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读后感

时间:2021-09-17 16:00:2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天才》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天才》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才》读后感

《天才》读后感1

  《天才少年维克多》一书中的主人公维克多是一个被误解为有智力问题的人。维克多发明了一个东西,因为之前有人发明过,再加上罗老师认为他很笨,所以大家都不相信维克多是他发明的,误解了他。还有同学嘲笑他的智商,其实他是个有173智商的天才。

  对于这个,我深有感触。因为我也尝过被误解的滋味,很不好受:记得有一次,我在认真的写作业,小弟在我身后偷偷玩手机。他听到有人要进来了,便赶紧放下手机,还有我的手帕盖住。随后就躲到窗帘后面一动不动,门打开了,是姐姐,姐姐捡起了地上的手帕,看见了手机。表情严肃地对我说:“妹妹,你想玩手机,可以,和我说嘛,为什么要偷偷摸摸地玩,还用手帕盖住想不被我发现,你这样试图掩盖你的错误是不对的!”我抬起头来,一脸的疑惑。姐姐看着我疑惑的表情接着说到:“你看看,这不是你的手帕吗?”

  我依然是一脸懵。姐姐生气了:“你还不承认错误?!”“我不是……不是我……”还没等我反应过来,门已经关上了,姐姐在外面说:“反省好了再出来!”

  小弟从窗帘后面走了出来,半开玩笑地说:“姐,谢谢你替我背黑锅!嘻嘻。”我很想去和姐姐解释清楚,可她就是不听……

  我同情维克多,因为有一样的遭遇。但维克多即便被人误解却仍执着于喜欢的事,毫不理会这些误解,并最终获得了大成就。于是,我想,我一定要学习维克多,做一个积极乐观向上的人,宽容那些对自己的误解,就有更多时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天才》读后感2

  爱因斯坦曾说:“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人们都爱议论天才,说天才的智慧超过任何人,说天才是如何如何的了不起。人们羡慕天才,有的在天才面前唯唯诺诺,望而生畏,连半步也不敢超越。可是,想要成为天才,也是需要精神的!

  《天才》这本小说中的主人公是一位正直、城市的小镇青年。他聪明、刻苦、热爱艺术,喜爱大自然。他极富幻想,不安于现状,他就是尤金。于是他来到大都市寻求发展,一心要实现自己的梦想。从芝加哥到纽约,经过坚持不懈的艰苦努力,终于在艺术界一举成名。后又在商业界大显身手,成为名噪一时的商界巨子。随着地位的升迁,尤金的思想发生了变化。他爱上了富家小姐苏珊,爱得如痴如醉,不能自拔。最终抛弃了贤惠的妻子,抛弃了艺术,也失去了工作,在上流社会声名狼藉,只好重操旧业,苟且偷生。安琪拉为尤金生下女儿后病故,尤金直到这时才悔悟。

  故事情节十分曲折,充满了戏剧性的人生变化。我提倡青少年们应该拓宽视野,增长知识,提高自我修养,培养自己的意志品质,端正自己对人生的态度,正确对待事业,正确对待家庭。

  “天才”自然而然会让人联系起那个与苹果结下不解之缘的牛顿,还有那个有着“七只小板凳”故事的爱因斯坦。古人云:“天才出自勤奋”,天才并不是高不可攀,也不是先天而成。只要努力奋斗,每个人都能获得成就,造就你的天才梦!

《天才》读后感3

  《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的作者是任溶溶爷爷,是一本非常好看的故事书。

  我看的这本书是《没头脑和不高兴》系列中的《一个天才杂技演员》,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有一位天才杂技演员名字叫太骄傲,他的杂技技能非常厉害,无人能比,看他的表演前,甚至都要检查观众们的健康,因为他的表演的杂技非常惊险刺激,所以只要是血压高的、心脏有毛病的、胆子小的人都不能进去观看。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观众们非常喜欢太骄傲,但太骄傲慢慢的变的骄傲起来,于是他不再练功,而是天天躺着睡觉,大吃大喝,每顿要吃两杯牛奶、一只烤鸭、十个鸡蛋,而且每天到晚都在躺在床上吃东西,他有一个同伴名字叫真用功,每天真用功都来喊太骄傲起来做早操了!太骄傲说:“我是天才,不用要做这些”,真用功没办法只好自己去做早操。到了白天真用功又来喊太骄傲去练习技能,太骄傲说:“我是天才,不用要做这些”于是真用功只好自己去练习技能,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了,太骄傲越来越懒,越来越胖,最后胖到连门都出不去了,连车都塞不进去了!最后再也没有人看他表演了,但是真用功却变成大家喜欢的明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有人天生就是明星,只有刻苦训练才能不停的进步,才能成为厉害的人。

