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合同

时间:2022-11-11 17:27:23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管理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15篇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1

  一、建设项目工程管理特点

  (一)管理周期长建筑工程项目具有工程周期长的特点,建筑工程是一个循序渐进过程,其中工程承包合同最为明显。在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时,工程准备阶段到结束阶段,合同管理需要具备连续性与不间断性。

  (二)价格高建筑工程工程量大,具有重大价值。这就使得合同存在价值高,对工程效益具有重大影响。

  (三)变更频繁建筑工程都属于较大工程,在签订合同时,拟定的合同款项达到上千项,而变更项目可能达到几百项。工程建筑合同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对自身条例进行不断调整,这就说明合同管理是动态的,必须加强变更管理与合同控制工作。建筑合同作为双方顺利履行义务的保障,具有精细度高、高度准确、严密的特点。

  (四)项目风险大项目工程中合同具有涉及面广的特点,并且建筑项目施工周期长,所以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受到外来因素影响,比如法律、社会、经济、自然等,这就需要承包商与业主自觉承担不同风险。

  二、合同归档与管理现状

  (一)法律意识淡薄

  1.合同本文不规范合同项目如果缺乏严谨性,很容易产生误解与歧义,导致合同引发歧义。准确、明晰的文字能够正确反映出双方意图,保证合同有效订立。但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导致一些条款中存在模糊不清的语句,对日后造成严重影响。

  2.合同有失公允从建筑项目施工文本角度来看,其中很大部分的条例是由发包方指定的,在签订合同时业主就会强加不平等条约,使业主具备不应有的权利。但是从承包商角度来看,多数情况下只强调应当履行的义务,却没有准确提及应当享有的权利。

  3.存在严重违约现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常出现违约或者随意修改合同现象。常见违约行为有: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拖欠验收合格工程的工程款等。

  4.违法签订分包合同许多承包商为获得承包资格,用低价方式竞标。在中标后将工程肢解给其他非法且不具备施工资格的队伍,这就会给工程质量与进度造成严重影响。

  (二)不重视制度建设与合同管理由于分级、授权管理等多种制度缺乏健全的规范机制,这就导致建设中存在问题,通常表现为程序不明确、缺少执行制度等。

  (三)缺乏专业人才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工程归档与管理任务都是由专业人员负责,因为合同归档与管理具有一定技术性,必须由具备高素质、高修养的专业人才担任。相关从业者需要通晓法律,还应熟知项目运作规律。

  (四)缺乏归档管理重视度很多项目合同在管理时较为分散,对合同的归档也没有具体规定,导致合同履行缺乏严格控制,未能对履行具体情况进行总结与评估,导致合同管理过于粗犷。

  三、解决建筑企业合同归档与管理具体措施

  (一)加强合同意识合同是项目管理核心。在每个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都需要承发包双发签订合同作为保障。合同内容包括工期、质量、价款、范围、内容等,要求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与遵守,并且承包商与业主能够在合同约束下调控运行状态。对管理目标责任进行分解,规范项目机构内部职能,紧绕合同内容开展各项工作。所以,无论承发包哪一方的管理,合同始终都是整个管理的核心。只有具备一定合同意识,才能减少与避免合同纠纷情况。很多承包商缺乏法律意识,这就导致他们所签订的合同条款经不起推敲,在违约责任方面,未能进行具体约定,导致工程纠纷的产生。所以,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承包商应当认真检查合同的严密性与合法性,减少纠纷因素,保证合同能够全面履行。

  (二)提高管理人员素质首先,需要选定好工作人员,在选择中企业领导可以根据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进行选择,通过竞争招聘或公开考评方式等,并且在使用中采用优胜劣汰原则,将优秀人才放在岗位上。其次,组织培训工作,可以根据市场与企业实际需求,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可以采用多种学习方式,比如听电视讲座、参加短期培训等。最后,选送人员进行深造,企业可以选择热爱社会主义且具有发展前途的管理人员进行深造。

  (三)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应当不定时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合同行为,严格贯彻落实相关规定。并且还应当对合同中提到的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保证合同管理有序进行。保证双方履行义务,明确承发包具体的责任、权利、义务,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前提。在合同中应当明确指出双方的责任风险,明确权责关系,分摊项目责任。并且对合同中涉及到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合理划分,是双方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基础。需要正确处理纠纷,建筑由于建设项目工程周期长、工程量大、参与单位多以及项目接口复杂的特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能够对不同承包商、业主等多种关系之间的纠纷与争执进行协调。纠纷与争执协调尺度与依据是双方事先在合同中作出的承诺,比如不可抗力条款、索赔与反索赔条款等。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属于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工程建筑的核心部分。加强合同管理能够保障承发包商自觉履行义务,确保建设目标正常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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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邓卉.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物流工程与管理,20xx,32(04):146-147.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2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及诚信原则下就工程承建达成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项目内;

  1.3工程结构:框剪、部分砖混结构;

  1.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万m2;

  2、工程范围: 项目约 万m2除专业分包外的全部土建工程。

  3、施工人、施工面积限制及确定施工人的方式

  3.1乙方在此工程范围内,可以组织自行施工,甲方也可以优选其他施工单位经乙方审查同意后施工。

  3.2乙方自行组织施工的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面的30%,其他应由甲方优选的施工单位施工。

  3.3无论是乙方自行施工还是甲方优选的施工单位施工,均应通过招标程序确认。

  4、工程承包方式:约定总面积内按不同楼栋确定为双包或单包。

  5、工程管理

  5.1 约定总面积内无论是双包还是单包工程,其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责任和质量管理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2 约定总面积内无论是双包还是单包工程,其包括但不限于民工工资在内的所有工资、保险和国家规定的福利,亦概由乙方负责。

  5.3甲方向乙方推荐且经乙方审查同意进场施工的单位,因工程需要与第三方交易发生的欠款纠纷及该施工单位就工程量和工程款结算差异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5.4乙方负责组建派住甲方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各工种技术负责人、工程师、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等管理团队,对业主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国家有相部门的建筑施工管理规范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项目施工单位行使监督、检查、处罚权。

  5.5甲方委派相应工程技术人员进驻项目施工现场,负责处理因水、电、汽和自然因素引起的停工签证、工程量增减签单以及相关工程文件的签字确认和签收;即时汇同监理公司和乙方对隐避工程和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6、工程价款和工程管理费

  6.1工程价款

  约定建筑面积内的土建工程,其工程价款由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6.2工程管理费

  甲方向乙方推荐且经乙方审查同意的施工单位,甲方按该施工单位实际施工面积向乙方支付工程管理费10元/m2,其中包含乙方公司建筑资质维护费5元/m2,乙方工程管理人员工资、保险和其他福利费5元/m2。

  7、双方权利义务

  7.1甲方权利义务

  7.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管理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管理混乱时,甲方有权建议监理公司对乙方下达限期整顿的指令;

  7.1.2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严重影响甲方项目计划的实现时,甲方有权另选施工单位进场赶工,所发生一切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等在乙包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7.1.3 甲方必须按约定按时,按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1.4 其他权利、义务在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7.2 乙方权利义务

  7.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完成提供施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组织图纸会审、进行技术交底,安排工程“二通”等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施工条件 ;

  7.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按时、按额支付工程款;

  7.2.3 乙方必须依照建筑工程管理规范按时、按质完成工程承包任务,向甲方提交优质的建设工程产品;

  7.2.4其他权利、义务在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8 工程款及工程管理费的支付

  8.1 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在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8.2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管理费,甲方按双方另行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面积按本协议6.2条约定分两次支付,即与双方另行签订相对应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50%工程管理费,另50%工程管理费在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所有资料后一月内付清。

  9、工程总工期要求和施工组织要求

  9.1本工程总工期为个月,工期从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算。

  9.2施工中遇有停水、停电,在3日以内由乙方自行调剂安排其它施工工作,不得作为办理任何签证和工期顺延的依据。

  9.3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影响工期连续不超过3天的,甲方不予签证。同时甲方不签累积工期;对影响工期连续超过3天的,以甲方签证认定后的时间,为顺延工期的依据,其余任何条件不得作为顺延工期的依据;对因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各自承担。

  10、工程施工管理、质量

  10.1工程施工

  10.1.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技术通知单、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开工前提交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审定)组织进行施工。为了保证施工工期和质量,乙方承诺派出高素质的项目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承担此项工程施工任务,应甲方要求,共建立 个工程项目部,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及工程师见附件〈一〉,负责承建相应的项目工程;各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全权负责承建工程的结算工作,具体价格详见甲方、乙方与各工程项目部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10.1.2工程施工中必须随时接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方的检查。凡工程质量不符合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要求的,乙方认可的项目部须无条件地返工,并重新施工直到达到要求为止,且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认可的项目部自行承担。乙方认可的项目部拒不返工的,且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认可的项目部的合同;对质量问题不严重的,甲方可聘请其他施工企业进行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到5倍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乙方认可的项目部因违反本条规定而返工的,除依前款规定处理外,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商品房买受人索赔造成的经济损失)。

  10.1.3隐蔽工程管理

  10.1.3.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须首先进行自检自验合格后,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设计、质检、

