  再读《呐喊》其实引发我更多思考的依然是我们异常熟悉的那几篇:《故乡》、《药》、《阿Q正传》、《孔乙己》。

  和散文相比,小说可能本身便具备较高的可读性,在阅读中,你走入鲁迅先生们的世界。走入《故乡》,走入那片瓜地,走近那个手持钢叉的少年,走进那段儿时欢乐的少年时光,彼时雪中捕鸟,瓜田刺猹;彼时年少轻狂,幸福时光。

  走入《故乡》,走入那一声生疏的“老爷”,将以往的年少友谊打得粉碎,闰土无法冲破当时几千年间构成的`封建礼法观念,当时的人们都无法冲破这些纲常道德对人的束缚和压制。走入《故乡》,走进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豆腐西施杨二嫂,常人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杨二嫂能够说是不折不扣的为了钱财利益,不折手段,她是这部小事里真正的小人,不讨喜的人。

  我想鲁迅写这个人的目的是为了警示自我,警示鲁迅先生人吧。纵使生活会如此艰辛,人活着也不能没有信仰,失去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遗失人与人最基本的感情。至于结尾那句经典“人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相比于绝望的轮回,我还是更愿意理解那个我们初中时的解释——世间总有期望,一切总会变好。

  《药》则是以“肺结核”为事情的核心,“血馒头”为全文的线索。我们读到老栓为了救自我身患痨病的儿子,卖力工作,为一个血馒头一掷千金。这种亲情父子情在令我们唏嘘不已的同时,也激发起了我们的思考,当时的国人是在怎样的一种封建环境中,习惯了蒙蔽和愚昧无知,这种思想可能比痨病本身更为可怕。鲁迅也期望,那个染满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能够成为一块石头落在人民心中,能够一石而激起千层浪,唤醒迷茫的国人。

最新读后感2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听着这首歌,让我知道了童年是我们一生中珍贵的宝藏,每个人都有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而高尔基的童年却与我们与众不同,他的《童年》让我受益匪浅。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苦的人家里,他幼年丧父,又受到了外祖父的虐待,他吃尽了苦头,就这样度过了艰难的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个“小公主”了。整天,父母呵护我们,老师鼓励我们,有了困难同学帮助我们。我们不愁吃、不愁穿,生活在蜜罐里,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啊!

  虽然我们过着公主般的生活,但有的同学还是生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学习,“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我们仿佛是温室里的花朵,不能在外面独立生存,好比是一只要破蛹而出的蝴蝶,一只破壳而出的蝉,娇生惯养,不能经历一点磨难,遇到一点点困难就哭着找妈妈。如果这样的话,恐怕我们以后的身影就是那只瘸蝉。所以,只有吃了别人吃不了的苦,才能享到别人享不到的福。也就是说:想要幸福,首先要吃苦。

  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孩子七岁时就知道吃苦耐劳,而且经常用一句名言鼓励自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成绩一直很棒!所以,我认为:一块石子,不经风沙的百般冲洗不会变成一颗晶莹的钻石;一棵小树苗,不经常年的风吹雨打也不会长成参天大树;人也一样,不经历磨砺,也不会成为一个大写的'“人”字。

  前辈困苦的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幸福的生活来之不易。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努力奋斗,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让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

  同学们,还等什么?让我们去追求吧!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中国人!

最新读后感3

  《平凡的世界》之所以是一本好书,由于他的人物与情节都刻画的非常真实。直被人仿佛置身于那个年代,体验着那个年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被人非常受启发,回味无穷。是以朴实的语言与真实的感受来见证平凡日常的平凡的信仰与生活。浮躁的年代,浑噩的社会像一杯沉垢的清水尽管澄清,但不平静。路遥笔下的人物却是那样个性鲜明,书中的少安、少平,还有别的人都是那个年代的`象征也必受年代的局限,但也正因此才真实亲近,栩栩如生。