《天才》读后感4

  拿起教育信息资料,读者刘万里的《天才》一文,感慨万千,虽然故事情节有些夸张,但读到母亲看着孩子翻箱倒柜寻找自己童年时,她眼里饱含泪水时,我也不禁怅然。“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家长的美好愿望,因为孩子是父母的希望,是整个家庭的未来。孩子的成长牵动着亿万父母的心。

  作为既是教师又是家长的我也一直在问自己,应该怎样教育孩子,怎样对待孩子。

  有人说家长不能把自己的愿望强加在孩子身上,孩子应该享受快乐的童年。有人说要放养,也有人说要圈养。我觉得他们说的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全面。家长一味地不加引导,漫无目标,放任自流不可取;牺牲童年快乐,获得一生的辉煌也觉可惜。我个人还是比较赞同幼儿养性,童蒙养正,少儿养志,成人养德的观点。

  家长怎样对待孩子,教育孩子真的要向农民学学。

  农民怎样对待庄稼,决定了庄稼的命运;家长怎样对待孩子,决定了孩子的命运。农民希望庄稼快快成长的心情和家长希望孩子早日长才的心情是完全一样的。可是做法却往往不同。

  农民日夜思考的是庄稼需要什么?怎样满足庄稼的需要?家长为教育孩子彻夜未眠,有没有想到孩子心灵深处的需求是什么?怎样满足孩子的精神需求呢?

  庄稼长势不好,农民从不埋怨庄稼,相反,总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孩子学习不行时,许多家长却一味指责,很少想过自己的责任,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地理环境变化时,农民都知道要改变种植方法;社会环境变化了,父母是否想到要更新教育观念呢?

  我看作为家长的我们真要与时俱进,只有适合的,才是最好的。

《天才》读后感5

  这是一本故事情节非常有趣的故事书。以索菲.西蒙的童年为主题,讲述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

  本书主人公索菲.西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天才,无论是生物还是数学,她都样样精通。但是她的父母却因此烦恼:自己的女儿太不“合群”了,但索菲.西蒙却认为父母太不理解她了, 因此,她经常与父母发生矛盾。其中,还有很多好玩的故事。就比如与同学吵架,在课上公然顶撞老师等等事情。

  虽然索菲.西蒙很不合群,很孤独,但是天才都是孤独的。我很想像她一样聪明,可是却不想像她那样孤独。我应该在学习上认真,在交友上努力,这才是我想要的。

  在这本书中,无论是心理还是动作描写,作者都写得非常好,让读者能轻易地想象出来当时的情景及心理活动。形象而生动地写出索菲.西蒙的喜怒哀乐。

  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大熊湖镇出生的莉莎●格拉芙正是这本书的作者,她毕业于加州大学的洛杉矶分院:。现在,她是麦克丹尼尔学院儿童文学课的兼职教授,也是曼哈顿莱托皮亚写作实验室的指导老师,职业作家。

  这也是一本令人惊奇的书,故事情趣味盎然。再剧情化的情节里,索菲.西蒙的奇思妙想让阅读变得充满期待。也就是这么优秀的书,才能一连获得四个美国的图书奖。

  这就是我对这本书的看法及读后感。

《天才》读后感6

  当我看到书单里的《天才少年维克多》时,我就在想维克多会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从小就是天才吗?或是长大后经过努力才成为了天才少年?带着这些疑问,我翻开了《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

