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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优秀作文大全(10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优秀作文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初中优秀作文 篇1
梅花傲雪,桃李争春,大自然中,有许许多多,数不尽的美的存在,然而,真正让我觉得美得惊心动魄的,是学校教学楼前那棵白玉兰。她的美,让我沉醉。
她似乎总是最早的,至少在学校的白玉兰中是这样的,我想。从七年级开始,我便一直观察着这棵白玉兰。三月,寒潮还未退去,即使已经是春天了,偶尔刮过的一阵风也能使我夹着肩膀,浑身得瑟着。清晨,班级跑操时,路过这棵白玉兰,我不经意的扫了一眼,继而惊讶的发现,在许多白玉兰连嫩叶都还没长出来的'时候,她已经在那里,静悄悄地,酝酿着花苞了。在刺骨的寒风中,那几个零星的小花骨朵是那样的羸弱,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叫人忍不住升起怜爱之心。看着她们,我都禁不住地打了一个寒颤,我想:她们能够克服冷冽的寒风,顺利的绽放出春之希望么?
时光还在不停的流转,渐渐地,我便淡忘了这件事情,再也没有顾得上看那颗白玉兰一眼了。就这样,一直持续到了不久之后的一节体育课,我再次发现了她的存在。
那次,上体育课。我们在教学楼下集合,时间很充裕,我闲来无事,便四处张望,不经意间,我的眼神又一次和她重逢了,于是,我便陷在她的温柔乡里,不能自拔。她出落的越发的清雅了——我看了她第一眼,便已发现。她那如晶莹的白玉雕刻而成的花瓣傲然地绽放着,带着浓重的孤傲的气息,是呀,她怎能不这样呢,在春天还未完全降临大地的时候,她就绽放着充满着春之希望的花朵,迎接春天的到来,全校园中,独有她一棵迎风盛开着,她是那样的骄傲。繁茂的花朵为她纤细的身段披上了一层洁白的纱衣,薄如蝉翼,那洁白的纱衣,迎着风舞动着,衬得她像一个降临凡世的谪仙,不染一丝人间烟火,她是那样的美丽。
带着恋恋不舍的目光,我跟着班集体,去向了操场。上完体育课,我迫不及待的朝那棵白玉兰疾步走去,那时也巧,刮来一阵风,禁不住强风侵袭的花瓣随风飘落,就像下了一场花雨,哦,真美,只不过,也很凄凉。
夕阳余晖下的白玉兰,因过早的开放而过早的凋零,在其他白玉兰还未开放时,她便已经燃尽了生命,但即使这样,她的美也是那样的动人心弦。
其实,我最爱的是她的花雨,强风袭来,花瓣随风飘落,她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竭尽自己的所有,为世人表演了一段美得惊心动魄的舞蹈,那舞蹈,壮烈,无悔,至死不渝。
花片飘落下后,我蹲下身子,拾起一片花瓣,闻着它沁人心脾的芳香,我的世界,仿佛也是万物复苏,春暖花开。
初中优秀作文 篇2
很喜欢这句“碧云天,黄叶地……总是离人泪。”万里长空,没有阴雨绵绵,碧蓝的天空,犹如一片透明的草地,偶尔有几匹白马似的云朵轻轻飘过。满地的菊花开得正艳,也是来为将要远行的你送行么?时间好快。转眼,太阳已下山。西风瑟瑟,只只大雁正往温暖如春的南方飞去,留下的是那片不知是谁染红的树林。台眼一望,一抹斜阳的余晖散向那座无人的长亭,把它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一滴,两滴……,手背上,点点清凉,是泪么?如果不是,为何心底那最深处有微微的刺痛?夕阳西下,突然觉得,秋愁无罪。
这些画面,不是说只有莺莺一个人敢面对,其实有很多人都有勇气去面对这干净却带着点低沉的风景,而是我们无法带着那种期望中携有点点绝望的心情去别离。至少,我是这样的。
莺莺,其实可以说是中国古代作家笔下叛逆的代表了,外表柔弱的她,内心比任何人都勇敢,她的骨子里有着别人无法相比的叛逆的血液,或者说,她,根本就不柔弱。因为她敢爱,敢恨,敢别离。一个门当互对的家庭,这位玉人却与无权亦无势的一介穷书生相爱,不是敢爱么?两人从最初的西厢约会到之后的以身相许,不是敢为么?"昨日成亲,今晚别离,不是这个坚强的女子敢挥泪站长亭么?