  监理等部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0.1.3.2凡未经甲方组织相关单位验收乙方自行隐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并拆除违约施工的部位,经甲方和有关方面人员验收,认为合格后方可重新进行隐蔽,如不合格乙方须及时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其停工、拆除、返工所造成的损失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3.3如甲方超过24小时内未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进行自检隐蔽,甲方需要再检验时,乙方应当配合组织开挖、凿除等工作,如发现问题乙方必须进行返工,发生的检验费、返工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如未发现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组织开挖检验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10.1.4乙方在施工中所有需要备案的资料,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包括自检资料)。

  10.1.5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必须按国务院279号《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章规定执行;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须于签订本合同时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10.1.6为了加强在施工中的各项管理,双方需各自委派工地代表进驻工地负责处理、协调日常工程管理工作,甲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乙方委派 同志为工地代表。如任意一方变更现场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0.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1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11.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相应的变更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1.2施工中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3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1.4甲方同意采用乙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甲方和乙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12、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2.1施工安全

  12.1.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规程、规范”进行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措施体系;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与处罚。

  12.1.2凡因乙方认可的项目部原因在施工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质量或机械安全事故,其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认可的项目部自行承担。

  12.2文明施工

  12.2.1乙方认可的项目部应遵守市政、环保和甲方等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定和规章制度,做好工程施工中污、噪、尘的处置、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如施工中违反有关部门规定造成后果,其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或认可的项目部承担。

  12.2.2乙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建立各项保险措施,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及其他报酬,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付。

  1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套,协调在施工中与各单位的配合工作,监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3.2组织工程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及时向乙方提交技术变更资料文件。 13.3安排工程的“二通”工作(电通至小区范围各栋内,其他各施工界面由乙方自行连接;路通,即小区周边道路通畅,场地内临时施工道路由乙方自己铺设,且费用理;施工用水由乙方在施工现场打钢管井取水,费用自理),协调周边地界关系。

  13.4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费。

  1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4.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所承包的工程。

  14.2施工范围内的围挡、拆除,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4.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十五日内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经甲方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周、月、季进度报表(包括详细施工进度表,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组织架构表等)一式叁份,且每月26日须向甲方工程部负责人报送当月、累计工程形象进度及工程数量、价值。

  14.4乙方应指定工程总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协调好各分包单位的关系,保证工程按期完成。乙方必须按施工图和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和条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的各项变更和通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所有变更和通知必须按甲方制定的程序和本合同的约定逐级上报签字后经甲方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为有效,未加盖公章无效;乙方不得在施工中擅自与设计部门变更图纸和增加项目,如乙方擅自变更图纸和增加项目的,甲方不予认可,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3

  摘要:建筑工程合同是维护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凭证,做好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可以确保双方的切身利益。文章通过阐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分析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同时提出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措施,为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控制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风险防范;合同管理;工程管理

  0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建筑工程作为人们日常生产生活的一部分,其施工质量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由于建筑工程具有规模大、施工周期长、施工难度大等特点,导致外部环境因素影响施工质量。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在受到外部环境因素影响时,将会导致合同执行时间被迫延长,甚至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无法完工,进而在一定程度上给承包方、发包方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基于此,需要采取措施加强合同管理,准确评估合同的管理风险,同时对合同管理的风险进行严格管控,并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方案,最大限度降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一切行为都以经济利益为中心,所以,对建筑工程实施合同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为:

  1.1满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组织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借助合同条款可以有效引导市场发展方向,进一步对市场进行法律方面的约束和管理,便于政府机关行使自己的政府职能。在建筑市场中,通过实施合同管理,一方面可以对市场进行调节,另一方面可以规范管理建筑市场。

  1.2建筑工程管理的关键

  在组织开展建筑工程管理工作,通过实施合同管理,可以有效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和管理质量。对于任何一项建筑工程项目来说,需要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书面合同,同时按照合同条款严格执行每一项施工要求,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合同管理工作不到位,那么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将会难以保证,同时也就无法控制建筑工程的施工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施工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把握合同管理的关键,进一步对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管控,确保建筑工程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1.3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行为进行规范

  从合同条款的角度来说,工程项目合同对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从法律效力的角度来说,工程项目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可以对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义务进行有效保护,同时,工程项目合同可以为工程纠纷提供法律依据。在组织开展工程项目施工时,如果发包方不遵守合同条款,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支付给承包方工程款,或者承包方没有履行合同约束,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程项目,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借助合同条款的规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对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来说,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时,通过对建筑工程合同加强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约束承包方、发包方,确保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进而有利于净化建筑市场环境。

  1.4有利于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外的建筑施工企业纷纷进入我国,进而出现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的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建筑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对于我国的建筑企业来说,要想在世界舞台上实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不断适应国际市场。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不断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强化自身与国外大型企业竞争的能力,进而实现自身的发展。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风险分析

  在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时,面临的风险主要表现为:

  2.1内部风险

  通常情况下,内部风险主要包括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流程缺乏标准化,监管不到位、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偏低四种风险因素。在合同管理中,受上述四种风险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会引发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转移、合同解除等各个方面的风险,这些风险容易对企业制定的重大决策产生误导,进而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2.2外部风险

  通常情况下,外部风险因素主要包括信誉低、同行恶性竞争、项目经费不足等,受以上风险因素的影响,造成合同一方做出欺诈行为,以及合同违约等,进一步引发合同风险。

  3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措施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需要采取措施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

  3.1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如果存在合同条款不严谨、不合理等现象,或者合同条款存在明显的漏洞,甚至合同条款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引发合同管理风险。通过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条款,可以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首先,综合分析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严格核实合同条款中是否存在违法现象,这是制定建筑工程合同的关键;其次,修改并完善合同条款中潜在的漏洞、歧义等,最大限度确保合同条款指向的明确性,避免合同条款中的漏洞被非法使用;最后,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合同条款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合同管理与工程预算、投标报价等内容保持一致,充分挖掘合同管理的作用。另外,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对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认真分心,对于缺乏合理性、合法性,以及存在潜在风险的合同条款坚决不予以签字盖章,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严格管控,从根本上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3.2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

  从当前已经发生的合同风险来看,许多风险都是由于缺乏信誉而产生的,基于此,通过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可以有效提高合同双方的信誉度,进而密切合同双方的合作关系,从根本上确保合同签约顺利进行,同时有利于有效执行合同条款的规定。因此,合同双方要建立相应的信用等级制度,通过全面评价合同双方的经营、经济、组织结构等信息,并将评价结果存档保存,为后期的合同管理提供参考。

  3.3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可以有效降低合同管理风险,在风险预警机制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建立健全合同风险评估体系,注重合同对象的信誉等级,然后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等阶段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估,以便发现潜在的风险,同时结合风险等级的实际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预警,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举措,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其次,设立专门的风险管控部门,其职责就是针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风险给予专业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如果发现风险因素,需要及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对风险因素进行控制。在实际工作中,风险管控部门综合评估合同条款的严谨性、科学性,尤其是经济效益较低的建筑工程项目,需要认真分析影响经济效益的的原因,同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便有效降低风险;第三,跟踪风险,风险管控部门在评估风险的过程中,如果意识到潜在的风险隐患,需要及时预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对风险进行跟踪,全面掌握风险因素的变化情况,尽量对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3.4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体系可以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同时可以管控合同管理成本,提升合同管理效率。通常情况下,信息化管理体系主要涉及业主的基本信息管理、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合同管理、工程预算成本管理等方面,借助计算机、网络等整理有关建筑工程的所有资料,确保数据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在信息化时代,借助信息化管理体系对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从根本上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影响,进而大大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时效性,同时可以动态掌握合同管理过程。

  3.5建立完善的流程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的流程管理体系可以有效管控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通过在不同的环节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实时监控,防止合同管理风险进入下一环节,最大限度地确保合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通常情况下,合同管理的流程主要涉及前期的市场调研、合同策划、合同条款的协商、拟定合同文本、审核合同条款,以及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转让、解除、存档等环节,通过在不同的环节安排专门的责任人,将风险管控落实到具体的环节、具体的人,确保每个环节严格遵守合同条款规定。另外,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其职责就是监督管理整个合同管理流程,评估合同条款的落实情况,及时弥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确保合同管理流程的规范化。

  3.6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也是提升合同管理质量的重要举措。对此,在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方面,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合同管理人员选择方面,确保选拔的公正性,同时从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水平、信息化技术水平、道德品质等方面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综合考量,充分挖掘合同管理人员的优势;其次,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借助教育和培训,帮助合同管理人员提升合同管理专业技能,使其更好地胜任合同管理工作;第三,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实施不定期的考核,考核重点主要集中在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责任意识、风险管控能力等,从根本上提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质量。

  4结论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合同管理风险对建筑工程经济效益的影响越加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异常关键。对此,需要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对合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全面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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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余琳.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之我见———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审计防范工程项目风险[J].商,20xx-04-08.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4

  摘要:合同是法制建设的重要代表,是顺利开展建设工程的前提条件,同时也是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本文笔者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策略进行了分析探讨,希望对相关从业人员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策略

  建筑工程合同是有效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文件,明确承发包双方的义务以及权力,是掌控工程项目进度以及质量的有效依据。合同在管理过程中会受到一些管理体制、管理方法以及管理人员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合同的安全性存在一定的风险。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对其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是十分重要的。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存在的原因