  《天才少年维克多》是一个“傻瓜”历时17年终于成为名扬世界的天才的故事。本书的主人公维克多是一个早产儿,出生时体重偏轻,个子不高,力气不大,跟别人相比,样样都不如别人,而且也经常受到伙伴们的欺负。在大部分人眼里,维克多一直像傻瓜般的存在,连他自己都认为他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直到智商测试的结果真相大白,原来维克多的智商是173,并不是73。从此以后,他充满自信,充满活力,最后成为了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的主席,成为了闻名世界的天才。

  书中的蕾切尔老师多次用“相信自己”这句话来鼓励维克多。这句话对于我来说也作用不小,记得刚学跆拳道时,每次打实战我都缺少自信,只要看到对手上场,我就心里紧张,腿法全乱,平时学的好好的基本功根本用不上,每次实战都是输。后来教练帮我分析原因:我并不是基本功不够扎实,而是因为我缺少自信,面对对手不敢踢,不敢打。教练给我加油鼓劲,我向一些有经验的冠军学员请教实战经验,现在的我在竞技实战中自信心十足,每次都发挥不错。在今年暑假的建德市青少年跆拳道比赛中,我还获得了同级别赛的第三名呢!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终于知道了只要相信自己,每一个平凡的孩子都有可能成为天才。

《天才》读后感7

  去年,我读了一本使我感触颇深的书,他是书中的主人公,是我十分敬佩的人。他是徐伟。

  徐伟是一个天生就十分矮小的人,但他热爱的运动却是打篮球,因此,他的身高也就变成了他最大的阻碍,是他永远也冲不过的“拦路虎”。在一次比赛中,他学会了“穿越对方的大门”。因此,学校同学都认识了他,于是,他热爱篮球的心便更加坚定了。在此之后,一位举重教练发现了徐伟,想让他练习举重。但,徐伟还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自己热爱的运动。他有一群小伙伴,欺负弱小的铁头—刘圣,善良可爱的菲菲和“阿拉伯王子”。

  有一天,天气十分炎热,徐伟在街上偶遇了阿拉伯王子。他发现阿拉伯王子在追赶一辆咖啡色的小汽车,铁头竟坐在里面。车后面写着天才俱乐部。因为那天能见度很低,很多人看不清楚有什么车。因为徐伟想做篮球天才,所以每天都在观察天气。终于,徐伟进入了他魂牵梦绕的地方—天才街。他在那里看不到爸爸妈妈,却看到了许多名人如拿破仑、乔丹等。在那里他成了一个篮球天才,然而他在成为天才的过程中失去了他的本性:善良、勇敢、正直,留下的只有:自私、虚荣、泠漠。菲菲的到来让徐伟又懂得了这些。他们想离开这里,他们想带着朋友一起离开。但他们没有成功,待他们回到现实,才发现变化有多么大。

  人,要向着理想拼搏,但也要保留自己的初心。

《天才》读后感8

  在寒假里,我看了《非常爸爸》、《我的儿子皮卡之再见,钢琴》、《我的儿子皮卡之矮鬼》、《三国演义》《水浒传》和《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天才制造机》等八本书。其中,《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天才制造机》最令我喜欢。

  这本书的起因是一个名叫杨歌的五年级学生,经常和妈妈顶嘴,于是,他那因为特殊原因变小了的爸爸发明了一把十分迷你的枪,名叫天才制造机,又名洗脑枪。它可以控制人的潜意识,不过会有时间限制。杨歌因为惧怕洗脑枪变的十分乖巧。杨歌的爸爸和杨歌天天拿着洗脑枪行侠仗义,他们降服了逃出动物园的大老虎,教训了不良开发商,阻止了香蕉国和香肠国的战斗……可是后来,联合国秘书长来访,将洗脑枪推向市场,大家都有一把洗脑枪,整个城市如鬼城般寂静。后来,杨歌和杨歌爸爸成功拯救了地球。

  这本书呈现出了两个一样又不一样的 形象。一个是勇敢却不怎么聪明的杨歌,另一个是机智却力量弱小的杨歌爸爸,他们的不一样在于一个勇敢,一个机智,一样在于他们都坚信正义!杨歌不聪明,却有他爸爸为他出谋划策,杨歌爸爸虽弱小,却有杨歌保护他。可谓"父子同心,其力断金".

