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

时间:2022-11-24 19:42:20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名著读后感(汇编15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名著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名著读后感(汇编15篇)

名著读后感1

  读完罗曼·罗兰的《名人传》,心潮澎湃,深有感触。罗曼·罗兰是20世纪法国著名作家,他的作品是人们强大的精神支柱。《名人传》写的是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的故事,他们经历了各种的磨难却没有向命运屈服,在生命的最后一秒仍不屈不挠的抗争着,是永恒的伟人。

  这本书里的英雄,不是走遍天下无敌手的江湖豪杰,也不是功盖千秋的大伟人,他们没有超能力,却具有一颗坚强勇敢的心,使他们敢于与命运作斗争。

  贝多芬出身贫寒,年幼辍学。虽一生坎坷不平,他却始终与命运作斗争。他孤独地活着,被惟一的亲人辜负,他内心受到沉重的打击,却仍然坚强活下来。他没有一个朋友,如同与世隔绝;虽然这位伟大的音乐家一直痛苦地活着,却留下了不朽之作,大部分都是他耳聋后创作的。他最后终于战胜命运,战胜疾病,战胜痛苦,战胜听众的平庸,攀上生命的巅峰。贝多芬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他不肯屈服于命运,他战胜了命运,他的精神令世人叹服。

  米开朗琪罗出生在佛罗伦萨一个比较富裕的家庭。他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艺术功底。他的祖国多灾多难,他目睹外族入侵,人民受到奴役,自己的作品毁于战乱,一生颠沛流离。他一生依附教皇,为教皇做事。教皇为自己树立碑立传,使米开朗琪罗达不到自己的理想。但是,为了自己的理想,他选择了隐忍,坚持创作,直到离开人世。

  托尔斯泰出生于富贵家庭。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有很高的文学天赋。他曾经获得成功,但他蔑视自己拥有的一切。他不肯沉湎于享乐,不肯虚度年华,他想要通过照福人类来体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他是个真正的贵族,也是广大平民的朋友。因为他的超脱和博爱。

  这样的名人事迹还有很多,每一件都让人震撼不已,我敬佩这些坚强勇敢的人,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以他们为榜样,相信自己,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名著读后感2

  乍一看,林冲是《水浒》中一个非常奇特的人物。

  林冲身上,似乎有《三国》中三个人物的影子:相貌如张飞,身手如赵云,一开始忍辱求全的性格象刘备。

  说到林冲有像张飞的地方,有人也许会感到突兀,觉得《水浒》中那个谨细而能忍辱的禁军教头,和《三国》中性如烈火、暴躁鲁莽的猛张飞实在挨不上,要说李逵像张飞还差不多。但列位看官当还记得林冲的绰号是什么,是“豹子头”,第七回中他一出场,就说他的相貌是“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八尺长短身材”,和《三国》中所写的张飞相貌“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完全相同,就连兵器,也和张飞一样,是丈八蛇矛,此外第四十八回林冲出马擒捉扈三娘时,书中也有诗说“满山都唤小张飞,豹子头林冲便是”,这些都说明,《水浒传》的写定者一开始可能是想把林冲写成“水浒版”的张飞,甚至还可以推断,在我们今天已见不到的《水浒》成书前早期民间流传的水浒故事里,说不定林冲真就是个张飞型的人物(《大宋宣和遗事》里有林冲的名字,绰号就已经是“豹子头”,但没有他的独立故事),但到《水浒》成书时,已经有了个猛张飞型的黑李逵要写(在晚期水浒题材的元杂剧如《李逵负荆》里,李逵形象已与《水浒传》中的十分接近),于是,就重新写了一个八十万禁军教头的人生故事,并在故事里寄托了一些有别于鲁智深、武松、李逵这些草莽人物故事的深沉情怀。