我不知道在当时那个轻视妇女的年代,莺莺是怎样做到的,也许是被那从未接触过的爱情冲昏了以被禁锢的大脑,更也许是她认为自己应是一只可以自由飞翔的小鸟,那座繁华的.牢笼不属于她。她认为她该做些什么,她做了,也成功了。她不是黛玉,故然叛逆,却有些沉默的气息,最后,当然逃不出那座美丽的宫殿,只落得宝玉宝钗同床异梦,而宝玉与自己只能遥遥相望,隔岸观花,两人不曾跨过那条银河。黛玉呢?可以说是验证了自己的《葬花吟》“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了。
我不知道用怎样的心情去看莺莺,也许点点爱,点点恨吧!爱她,爱她那只敢冲破牢笼的小鸟,爱她这个叛逆得有点可爱的女子;恨她,可能是因为自己做任何事始终不能和她一样抵得住巨大的压力吧!
我想,最后的长亭送别只剩莺莺的自我安慰了:
张珙,我与你的爱如水,却不是汹涌澎湃,而是涓涓细流,所以不怕,你勇敢地去远方寻找未来,而我在这里等你。只是可怜你在漫漫征程中会有“家何处,落日眠芳草”的伤感,而我只能望断天涯不见归人罢了。
初中优秀作文 篇3
她是个女孩。
那年她十二岁,刚刚跨进中学的校门,还是个不解风情的小丫头。
刚成为中学生的时候,女孩兴奋得要命,对新的校园、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新的一切一切都让她感到好奇。然而,在一段时间之后,女孩渐渐习惯了这种无趣的生活,新奇的感觉随之消失,一切又变得索然无味起来。
好在女孩有好的人缘,很快就结识了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好朋友——嘟嘟。
那段时间女孩的生活很平淡,平淡得就像一杯白开水,每天除了上学、回家、功课,就是同嘟嘟在一起,玩玩闹闹,互相起着怪怪的绰号,虽说平淡,但也开心。那一天,在女孩的眼里没什么特别。
那节体育课下了以后,女孩和她们班的女生都在操场上坐着闲聊,一群同班的男生一边说笑着一边朝她们走过来,前面拥着一个男孩——他。这群男生推推搡搡地走到女孩和嘟嘟的前面,哄笑着对嘟嘟说:“他说他好喜欢你耶!你可不可以同他做个朋友啊?”嘟嘟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通红,然后丢下一句“我最讨厌这样的男生了!”便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留下了女孩自己。那群男生也相继起哄散开了。偌大空旷的操场上,只剩下女孩和他两个人。
他就那么愣愣地站在那儿,一句话也不说,像一尊石像似的。
忽然间女孩觉得他很可怜。
“算了,别难过了,开心一点嘛!”女孩轻轻地安慰他。
“她讨厌我……”他喃喃自语。
“其实……”女孩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她只是很想帮助他,因为她觉得他没有什么错,“其实嘟嘟她人很好,只不过脾气倔了些,她对你也许还是很有好感的啊!”