  这本书教给我许多道理:勇敢、机智、正义、团结……最重要的是:"社会需要发展,不能停留在现在!"

《天才》读后感9

  在不断地思考,不断地发现中,思维碰撞出的火花在狭隘的空间和时间中流淌。即使在书中他们是一群疯子。

  这个世界好像有点问题,却找不出问题在哪儿。疯子,是在寻找世界,奇妙而诡异的发现,成就了他们的天才。不同寻常的感受,独到的眼界,是他们的不同所在,因此也被视为疯子。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或许疯子和天才只是一线之隔,那些被关在医院里的人,他们心中或是眼前的世界与我们不同,或许是陷入了思维的歧途,打开了思维的后门。

  可是如果我们仔细的倾听,详尽地体味,顺着他们思维的脚印,翻过思维的城墙,会发现他们的世界是一个奇妙的空间,他们的“疯言疯语”却有像真是的理论。"异能追随者“,时间尽头,超级进化论,这些看似不可思议的想法,却又是在科学的基础之上推导出的。

  人是个奇怪的东西,大脑皮层赋予我们思维和学习,我们也思考,纠结过这个更为神奇的世界。只是我们往往没有打破惯性思维,就像从众心理,平常和传统地思考,每天按部就班,在这个数字世界兜转。“疯子”们苦苦追寻的或许就是世界的定义,世界究竟是什么样的,没有确切的定义。佛说这是六首之一,上帝说这里是天堂和地狱的战场,哲学说这是无穷的辩证迷雾,物理说这是基本粒于堆彻起来的聚合体………

  虽说思考是一种正常行为。但在我们的生活中谈这种有些高深的问题似乎又有些可笑,我们的生活也并涉及这些复杂的纠结,只有学者才会关心扑朔迷离的世界和真理,对我们来说这里就是人间。

《天才》读后感10

  书已经结束了,不过不得不说,过程中的故事,挺吸引我的。

  书中,每一个所谓的精神病人,在我的角度,却反而比正常人,更加执着,更加坚定着某些事物,大概也是如此,有些才会被正常人视作病人。

  本书一开始,从对世界的看法,来渐渐导入,最后却不知不觉中升华到了人的存在,时空,存在的原因的探讨。

  影响深刻的有很多,挑几个简单描述一下吧,那个说作者是书中角色的,至今仍觉得他真的很聪明,找一个安静的环境,来构筑自己的梦想,虽然做法甚是不当。那些四维生物,泡沫世界,时空理论的病人,不得不敬佩他们的逻辑,层次,还有那个内心默默守护着,三只小猪的故事的患者,那个深刻体会,前生前世之境,如同无法逃脱的束缚的囚犯的,让人惋惜的病人,还有对妻子的那份真挚的情感,不由得让人心生敬意。

  或许,我们真的太过于,去否定,去质疑,去不屑一顾,不相信,不去接受新事物。狼孩的事件,以及对其的思考,真的惊醒了我,原本只是作为一个局外人,想要枉自去希望他回归社会,却没能发现他身上,已经发生着重大变化,而他却因此接受各种检测,被当作了实验对象。意识真的很强大,甚至可以决定你身边的一切,当然前提是你足够渴望,不对以及屈服!

  最后要说的就是作者了,不太想去质疑,或者挑刺什么的,毕竟出版成一本读物,肯定是要经过处理,编排的,也正因如此,小说,故事,不是才会有高潮,以及那旁人期待,或是令人扼腕的结局吗?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意志力,想到什么就去付诸于行动,其渊博的知识面,以及朝生暮死的那种活法,才最大限度上让我们了解到了形形色色的世界吗?

  今生只若、初见。

《天才》读后感11

  全书以对话的方式叙述作者与一个个“精神病人”的交流故事。每翻起书本,自己就仿佛变成了作者,对面坐着“精神病人”,我们在沟通,在对话。

  书中曾多次谈到角度的问题,每个人所看到的、理解的世界仅仅是自己的那个世界。更多更多的世界需要我们去看,去探索。

  我在你眼中是疯子,你在我眼中也是疯子,到底谁才是疯子?