  第一,我非常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不过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一般人物平凡的生活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年代变迁,反映大家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譬如说孙少平,我觉得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示给大伙面前的是那个年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被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怎么样的领会日常间的亲情、友情、爱情,掌握生活,了解珍惜,对于大家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部分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平凡的生活,从平凡中而来地繁衍生息,你能看到的,就是苦难中的信心,不可以夺走的盼望,永不止息的爱,平凡中的苦涩,与今生的骄傲。

最新读后感4

  “爱情使我们一人伸出一只手,托起的一只极其精美的瓷瓶”,这是冯远征和王丹妮爱人的《如果爱》开篇1句话,短暂却能渗透人心,让人领悟很多对爱情对婚姻的期许和期盼,繁复复杂的人心里,我们期许的就是守着相爱的人,做着心爱的事,而这些都是日子要一天天过的,就得我们一寸一寸地走,简单的讲解故事,没有复杂的语言修辞,给我们这些懵懂的青年人一个美好的未来的奢望。

  从开始的海龟到现在的大腕,冯哥用平凡的面孔,不断的努力,让自己变成平凡中的不平凡。梁大姐在失败的痛苦中看到一丝的希望。一次遇见,一次受伤,将两个人仅仅拴在一起,这是童话中的场景却在现实上演,在不被人看好的`婚姻里,他们却走出灿烂非一般的人生。第一次的表白,第一次的胆怯,让他们更加认识到自己的最爱。从开始的心心相印,到每天打860个骚扰电话,这是多么羡慕的一种情谊,是多么赞美的爱情。

  生活里,他们在演艺路上的鼓励和帮助,是知己也是朋友,更是爱人。冯大哥的爷们气息,给大姐无限的帮。在婚后里冯大哥的约法三章:婚后双方互敬互谅,即使吵架也不能骂人;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能动手打人;处理问题时不得使用“离婚”、“分手”之类的字眼相互要挟。这是多么有男人气概的法则,也是多么期待的生活。人生有坎坷,看我们怎么经历,怎么理解:人生有幸福,看我们怎么正确面对,怎么对待。开心的时候,好运总是伴随你的到来。

  人的一生其实很短暂,看我们怎么回味,怎么面对,明天会怎样?只要今天活得充实,获得满足,那就是幸福。爱情,婚姻,都是人生的必经之路,谁也无法逃脱,就看我们怎么面对。梁大姐说:我和远征将来要做一对最普通的老头儿老太太。

  我人到中年,懂得真理之一,是重新爱你,爱你的一切。

  你的敏感,被生活磨坏的急性子。

  60岁后,你开始迟缓,怀旧,唠叨,开始胖。

  妈妈,我人到中年开始学习重新爱你。

  爱时间大赦后的一切遗迹。

最新读后感5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尼尔斯在被小精灵变成一个小人儿时,骑在家里的公鹅莫顿身上,跟随着大雁进行了一场旅行,途中学到了许多做人道理,还听到了许多搞笑的故事,下方,我就给你们详细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尼尔斯是一个不守规矩,而且还个性喜欢欺负小动物的人,他们家的牲畜都很厌恶他,因为他老是搞恶作剧,有一天,一个小精灵鬼鬼祟祟的溜到他们家,不巧被尼尔斯看见,尼尔斯一把抓住小精灵,想逗它玩玩,没想到自己脸上突然一阵剧痛,然后就昏了过去……

  醒来后,尼尔斯突然发现,自己变小了,家里的.一切在他眼里都成了庞然大物,他悲哀极了,想出去瞧瞧,竟意外听到了动物的语言,原先他也变成了一个小精灵。突然一群大雁飞过,家里的一向天鹅想跟他们一块走,尼尔斯见了,也忘了自己变小了,上去就抱住鹅的脖子,没有料到却被鹅带到了空中,从此,尼尔斯骑着雄鹅,跟着大雁,踏上了迁徙的旅程。路上交了许多朋友,像邓芬、小绿黄鸭、高尔果、这些朋友都以前帮忙过他,还给他讲了数不清的童话故事,他在路上做了许多好事,包括清除森林虫害、拯救小绿黄鸭,阻止人们抽干湖水开垦农田,尼尔斯从一个不学无术的小孩子,到了一个乐于助人、喜欢小动物、关心别人的人,小精灵也许也想让他透过这次旅行,来让他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这本书我觉得主要告诉了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它们也是有语言、有生命的,所以要珍惜生命、乐于助人,这样才能搏得别人的喜爱,才能受到大家的关爱。