  列位看官当还记得,林冲这个八十万禁军教头是如何一步步被逼上亡命山林之旅的,可以说,林冲是《水浒》中唯一一个严格意义上被逼上梁山的人物。《水浒传》一开头便先后讲述了两个颇为相似的人物--王进和林冲--的颇为相似的命运:他们都是禁军教头,都武艺高强、无辜善良,都是很理想的国家良将,却先后被高俅这象他自己一脚踢起的气毬般轻飘飘直升到高位的无赖小人横加迫害,一个被害得远走异乡,一个被害得家破人亡,最后只得上演一出风雪山神庙血腥复仇,然后蹿入草泽。水浒故事的讲述者就是通过拿他们与奸邪无赖高俅反复对比,传达出对黄钟毁弃、瓦釜雷鸣、大贤处下、不肖居上的黑暗的政治格局的深深的无奈与愤懑。

名著读后感3

  当我再一次翻开《昆虫记》时,依旧被里面对昆虫的细腻描写所吸引。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了50多种文字,知道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昆虫记》问世之后被看做动物心理学的诞生,还被誉为“昆虫的史诗”

  据我所知,法布尔是一位法国的昆虫学家,出生于法国南部圣雷翁村一户农家,童年在乡间与花草虫鸟一起度过。他的家境贫穷,导致他连中学也无法正常读完,但他坚持自学,一生中先后取得了数学学士学位、自然科学学士学位和自然科学博士学位。他的这种精神是我所敬佩的,也是我所应该学习的。回头想想,自己的学习环境远远比法布尔的学习环境好,但是自己却没能好好的珍惜,甚至不知足。经过法布尔过年的奋斗,《昆虫记》的第一卷终于在18xx年问世。18xx年,他拥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实验室——一块荒芜不毛但却是矢车菊和膜翅目昆虫钟爱的土地。这“荒石园”就是法布尔观察昆虫和做实验的地方,一呆就是xx年。我只能说我不得不佩服法布尔的这种执着与坚持。他为了昆虫竟蛰居“荒石园”长达30余年之久,也是在这里,《昆虫记》的后九卷问世。

  法布尔在我的眼中,是个值得尊敬与学习的人。他的耐心与毅力是惊人的,可以花上自己一生的时间去研究昆虫并记录。这已经远远的超出只是对昆虫有兴趣并喜爱而已,有一个人愿意为了一样东西或一件事情可以奉献出自己的生命,绝对是可亲可敬的。虽然法布尔已经逝去,但是他的一生绝对有意义的。让法布尔倾尽生命所换来的《昆虫记》永远留在人们心中,法布尔也将成为大家的榜样。

  他将永垂青史。

名著读后感4

  今天,我终于把《雾都孤儿》这本小说给看完了。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奥利弗所受到的欺负、侮辱都浮现在我眼前。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雾都孤儿》是本好书,有空看看吧!

名著读后感5

  放暑假了,我读了一本来自著名作家高尔基的《童年》,看完的我感触颇深,我第一时间给我的感想就是现在的我真的太幸福了!想想作者高尔基的童年是多么的悲惨,生于俄国中部诺夫戈罗德的一个木工家庭,从小就受到苦难生活的折磨,他只读过两年小学,10岁走入社会。底层的生活使他亲身体会到人民的痛苦,看到社会的丑恶。 
  我,虽然出生在乡村,但是想想现在的生活条件,我看自己都得偷笑了,童年时候的我是那么的天真,那么的活泼,和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嘻哈,想起来自己都在笑。比起高尔基我真的是幸福一千倍一万倍了。虽然比不上那些城市里的小孩子,但是我的生活学习条件并不差,自己在心里已经觉得很开心,每天和同学一起讨论问题,互相进步,这种感觉真的很棒,老师也很有耐心地传授知识。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 
  《童年》这本书里的主人公:阿辽沙*彼什科夫。阿辽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他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和阿辽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仅要珍惜眼前的幸福,而且要学会制造幸福。 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名著读后感6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经典的文学巨著,是曹雪芹耗尽全部心血创作的旷世杰作,对后人影响巨大的作品。作品经过描述贾府的由盛到衰,揭示了封建社会势必走向没落的运势。小说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感情杯具,也正是对封建社会血与泪的控诉。

  作为一部文学巨著,《红楼梦》的文学艺术鉴赏性是十分高的。譬如《刘外婆进大观园》中,写到众人被刘外婆逗笑的情节就十分精彩,让读者有如置身其中的感受。“……史湘云撑不住了,一口饭喷了出来;林黛玉笑岔了气,伏着桌哎哟哎哟;宝玉早滚到祖母怀里,贾母笑得搂着宝玉叫心肝……”同是写笑,每个人的神态动作却各不相同,描述生动、形象、具体,从侧面衬托出刘外婆的风趣幽默,与贾府上下喜欢她是什么原因。