  合同文件的不严谨存在风险,双方在制定合同的时候,所列的合同条目不全面、不具体,甚至是遗漏内容或者内容错误,没有将所有的可能会发生的情况和内容列入其中,所签订的合同不严谨,导致各种责任、利益纠纷的出现,给双方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合同条文不完整,使得理解出现偏差,出现风险,签订合同的双方对合同风险的认识不全面,风险防范意识比较薄弱,由于合同条文不严密、不完整而导致的理解偏差风险,如用词不准确、模糊等,容易产生歧义以及争议,甚至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造成损失。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识别

  首先是工程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合同主体不当,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有效成立的一个前提条件;文字不严谨,容易存在误解及歧义的情况,造成合同难履行引发争议;条款缺漏,一般漏掉的大部分都是违约责任;违反法律规定签订无效合同,这类型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境外合同文本的疑问,因为语言文字、国情等方面的差异,使合同文本存在许多疑问,对这些疑问不能回避,要在合同上加以澄清,避免造成损失。其次是工程合同履行方面的风险,该变更的合同没有变更,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合同变更是常见的情况,通常有内容变更或者是合同主体变更,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这种变更意识,避免损失;该发的书函没有发,在履约过程中将必要的书函及时发出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也是履约的一种方法,更是建筑企业进行自我保护的方式;没有及时办理签证确认,签证是履约过程中的正常行为,是诉讼的重要举证;要追究的责任超过诉讼时效,对于工程款拖欠的情况,如果起诉时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那么其损失将无法挽回,超过诉讼时效就相当于放弃了债权主张,也就是等于权利人将胜诉权放弃了;没有行使应该行使的权力;相关证据或资料的法律效力没有得到有效重视,不是全部的书面证据都有着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一般是原件、有盖章签名、与事实相关、没有超过期限以及有明确内容等,没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跟普通的纸张没有区别。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的有效措施

  3.1 因合同价款约定方式不同而产生风险的防范策略合同范本中一般有固定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及可调价格合同这三种合同价款约定方式。固定价格合同对承包人造成的风险最大,一旦签订此合同,承包人就必须对约定风险范围之内的风险费用进行全部承担。针对这种合同价款约定方式不同而产生的风险,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应对:第一,对合同进行签订的时候,对合同当中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需要采取专用条款实施进一步的明确,使这个范围之外的能进行价格调整的风险清晰的呈现出来,对风险的界面进行有效明确,使承包人对于自己要承担的风险有全面的了解,从而注意防范;第二,对合同进行签订的时候,要明确并且细化风险费用的相关计算方式以及不处在风险范围之内的其他合同价款的相关调整方式,有效避免后期因为理解的差异性而引起的纠纷;第三,承包人要对各类相关风险进行深入的了解和掌握,把相关风险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发生概率的大小等实施分类,在进行合同谈判的时候,将造成损失大、发生概率高的风险尽可能加入到相关的可调合同价款的风险范围里面。在固定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及可调价格合同这三种合同价款约定方式中,后面两种合同价款约定方式使承包人所要承担的风险相对比较小。针对可调价合同,在进行合同谈判的过程中,承包人要尽量争取使用相对有利的合同价款调整的方法。

  3.2因合同文件解释不同而产生风险的防范策略

  因为建筑工程合同文件组成比较多,一些组成文件之间往往会有矛盾发生,为承包人带来不同程度的风险。针对这个问题,承包人应该将足够的技术力量投入到合同组成文件的前后对照当中,对合同详细分析,最好是能逐条逐句的检查,尤其是根据合同范本承包人需要了解的此类内容:承包人与发包人相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文件或者是书面协议,这些也要看作合同的组成部分;类似这种变更的文件或者是协议,其拥有的效力比其他合同文件要高,也就是后面签署的文件或者是协议要比前面签署的文件或者是协议的效力高。

  3.3因延期开工以及工期延误而产生风险的防范策略在合同范本里的通用条款明确规定:由于发包人的因素而无法遵循合同规定的开工时间进行开工,那么发包人需要用书面的形式将延迟开工的时间告知承包人,且发包人需要向承包人赔偿因为推迟开工而导致的相关损失,并顺延工期;不过承包人对于发包人发出的延期开工通知没有相关的否决权;承包人只可得到因为推迟开工而导致相关损失的部分或者是全部的赔偿,一般间接损失的赔偿较难得到。在大部分的情况下承包人是希望工程能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工的,因为如果发生延期开工的情况,那么承包人原制定的工作人员、设施设备以及物料等调配的计划不得不被打乱,因为变更而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针对延期开工以及工期延误而产生的风险,承包人可从三个方面进行防范:第一,在制定工程进度计划的时候留有一定的余地,让工期具有一定的弹性,将工期抗延误的能力提高;第二,加强与发包人、供应商以及设计者等与工程相关人员的日常沟通和联系,尽量消除存在工期延误的隐患,特别是要尽最大可能的避免网络计划当中关键路线的停工情况;第三,当工期延误的情况是无法避免的时候,承包人应该及时有效的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对于因为发包人的责任而造成工期延误为自己带来的相关损失进行科学合理的计算,根据合同当中相关的条款及时向发包人索取相应赔偿。

  3.4因分包而产生风险的防范策略

  在建筑T程施工管理当中,分包现象一直以来都是其棘手而又复杂的问题。不管是针对于承包人还是发包人,分包都是既有利又有弊的.双刃剑。对于发包人而言,一方面分包有可能会导致投标报价降低、分工更趋向专业化,而另一方面,发包人不了解分包人的资质,担心在管理当中由于分散的责任以及环节的增多而影响工程的工期以及质量;对于承包人而言,也存在相类似的问题:分包在科学合理的情况下实施可有效优化总包的资源配置,例如机电专业的分包,能对总包在机电安装方面缺乏专业性而进行有效弥补,不仅可以保证工期,而且还有效减少了一定的成本;对于一些风险比较大的工程实施分包,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是将风险转嫁到分包人身上,这也就是总包企业规避风险而经常使用的有效措施。但是分包也有可能会给总包带来一定的风险,如管理风险:分包过多容易导致工序配合、搭接困难。

  4结语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核心,工程各环节的管理都是以合同作为主要标准。合同管理对建筑工程的良好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它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双方纠纷的有效依据,更是保障建筑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所以要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从而有效实现建筑行业的长久发展。

  参考文献

  [1]冯逸品,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问题研究Ⅱ】,科技与企业,20xx,12(6):35.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5

  关键词:矿建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成本管理

  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矿山隧道建设分公司(原江西省矿山隧道建设总公司)是一家以煤矿建设工程施工为主,有色、冶金矿山建设工程施工为辅的综合施工企业。多年来,公司施工产值、利润均有大幅增加,连续获得煤炭行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现将公司在煤炭行业矿建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控制施工成本的一些做法和经验介绍如下。

  1 合同管理

  作为矿建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目的主要是风险规避、索赔合理、资金安全。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今天,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均需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队伍。在招投标中,业主常常随招标文件,在合同主要条款中约定一些工程风险,让施工企业来承担,如固定价合同;并尽量按低价选择施工企业。因此,中标施工企业只有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地规避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如何有效地进行风险防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直接体现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生存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至关重要。

  1.1 投标及合同签订期

  在投标期间,公司组织工程技术、预决算、财务、法律事务等方面的有关专业人员,认真对招标文件中的主要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研究,对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条件描述等进行现场勘查;并积极响应招标文件,力争中标。中标后,在与业主商签施工合同时,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明确的条款,如工期的确定、施工安全管理范围、工程造价或费用调整因素和办法、工程款支付、索赔条件等,应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加以细化明确。对于招标文件主要合同条款中不合理的提法和约束性条件,如与地方政府关系、当地火工品材料采购申报等,业主不协助参与等,应向业主充分阐明自己的理由,取得业主理解,并在合同条款中加以修正。要力求在不损害国家利益,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平合理地与业主签订双方都满意的施工合同。

  1.2 合同履行期

  工程项目中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后,对于大型项目,公司组建项目经理部,委托项目经理行使合同中公司法人的权利,承担相关责任和义务,具体履行合同中的各项约定。

  (1)抓好施工合同交底工作

  合同是施工企业正确履行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依据。因此,项目经理部成员必须熟悉合同全部内容,并对合同主要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避免不了解或理解不一致而带来工作上的失误。尤其是工程签证、工程索赔的处理程序,相关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清楚。

  (2)加强合同履约中的检查工作合同履约检查,是施工前或施工中发现问题和疏漏的唯一办法。只有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定期检查,才能及时发现问题。如工程进度完不成计划,是自己组织管理上的原因,还是受客观自然条件制约,或是业主责任。发现问题后,应及时采取对策,以便将损失降到最小;或视具体情况,向业主提出补偿要求,以便得到弥补。

  (3)有效控制合同风险

  一般地说,煤矿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工程地点较偏、工期较长等影响因素多,给施工企业带来的风险也多,主要是工期风险、安全风险、物价风险、业主审计风险等,必须采取措施,严加控制;

  尤其要重视工程原始资料的及时整理并形成书面报告,送交相关单位。通常只要能对影响施工工期、工程成本、施工安全的各种因素或事件随时真实记录,书面整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监理或业主签收确认,在合同条款下,上述风险的全部或大部分都能获得业主合理解决。