  书读一半,里面介绍的大部分“精神病人”其实都是在某一方面有着异于常人的偏执和痴迷,类似于“走火入魔”。他们都有着一堵属于自己的完整的且不可攻破的墙。

  花了两天空闲时间急切地将这本书看完了,好像有很多感觉,也不知从何表达。世界上存在着许多未知,我们都无法理解、相信,就像古代的人无法理解现代的生活。

  类似一个没有边际的容器囊括着所有,我们称之为世界,我们也在这个容器里以某种方式一直存在着。人类幻想着永生,永生之后呢,可能就是毁灭。

  人生总要有点乐趣或执着,不然,人生不就太没有意义了吗?

  偶尔一个人的时候,或许是在夜晚躺在床上的时候,会突然想到死亡,会想到死了之后。没有感觉、没有记忆、什么都没有,一切都是虚无的。那个时候会感到极度的恐惧与悲哀,会怀疑人生的意义和追求,从死亡那一刻起,世界上的一切对你来说都没有关系,反正你也感觉不到。

  幸好,这种恐惧和虚无只是暂时的,我依然会想到我的亲友、类似我的每一个人、会感受到世界给予的美好。

  每一个人都会死去,或许每个人都会害怕,但是又怎样,我们的存在只限于当下的一刻,过去的你不存在,未来的你也不存在,你的思维,想象,一切也只存在于此刻。活在当下或许就是人生哲理,隐忍和低调或许就应该是人生的'处事原则。

《天才》读后感12

  实话实说,我是看不懂这本书的。那些人讲得东西太深奥,像什么量子力学,四维空间,我都不明白。可还是想看,不为什么,就是想。

  作者说,有一个精神病科医师告诫他,不要想那些病人告诉你的世界观,不然你迟早也会疯的。读到这里,突然有些羡慕作者,至少他能理解精神病人的世界,而我不能。换句话说,因为我知识不够,理解力也不够,所以我连疯的资格都没有。

  我是个普通人,没有超高的智商,也没有超高的情商,平平凡凡的过一辈子,也许就是我的归宿了。看了这本书,突然觉得讽刺,我不能成为什么改变世界的大人物,却连疯也做不到了吗?你可能想说,疯有什么好的。但我并不是想疯,只是想拥有掌控自己命运的能力。

  所以从现在起,努力地读书,不为别的,只为让自己的命运属于自己。每天早上起来,问一问自己,我真的足够优秀吗?

  我并不比别人优秀多少,至少智商不足以高到加入门萨——这本书里的一个精神病人就是门萨会员。所以没什么可沾沾自喜的,一点成绩,一柜图书,都没什么了不起,至少我现在,连疯的资格都没有。

  每个天才都有可能是个疯子,每个疯子也都有可能是个天才。我不是天才,也不想当个疯子,至少现在不想。但如果有一天,我因为什么事想不开而疯了,我希望能做个真正的疯子,天才的疯子,希望那时候,我能有疯的资格。

  好好读书吧,不然当你在某一天突然发现,你连疯的资格都没有,该是多么可悲!

《天才》读后感13

  我读了《天才少年维克多》这一本书受益匪浅,书中的主人公维克多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他虽然被人嘲笑是“傻瓜”,但是最后他还成为了世界智商俱乐部的主席。从维克多身上我学会了自信和坚强!

  《天才少年维克多》作者是美国的乔辛·迪·波沙达和美国的雷蒙德·乔伊。我第一次看到这一本书的时候就被它的书名所吸引了,维克多是现实生活中的世界智商俱乐部的主席。他是一个早产儿所以他身体弱,说话晚,吐字不清,医生说他有语言障碍。到了学校里除了“丑丫头”萝拉,他被其他同学称为“傻瓜维克多”还被同学排挤,嫌弃,嘲笑,不跟他玩。他在数学课上解答出了难题,却被老师认为是抄的,动作慢被人笑话,智商175被老师看成75同学嘲笑他是低能儿……他度过了一个十几年的“傻瓜”童年!之后维克多被劝缀学连初中都没有毕业就去打工了。

  后来维克多和以前的同学萝拉一起回到了学校,发现维克多的智商原来是175。在萝拉和老师的纵勇下维克多加入了世界智商俱乐部——门萨协会,并成为了俱乐部的主席!

