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读后感

时间:2021-08-27 19:40:5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天才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天才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天才读后感

天才读后感1

  这是讲述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主席维克多,从一个“傻瓜”蜕变成了一个名扬世界天才的真实故事。

  维克多是个早产儿,说话晚,吐字也不清楚。六岁时,被儿童咨询师诊断为认知能力低下。在学校里,他指出参赛模型的缺陷,但同学都不相信,反而还嘲笑他;他解开了一道数学难题,老师也不相信,认为他撒谎;他的智商测试结果原本商达173,却因为老师的错觉,看成了73,错误结果外泄,被劝退辍学,连初中都没毕业。后来维克多在一家汽车修理厂打工的时候,破解了广告牌上的一道难题,意外地成为了艾利弗公司的设计师。同时,他也知道了自己的真实智商是173。从此,维克多的人生发生了大逆转。他不断努力,职位不断晋升,事业非常成功。

  17年的“傻瓜”生活,面对那么多的嘲弄、打压和偏见,维克多从没有放弃自己,在打工的同时,还坚持学习,才为他的成功奠定了基础。“不管别人怎么说,你都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孩子。只要下定决心,你什么都可以做到。”我想,维克多父亲的这番话,应该就是维克多一直相信自己的信心来源吧!

  虽然我们的身边少有维克多这么特殊的例子,但在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我们要向维克多一样坚定的去面对这些,因为相信自己就是迈向成功的第一步。这个道理,我也是身有体会,感受颇深。

  “妈妈,下周学校里要书法比赛了。”

  “噢,那就好好练习,争取拿个一等奖。”

  “一等奖?我看,能拿个三等奖已经不错了。拿一等奖的高手们都是上过书法课的,我一个门外汉,怎么和他们比啊?”

  “你应该相信自己,如果自己对自己都没有信心,怎么可能取得好成绩?人家学习书法的,老师只是告诉他们书写的方法而已,最主要还是靠自己去练习和领悟的。你仔细观察范字,自己也把它们琢磨透,字就会写得更好。”我似乎有了点信心,仔细观察着每个字的一横一竖,一撇一捺,专心地练习起来。几天后,老师表扬我进步很大,每个字的笔锋都写出来了。听了老师的话,我仿佛有了使不完得劲,越写越好。正式比赛那天,我认认真真地完成了参赛作品。成绩公布了,我竟然得一等奖!这是真得吗?我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噢!好痛!这确确实实是真的,以前从没奢望能达到的目标,今天居然实现了。

  就如维克多所说:“如果还没有尝试,一定不要给自己的能力下定论。”以前,我一直认为自己的学习能力就是不如那些优秀的同学,他们取得好成绩,是理所当然,而我成绩不如他们,也是情里之中。其实那是因为我自己不够自信,不够努力。“请相信自己,相信自己是一个伟大的存在。这样的话,我们的行动也变得伟大起来。”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要用维克多的精神时刻激励自己,加油努力,使自己变得更好!

天才读后感2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题记

  她的身材高挑修长,留着一头乌黑的卷发,身着色彩鲜明的旗袍,款款地走在时间的长河中。一路走过,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她和身边的同行人换了许多,但她永远带着自己的光芒,独自行走于人事纷扰的生活中。

  她便是民国时期著名的女作家——张爱玲,我更愿意称她为女作家,而不是在前面加上“天才”二异世龙神录字,正因为这两个字,她的所有才华被当做理所当然,所有的缺点被世人诟病。生命是一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她自在洒脱的性格不会去理会这些闲言碎语,但在我心中他就是个女作家,世俗标签给她带来的麻烦,我于心不忍,我们不过是通过她独特的眼光看世界罢了。

  我喜欢张爱玲,喜欢她“冷眼看世界”的态度;喜欢她清冷孤傲的才气;喜欢她“想做就做,想穿就穿,想爱就爱”,不惧世俗眼光的自由……张爱玲从小就表现出惊人的文学天赋,在圣玛丽学校上学时,她写的文章就十分受欢迎,多次被登上校刊,她对此并不感兴趣。后来在香港大学读书时,遇见了生命中的挚友——炎樱,一个与她性格完全相反的女孩。香港,这个充满了异域风情的殖民地,成了她的成名地之一;在香港,她写出了很多优秀的作品,可惜战乱纷纷,张爱玲被迫放弃学业回到了上海,迎来了自己事业的第二春。