  (4)抓好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

  有些工程,如冻结施工、注浆堵水施工等,专业性较强,业主一般会同意中标企业分包给有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来完成。在与专业施工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不但要把好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关,还要对他们的业绩进行调查核实。分包合同必须符合主合同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文明施工、施工安全、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办法、工程款支付、违约责任等,在合同条款中都应有明确的规定。

  1.3 工程完工后的合同总结和评价工程完工后,公司组织项目经理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施工合同进行总结和评价,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公司今后的工程项目管理有积极的现实意义。总结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合同订立情况,以及对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价款结算、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移交等履行情况,并对合同条款进行总结评价。

  2 成本管理

  公司异地工程项目多,工程地域广,涉足煤炭、有色、冶金等行业,工程特点各异,实行的是项目经理负责制,采用公司—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班)的3级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体系。

  2.1 公司成本管理

  公司是所有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机构,从宏观上把握企业发展方向和发展前景,控制各项目经理部成本费用,保证各工程项目有一定的利润或减少亏损(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允许部分工程项目合理亏损)。公司有稳定的利润和现金流量,是公司发展壮大的动力。

  (1)制定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计划工程中标后,公司首先组建项目经理部,依照施工合同和工程项目预期结算收入,制定项目部实际成本支出控制目标计划。明确项目经理责任,对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有关人员制定奖惩考核办法。

  (2)分析检查

  根据工程项目经理部提供的月度报表,或现场实地检查情况,对项目部成本指标每月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发现偏差,提出意见,及时纠正。

  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及时修订成本控制目标计划,如工程量增减、水文地质条件变化等,实行灵活的动态控制。

  (3)考核兑现

  公司按财务会计核算期,以公历年为单位,会计方法为手段,通过财务账户等各种凭证来核算项目成本;然后按考核办法,及时兑现奖惩。

  (4)总结提高

  对项目经理部的成本管理成果及时总结分析,及早发现是共性问题,还是个性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项目部的成本管理成果是公司修订内部定额的重要依据,也是公司参与类似工程投标报价的重要参考。

  2.2 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

  公司制定的成本控制目标计划,由项目经理部落实执行,项目经理是主要责任人。

  项目部成立高效精干,上下协调一致,部门互相制约、互相联系的整体组织机构,采用实用可行的、灵活的和具有开拓性的成本管理办法,加强定额和预算管理,完善原始记录和统计工作,建立责任、考核和奖惩机制,将公司制定的成本控制目标计划逐层分解到各个部门、班组或个人。项目部控制成本的方法,通常是能以实物量核算的,按实物量考核;能以台(件)且便于考核的,按台(件)考核,如空压机;不能具体量化的,实行费用包干制。

  2.2.1 工程直接成本控制

  工程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管理

  人工费占工程造价的比重较大。因各个投标工程项目人工单价不同,如贵州六盘水煤矿直接工结算日工资为58.32元,山西大同煤矿直接工结算日工资为96元,如用投标报价中的人工费作控制指标,从事同样工作的工人收入差异很大,控制不好,会影响施工队伍稳定。人工费管理,一是确定人工工日数,二是确定人工工日单价。人工工日数的确定,以往是按行业定额计算;现在一般是按施工组织设计,定岗定员,根据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反测单位工程各类人工工日消耗,再考虑工程施工难易程度,在±10%的幅度内调整。人工工日单价按工程所在地的工资水平确定。如在江西省,煤炭施工企业直接工月工资水平为3 000~3 500元,则人工工日单价应控制在110元以内;而在山西省,煤炭施工企业直接工月工资水平为5 000~5 500元,则人工工日单价应控制在180元以内。在完成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后,工人都会达到上述工资水平。人工费一般都会超定额,所以人工费控制主要应通过提高工效来实现。

  即通过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装备,来加快施工进度。

  (2)材料费管理

  一是对施工队(班),根据施工月度计划,直接用于工程的材料,如炸药、水泥、钢筋、砂、石等,实行限额领料,节奖超罚。材料消耗量一般按企业内部定额或参照行业定额确定,按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调整,每月按期考核,兑现奖罚。对节、超用量的,要求找出原因。如火工品超量,是否是超挖,或是欠挖后二次扩刷,或是岩石变硬造成的;

  水泥、砂、石节约过多,是否有支护厚度不够之嫌。

  并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是严把材料进货关,确保材料质量,并和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同时要搞好市场调查,分析材料价格趋势,建立并完善材料档案,并及时向监理和业主书面通报材料价格信息,尽量在施工合同约定的价差调整范围内规避价格上涨风险。如在资金许可或可赊购的条件下,一次备足工程施工所需的钢材,将钢材价格上涨的风险在前期消化或转移给供货商;同时如钢材涨价,还可调差,给项目部增加收益。

  三是尽量减少动力消耗。如空压机供压气,除要保证管路密封良好外,不需供压气或只需开1台空压机时,矿建班要及时通知机电管理人员停机或减少开机台数,以减少不必要的电力消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

  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折旧费、大修费、经常维修费、安拆及场外运输费、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费。工程结算时,如合同约定可以调差,一般也只调燃料动力、人工价差。煤炭施工辅助系统机械设备多,动力消耗大,对成本影响极大,是成本管理的重点。

  一是合理配备和使用施工机械。在满足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要合理安排机械设备的进出场时间,力求使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最少,使用效率最高。

  二是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提高使用寿命。同时对维修保养材料的领用,要先按以往经验加以控制,再视实际情况,作合理调整。

  三是工作面合理布局,各道工序合理交叉,并搞好配合,科学组织施工,以提高机械设备的综合利用率。要避免设备无负荷或半负荷运转而造成浪费,如无人岩石巷道通风机长期运转,矿车装满系数不够等;还要杜绝工业广场长明灯等现象,以节约用电。

  四是对空压机、主排水泵等设备和矿灯房,实行专人包机制。

  2.2.2 管理费控制

  项目经理部管理费,包括管服人员工资、差旅费、办公费、职工福利费、业务开拓费等。这些费用的开支,在公司核定的工程项目成本中都有具体的控制指标,如有突破,必须理由充分,并报公司核批,否则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理。项目部按控制指标逐层分解,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各项管理费用支出在控制指标内。

  3 经济效果

  公司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和项目成本管理的效果,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以同煤集团东周窑煤矿某综采工作面为例,巷道工程投标报价为3 980万元。项目部在工程施工中,对人、料、机等各项费用进行了严格管理,有效地控制了项目成本费用。工程竣工后,结算工程款4 230万元(含设计变更费);经核算,工程成本费用降低了9%,实现了既定的各项控制目标,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

  4 结 语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和项目成本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辩证统一,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执行,是成本控制的最好方法,也体现项目经理部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已由过去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的竞争,发展到了价格竞争。因此,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成本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十分重要,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应引起各煤炭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6

  1.目的

  为规范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3.2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3.2.1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3.2.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2.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3.2.4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3.2.5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3.2.6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3.2.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4.合同的签订

  4.1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4.3合同的内容

  4.3.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4.3.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4.3.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3.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3.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4.3.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4.3.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4.3.10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4.3.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4.3.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4.4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4.4.1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4.1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专业资格证书留存。

  4.4.2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办公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7

  引言

  在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的建筑行业开始越来越重视对于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如今的建筑行业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整个建筑工程的承发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也越来越多而且也越来越不明确,所以这就需要利用合同来对这些不明确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的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做好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可以有效让建筑工程承发包双方避免纠纷,保障双方的利益,也有利于维持建筑行业市场的稳定。

  1合同管理概述

  合同管理,就是在企业的经济往来中一种利用合同形式对双方行为进行约束的管理模式。企业的经营质量以及合同与合同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企业的合同管理就是企业将自己作为当事人而确定的一种合同形式,根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订立与履行、变更与解除、转让与终止、审查与监督以及控制的相关行为的总称、这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其中审查、监督以及控制是整个合同管理的重要手段与模式。合同管理在整个过程中必须是一种全过程的、系统的以及动态性的管理模式。合同管理过程就是一种通过洽谈与草拟、签订与生效开始到失效的整个过程,系统性管理就是对于涉及到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通过全系统与部门对其进行系统管理,而动态性对合同的整个履约过程的变化进行系统的分析,对于各种变化因素进行分析,进而对合同进行及时的修改与变更、补充、中止或者终止的相关行为。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项目需要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对项目施工做了明确的规定,工程各项施工内容均需要基于合同规定来开展,以确保施工的质量与进度。若疏忽了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则会使得工程进度与质量失控,增加施工风险。若能够有效的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则能够避免上述问题,同时还能够为各类施工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类别

  3.1控制型风险

  基于控制程度来划分工程合同管理风险,则可以分为可控型风险与不可控风险。对于可控制型风险,在进行合同管理时,要采取规范化管理流程,基于相关流程,来解决合同争议以及信用评价等问题,进而最大限度上确保工程合同主体的经济利益。而不可控型风险,主要是指合同签订时,受到经济与政治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合同未能正常签订或者履行等,对此则需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来降低风险的不利影响。