“真的?”男孩抬起头,眼里有了一丝亮光。
“真的。”女孩头一次发现,他的眼睛很大,很好看。这个不经意间的发现让她怦然心动。
“谢谢你!我明天还会去找她的!”男孩笑着冲她摆摆手,跑开了。第二天,男孩果真又来找嘟嘟了,女孩坐在嘟嘟的后面,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说真的她很佩服他的勇气。
嘟嘟是个美女加才女,她的“绯闻”多得有一箩筐,男孩就是最突出的代表。然而她总是对他十分地轻视,因为她觉得他成绩不够好,又不是靓仔,配不上她。所以,她总是拒绝他。
不用说,这次男孩又失败了。
“唉……”
“别伤心了……”女孩和他重演第一天的那一幕。“嘟嘟,他对你真的很好,你就给他一次机会好吗?”有一天,女孩突然这样对嘟嘟说。
“你别可怜他!这种男生才配不上我!”嘟嘟甩下一句硬邦邦的话。男孩还是在不停地追求嘟嘟,当然每一次都是以失败告终。这个时候,女孩就会出现在他的身旁,或为他打气,或为他开导。时间长了,男孩就成了女孩和嘟嘟这里的老常客。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同嘟嘟说话的次数渐渐地少了,反而经常和女孩有说有笑。上课的时候,女孩总会情不自禁地多望他几眼,有时四目相对,彼此都会给对方留下一个心照不宣的美丽的微笑。下课的时候,他总会来找她闲聊,哪怕没有什么话题也要在这里多坐一会儿。渐渐地,他的'身影、他的微笑、他的眼睛,已经成为一种不可磨灭的记忆,深深地印在了女孩的心灵深处。女孩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男孩了,他的一颦一笑,他的一举一动,都被她看在眼里。她喜欢看他做不出难题时涨红着脸,抓耳挠腮的样子,喜欢看他在球场上大汗淋漓带球狂奔的样子,喜欢看他一边看书一边轻咬着笔杆的样子……女孩知道,现在的他,带给自己的早已不只是同情。那天,嘟嘟把女孩叫到一个角落,然后质问她,是不是和他有什么。女孩哭了。嘟嘟说,我要你和他断绝来往,同时我也要和你断绝来往。嘟嘟和女孩绝交了。后来她听她的同学说,嘟嘟其实早就喜欢男孩,只是她怕这么轻易就答应他,会破坏她在别人面前高人一等的形象。当她察觉到女孩同他的不一般关系后,立即沉不住气了。女孩没有说什么。那天夜里,泪水打湿了她的双肩。转眼间,女孩已经是初三即将毕业的学生了。她没有和男孩考一所学校。她去了一所中专,而男孩去的是省重点。其实凭她的能力,去省重点没问题,只是她不愿再为他,也不愿意再为嘟嘟添麻烦。在毕业班临别的时候,女孩找到男孩,她轻轻地对他说:“你知道吗,我曾经有过不是初恋的初恋……”
男孩低下头,带着歉疚的语气对她说:“对不起,我……”
女孩很明白,他心里一直都有个嘟嘟存在,至于自己,只不过是作为嘟嘟的幻影,让他的愿望达到满足罢了。
所以她没有失望,因为她对此早有准备。
所以她只是微笑,就像当初她看着他的眼睛对他微笑一样。因为她明白,她什么都明白。男孩问她,能不能留下来。她依旧笑着摇摇头,因为她知道,自己的初恋,不是初恋的初恋已经结束,故事已经有了尾声,再有一个后续就显得多余。“缘分让彼此相遇,缘分让彼此分开……”女孩这样轻轻的说。
初中优秀作文 篇4
前方的风景固然美好,但你可曾蓦然回首望见你身后那期许的目光。——题记
蓦然回首,我才发现,曾经的快乐是那么苍白,那么凄苦;蓦然回首,我才发现,曾经的悲伤时那般渺小,那么不值一提;蓦然回首我才发现苍白的凄苦的快乐,渺小的不值一提的悲伤造就了我的脚印,那是深深浅浅的,那是步步泥泞的我不知道前方是否有那种快乐我不知道前方是否有那种悲伤,但我知道前方一定有泥泞,一定有!但回首望去,我没有退路,不论前方多坎坷,前进是我唯一的方向。
望着窗外,看着那大片大片的绿色田野,和随风摇曳的杨树,风吹着,淡淡的吹着,夏天很少有这么冷的风,他吹着,吹散了我的头发,吹散了我的思绪,同时他也将我贮藏在这阴霾的天空中的悲伤,吹散,吹落,吹尽了。
回首望向教室,空气死的令人窒息,看着黑板上的数字,和笔耕不缀的同学,吹尽了的悲伤不觉的又回到心头,那种莫名的鼻酸,那种不知所措的感觉,伴着略带温度的泪滴一齐涌上眼眶,微微抬起头,为的是不让着一丝悲伤泄露。泪在眼眶中模糊着,一幅幅画面,一句句话语,一场场对白,犹如电影放映一般在眼前在脑海中一幅幅的飘过,直到眼泪夺眶而出止不住的流,我才发现,那些已都是回忆,成片的回忆散落在我记忆的小溪中,缓缓流去,我不知道它的目的地在何处,我只知道,我眼前的'画面正在消失,正在模糊,直到看不清,不存在,我没有珍惜这一场电影,这场电影的放映中我没有认真去看,因为我也是主角,但当记忆的磁片再次回放时,他却是模糊的,消失在雨中,散落在风里,消散了。
多年之后,或许记忆中还有你们但是已看不清你们的容貌,摸不到你们的脸庞,所以珍惜吧!