  她很早就懂得“出名要趁早”,当时上海滩无人不知张爱玲,黄浦江上飘着她的文字,街头巷尾都在谈论着这个小姑异世龙神录娘极高的才华。后来她遇见胡兰成,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她的心愿“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却被辜负了,她的痛彻心扉都融入到她的作品中。后来的后来,张爱玲的故事仿佛绵长而无平淡。

  正如张爱玲说的“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谁知,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年少的我不知爱情是何物,只异世龙神录得从她的文字中窥探深闺中的奥秘。无论是《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一抹蚊子血与白月光,或是一粒饭粘子与心头上的朱砂痣;还是《半生缘》中顾家两姐妹纷纷扰扰、起承转合的爱恨情仇;抑又是《倾城之恋》中白流苏与范柳原在战火前坚贞不渝的爱情……张爱玲笔下的每一个故事都透露出“深爱只为谋生”这种冷酷的婚恋观,但看似外热内冷的爱情却引得男男女女们挤破了头往里挤,她以一种局外人的角度看待世俗情感,海中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向来心是看客心,奈何人是剧中人,每一个人物都是她的人生写照,散发着民国时期的独特韵味。

  张爱玲在《烬余录》中写到“时代的车轰轰地往前开,我们坐在车上,经过的也许不过是几条熟悉的街衢,可在漫天的火光中也自惊心动魄。可惜我们只顾忙着在一瞥即逝异世龙神录的店铺橱窗里,找寻我们自己的影子——我们只看见自己的脸苍白渺小,我们的自私与空虚,我们恬不知耻的愚蠢。谁都一样,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我愿走进张爱玲的世界,感受她的清冷孤傲,却像两条平行线般,永不相交,各自过着孤独的生活。作者:张心意

天才读后感3

  接触到这本书《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说真的,那天在网上一看到这个书名,我的眼睛就亮了。这个名字很吸引人。当时的感觉是,和我目前的状态很像。哪里像我也说不上来。

  于是我决定读这本书了。初看几页觉得很有意思,原来精神病人的内心世界是这样的。他们的一些观点是常人所不敢想也不能想的。但是他们想到了。这些人里面,他们大多数都是知识渊博的学者,不是物理学家就是生物学家,要么就是历史学家或者哲学家,他们有着常人难及的智慧,但是可能因为他们研究这一领域太专注了,以至于有些走火入魔,于是就成了人们口中的疯子。

  其实,天才和疯子的定义,并没有那么严格的标准,甚至没有什么界限,只是对于常人而言,是否在能够接受的范围内。其实每一个人都有一些独特的想法和习惯,但大多都是在大众所接受的范围内。

  这本书我认为可以当作百科全书来看,因为这其中涉及到太多领域了。有物理学,有生物学,有心理学,有哲学,有医学,有历史,甚至有神学。。。 然后我发现,这些领域其实都是相通的。我是个求知欲比较强烈的人,看到这些自己从所未闻的知识时,觉得很神奇,很不可思议。但同时我又觉得很满足,很充实。尤其是量子物理。读完这本书以后,觉得中学时学的那些快要忘却的知识,突然间又回到了我的脑子里。

  不过,你也可以把这本书当作鬼话连篇来看,因为这里面讲的事太玄幻了,那些是从未接触过的观点和想法,听起来像神话或者变魔术。哈哈,不过,真的很有意思。

  精神病人们都有一个通病,就是喜欢思考世界的本质。他们常常会问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最终又要去向何方?这个世界是怎么来的?最终又会变得怎样?空气里的尘埃是怎么来的?云是怎么形成的?等等。我想,可能也只有他们才会思考这些在正常人眼里不足挂齿的东西吧。

  为什么是不足挂齿呢?因为正常人跟本不关心这些。正常人关心的都是自己的工作、生活、婚姻,或者薪酬。有谁真正用心地去想过世界的本质?