  3.2管理风险

  由于建筑市场竞争激烈,承包人往往在来不及认真分析招标文件及报价测算的状况下,便进行了投标,由于没有切合自身能力进行投标,一旦中标,承包人将会面对很大的经济风险。同时,在合同的签订问题上,往往存在不公平的现象。市场经济的性质决定业主占领主导地位,而经验不足的承包人往往不具备良好的恰谈技巧。因此,在制定合同条款时承包人注意不到文字细节,导致在项目一开始承包人便处于不利地位。加上承包人合同的管理组织没有健全的管理体系,致使在合同的分析、谈判及履行上得不到良好的监督管理。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控制策略

  4.1重视建筑工程合同文本的制定

  如果想要做好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首先必须要做的就是重视建筑工程合同文本的制定,这是进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第一步。在制定建筑工程的合同文本的过程中,必须按照标准的合同示范文本形式来制定合同,对于有的特殊的施工合同,还必须按照国家建设部的示范文本来制定合同,采用相应的标准制定合同,可以充分提高合同的正规性和合法性,也能避免一些经济纠纷的产生。在进行建筑工程合同内容的制定时,相关的合同拟定人员必须对自己的建筑工程做出一定的调查,对自己所负责的工程要有一定的了解,必须让合同的内容具有一定的预见性,而且所拟定合同的每一项条款都必须有着清楚详细的解释,以免产生歧义或者日后产生纠纷。

  4.2构建系统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在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开展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相关工作单位要想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首先就要提升管理人员自身的工作能力,构建系统的建筑工程管理制度,对于各项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实施者以及相关责任与义务进行明确,保障有章可循。在相关合同管理制度的构建过程中,要对具体的建筑工程责任分解制度、交底制度以及具体的工作制度、相关工程的进度款审查等制度与合同管理制度有效的融合起来。在相关合同签订之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相关人员要对具体的工程内容与具体的负责人员进行工作交接,要对具体的合同内容进行详细地说明与解释,通过完善的合同交接制度,提升整体的管理质量。

  4.3适时合理应用法律手段

  承包人在面对一些棘手的问题,可以合理地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化解工程中出现的风险,降低损失。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应以协商解决为主。在协商解决未果的状况下,充分收集相关证据,在有效的时间内,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发包方往往会借助自己在市场中的有力地位,对承包人有意或无意地进行压榨,经常会出现部分款项没有结算,而拒不认账的状况,针对诸如此类的状况,如协商未果,在证据充分的状况下,承包人应及时的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5结语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受到各种不确定风险因素的影响较大,对此则需要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人员队伍的建设,完善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进而全面防范控制合同风险,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8

  摘 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 建筑活动主要是通过建筑市场实现的, 而合同是维系市场运转的载体。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并获取合理利润的源泉; 同样也是发包人支付价款, 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 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加强合同管理是保证承发包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是确保实现建设目标 (质量、投资、工期 )的重要手段。

  正 文

  我国要建设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高度发达的法制是我们发展的目标。在建筑工程领域主要表现是落实合同法,提高承发包人的合同法律意识, 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保证合同管理实施的力度。确保提高我国建筑市场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提高我国建筑从业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在我国加入WTO组织后,在建筑市场将逐步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的同时,确保我国的建筑从业企业能与国外企业竞争,实现利润效益最大化是 我们的必要工作。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指的是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实现工程建设目标,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的签订为项目管理提供了管理对象,成为全过程施工管理的基础。它是安排项目施工的指导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报表及竣工结算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编制,工程材料、设备等也要按照合同规格购买;工程合同又是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合同中约定了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材料价格的确定办法,还约定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等内容;工程合同也是进行工程索赔和反索赔的依据,合同中约定了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它是分析索赔事件能否成立及 索赔性质的主要依据。因此,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就成为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

  2.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 , 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

  2.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

  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

  2.3 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 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 。 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 、 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 。 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

  2.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

  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经全面开放 , 面对接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 , 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 、 遵循国际惯例 。 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三、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

  3.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

  随着民法通则、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的颁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本健全。但是,在实践中,这些法律的执行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其中既有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不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忽视工程质量的问题,也有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的问题,还有建设单位不认真履行合同、特别是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我们在管理建设工程合同时要严格依法进行管理,这样,我们的管理行为才能有效,能提高我们建设工程中合同管理的水平。

  3.2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

  通过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解决目前建筑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方参建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3.3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建议在建设工程招标中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同时,积极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中标价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

  3.4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是非常频繁的,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因此在工程实施中必须加强管理。应该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种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变更必须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待双方达成一致以后,再进行合同变更。很多承包人往往不重视变更管理, 对业主要求的变更无条件服从,导致工作做了却无法获得赔偿。

  3.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索赔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发包方亟待解决的问题。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索赔要求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

  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利于履行合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惯例,提高企业未来竞争能力。

  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 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 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 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 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 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 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 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 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第十一条 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 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 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经济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注册地。

  第十六条 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第十七条 签订合同,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第十八条 签订合同,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第十九条 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各类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第二十条 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第五章 合同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的委托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相对方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法定代表人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不便掌握,应明确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第六章 合同纠纷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理

  1、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2、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参加仲裁或诉讼。

  4、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5、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6、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状、证据、答辩状、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等,在结案后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备案。

  第二十四条 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1、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本公司领导,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解决纠纷所需的相关材料。

  2、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3、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4、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第七章 合同资料管理

  第二十五条 档案资料内容

  下列资料可以作为合同档案: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标的验收记录;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第二十六条 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

  1本项目部所有合同都必须统一编号,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十日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办公室。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部门。

  第二十八条 公司以前文件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规定执行;本制度未涉及的,按公司现行文件或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二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10

  第一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策略探索

  一、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不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包含多个项目内容,作为招标文件关键部分的工程量,其清单中的各个项目特征、内容的表述必须十分的准确、详细。而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是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往往不是十分准确。投标者为了减少损失和争议往往会用有利于自己的方法对项目特征进行描述。对于项目的预留金是为了预防投标人可能发生的变故而暂留的一部分金额,而招标人一般没有这项费用并且可能会先入为主地考虑为投标人已默许,这样就极容易产生矛盾纠纷。

  (二)不合理的价款调整

  在招投标文件中,设备材料的暂估价和暂定价是由发包方给出,并且按照规定“只有暂估价和发包方指定的产品才能调整差价,同时差价仅记取税金不计取利润”。所以有些发包方就会随意压低暂估价,使得承包方利润空间减少。对于暂定价部分,现实情况一般是在工程设计完善后,由发包人重新招标或者对原标的内容进行大量修改甚至删减,为工程管理工作带来极大难度。

  (三)不畅通的纠纷解决渠道

  由于种种原因合同双方会产生违约行为,有违约行为就需要由专门机构进行调解或者裁决,但在我国由于计划经济的长期存在和对建筑市场的深远影响,专门解决建筑工程类纠纷的调解机构和仲裁机构非常少,有些地区甚至都没有此类机构,这就使得解决矛盾纠纷所需时间非常久,而且效果不理想。

  (四)不够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的建筑企业中,很少配备专门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当然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也就无从谈起。合同签订完之后往往是锁在柜中长眠或者随手一放,这造成当合同双方发生问题纠纷时当事人对合同内容不甚知晓甚至连合同也无处寻觅,这样一来,当事双方的矛盾纠纷非但得不到解决,甚至很有可能由于对合同内容的不同了解导致矛盾激化。

  二、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重视合同签订的内容

  建筑工程合同是发、承包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行为的体现,双方应就合同签订前的沟通和合同内容以及签订后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全面分析,例如,工程期限、工程质量等,从而对合同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出现因合同签订内容模糊不清而出现的法律纠纷与经济纠纷等一系列问题。同时,一旦合同签订之后,便具有法律效力,不得随意更改和违反。

  (二)重视合同变更内容

  工程建设其本身所具有的长期性和不稳定性决定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于合同的变更不可避免。任何的合同变更双方都应对变更内容作详尽了解并达成一致意见,切忌“先斩后奏”式的合同变更,更加应该注意合同变更不能单方面进行,而且对于需要变更的部分,要仔细斟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三)提高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系

  建筑工程单位和个人都应该从思想和行动上提高合同管理的认识,从根本上加强对建筑工程中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另外,企业也应加强对合同管理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建筑企业员工都知道合同管理,并且知道管理好合同,与此同时要密切关注国家对合同管理的最新政策和动向。

  (四)增强对合同中违约方的赔偿管理

  在建筑工程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违约都需要支付对方约定的违约金以作为赔偿。违约赔偿也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部分,违约赔偿的目的并不在于违约金的数额有多大或多少,而是在于违约赔偿是对合同双方的一个有效约束,确保合同双方在合同框架内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这是市场经济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具体作用体现,也是建筑工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并且,政府部门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就是通过立法促进违约赔偿的正常有序进行。

  三、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合同将发包方与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紧密联系在一起,并用法律授权稳定下来。因此,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在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并且这种核心地位在日益增强,建筑工程合同双方只有在合同框架内合理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才能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约束力,也才能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利条件,从而保证整个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篇: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

  1工程造价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1.1合同能够影响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

  合同体现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也说明了监理师和工程师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合同完成各自应该履行的义务和权利。因此权利、义务都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

  1.2合同是作为解决双方争议的依据

  合同是为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如果一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就会直接影响到另一方的权益,按照合同规定,违约方就要承担责任。根据合同规定如果有一方违约,就要以经济补偿的方式来补偿受害方。违约责任和违约条件也是工程竣工结算的保证。