  《红楼梦》里的人物海量,登场的人物就有四百多个,很多人物的性格特征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其中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刘外婆等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就说贾宝玉吧,他表面上玩世不恭、顽劣、轻挑,内心却是善良纯真。他虽然出生贵族家庭,但他却厌恶自我所在的封建阶级,觉得人仅有善恶美丑之分,从没贵贱之分,是封建社会的不听话者。“女性是水做的骨肉,男性是泥做的骨肉”,他的这句话充分体现了他同情女人,尊重女人,崇尚人权平等、男女平等的可贵观念。异常是他与林黛玉纯洁的感情,更体现了他思想的成熟性。

  再来看林黛玉,她性格纯真率直、清高孤傲、多愁善感,骨子里透出的对封建道德的不听话,深深地吸引着宝玉。她的“侬今葬花入笑痴,他年葬侬知是哪个”“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入亡两不知”,寄托了黛玉凄凉的身世之感,但也从另一个角度让大家看到中国古时候社会闺阁中出色的文学才女的风范。

  《红楼梦》不止是大家中国文学的璀璨明珠,更是世界文学的绚丽瑰宝。以后,它将一如既往地以无穷的魔力吸引更多的读者。

名著读后感7

  寒假中,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名言:

  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

  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名著读后感8

  提起《西游记》,大家并不陌生,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小时候读它,为其人物的形象所吸引,有趣,搞笑。现在在翻读,其中真情的流露和色彩斑斓的童话世界亦是不变。

  这是一部举世闻名的经典大作,每个人在解读西游记都有不一样的收获。有的人喜欢里面的人物形象,有的人研究其写作的背景,有的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但现在细读以后,我觉得更多的是里面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故事。那种渴望不可及的自由生活让我感触颇深。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人的人物形象,唐僧_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每个人物形象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也是作者的技艺高超之处,这也让我佩服不已。

  《西游记》讲述了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神话故事。写他们经历了八十一难最后修成正果,而印象最深的是孙悟空形象贯穿于整体故事之中,孙悟空这个形象激发了我内心潜在的,但根深蒂固的向往-对彻底的自由的向往,他辨清人妖,不受人间王位的约束,闯龙宫,在花果山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生摆脱一切束缚的完全自由的状态。在我看来孙悟空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特点是向往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我们向往自由,追求自由的勇气!

  当下,对于大多数年轻人来讲,安于现状的精神磨灭了人的斗志,这种精神很可怕。她们没有奋斗的目标,不知道自己追求什么,每天过着无所事是的生活,不能做到孙悟空的那种自由的向往,长期处于拘泥一个点的状态,太满足于当下的一切,遇到挫折就逃脱,躲避。

  就取最贴切的例子来说,我们大学生,从小学到高中拘泥于各种考试,以分数论天下,排名定成败一直沉浸于脑海之中,我们的个性,自由得不到发展。来到了大学,很多很多都不一样,听过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一切靠自己,这样我们的个性可以发展,因为大学的平台是很广阔的。我们可以有着悟空追求自由的那种精神,对自由的向往,而并不是拘泥于高中的那种约束的生活,我们可以发展自己的个性。

  合上此书,脑海中浮现出许多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但是孙悟空的形象依旧是那样记忆犹新。追求自由,向往自由的这种精神是我们做事情的动力。

名著读后感9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故事。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

  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章。

  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一位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位小偷。但奥利弗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继续流浪,也不愿做一位小偷。面对生死的关头,面对是死在街头或做一位小偷,他坚定的选择了正义。

  虽然他只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比不上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名著读后感10

  “陈阵迷茫的目光追随着小狼调皮而生动的舞姿,那是它留在世上不散的外形。那美丽威武的外形里似乎仍然包裹着小狼自由和不屈的灵魂。”这,是狼图腾中的一段话。读到这里已经接近尾声。再从头看起,盯着那句“献给:曾经美丽的内蒙古大草原。”我不禁轻轻叹息。