  一个和我一样看过此书的朋友表示,这本书写得有点恐怖。我不觉得恐怖,反而觉得可悲。为什么我们没有认真的思考过这些问题呢?我们生活在匆忙的社会里,被各种工作各种事情搞得头晕,又有多少时间静下心来想过世界的本质呢?或者说得再近一点,何时想过自己的本质呢?

  这里面让我感触最深的一个故事是《生命的尽头》。这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有生命的,哪怕是石头、木头。我是这么理解的:因为和这些事物相处久了,觉得有感情了,于是觉得它们都有了灵性,或者说是生命。就像你写了一本小说,然后就感觉小说里的人物都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开始有了生命,甚至开始成长。我觉得音乐、诗、或者任何一种艺术品,都是如此。然而在书中,那个病人却认为泥土、水也有生命,是因为它们可以让一朵花存活,可以让一棵树成长,甚至可以维持人的生命,可以让一切生生不息。如果不是因为它们自身有生命的元素,又怎么可能孕育出生命呢?

天才读后感4

  第一次接触到这本书,是在某杂志上。杂志登载了书中的一篇节选故事,讲的是一个姑娘总是把人看成各种动物,而这些动物的习性和那个人的性格竟然惊人的吻合。惊奇之下更激起了我对这本书的好奇,于是忍不住到图书馆借来一读。

  本书是一位原本是公司项目总监的高铭,由于对精神病患、心理障碍者以及边缘人的内心世界产生了强烈的好奇,于是工作之余利用闲暇时间,各种手段倾听这部分特殊人群的心声后整理成的笔记,也是国内第一本精神病人的访谈手记。

  一开始,我的确是抱着看看“精神病人”的娱乐心态进行阅读的,可是没看两篇,这本书的内容就让我对这个世界,这个维度有了全新的视角和认知。书中的病人大多并不是我们印象中的张牙舞爪意识不清的精神病人,相反,他们中很多人有着自己对世界独特的认知角度与方式。在他们之中,有的认为人类并不是地球上最有智慧的生物,而是细菌。细菌奴役着人类,细菌寄生在人类身上,获得它们需要的物质。当人类的存在真正威胁到细菌时,细菌便会轻而易举地消灭人类;有的人认为石头有生命,会说话,我们的生命在石头只是短短的一瞬。于是她每天每天蹲着研究石头,试图与石头交流而因此被认为精神不正常;有的认为世界是多维度的,而自己却不属于这个维度,而是从一个更“先进”的维度中被通过量子论转移到这里的这些不同的世界,在平时看来的确荒诞可笑,可是当真正倾听他们的世界和想法,却也有着存在的合理性,甚至让人开始怀疑自己从前的认知是不是就一定正确呢?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个正在工作的“病人”,每个月总有这么几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关闭一切通讯设备,断电断水,拉上窗帘,让房间一片黑暗,使自己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之中。他只准备水和没有味道的面包以满足生理需要,然后躺在里面,就这么呆上几天。他说在这几天中,他什么都想什么又都不想,自己一个人感受自我。味觉,嗅觉,听觉,触觉,视觉,都处于全新的状态。这是一种多奇妙的感觉啊。这让我联系到自己,平时离不开电脑,更离不开手机。吃饭、上课想要少碰手机却又时常忍不住掏出来刷刷微博与人人。自从有了手机电脑电视,的确我们很少有时间可以安静的看看自己,世界充斥着各种声音,太杂、太乱,以至于我们什么都听,又什么都听不到。挑几天留给自己,隔绝自己,审视自己,我也许会想想自己都在做什么,目的是什么,自己在这个社会中是不是真的存在着,而不是随波逐流行尸走肉这不是和孔老夫子的“三省吾身”有着一种奇妙的契合吗?我从心底不认为这个人是“病人”,他只是用自己的办法审视自己,这也是现时代社会很多人缺少的却又急需的一种心态。

  精神病人和正常人,到底哪一种才是真正的正常人。这让我想起一句话:当全世界都是神经病时,正常的那个就会被认为是不正常的。那么我现在所属的世界中,究竟是大多数人是正常的,还是那小部分人才是正常的呢?不同的视角有不同的看法,我却认为这没有界限。谁规定世界上只能有两种人呢?