  1.3合同管理是贯穿工造价的重要过程

  从合同规定的时间来看,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就是施工图作为施工管理将图纸变为实体建筑的重要过程,包括了准备施工、进行施工、竣工等各阶段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贯穿着整个造价过程。

  1.4合同管理包括相关造价和实施阶段的所有方面

  在合同订立管理中,包括承包方式、确定合同价款方式等原则和方式,在保证工期、质量前提下,建筑单位要有效降低建筑工程造价,防止出现经济纠纷现象,在履行合同管理中,包括工程计量管理、工程结算管理等。

  2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

  2.1施工合同控制造价的不科学

  在当前市场供求中,建筑工程严重失衡,部分单位不参考客观条件,压低工程造价,在招投标过程中,建筑单位无法客观提供标底,不能真实反映出工程造价;而在施工合同鉴定时,预防业主投资不合理的计划,标底进行人为调整引起造价控制脱离实际需求,这些都是建筑单位需要解决的问题。

  2.2追加投资现象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单位一直没有认识到项目前期造价控制的重要性。项目造价重点是项目计划结算造价阶段的进行以及施工阶段,建筑单位应该先建设再进行算账,项目建设中必须再次投资。而有的项目造价的控制,在项目已经快结束时,造价已经超出项目投资计划,才发现造价控制失控问题,对建筑单位经济效益产生严重影响。

  2.3现场签证混乱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监理人员对预结算知识以及造价管理等掌握不足,从而导致盲目签证的现象,不认真核实就对合同签字盖章,甚至有些签证仅由施工单位填写。与此同时,还有一些施工部门,办理假签证,并设计相应名目,但出现真正问题时,监理人员却不会办理签证,只在项目结算时进行办理签证。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使建筑施工企业秩序被破坏。

  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措施

  3.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是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基础,是防止出现责任问题互相推诿的防护措施。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中,合同审核以及复核都没能受到重视,也缺乏制度规范和专门负责管理人员,在建立制度的前提下,可发现管理中的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借鉴同行经验,完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确保合同管理制度的实施,在制度明确的前提下,才能全力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3.2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合同的监督是一个动态过程,是督促双方认真履行合同的一项措施。在合同即将结束时,管理人员对资料进行整理,这在合同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与合同管理质量有关,决定是否能够实现合同档案的规范化、程序化。合同管理重要内容中还包括对合同履行情况与实施情况进行对比,获得更可靠的信息,做出准确与全面的评价,达到吸取教训、总结相关经验的目的,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依据。

  3.3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

  我国市场经济是一个以人为本以及法制化的市场经济,建筑单位需要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进行培养,以保证合同质量。对合同管理人员素质进行强化,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需要建筑单位严格筛选人才,招聘专门的管理人员,要求管理人员不能与其他兼职一起进行,并且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更好的为建筑单位提供合同管理人才。此外建筑单位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有助于管理人员能够及时掌握合同管理内容以及需求,使合同管理具有时效性。

  3.4重视合同文本形式与内容

  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中,合同文本缺乏科学性以及规范性对合同执行时非常不便,在合同管理中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合同文本错误对合同质量执行有很大的影响,对建筑施工的开展以及建筑市场的规范性是非常不利的,成为建筑施工中常常发生的经济纠纷事件。在拟定合同之前,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对建筑工程实际情况调查分析,保证合同的有效性、真实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在合同中订立工期时间、双方权利及双方义务、责任分配、索赔要求等,将这些内容书写在合同上,与此同时,保证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4结束语

  我国市场经济正在迅速发展,建筑单位的工程施工也在不断完善。在建筑单位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合同管理以及风险控制在建筑工程中是非常有必要的,有利于双方更放心、安全的合作。因此,采用建筑工程造价合同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在投资成本以及施工安全等方面进行合理控制,使企业利益获得最大化,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11

  摘要:介绍了建筑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实际分析了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尚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最后针对这些难点提出了几点有效的处理对策,从而使合同管理科学化,使建筑业保持良性发展。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承包方

  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属于一种经济性质的合同,是指某一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单位所签订的合同。在建筑工程的项目建设中,合同的管理往往具有一定的复杂性,需要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来保证双方能够很好地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的进度以及项目的质量可以满足计划纲要,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优质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可以发挥十分重要的意义。

  1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其意义深远

  对于建筑工程来说,其施工工期一般都比较长,出现各种各样问题的概率就随之增加。但是,在项目的建设初期利用合同形式将这些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约束,就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性的,对于合同双方而言它是具有规范性的、法律性的文件,合同的成立需要双方的共同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促使双方必须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所以说,合同的内容需要双方经过一定的探讨来确定。合同的内容利于双方各自责任的分化,可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有效地保障施工的质量。只有不断地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才能使建筑工程的各方在公开、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开展建设,从而带动建筑业的稳定发展。

  2我国的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尚存在的问题

  1)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我国,针对合同管理的制度还不够健全,不能够有效地进行管理。合同的内容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给出了一定的执行标准,但是却常有合同双方不执行合同条款的现象。这其中有一些人是以个人行为代表公司来签订合同,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出现了问题就会造成利益的不合理分配,最终导致不能够履行合同;如果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忽视了合同中比较重要的条款,执行的力度不够,也会造成合同履行中的难点。这类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造成的,严重影响着企业的运行与发展。2)合同的签订存在着一定的不规范性。每一个项目都会签订两份以上的合同,有些合同是经不起细究的,如果仔细地分析每一条的说明,肯定会发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合同中的权责表述得不够清楚,一旦出现违约现象就不能按照具体的条例说明来处理。还有一种情况:合同的制订存在着不公平性,一些合同重点在于明确承包方的权责,而对业主方的制约性条款少之甚少,导致承包方与业主的地位不平等,如果遇到违约及理赔事宜,就会对承包方的正当权益产生极大的冲击。3)合同的法人法律意识淡薄。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合同双方不具备超强的法律意识,再加上建筑合同的法律效力还不够达标,如果合同的条款不够严谨或是描述得不够准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比较模糊,就会造成后续工作的纠纷。如果只有合同一方的法律意识差,那么很有可能会出现不平等合同,合同的签订存在着不公平现象,在利益或权利方面只强调一方的,而在违约方面却忽视了这一方的,这种情况下极易出现违约。4)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不够高。建筑工程中,合同的管理工作含概了许多专业性知识及法律常识,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要具备专业技术的同时,还要有较高的工作素质,才可以对合同进行科学化、信息化的管理。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但在一些企业的实际工作中,会把此项工作划分到行政部门来操作,而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又不具备专业的合同管理水平,或是其文化水平不能够适应现代科技的发展速度,最终使合同得不到充分地利用。

  3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1)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工作涉及的面较广,管理起来十分繁琐,无论哪一环节的问题都会涉及到合同的执行,处理不好的话就会损害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建筑企业要重视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要把双方责任分解透明化。合同签订后,相关的工作人员要对项目管理人和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确保项目管理者对合同的每项内容都清晰明了。将合同的权责分解后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组,确保每项任务与责任都能够落实到人。同时,在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各个部门要将分内工作如实报送管理部门,让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掌握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合同的顺利如期完成。2)设立标准化的合同内容与形式。对于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国家相关部门有标准的制度规范,有明确的合同条款示例。合同内容的确定要结合工期以及施工状况等,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仔细地研究与考量后,在保证责任双方权益与责任公平、平等的条件下,拟订合同的各项条款,制订出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合同文本。3)建立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建筑业要想继续保持良好的运营,就要建立一套健全的法规,用法律来约束合同的执行,也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了依据。建筑业要不断地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的法律性规章制度,合同的审核、记录等要配备专人进行管理,促进合同的履行成效,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规范,避免合同中的漏洞,减少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必要的麻烦。这样,合同的执行从头到尾都依据一个系统,从源头上根除不平等条款。另外,建筑企业要深刻地认识到理赔的法律意识,理赔事宜必须依据合同条款的相关内容进行协商解决,这样更便于施工企业后续工作的进行。4)提高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任何工作的完成都需要高质量、高素质的人才来提高工作质量,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也不例外。合同管理人员的录取要考察其专业素质,进行综合的考验,考核内容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中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及经济、法律等相关知识。管理人员在上岗前要进行岗前培训以及后续的定期培训,或是企业转送相关人员去进修,以保证合同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不断地提高,提高其专业能力。同时,对合同管理人员要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使他们能够清楚自己的责任,并能够增加他们的工程积极性。

  4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数量的不断增多,为了保证建筑业合同双方合理的权益,就要不断地规范与强化合同管理工作。要想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有效地管理,必须从实际出发不断地总结与归纳,对于我国现阶段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尚存在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解决,不断完善合同的制定标准,不断地提高合同的履行情况,不断地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减少建筑工程项目中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使合同管理具有全方位化、立体化、科学化,使建筑业保持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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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贺小俊.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其风险防范[J].四川水泥,20xx(4):128.