最新读后感6

  看到《世说新语》的书名,就莫名其妙的有一种“高大上”的感觉,甚至认为这是一本现代书。但事实并非如此,据说《世说新语》编于南北朝时期,是一本收录历史故事的书。

  最终拿到这本书,我翻了翻,却有了一个“重大发现”——啊?这本书不是收录故事吗?怎样全是文言文!我对文言文并不感兴趣,觉得没意思,便把它放下了。可再回头看时,却被它深深吸引了。

  原先《世说新语》分为三十六章,每个章节都记叙了一种思想或行为,收录了必须篇数的历史小故事。而每篇故事下头,都标有注释与译文。这下我就能阅读了。

  那么,《世说新语》都讲了些什么?它里面有许多脍炙人口的名人轶事,比如管宁割席、广陵散绝等,还有许多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故事。通读下来,真是收获多多。

  读了这本前无古人,也许会后无来者的好书,我心中真是感慨万千。

  首先,这本书编得十分好,它把历史浓缩成短小精悍的小故事,让人读起来就好像在看一本故事书,而不是单调的历史记载。并且它把诸多故事进行了分类,分成三十六章,让人查阅起来很方便,一目了然。

  其次,它经过故事传播着道理,看着一个个形象生动的人物,我们就会明白,哪些人是学习的典范,哪些人是“负面教材”。

  最终,这本书让我收获了许多知识,不仅仅让我认识了历史,还让我学到了古文。古文读多了,就会慢慢发现其中有的`规律,进而了解了古文的规格与韵律。明白了古文的字代表什么意思。这样一本好书,谁会不喜爱它呢?

  《世说新语》让我眼界大开,没有想到历史遇见古文竟然能碰出知识的火花。真心期望大家一齐来读这本好书,感悟我们中华民族悠久的礼貌历史!

最新读后感7

  今年寒假,我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是法国著名的作家圣埃苏佩里写的《小王子》。一开始,我并不是很喜欢它,可是妈妈又陪我细细读了一遍这本书,我开始喜欢上这本富有哲理的童话书。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小王子住在小行星B612号这个星球。这个星球十分的小,只要移动一下椅子就能看日落。有一天,小王子看了四十三次日落。

  小王子的星球上有两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还有一朵骄傲的玫瑰花。小王子很害怕猴面包树,因为猴面包树很大,而他的星球很小,只要三棵猴面包树就能把他的星球给破坏掉了。小王子觉得那朵玫瑰花太骄傲自大,不懂小王子的心,于是小王子离家出走了。他拜访了许多星球,第一个星球上住着一位只要权利的国王;第二个星球上住着一个爱慕虚荣的人;第三个星球上住着一位酒鬼,他以酒忘忧;第四个星球上住着一位占有欲极强的商人,自以为占有了宇宙中的许多星星;第五颗星球十分的小,那里住着一位忠于职守的点灯人,由于他的那颗星球越转越快,此刻在他那里一分钟就是一天;第六颗星球上住着一位足不出户的地理学家,作为一名地理学家,他竟然不清楚自我星球上是否有海、山、城市、沙漠、河流等。

  最终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那里他看到了一座玫瑰庄园,那里有5000朵的'玫瑰花,竟然和他爱上的那朵玫瑰花一模一样,小王子失望极了,因为他以往觉得自我的玫瑰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之后小王子遇到了狐狸,那只狐狸教会了小王子什么叫“驯养”,就是建立深厚的感情。狐狸说“你和你的玫瑰花已经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她对你来说,就是独一无二的。”