  这本书讲述了陈阵和其他知青,也就是知识青年在草原上的生活。陈阵在这里放羊,掏过一次狼崽,养了一条小狼,生活得不亦乐乎。可却有一群盲流也来到了这里,仗着和领导的关系,杀天鹅,下池塘洗澡,把来自都杀光了。这领导也瞎指挥:杀光了狼,赞同这些盲流胡作非为。尽管草原人和草原狼拼死保护草原,但草原最终还是变成了黄沙。

  狼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动物:在许多人眼里,狼是狠毒、狡猾、贪婪、的象征,不然也不会有什么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吞虎咽。而在草原生态系统中,他们却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它们吃鼠兔獭牛羊马等食草动物,如果没有狼,草原会被啃食得一塌糊涂。所以说,草原人和草原狼是一种互利共生的关系。而狼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他们团结,以十当一,以百当一;化悲愤为力量,当狼崽被掏走,母狼们便加入狼群,以生命为代价消灭了一群千里马;不屈,小狼刚出生便离开了狼群,却也有狼的精神性格:宁可被勒死,也不愿被牵着走。而最后。也是因为它的不屈,才会让它永远的离开陈阵,飞上了腾格里。

  从古至今,有多少人像狼一样战死沙场,又有多少人像羊一样苟且偷生。有外国人嘲笑我们说,中国人的图腾应该改为熊猫,因为中国人就像熊猫一样软弱。难道真是如此吗?我们华夏民族,中华儿女的龙图腾,明明与熊猫大相径庭。如果我们都有狼一样不屈的精神,外国人还会嘲笑我们吗?让我们行动起来,用行动证明我们中华民族不是熊猫、绵羊一样软弱的民族,我们也有狼一样不屈的灵魂!

名著读后感11

  与旧的抗争,追求新的;与恶的抗争,争求善的。简。爱的人生道路是一条追求与抗争的道路。她追求平等。在盖茨海德,她从不因为寄人篱下而“学得谦恭些”,尽量顺着他们。相反,她一旦受到约翰的欺负,总是拼命抵抗,即使被关进红房子也不“悔改”。甚至对首里德太太大声说:“你才是骗人”。

  童年的她已具有强烈的反抗精神。在桑菲尔德,面对与自己身份不同、地位不同的罗切斯特,简大声喧告:“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彼此平等!”这是她灵魂的独白。同时,她追求博爱——亲情、友情、爱情,她追求自由,在盖茨海德不到仁爱,她去了劳渥德。她不愿忍受劳渥德残酷僵化的宗教束缚,又去了桑菲尔德做家庭教师。她不愿认不平等的地位留在桑菲尔德,于是,她去了陌生的沼泽居,自食其力。简。

  爱所追求的平等、博爱与自由,也正是19世纪中期资产阶级上升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要求。以这种追求为信念的简。爱在抗争中形成了独立的人格。她刚强,身处逆境从不低头,而是迈开脚步走向新的人生目标。她理智,绝不因为感情而抛弃了理念,尽管痛苦,却依然果断地作出决定。她执著,不断追求自己的信念,任何打击与艰苦的环境都无法摧毁她。她的生命力异常顽强。正如她所说:“我要不生病,不死”。

  强大的生命力为她提供了虽狭窄却稳固的生存空间,使她最终获得成功——找到了自己的追求,但她并非自私自利,她的人格是正直的,在桑菲尔德,简。爱一贫如洗,默默无闻,与布兰奇的出身高贵、卖弄风情形成对比,简。爱的矮小,相貌平平与布兰奇的风雅出众形成鲜明的对照;同时,简。爱的纯真、正直与布兰奇的庸俗也形成鲜明的对照。而与那个疯女人相比较,简。爱高尚的心灵与志趣如同天使一般。总之,小说《简。爱》既反映了新兴资产阶级要求独立、平等 、自由的强烈愿望,又揭露了金钱主宰一切的黑暗社会现实,从简。爱这个人物身上,我们看到的是独立、正直的人格。虽然她难以摆脱那个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但这一人物形象的生命力却是永恒的。

名著读后感12

  在20世纪里,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就是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一个度过了88个春秋,却熬过87个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