  [6]张素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J].建材技术与应用,20xx(3):50-52.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12

  1引言

  建筑工程领域管理的多元化格式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一种多元化格局,是多元化趋势的必然形成过程,多样化工程管理模式也渐渐的出现了,并且建筑工程招标管理也在不断的完善和改进。如果使合同在投标阶段发挥更强大的作用,就可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更能保证招标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对于规范建筑工程的行为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

  2建筑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筑工程与合同管理的关系非常密切的,二者相辅相成而且相互制约。对于建筑工程招标这种含有竞争性质的工程,合同管理就为其提供了法律保障,那么二者都要按照建筑工程法定程序来完成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约着双方。

  2.1招标过程是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从理论上来说招标过程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部分,所需要的投标最终结果都会用合同的形式来表现,现阶段招标从属于建筑工程合同阶段,是要想形成合同管理必须要做的基础行为。而招标人通常想要用最小的成本来达到最大的效益并且遵守工程建设中所规定的相关条款,招标谈判也是一种竞争性条款在形成合同的过程中。

  2.2合同是对招标过程的规范化

  建筑工程的合同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招标的成果,一契约的形式来确定双方招标的成果,在双方权利与义务通过法律的规定下得到最大的保护,合同可以说是一种事前的规范,对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是管理机构用科学化的方法进行全面的管理。建筑合同的订立通常用招标文件作为主要参考文件,必要的时候要对条款进行参考,并且对工程的技术性要求进行有效的控制规定,目的就是为了使招标成果在法律的规定之内,得到更有效地完善和规范,从而保证照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3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作用

  要想发挥合同管理在招标阶段的作用,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将合同管理与招标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更有效地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并且是招标过程具有透明化,公正化的模式,使招投双方的行为都更加的规范,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管,从根本上做到真正的解决管理不到位不严格的问题。因为招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不属于共同的部门,而且对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了解不是很清晰,那么招标管理机构就会仅仅对于加强保密程序非常的关注,对开标环节也更加重视,但是实际上对于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造成了招标文件履行不到位的现象,在细节上不能做到真正的落实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那么结合这样的问题,要形成链条是管理在招标过程中,对监管工作的主动权掌握方面更加的有效,规范化管理。

  4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的措施

  从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细节出发,在完善建筑工程招标阶段合同管理制度。就要强化相关监督部门的程序规范行为的原则,是招标行为在公开、公正、透明的环境下进行。

  4.1完善建筑工程招标办法

  在招标管理方法上,需要明确相关的规章制度,来加强建筑工程招标管理,这样就可以扩大招标所包含的范围,对于国家所规定的工程招标管理方法的执行要严格的遵守。对于非法行为要给予必要的惩罚,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了解,是招标管理更加严谨规范,在严密的监管范围内施工是非常必要的。

  4.2加强招标资格预审工作

  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招标范围不断扩大,工程建设方面就需要了解更多的投标方式的信息,那么就此来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了解工程师,项目经理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状况,第二,要了解投标方企业有没有相关的经验以及企业自身的能力,第三,对于投标方是否有相关的专利技术,要求招标管理部门进行严格的预审工作对于必要信息的发布进行及时的规范管理,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双方会取得共同的最大利益。

  5建立专家评审资源库

  建立专家评审资源库的主要目的就是使招标过程更加规范,如果你拥有了一个强大的团队,就不必担心许多的后续问题,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问题等,那么需要做的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制定一致的管理制度,团队中的每一个专家都有自己的专门负责的资源库。第二,对于专家培训来说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家不能加入团队中,对于每一个人员都要进行定期的考核,如果没有合格将不可以担任下一期的专家评审。第三,每一期的招标工作都会有所不同,所以根据招标工作的内容不同对专家团队进行适当的扩充快管理。并且实行评审轮换制度,保证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的产生。

  6加强招标机构管理

  建筑工程招标环节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严格禁止私自更改制度,谋求个人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地方招标起步的管理,保证每一个企业机构都可以认真地进行招标行为。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法律所规定的制度开展招标工作,是每个企业都应该遵守的规则。有些地方带有地方保护色彩的不正规做法,应该给予法律的诚挚,是这种情况不会再有发生。不允许出现歧视性行为,对于招标制度要确保一视同仁。另外招标机构必须要与行政部门脱离关系,不能有任何利益关系,这样才可以保证每一个部分的公开公正性。另外一方面就是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招标机构的管理方面,不能存在暗箱操作的行为,严格遵守审查制度,抛除私人利益,严格执行审查制度。7结束语建筑工程招标已经被社会所关注,是一个程序性工作,合同法律对其都有约束作用,所以要发挥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才是它的意义所在。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13

  建筑工程合同是明确承包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的依据,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对合同管理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才能使建筑工程得到良好的发展。因而,要做好合同的管理,避免合同风险问题,也是建筑项目工程中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它不仅同工程的项目进度有着一定的联系,而且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与权力有着很大的联系。本文就对加强建筑工程管理及风险防范作出分析。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确保建筑工程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建筑工程发展的重要条件。建筑工程中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如果只是口头上的合同,很难保证建筑工程的效益,一且出现纠纷,对受损方而言损失巨大。因此,建筑工程合同产生的效益非常大。只有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双方的利益与权力才能得到保障,从而避免建筑工程管理给建筑工程带来的不利影响。其次,合同管理是工程质量的保障,因为合同从法律上对工程的质量、工序以及技术等方面作了合理的规定。只有实行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使建筑工程顺利地进行,才能提高建筑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二)合同双方纠纷解决的依据

  建筑合同是双方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合同是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有效处理的文件。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施工实际情况,保障建筑工程中合同约定顺利开展,能够维护好合同双方的利益,并为建筑工程实行过程提供很大的便利。如果忽略合同管理的监督,导致合同签订没有落实到位,在建筑施工中没有针对地进行风险的防范,没有收集合同索赔的相关资料与信鼻,而一旦合同约定不详,这些行为对受害人的权力都有很大影响。因此,在发生纠纷问题时可以参照合同的相关规定来处理问题,加强合同管理。

  二、加强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量大,难度也比较大,合同从产生到效力经过了多个环节。因此,建立良好的建筑合同管理体制,才能使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更好地进行。具体而言,应当建立的制度有以下几种:索赔制。前提为:当事人违反约定的情况下给另外一方造成了损失。这个制度对合同双方的行为会产生约束力,使得双方能够认真履行相关义务。二是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的现象,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只需签变更的项目,其它的务必重复签证,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详细检査。三是建立补充合同制度,尤其是对于建筑这种项目大的工程,合同的電要性也更大。应当对建筑工程的结算成本作、质量等问题作出记录和补充,严格完成补充协议签订任务。

  (二)重视合同文本的拟定

  合同文本的拟定应当是对其具体文本形式的分析,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以便在合同使用中进行动态管理,同时也利于在纠纷发生时保证它的有效性。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注意的主要有这几点:一是时间问题,包括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合同生效的时间等。第二是资金问题,包括建筑工程项目投入的总资金、材料资金及违约资金等。三是文件问题,其中包括了文件中的组件、招标的合同书等等。四是范式合同文本中的其他内容。

  (三)加强合同后的评估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较为丰富,可以真实反映整个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合同的有效评估对建筑工程是有帮助的。通过进行评价能够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方法进行总结,归纳出值得吸收的经验教训141。合同使用结束后,对建筑工程合同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可以从中得到的一定的经验教训,可以为双方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避免以后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类似的错误。因此,要确保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和规范,还应当加强合同后的评估,以此提高建筑工程合同的整体管理水平。

  (四)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社会的发展最终是靠人才的力量。在建筑工程管理中要确保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要通过严格的考核确保其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后再录用,坚决不采用走后门或以不正当的途径进入的人员,如此才能为后续的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要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丰富他们的理论知识和道德水平,培养他们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因为其能力高低和综合素养是优秀合同管理者的重要因素。因此,严格地选拔和录用合同管理者是合同管理工作的负责,以便其后期能更好地胜任这份工作。

  三、结语

  本文在分析影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重视合同文本的拟定、加强合同后的评估管理、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的解决对策。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的核心,工程的各个方面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核心来开展。因此,要深刻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建筑工程管理要讲究一定的方法策略,在管理中要讲求方法、方式,要讲究管理技巧。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14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含义及其措施

  1.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含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管理合同的建立、履行、索赔、违约及解除等内容。建筑工程项目具有技术要求高、复杂性、投资数额巨大、对社会影响大、生命周期长等特征,与此同时,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比较复杂。所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好的施工合同管理具有以下优点:(1)保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2)减少纠纷和合同违约发生的概率。

  1.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1.2.1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合同履行保证体系。第一,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合同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把各种合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第二,对于经常性的合同管理工作,如图纸审核程序、设备材料等,应建立制度化的工作程序,做到有章可循。而对于合同履行中的 计划执行效果、已完工作和后期工作,尤其是工程变更或合同条款变更等问题,可建立协商会议制度,各建设主体之间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商会议并形成决议,对重大问题及决议应用会议纪要的形式记录下来纳入合同文件。第三,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每日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定时间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有关合同问题做出正确决策。而进度款审核准制度就是合同管理部门每月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从而可以将施工索赔的费用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第四,工程项目开始后,应将合同文件资料的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管理人员,妥善保存所有与合同有关 的一切资料,并能满足及时查询的要求。同时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合同文件资料统一编号与记录、分类管理,建立合同文件资料借阅登记制度。