  我异常喜欢小王子和狐狸分别时,狐狸送给小王子一话:用心灵才能看清事物的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到的。在这本书中,还让我明白了负责二字,就向那个点灯人一样,我也要学会对自我的生活、学习负责。

最新读后感8

  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这个暑假,我就背了大半部论语。别说里面的资料了,就单单简介就把我吓了一跳:1988年,第75位诺贝尔奖获得主在法国巴黎说:”如果人类想在21世纪生存下去的话,必须回到2500年前去汲取孔子的智慧。”的确,我读了大半部论语,也懂得了不少做人的、学习的道理。

  论语一共分二十篇,主要都是孔子说的话。背论语,真是受益匪浅。

  8月8日,是奥运会的开幕式。有一个环节,是有2008个人在击缶,他们一边击缶一边诵论语: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当时,我大声地跟着背,我弟弟则在一旁跟着小小声的背。

  论语蕴含的道理实在太多了,并且都是精华。我的理解虽然有限,但也理解了好些句子: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句话就是说,光读书不思考,你是不会体会到其中的精华;光思考而不去学习,也体会不到其中的精粹的。就像我们吃东西一样,如果我们不去细细品味,就不会尝到它的精华所在。若光去品味,而不去尝它表面的味道,那也没用。两全其美,那才叫好。

  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这句话中的道理就是:见到品德高尚的热爱学习的人,我们就应当像那种人学习;见到品德低下,不热衷于学习的人,我们就应当问问自我有没有像那种人那样。有时候,我们考试成绩下来了,考了95分,自我感觉不错,因为还有好多同学排在我后面呢。其实这样想是不对的,连两千多年前的孔子都明白这样是不会有前途的。

  我十分佩服孔子的智慧,没想到在两千多年前,就已经产生了那么多道理的`精华,在我们此刻那么发达的社会都那么需要它。

  论语的资料实在太深奥了。一时是理解可是来的。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我会慢慢的体会到它的精髓。

最新读后感9

  但第二天宫里传出了消息。那位“宫中嫔妃”的灵车要从皇宫的城墙小门运出去。而且所谓的丧礼更是被简化到接近零操办,跟没有差不多。官方给出的解释是礼部的官员查出来了该嫔妃死的时辰不对,大办丧事对国家不利。

  于是这就接近定论了,一个普通嫔妃罢了,不知皇宫里还忍着多少位,生有养就不错了,难道还想死得也风光?但诡异的`是吕大宰相火了,他再次去找刘太后,这次不是问她在不在乎秋后算账,而是直接要求在皇仪殿治丧,太后和皇帝都要举哀成服。

  这简直是帝国中最隆重最重大的丧事礼节了!

  这一次刘娥没在乎,她不见,不给吕夷简说话的机会。吕夷简大怒,他强烈要求觐见,我们面谈!刘娥的反应是再次拒绝,她派出了一位相当震撼的大太监,就是那位把曹利用赶尽杀绝的罗崇勋。要他去问,你吕夷简到底想干什么。

  吕夷简的要求很简单,灵车一定要走西华门,除此以外,概不答应。

  刘娥很失望,这就是她亲手提拔起来的“亲信”……她派罗崇勋再去传话:“想不到你也这样!”(岂意卿亦如此也!)。

  吕夷简无动于衷,他回答:“臣位宰相,朝廷大事,理当廷争。太后不许,臣终不退。”

  吕夷简倔,刘娥更狠,你不退,我更不答应。结果罗大太监来回跑了三趟,宋朝顶尖的两位大佬就是谈不笼。这时吕夷简面临抉择,还要怎么办?再僵下去会不会立即吃眼前亏?可是突然间软了,还不如当初沉默!

  要做就做到底,人生才会有自己的标签。他决定扔出那个最重大的秘密,一切都挑明了说,咱们谁都别再藏着掖着!

  ——“宸妃诞育圣躬,而丧不成礼,异日必有受其罪者,莫谓夷简今日不言也!”