花已残,但风还在吹,我们是同一朵花上的花瓣,只是方向不一,但愿我们蓦然回首时留下的只有快乐。——致我无悔青春中的那一群疯子。
初中优秀作文 篇5
每一个人的本领不是与生俱来的,有的人会画画,有的人会唱歌,有的人会弹琵琶……都需要付出时间与精力去认真学才能学有所成。当学的过程中遇到困难,也许有的人会选择退缩放弃,有的人则选择勇往直前。今天我要写的是我学游泳的经历,也让我刻骨铭心。
记得升三年级的暑假,爸爸就给我报了心驰已久的游泳课。这是我等待了好久的课,此时的我心情是无比激动与期待的。
当我来到第一次来到游泳馆,见到了我的教练,他姓朱,黝黑的皮肤,健壮的肌肉,关键是他微微笑的时候,露出那洁白牙齿时还有那么一点可爱。第一节课,我既紧张又兴奋,主教练先教会了我做热身运动,然后开始训练憋气。他认真做着示范,并且说:“学游泳,最基本的就是要先学会憋气!”我鼓足了勇气,按照他的要求把头埋进了水里。可是没多久,我就觉得实在憋不住了,一不小心在水里换了口气,水池里的水瞬间呛得我咳嗽不止,渐渐地,我觉得游泳一点也不好玩,太无聊了!一节课一小时,几乎是苦苦煎熬过来的,一直在心里呐喊:“时间快点过吧!快点过吧……”就这样,一节课过去了,我的满心欢喜早就被这呛了一肚子的水淹没了。
回到家,我委屈地跟爸爸说:“爸爸,我再也不想学游泳了!”爸爸摸着我的头,拍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米仓,你不是一直想学游泳吗?现在如愿以偿了!憋气是基本功,是迈开游泳的第一步!就像你小时候学走路会摔倒是一样的,但是走的多了,自然而然就稳了!”听了爸爸的话,我若有所悟地点了点头。
第二天,我坚持去了游泳馆在复习了第一天的憋气后,我们训练漂浮。刚开始,我怎么也浮不起来,我的内心焦急万分,动作也越来越混乱。于是,朱教练让我休息了五分钟,并给我讲解了动作要领,然后,我按着教练的要求进行憋气、换气,没多久,我居然学会了一连套的动作,身体也听话了许多。此时的`朱教练现在池边,拼命地为我的进步鼓掌,嘴角扬起了赞赏的笑容。此时的我没那么害怕游泳了,心里觉得原来游泳也没那么可怕,只要我认真做好动作,胆子大一点就可以了。
接下来的时间,我一直刻苦地学习游泳:吐气、憋气、漂浮……没多久已经有模有样了,而且我可以开始脱离教练的帮助从浅水区游到深水区了。最后课程结束时,我参加了游泳馆的游泳考核,当我奋力游到终点,从朱教练手里接过红彤彤地游泳证书时,我的内心那一瞬间充满了自豪感,想起一路来经历的一切,真心觉得学东西真正需要的是持之以恒与自我参悟。
我终于学会游泳了!也让我明白了每一个成功在采摘前,都需要付出许多。当我们遇到强悍的对手时,我们更需要持之以恒及勇往直前的精神来鞭策自己!
初中优秀作文 篇6
有个男孩,他不是口吃,只是说话很慢。
一天雨刚停,男孩的父亲带着他去山上采竹笋。他们来到一个陡峭的山坡边,男孩的父亲正专心地采摘竹笋时,突然有颗石头滚落下来。
男孩看见后大叫道:“爸……有……”
“哎呦!”