  1.2.2 对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第一,在每个合同进入履行期时,应先召集与合同履行关系密切的人员进行合同条款的讨论和交底,明确哪些条款是履行中应重点注意的条款,提醒和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按合同进行工作;合同管理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工程变更进行有效管理。第二,监理工程师常常乐于发出口头工程变更指令,承包人必须及时要求工程师用签证将口头指令固定下来。对于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也应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工程师签证。第三,及时收集、妥善保管合同履行中的文书、书面签证、会议纪要等资料,在收到合同相对方的信函、文书或电传后,及时审阅和制定对策,并采用书面方式进行回复。

  2 建筑工程合同索赔对策

  工程索赔的概念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的过中,合同一方当事人由于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未履行或不能正确完全的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不能够实践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使自身的权益受损,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索赔是一种合法的正当权利要求,同守约并不矛盾,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结合笔者多年工作实践来看,企业要想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索赔可以采取下列对策:

  2.1 扩展索赔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中的索赔是填充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从原材料的采购规格、施工进度、施工工艺,到施工技术管理、合同管理和审核工作等,都要被列入到索赔的管理工作中,促进各个部门管理人员对所管辖区域的索赔内容的学习,了解索赔的分类和流程等,树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规范操作的意识,避免违反合同行为的发生,并定期的对施工人员进行索赔知识的学习,利用全员监督的方式,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建设,避免承建单位趁势而行。

  2.2 通过合同风险评估做好索赔预防措施

  在建筑工程中,受施工作业所具有的复杂性以及环境的多变性所影响,这就使得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易于发生一些突发的安全事故,而这通常是业主方与施工单位所签订合同中难以体现到的。因此在合同拟定后,要对合同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等级和分类的不同,对相对应的部门落实预防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指数,一旦风险发生,按照原定计划进行检查与执行,并在跟踪中寻找突破索赔的方式,通过有效数据信息和实际的施工现场记录减少索赔金额。

  2.3 构建索赔管理小组,并采取奖惩相结合制度

  第一,对于大型工程,组建强有力的索赔班子,一般由项目经理、律师、技术及经济专家等组成;而规模较小、工期短、技术难度不大、合同较严密的工程,可以由有经验的造价工程师或合同管理人员担任索赔任务。第二,结合实践来看,不少项目经理对于索赔工作并没有足够的重视,对于合同管理也没有进行交底学习,只是一味的关注施工进度和施工安排,争取经济效益的提升。那么在未来的建筑工作中,要将合同管理和索赔的重要性在领导层进行确立,通过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严格规定处理索赔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利用激励机制细化奖惩制度,能够在实际的施工中减少索赔的进行个人的奖励,激发出工作人员的热情。

  2.4 严格规范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记录

  索赔是向对方主张权利的行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索赔一方必须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这就要求承包商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应建立严密的施工日志;对工程师指令的执行情况、抽查试验记录、工序验收记录、计量记录、日进度记录、工程照片及每天发生的可能影响到合同事件的具体情况都要详细记录;各种会议要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参加者签字;还应建立业务往来文件档案的管理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2.5 依法提起索赔

  一旦发生索赔事项,承包商一定要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索赔要求、撰写索赔报告,否则过期无效。我国《合同示范文本》第36条规定: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承包商应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应提交索赔报告。如果由于种种原因错过了提交报告的约定期限,承包人不要放弃,仍然可以不动声色地向工程师递交报告,一旦工程师签字确认,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补交报告有难度,承包人还可以考虑在其他会议或会谈纪要或月报表上给予记载,然后让工程师与其他事项一并签证认可。

  3 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建筑行业规范性不断增强,广大企业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工作不仅是确保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举措,同时更是维护建筑行业良性发展的关键。对此,上文在基于笔者实践,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的一些措施和对策展开了探讨,以期为做好此项工作贡献自己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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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田捷.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索赔与反索赔[J].科技与企业,20xx(8)

建筑工程管理合同15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中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程实际阶段约束承、发包双方行为的法规性文件,也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高的行为准则。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立和维持良好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同时也是形成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竞争机制、提供工程质量、降价工程造价和缩短工程工期等工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建筑筑市场概述:

  建筑市场是进行建筑商品及相关要素交换的市场,是建筑活动中各种交易关系的总和。它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

  一、招标投标概述

  (一)招标投标主体介绍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主体包括:建设工程招标人,建设工程投标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关。

  1.招标人

  建设工程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常为该建设工程的投资人即项目业主或者建设单位。

  (1)招标人的资质

  招标人办理招标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是: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对建设工程招标人招标资质的管理,目前国家也只是通过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进行监督和管理,没有具体的等级划分和资质认定标准,随着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我国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对招标人进行资质认定和管理的办法。”

  (2)招标人的权利

  ①自行组织招标或者委托招标的权利

  招标人发包工程项目,凡具备招标资格的,有权自己组织招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情况下,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招标事务要承担法律后果,因此不能委托了事,还必

  须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活动,特别是评标、定标代理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这就要求招标人在委托招标时仍需保留参与招标全过程的权利,其代表可以进入评标组织,作为评标组织的组成人员之一。

  ②进行投标资格审查的权利。

  ③择优选定中标人的权利。

  ④享有依法约定的其他各项权利。

  投标人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另一主体,它是指响应招标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工程投标人主要是指: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工程材料设备供应(采购)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及咨询、监理单位等。

  2.投标人通常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必须有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务;必须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和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的权利

  ①有权平等地获得和利用招标信息。

  ②有权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主投标或者组成联合体投标。

  ③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 ④有权确定自己的投标报价。

  ⑤有权参与投标竞争或者放弃参与竞争。

  ⑥有权要求优质优价,避免投标人之间的恶性竞争。

  ⑦有权控告、检举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的委托,代为从事招标组织的中介组织。它必须是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中介组织,如工程招标公司、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工程咨询公司等。

  4.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关

  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关是指经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隶属于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省、市、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是代表政府行使行

  政监管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招标

  1. 招标概述

  建设工程采用招标投标这种承发包方式,在提高工程经济效益、保证建设质量、保证社会及公众利益方面具有明显的优越性,我们国家规定了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范围,而在此范围之外的项目是否招标,业主可以自愿选择。

  (1)招标的条件

  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②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③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的方式

  ①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②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用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3)招标的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程序主要是指招标工作在时间和空间上应遵循的先后顺序,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工作程序见附录1所示。邀请招标程序可参照公开招标程序进行。

  2. 招标文件的编制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它不仅规定了完整的招标程序,而且还提出了各项技术标准和交易条件,拟列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文件是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也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同时也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重要依据。 ①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是投标人的投标指南,分为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正文两部分。

  ②合同条件及合同协议条款

  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合同条件是否完善、公平,将影响合同内容的正常履行。为了方便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目前国际上和国内都制订有相关的合同条件标准模式,我国的合同条款分为三部分: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

  ③合同格式

  合同格式是指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拟定好的合同具体格式,在定标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达成一致协议后签署。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格式,主要有合同协议书格式、银行履约保函格式、履约担保书格式、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等。 ④技术规范

  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主要包括工程现场的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及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和采用的技术规范。

  ⑤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为了便于投标书的评比和比较,要求投标文件的内容按一定的顺序、一定的格式进行编写。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对投标文件提出明确的要求,并拟定一套编制投标文件的参考格式,供投标人投标时填写。投标文件的参考格式,主要有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

  ⑥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系按招标单位估算和临时作为投标单位共同报价的基础而用的,付款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由承包单位计量,并由监理工程师核准。

  工程量清单保价表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给投标人,投标人按表中的项目填报每项的价格,按逐项的价格汇总成整个工程的投标报价。

  ⑦辅助资料表

  辅助资料表是招标人为了进一步了解投标人对工程施工人员、机械和各项工作的安排情况,而须投标人按一定的格式或者具体要求填写或者说明。 ⑧图纸

  图纸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标人在拟定施工方案,确定施工方法,计算或者校核工程量,计算投标报价不可缺少的资料。招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图

  纸资料的正确性负责。

  3.招标标底的内容及编制要求

  (1)招标标底的主要内容:①标底的综合编制说明。②标底报审表、标底价格计算书、带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现场因素、各种施工措施费的测算明细以及采用固定价格工程的风险系数测算明细等。③主要材料用量。④标底附件。 (2)招标标底的编制要求

  招标标底编制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很强的经济活动,目前我国对标底的编制采用严格的资质管理,只有具备相应的资质才可以编制标底。如果招标人有编制标底的资质,招标人可以自行编制标底,否则应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代为编制。

  4.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的编制

  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评标定标是一个非常核心的环节,在评标定标过程中一般应确定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组建评标定标组织;确定评标定标活动的原则和程序;制定评标定标的具体办法等。

  (1)建设工程评标定标(评标)的程序

  建设工程评标定标过程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评标的准备与初步评审,第二阶段为详细评审。

  (2)建设工程评标的具体方法

  建设工程评标方法有许多种,我国目前常用的评标办法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等,根据评标办法中设立的评价指标,可以对其进行定性评价、定量评价,或者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进行评价。为了避免主观因素造成评价的差异,一般应考虑对指标的评价采用定量的方法进行评价。

  (三)投标

  1. 投标的一般程序

  建设工程投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建筑业企业取得承包合同的主要途径,建设工程的投标工作程序。

  2. 投标策略与技巧

  (1)建设工程投标策略

  ①知彼知己,把握情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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