  这就是吕夷简当年的原话。“诞育圣躬”,说的是生了皇帝;“宸妃”,就是死的这位“宫中嫔妃”。连起来读,就是她是现任皇帝赵祯的亲妈!

  这涉及到了23年前的一段隐事。也就是在野史中盛传的“狸猫换太子”,具体情节就不多说了,相信每个中国人都知道。现在说的是正史版。

最新读后感10

  《三国演义》是我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小说,它从文学角度再现了汉末黄巾到西晋统一这八百九十多年的辉煌历史。

  这本书以刘备等人为主角,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鼎立时发生的矛盾和冲突,反映了乱世战争中的生死离合。描写了数百位个性鲜明的英雄人物,如:乱世奸雄曹操;武艺高强的关羽;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和有勇有谋的赵云等人物。

  读《三国演义》时,我仿佛穿越了时空,走进了那个时代,真切感受到英雄的生活,他们个性迥异,在那个时代,用一己之力改变社会现状,给后人留下一个个津津乐道的'故事。让我最敬佩的英雄就是被刘备称为“一身都是胆”的常山赵子龙。他忠心于刘备,有勇有谋、英勇善战,被称为“龙胆将军”,几次都置身险地,化险为夷,他在长坂坡“七进七出单骑救幼主”的故事非常震撼人心,让我难以忘怀;让我深感遗憾的是张飞—张翼德,他侠胆雄心,忠心护主,最后却因为酒死在了两个无名小卒的手里;让我觉得最可恨的是吕布—吕奉先,他被后人称为“三姓家奴”,他的见利忘义、见风使舵掩盖了他的人性光华;让我觉得最机智的是诸葛亮—诸葛孔明,他上知天文下通地理,懂人心,在周瑜让他造箭时,他利用天时向曹操借来十万支箭。在攻曹逆风时,拧转风向,大破曹营。

  看完《三国演义》,合上书,细细品味,我仿佛看到了“刘、关、张桃园结义”的真挚情谊;“曹操煮酒论英雄”的豪迈威武;“关羽千里走单骑”的英勇威风;“诸葛亮草船借箭”的机智勇敢……《三国演义》犹如一杯浓醇的茶,让人越品越香。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一壶浊酒论英雄。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最新读后感11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商晓娜姐姐的书——《如果远方有奇迹》,令我印象深刻。这本书里充满了对少男少女内心苦闷、成长艰难的理解与抚慰。

  书中的裴心瑜觉得生活陷入到一团乱麻当中——期终考试成绩糟糕,妈妈和爸爸无法沟通,好朋友看起来都那么靠不住。她决定逃离眼前的一切,从寒冷的沈阳来到温暖的深圳。在那里,她遇到了一个阳光男孩——周一,这个内心混乱而孤独的小姑娘慢慢平静下来,开始重新审视和找回自己。

  其实困顿、挫折和艰难是生活的家常便饭,与其抱怨与对抗,不如换一副达观而智慧的眼光打量,你会惊喜地发现,它居然还会给你一副自信的快乐表情。不信,你们试试吧!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字叫《假如远方有奇迹》的书,我收获了非常多知识,也有了自己的一些深深体会。

  本书主要讲述一个来自北方的漂亮女生裴心瑜感觉自己的生活好像陷入到一团乱麻当中,自我感觉非常不好——期中考试成绩差得没脸见人,爸爸和妈妈都无法进行沟通,好朋友看起来好像都靠不住……置身于非常豪华的大房子里,裴心瑜决定逃离眼前可怕的一切。

  裴心瑜从寒冷的北方的家坐飞机来到了南方表姐的家。亚热带的城市绮丽风光和淳朴人情,使内心感觉混乱又孤独的裴心瑜的心情慢慢的平静下来了,开始重新面对生活和找回原来本就美丽的自己。

  一些系列新鲜刺激的生活经历使裴心瑜豁然开朗:生活就是一面镜子,它忠实的反映着裴心瑜的.精神。困难、艰难和挫折,这些生活中的家常便饭,与其抱怨与对抗,不如换一副达观而智慧的眼光打量,裴心瑜惊奇地发现,它居然还会给你一副自信又快乐的表情。