还没等儿子把“石头”两字说出口,只听见父亲惨叫一声。你怎么说得这么慢!还好,只是擦破了点皮。”父亲庆幸道。父亲心想,于是有意锻炼儿子,只教他说三个字:“爸,石头!”至少这样说能反应快点儿。
又一日,依照平时习惯,出门前先叫儿子说了几遍。说得次数多了,男孩说得倒也利落。这次,他们又来到了上次出事的.地方,儿子背着箩筐站在一旁,父亲开始放心地采摘竹笋。
不巧,又有石头滚落下来。男骇看见后立即叫道:“爸,石头!”父亲听到后,立即机灵地跳到了一边,然后又跳了回来。
“两颗!”儿子说道。
初中优秀作文 篇7
老师,我以前总是觉得在学校上课学习很枯燥无聊(除了上体育),因为老师总是用单调的方式教我们。但是,您给我们上了一节课以后,我对学习的看法有了很大转变,感到学习可以用这种方式,并不总是无聊!我开始对数学有了兴趣,我觉得语文和英语也可以有更好的学习方式吧!于是更加喜欢学校的学习生活。
我们的学习到了复习阶段,作业特别多,而且音、体、美都已经停课了,正课只剩下语文、数学、英语、思品和科学。作业就像温度计从冰天雪地里一下子到了酷暑里一样,飞快的上升!
思品和科学也都有了作业,抄试卷,做试卷,每天必须的。我感到很累!有时写语文作业,常常写到眼皮打架才结束!幸亏数学好做,全是阿拉伯数字,只要知道解题思路,细心计算,仔细判断,就能很快完成作业。但粗心或者考虑不周就出了差错!为此没少挨老师和妈妈的批评!在复习这一阶段,晓雯音乐学校也要考试,还得练琴,所以经常睡到十点多。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个星期,要考试了,才结束这样的`状态,考试的前一天是我的生日,我幸福地收到了您的礼物——亲手做的蛋糕!这为我艰苦的“奋战”带来了无比的喜悦和兴奋,那一晚没有作业,我八点半就睡了,那是我复习时睡的最美的觉了!
总之,我觉得这一学期过的很充实,虽然复习的阶段太累,但也算是锻炼了心理和身体,虽然最后发挥的不是很完美,但还是可以的!而且我想我还有很大的前进空间,
初中优秀作文 篇8
今天是正月十五,一年一度的元宵节又到了。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想起了看烟花。
呵!看烟花的人人山人海,大家都在议论,想像着美丽的烟花。仰首望天,盼望着黑夜中出现光点。“嗖”一声火苗冲天的汽笛,打破了刚才的话语,火苗像彗星一样,拖着金色的小尾巴,投进了黑夜的怀抱。“轰”火苗驶出齐天大圣的'“七十二变”,瞬间在空中绽开了美丽的笑容。嘿!瞧,一个光彩夺目的花中皇后——大牡丹闪亮登场!颜色多得数不胜数:赤、橙、黄、绿、青、蓝、紫,比朝霞云朵还要丰富,硕大无比。它那高雅素洁的舞姿令观众们赞不绝口,我也情不自禁地大叫,接着,那牡丹那牡丹分散成了闪烁着的小星星在空中摇摇欲坠,这个牡丹还没有谢幕,哪个紫色兰花又接踵而至。烟花们一个又一个地粉装登场,他们那优美的舞姿令我们眼花缭乱,连连叫好。
不过最出众的还是“流星雨”,只见火苗一飞冲天,顷刻间在空中炸开,声音如雷贯耳,炸开的流星拖着细长的尾巴四散奔逃,又飘飘然燃地落了下来,拖去了小尾巴,瞧!尾巴们成了才展开带黄色的嫩叶的柳丝,随后升腾起一缕白烟,宛若春风袅袅,我的思绪飞到了“碧绿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的柳树群中。夜空就像是一条包罗万像的锦缎,绣上了一个又一个五光十色的花卉,绚丽多彩,令大家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烟花晚会结束了,我仍沉浸在光彩闪耀之中,我真佩服烟花,他们一个个冲上云霄,霎时粉身碎骨,虽生命短暂,但他们为了大家,做出了流光异彩的光亮形像,这是多么可敬可赞的“烟花”精神啊!