天才读后感5

  这本书无论从装帧设计还是从书名看绝对不会列入我的书单,可它就赫然写在那里,并且连图书馆的索书号都精心检索了。在图书馆的书架上发现这本书的时候还是有点扭扭捏捏不想拿,翻看两页,看到一个女孩和她天才的却即将老年痴呆的父亲,看到了一段非常个性又温情的对话,再看看书单上的索书号确认无误是曾经想看的书,还是抱回家了。

  这本书在家里的书架上依旧躺了一段时间,我看完了同期抱回来的《1984》《夜间故事》以及《空响炮》以后才拿起这本书。

  林朝夕,孤儿院里的孩子,被老林(天才数学家)领养,从小耳濡目染数学的奥妙却学了哲学,她仰慕的男神裴之是公认的数学天才,并即将出国深造,目的地是老林为了她放弃的地方。林在这样的背景下开始怀疑自己放弃数学的合理性,然后穿越回过去。

  林回到了小学三年级,没有被老林收养。野生野长的林跳出父子的局限去看老林对她的教育和爱,再跳出曾经的年龄局限去看对学习的感受、对友情的思辨和对情愫的勇敢。

  父母就是我们的奇迹,在我们无依无靠不知所措的时候出现的神邸,只不过是他们出现的次数太多让我们麻木了。不知道为什么小林描写她跟老林的关系比她对男神的喜爱更让人心潮澎湃。

  学习不是死记硬背,即便是最折磨人的数学也有非比寻常的魅力。考试是现代社会残酷制度的产物,考试的存在固然重要,但它绝对不是我们学习的最终目的,如果你不在乎考试,那结果就不会对你产生任何影响,学习的过程或者说对未知探索的过程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我学不好,她聪明,我笨”“基础数学,傻子都能学会”

  当然,到了我这个岁数,已经不会对这些话有醍醐灌顶的感受了,但是看到这些璀璨的观点还是会为之动容。如果我的孩子在青少年时期要看青春文学的话,我会推荐她看这本。

  写完这些东西来上传的时候路过一些短评,看到一些差评的短评,会心一笑,想起我给一些别人口中神作差评的时候,看到我喜欢的东西有差评真舒坦啊,好喜欢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文学世界。

  最近的生活是这样的:早起慢悠悠吃饭上班,午休边吃饭边看《大逃脱》,已经从第一季看到第三季,中间还看完了七季被弹幕种草的《新西游记》,午睡半小时,下午继续社畜模式。下班狂奔回家,一边吃妈妈做好的晚饭一边看《乐队的夏天》(我居然追完了《一起乐队吧》却错过了这么好的节目,节目嘉宾、剪辑、内涵都太棒了,好喜欢马东身后的年轻制作团队,并且马东东真是我的挚爱男孩,他做的节目都能hit我),从第一集开始根本停不下来,索性一天看两集,过程中抱着尤克里里弹一会,再跟着一起跳一起嗨就当锻炼身体。恋恋不舍地关掉电视收拾自己,再看会这本书,跟着小林同学热血一会再滚去睡觉。

  这么看来,我的生活都是靠这些美好的综艺和图书来支撑的,并且,我觉得很幸福,没有人们认为理所应当的相夫教子的家庭生活,却拥有我自己。

天才读后感6

  世界上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遵守现有规则的,另一种是不遵守规则的,前者是好人但未必是天才,后者可能是天才也可能是恶棍,唐僧属于前者,孙悟空属于后者.《西游记》第三回充分反映了作为天才的孙悟空的两面特征.