  裴心瑜在美丽又温暖的深圳找回了原来本就美丽的自己,自信又开心地踏上了回家的归程之路。

  这本书使我深深体会到:不要为一时的挫折而感到伤心,与其抱怨,不如积极面对,寻找更多的解决方法,向着成功不断前进。

最新读后感12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李清照的这首诗赞扬了项羽宁死不苟活的精神,但读过了《史记》中关于项羽的部分后,我对项羽有了自己的看法。项羽是一个大英雄。项羽是一个武艺高强的人,转瞬的时间就可以杀死敌百个。他用兵很大胆,敢于“破釜沉舟”,置死地而后生,我很佩服他的胆量和勇猛。观看秦始皇出行时,他竟敢说自己可以取而代之。

  千古英雄,谁敢如他一般出此狂言?从这点看项羽的确是一个人人敬佩的.大英雄。但有一点项羽是一位失败的英雄。首先,我认为他不爱文化学习,只爱学武功。他甚至认为读书无用,只要会写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了。可他没有想到,不学习,有些方面就会无知。无论是带兵打仗,还是治理国家,没有知识就会成为绊脚石。其次,我觉得他不善用人,不能把握好时机。无知使他不知人,更不善于用人。张良、韩信都曾经投奔于他,可他竟不知人善任,使两个不可以多得的人才为刘邦所用,自己被打的一败涂地。总算有一个谋士范增为效力,可他连范增的才智也给浪费了。

  要不执行范增的计划,“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绝好的机会呀,可项羽偏偏痛失良机,要么中人家的计策,要么用人不当,导致范增离开他,在忧愤和疾病中逝世,使自己彻底失去一位谋士。项羽还是一位不善于总结自己失败原因的一个大英雄。项羽在临死之前说:“天要亡我”,而不从自身找原因,项羽英雄盖世,却是只会逞匹夫之勇,不能驾驭天下的英雄,到死都不会认识到自身的弱点,知识自欺欺人的把失败的原因归之于天。真是太可悲了呀!

最新读后感13

  “一个人并不是天生就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却打不败他。”这句话出自于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句话是这本书的精华,值得人深入思考。

  本书讲述了老人圣地亚哥经过数次与鲨鱼搏斗及他捕鱼的经验,让他捕获了一条鲨鱼,在老人回来的时候,鲨鱼肉被其它凶猛的鱼夺去,老人空手而归了。

  一条鲨鱼,一位老人,一只小船,一片大海,不禁令人无限感慨、无限遐想。一位老人,永不言败的精神!一片大海,充满挑战;一只小船,寂寞与苦难;这些看似平凡的事物却演绎了一个不平凡的经历。

  老人圣地亚哥是个捕鱼高手,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永远能捕到鱼,可他没有放弃,坚持自己的信仰和永不言败的精神,即使最后他空手而归。

  圣地亚哥在出海捕鱼时,承受着孤独、失败、风暴的侵袭,无数的困难困扰着他。一位老人在逆境中能够如此自如、不退缩,我们为什么不能呢?

  整个故事叙述的就是关于一个遭遇命运捉弄的古巴老渔民-圣地亚哥的故事,故事中还有关爱他的一个男孩。

  老渔民年轻过,爱过、出众过、幸运过,岁月带走了主人公饱满健硕的肌肤,却无法带走他英武的体格,带不走他内心的高贵,更带不走他的勇猛顽强。镇上小男孩对他的深情和关爱,这人间宝贵的真情是老渔夫挑战生命极限生存下来的'精神支柱。

  他这么喜爱这条鱼,觉得他们之间有那么多的相像。“它是靠吃活鱼维持生命。它不是食腐动物,也不像有些鲨鱼那样,只知道游来游去满足食欲。它是美丽而崇高的,见什么都不怕。”这些话勾勒出老渔夫所欣赏的为人准则:光明、磊落、英勇和高贵。

  正如老渔民所想的:每样东西都杀死别的东西,不过方式不同罢了。捕鱼养活了老渔民,同样也快把他害死了。现在,我们人类大量地开发自然资源,假若我们不带着对自然的爱任意开采,结果会不会也害死我们人类自己呢?