  现在,有一些事情我都没有去尝试,就对自己说这件事情我是不可能完成的。而维克多虽然没有学历,但是他相信自己成为了经理,后来还是世界智商俱乐部的主席。

  这一本书告诉我们对自己要有信心,不要被别人的话所打击,相信自己有这个能力。不管怎么样要对自己有信心肯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成功!

《天才》读后感14

  在公园的长椅上坐着三个人。其中一个人在看报纸,另外两个人不停地在做撒网、收网、把网里的捕获物择出来的动作。一看就知道那两个是精神病人,于是周围很多人指指点点地议论。有个警察仔细观察了一会儿后,问那两个“撒网”的人在干吗。那两位说:“没看到我们在捕鱼啊?”警察转过头问看报纸的那个人:“你认识他们?”看报纸的人说:“对啊,我带他们出来散心的。”警察说:“他们精神有问题吧?在公共场合这样,会吓到别人,你赶紧带他们回去吧。”看报纸的人回头看了一眼说:“对不起,我这就带他们回去。”说完放下报纸做拼命划船的动作。

  门萨俱乐部门萨的英文名称是“MENSA”,是拉丁语中“圆桌”的意思。门萨取自圆桌的意思就是希望人们能够平等的坐在一起,当然前提是智商相近。门萨是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的名称,于1946年成立于英国牛津,创始人是律师罗兰德·贝里尔和科学家兼律师兰斯·韦林。当时,这两位自认聪明异常的人突发奇想,编制出一些高难试题以测试智商,受到广泛追捧。兴奋之余,贝里尔和韦林干脆成立一个俱乐部,号召高智商的人士加入。他们有意为聪明者建立一个社团, 通过充满挑战性的社团活动而使参加者的高智商获得承认、肯定和不断提高,并分享彼此的成功。门萨多年来坚持中立和非政治、非营利的原则,至今不变。门萨国际总部和各俱乐部也组织一些收费的活动,以及一些出版活动,但收入全部用于俱乐部的拓展和完善。所有参与者个人不获利。

《天才》读后感15

  《小天才和傻大个》是美国作者罗德曼·菲尔布里克所写的。他以幽默的语言,生动的描写了一个先天残疾,拄着金属架,却拥有着爱因斯坦般的大脑的小天才;一个高大笨拙、有学习障碍,但心地善良的傻大个遇见彼此,他俩互相取长补短——小天才弗里克的机智加上高大的麦克斯,组成了“怪怪罗汉二人组”。用麦克斯的话说,他们一起“斩妖屠龙,教训蠢蛋,闯荡江湖。”产生了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让我来介绍一下吧!

  他们初次相遇是在幼儿园,那时候麦克斯有个绰号“二踢脚”,因为他动不动就“下踢膝盖、上踢脸蛋、左踢老师、右踢同学。”可厉害了!那时弗里克就已经拄起了金属拐杖。麦克斯见弗里克好像很厉害的样子,便没有去踢他。到三年级时他俩才成为好朋友。他们在一起时,弗里克总是骑在麦克斯身上,这样他就不用拄着拐杖了。

  他俩在一起总有好玩的事情发生。比如说他们骂了嘲笑他们的一个小混混被人追。麦克斯听从弗里克的指挥,跳进了一个脏水潭里。麦克斯凭借自己高大的身子一直往里走,而那个小混混没走几步路就没法往前走了。就这样,他俩逃过了一劫。

  还有一次,弗里克要带着麦克斯凌晨三点去下水道寻宝,到了井口,麦克斯用弗里克给他的一根风筝线往下钩,居然钩到了一个钱包!他们把钱包还给了失主,没想到惹上了许多麻烦……

  他们两个人,如果失去了其中一个人,另一个人都做不到这样。所以说,我们只有团结,才能够更加厉害,更加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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