初中优秀作文 篇9
人们常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可又有谁知道理想的的力量是比榜样的力量还要大许多,因为当人有了理想,就会朝着理想奋斗,从而产生无穷的动力,就会克服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在各个国家都有这样的例子。
有一个叫黄美廉的女子,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得了这种病的人,会失去平衡,手足会时不时乱动,口里时常瞎念叨模糊不清的词语,模样十分怪异。医生根据她的情况,断定她活不过25岁。
在她12岁时,她还在某特教班学习。有一次,他想:我还要去养活我爸妈,我要坚强,不能被我的病打倒。她一边学习,一边利用课余时间来尝试控制自己的手。一下课,她的手又不受控制了,她便抓住窗子,尽量控制自己的手,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终于能控制自己的手了。她努力学习,终于考上了美国的加州大学,并获得艺术博士的`学位。
黄美廉用理想战胜了别人难以想象的的困难。然而这样的例子不止发生在她一人身上。
德摩斯梯尼天生口吃,嗓音微弱,还有耸肩的坏习惯。他理想当一个演讲家。这在常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因为,在当时雅典,一名出色的演讲家必须发音洪亮,发音清晰,姿势优美,富有辩才。
为了成为卓越的政治演说家,德摩斯梯尼做了超出常人的几倍努力,进行了异常刻苦的学习和训练。他最初的政治演说是很不成功的,由于发音不清,认证无力,多次被轰下讲坛,但他当演说家的理想始终没有变。为此,他刻苦读书,学习演讲。他抄了《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八遍,还虚心地向著名的演员请教发音的方法。为了改进发音,他把小石子含在嘴里朗读,迎着大风与波涛讲话,为了去掉气短的毛病,他一边在陡峭的山路上攀登,一边不停的吟诗。他把自己剃成阴阳头,以便能安心躲起来练习演说。
德摩斯梯尼不仅训练自己的发音,而且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文学修养。经过多年的磨励,他终于成了一名出色的演讲家。
当初,有谁会相信德摩斯梯尼会成为演说家呢?正是因为理想的力量给了他巨大的动力,才使他克服了常人克服不了的困难,达到了自己的目标。
我有一个同学,他叫李传海,他的喉咙里的扁桃体分叉了,说话不清楚,他就多朗诵,终于说话清楚了。
“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只要我们有理想,就会迸发出无限的力量。
初中优秀作文 篇10
我家附近有一条小弄子,弄子里有一位卖红薯的青年。他高高的个儿,长长的脸,经常穿一件深蓝色的`工作服,衣服上总是沾满了木炭屑,上衣的扣子敞开着,里面露出了一件打了补丁的背心。他不像别人那样高声叫买,而是默默地望着来往的行人,给人留下了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
记得去年冬天,他还是那个样,坐在小板凳上,有滋有味哼着小曲,不时用树枝拨弄一下木炭。我闻到香味,掏出了一元钱,搓了一下冻得通红的手,说:“大哥,买一个红薯。”
他笑咪咪接过钱,挑了一个又大又香的红薯给我,还搬了张凳子给我坐,一边问这问那。一会儿,一辆三轮车驶来,车上坐着个六七岁的小孩,吵着要吃红薯。车上的大人,一边哄他,一边说:“乖,爸爸回去给你煮面条。”小孩吃了把头扭向一边哭了起来,那大人又说:“不哭 ,我们家哪有钱买呀!你不是喜欢那本《葫芦兄弟》吗?你要那个呢?”
小孩一听,不作声了。谈话惊动了那位青年,他听了,抿了抿嘴,挑出个红薯,递给那个小孩,小孩见了立即瞟了瞟他爸爸。那青年说:“你爱看书吧!那就去买那本书好了,这算我送给你的。”小孩听了眉开眼笑地接过红薯。他爸爸不好意思地说:“伙计,你挣钱不容易呀!”那青年笑笑,回到板凳旁,拨弄着木炭,目送着那一对父子远去。 冬天过去了,那位青年的红薯也卖完了。今年冬天就要来了,卖红薯的青年还会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