  虽然她是生活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但她最终毕业于哈佛大学,她那种毅力让我们正常人无法想象,因为她说过:“我要把别人眼睛所看到的光明当作我的太阳,别人耳朵所听到的音乐当作我的乐曲,别人嘴角上的微笑当作我的快乐”。但是,有一些正常人却不知道珍惜,因为他们无法感受残疾人的痛苦。

  海伦.凯勒的成长也离不开她的老师沙莉文,沙莉文老师教海伦写单词时,海伦就是不理解。有一次上课,海伦想到外面玩,沙莉文老师不让,海伦就坐不住了,沙莉文老师没办法,只好带海伦出去,沙莉文老师和海伦来到井边,老师弄了点水滴在海伦手上,然后在海伦手上写“水”的单词,海伦好象想到了什么,以后学单词比以前快多了。也就是说沙莉文老师对海伦的一生有着很大的影响。

  四肢健全的人,可能难于体验残疾人的痛苦;正如和平年代的有些人,居然希望有战争刺激一样。殊不知,生命是脆弱的,当所有假设变成现实时,一切已为时太晚。因此,无论在什么样的年代,爱和勇气都是我们生存的基础。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非常惭愧。为什么我们有这么好的学习条件,还不知道珍惜呢?平时的学习还要家长陪着,我们是给家长学的吗?星期天的作业,妈妈不在身边,自己都会偷懒,还偷功减料。还有就是自己对待学习的态度......这一切和海伦比起来,我是多么的后悔,让那么多的宝贵时光白白的流逝了。海论是一个残疾人,都能凭着自己的毅力和努力考上哈佛大学,而我们四肢健全的人和海伦比起来缺少什么?我们不应该好好学习吗?有时生活中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退缩了。可现在海伦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时时提醒着我,我要向海伦学习,做生活中的强者!

名著读后感13

  今年寒假,我读了《三国演义》的古文版,它使我对三国演义有了更深的理解。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我的感受和心得吧!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的是主要内容,罗贯中从刘备、关羽、张飞三人从桃园结义开始,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内容,讲述了东汉末年至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的战争故事。

  他们当中有许多令我敬佩的人比如:关羽,他温酒斩华雄,不管曹操对他怎样好,他也绝不背叛刘备。 马超,一柄寒光枪如银龙出海,一件银袍与日月同光。侠肝义胆的他艺压群雄,纵然置身于百万大军中,也能杀出一条血路安然脱险。赵云,他英俊潇洒,文武双全,既有过人的胆识,又有不同寻常的智谋。所到之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真是名副其实的“常胜将军”。

  是啊,我们在日常生活也要重情重义,重情义可以交到朋友,朋友是非常重要的,众人拾柴火焰高,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

  我们应该学习关羽不畏艰险、镇定自若、乐观直爽的精神与性格,那我们也会变得坚强起来:面对困难,毫不惧怕。我们还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勿学曹操“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心理,只学刘备宽厚仁义、知人善仁的品质;勿学关羽的心高气傲,只学他的勇敢顽强、忠心耿耿……

  刘备、孙权成功也不忘与军民同甘共苦,所以他们才受到人民的爱戴,英名永存。而地位流传下去后的后皇帝却宠信奸臣,终至亡国。人们通过努力换取的幸福生活是无可非议的,但在享受中沦丧了道德,那是可悲又非常可怕的。

  如今,硝烟散去,英雄不在,千年古事已俱付尘灰,但心中永远的经典——《三国演义》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忘。有人说:“每一本书,都象一盏奇特的灯,不过它照的不是黑夜,而是求知者的心灵。”而《三国演义》更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灯,它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更照亮了我的人生。

名著读后感14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这本书写得生动有趣,其中也不乏惊险和悲伤。

  一八六六年,人们在海上发现了一头被认为是“独角鲸”的大怪物。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接受当局的邀请,参加对怪物的追捕。在追捕的过程中,他不幸落水。于是,他爬上了怪物的背上,才知道他不是什么怪物,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从此,潜水艇带着他过着海底生活,环游了海底两万里。