  老渔民的所作所为不正代表了人类在自然界的行为吗?他所思所想也不正是我们人类精神经常所至的吗?

最新读后感14

  我读《论语》的故事,要从去年说起了。

  去年那次期末考试,我的语文成绩真是惨不忍睹。爸爸对此既生气又失望。于是,他决定让我开始阅读《论语》,培养语感,增加积累。爸爸很快给我买了一本。我怀着愧疚的心情翻开了第一页。

  读第一篇《学而》,我感觉又难懂又枯燥,一点意思都没有。在爸爸的督促下,坚持读了一个星期,我渐渐地进入了状态。我忽然觉得孔子这个人挺有趣的,比如说他对饮食很讲究,大概是个“吃货”。《乡党》篇里一连用了七个“不食”,连肉割得不方正他都不吃。

  当然,更重要的是,《论语》里许多话很有道理。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这些话不仅让我明白了要如何为人处事,也让我的作文素材库更加丰富。

  我慢慢地喜欢上《论语》,每天读一篇新的,再复习一篇看过的,就像孔子说的'“温故而知新”。不知不觉,我已经把《论语》全部读完了,还会背诵不少句子。现在,我对目录里的“某某篇第几”比老爸还熟呢,了不起吧!

  通过读《论语》,我还“认识”了孔子的一些学生。比如孔子最喜欢的学生颜渊,“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可惜好学的颜渊年纪轻轻就去世了。子路也是孔子很喜欢的学生,但他有时会忘乎所以,孔子经常训斥他。

  爸爸要求我用一年时间通读《论语》,没想到我竟然提前半年完成了任务,爸爸非常高兴。他又让我读《诗经》。虽然只读了两个多月,但我每天都读,已经背了三十多首,足足有整本《诗经》的十分之一了。

  这些古代的典籍,虽然有些拗口,不太好读,但能让我们了解古代的人是怎样学习和生活的,接触到中国文化的精髓,也能增加我们知识的积累,提高作文水平。我想,我会坚持读下去的。

最新读后感15

  今天,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它深深地打动着我的心,那精彩的故事内容时刻告诉我:我有多么幸福!

  这片文章记叙了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寒冷的除夕之夜卖火柴的悲惨故事。虽然天冷得可怕,还下起了鹅毛大雪,但这个小女孩却薄衣赤脚地在地上坐着,她哀求着,希望有人能买她的火柴。她点燃了火柴,幻想着她和祖母幸福的时刻,最后冻死在街头。表现了一个追求温暖,追求光明的的小女孩。

  当我读到“这个小女孩光着脚在街上走着,身上只穿着破旧的'衣服……但始终没有人理踩她。”时,我惊呆了。下着雪,光着脚走路;刮大风,穿着单薄破旧的衣裳,在屋檐下,她手里就拿了几根光秃秃的火柴,在寒风中抽噎着,苦苦哀求着,那个揪人心弦的场面,使人难以想象;想到这,我多想穿越时空,来到那个小姑娘的跟前,让她和我们一样丰衣足食,一起学习,一起玩,和我们一样享受我们五彩缤纷的童年。可这一切只是我们美好的遐想。这时,我的泪水模糊了双眼。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对自己的生活充满了幸福之感。在这个世界上,有我们这些生活在幸福而快乐的家庭里的孩子,我们有父母的疼爱,有老师的教导,有同学的关心,还有一个温暖的家在时刻温暖着我们,使我们不感寒冷,无忧无愁。可是,在快乐的日子里,我们忽略了身边还有许许多多生活在世界不同角落的孩子们,他们没有一个温暖的家,生活在冰冷的世界。我们是幸福的,我们要珍惜这幸福快乐的童年,好好地学习知识,学习本领,去圆我们五彩缤纷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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