  看了这本书,我感到了海底的生活是那么的有趣,他们顿顿吃鱼,当食物不够时,他们还进行海底打猎,他们游览了南极,又游览到了大西洋,从不到陆地上去。潜水艇里面非常豪华,如果我将来有这样一艘潜水艇,我也会随它去环游地球,欣赏各国的风景。

  他们有快乐的时候,也有悲伤的时候。有一次,诺第留斯号受到了冲撞,弄断了机器上的一根杠杆,打中了一个人。当时,船副长在那个人的身边,他奋不顾身的冲向前去,挡在那个船员的前面经受了杠杆的撞击……结果,那个船员后来还是得病了。尼摩船长要阿龙纳斯先生为他治病,但阿龙纳斯诊断的结果却是让人无比伤心的,那个人只能活两小时了。于是,船员们为死去的那个人做了海底葬礼。

  危险也是会在诺第留斯号船上发生。一次,他们游览到南极。一天,潜艇突然被急速增多的冰层给压在了海底下。压着船身的冰层一共有十米厚,而船内的空气只够用48小时了。他们每天顾不着吃饭,从早到晚拿着铲子去铲冰。可他们每天只能铲掉一米厚的冰。到了晚上,寒气增多了,早晨被他们挖掉的一米厚的冰又增高起来。就这样,两天过去了,尼摩船长不得不放出了仓库内储存的氧气来维持生命。见挖冰的方法不行,于是他们采取用热水去冲冰的方法。一天下来,冰层还剩4米了。最后一天,当冰层还剩1米时,船内的氧气几乎所剩无几了,阿龙纳斯昏了过去。突然,他感到了一股清新的空气,那是他朋友将他们储存的空气给了他。于是,他们又信心大增,努力冲了出去!

  这本书向我们讲诉了团结的力量是无限的,只要团结起来,任何困难都可以克服的!

名著读后感15

  《昆虫记》是一本好书,它既有知识,又有趣味,还有哲理。读了它,我重新认识了昆虫。 昆虫和人一样,有情感。这些情感,或许就是它们的本能——比如金龟子。法布尔在书中这样写道:“如果这金龟子是给自己找食物,那么它粗枝大叶的拣一拣就行了,但如果是尽母亲的义务,那么他在制作食疗万事,就会严格认真,一丝不苟地选料。”这是母亲的爱,即使昆虫相对于人类是低等动物,但母亲的爱是雌金龟子的本能。她本能的想让孩子活的更好。什么是本能?本能,就是不学就会的本领,就是无意识的主动做一件事。同样,昆虫也会将心比心,也会去报恩——这也是本能。 但是,昆虫也有一些令人惊异的生活方式。

  法布尔在他的书中这样写道:更有一部分似乎根本不要脸皮的金龟子,自恃力大劲足,采取突然强行掠夺的手段。这部分金龟子,令人讨厌,但我们无法改变它们——或许,这种“强盗”的行为也是一种本能,一种为了生存而掠夺的本能。因为大自然很残酷,它从古时就定下了这么一条不可更改的规则——物竞天择。昆虫不懂得思考,不懂得用智慧改变生活,增添美好。我觉得,昆虫的本能,就是生存。

  因为要生存,有了勤劳的本能,有了对儿女的无私的本能,有了掠夺的本能…… 人与昆虫不同。人们,在时间的流逝下,又有了理智。“人之初,性本善。”几千年前古人就发现了这个本能。孩子的本能就是善良,纯洁。孩子逐渐长大,开始懂事了,懂得了思考,懂得了用理智处理问题。于是一些本能淡化了,比如勤劳,比如善良,比如天真……但是人也因为有了智慧,生活更加美好了。或许人类需要向昆虫学习一些本能,学习那些美好的本能,让生活更加美好。如果可以选择,我想我会选择当一个人,当一个有理智,又有一些美好的本能的人。 但人们又和昆虫差不多,人们也会为胜利不择手段,只是幸好两者都是少数。只是, 不知道法布尔写《昆虫记》的初衷是不是让人们了解昆虫,了解昆虫和人们的不同点和相似处,让人们和昆虫相处的更和睦,让人们和大自然相处得更融洽呢。 我希望,有一天,人们能够和大自然真正地和睦相处起来。而且,要是这种相处能够成为本能就更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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