  在第一回和第二回里,孙悟空已经在灵台方寸山斜月三星洞和菩提祖师学了一身本领,会翻筋斗云、七十二般变化.第三回首先写他给小猴们和自己弄武器,吴承恩这样写道,孙悟空“忽然静坐处,思想道:‘我等在此,恐作耍成真,或惊动人王,或有禽王、兽王认此犯头,说我们操兵造反,兴师来相杀,汝等都是竹竿木刀,如何对敌?须得锋利剑戟方可.如今奈何?’”他的动机,简言之就是“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就是他为自己、也为自己的领地立下的规则,这个规则其实没错,而且体现了他有气魄有胆识的一面.但他却不知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道理,所以先是去傲来国街市上抢了若干武器,后是到了东海龙宫不由分说取了东海龙王的定海神针,并且得寸进尺所要铠甲披挂.市面上的武器本来是应该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去买的,定海神针也是龙宫的镇海之宝,也不该在对方勉强的情况下取了来,由于他艺高人胆大,没有人敢惹他,所以两次搬弄武器都得了手,但却也因此得罪了人,东海龙王记了他的仇后来去玉帝那里告发他了,他不遵从规则,伤害了别人.

  而后,冥府以阳寿已尽的法度将他拘了去,他十分恼怒,便拽出金箍棒,在幽冥界中大打出手,直到森罗殿,悟空的话说的义正言辞:“悟空道:‘汝等既登王位,乃灵显感应之类,为何不知好歹?我老孙修仙了道,与天齐寿,超升三界之外,跳出五行之中,为何着人拘我?’”既然已经成了仙,当然就不服不合理的规则.悟空拿到生死簿,看到自己的名字,就把自己的名字勾了,这还不算,还把猴属的名字都勾掉了,从此猴类有很多长生不老的.吴承恩的这一段文字写得令人拍手称快:“【悟空】捽下簿子道:“了帐!了帐!今番不伏你管了!”一路棒,打出幽冥界.”可以说,悟空在这里也创造了一种关于生死的新规则.但细想来悟空的做法有些霸道,其他的猴子并没有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仙,却白白得了长生不老,旁观起来,有点不劳而获的感觉.这种霸道的做法也得罪了阎王,阎王也把他告到了天庭.

  应该说,悟空这个人是天才,他有自己的想法,有胆识有魄力,不服旧规则,想要创造新规则,其实,事情的关键不在于遵守规则还是创造规则,而是规则本身是否正确合理,如果旧规则是合理的,那么就遵守,不合理就该废除;而作为创造规则的人,如果他的规则合理,他才值得称赞,如果不合理就不值得称赞了.《西游记》写到此时,悟空尚不能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的天才同时具有善和恶两种特点,因此,才有了日后的西天取经的辛劳,因为,即使是天才,也需要在历练中成长.

天才读后感7

  正如书名所言,天才与疯子,只有一线之隔,当一个天才困惑,迷茫,不解,纠结时,他就会产生心结,而心结不解,那个天才就很可能变成一个疯子。而一个疯子,哪怕他混沌,疯狂,邪恶,他仍然可能是个天才。

  书中的“天才”们,大多有着令人羡慕的超能力。但是有几个天才,却因为他们的能力,变成了疯子,而他们的能力,就是预见未来,还有无限重生。

  先来说说预见未来,他能预见的事情很多,如:他买了一个杯子,过了几天后,他毫无理由买下的这个杯子,派上了用场。还有,他会突然想起某个人,然后那个人很快就就会和他联系,他想象一座建筑物被火烧,没过几天,真的就发生了火灾,等等。最可怕的是,有时会有一些杂乱无章的信息流过他的眼睛,他知道,他非常清楚,这些信息非常重要!可他却抓不住,看不清。所以他抓狂,焦虑,疲惫,饱受这令人羡慕的能力的折磨,可他却又无能为力,与他人倾诉,别人还不相信他,以为他在说胡话,所以,他变的狂躁,他从一个天才,变成了一个疯子。

  另一个,无限重生,他拥有着令无数人想要拥有的能力,当然,他可能只是个有着妄想症的精神病患者,但是,他也可能真的有这个能力,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可能是因为我有钱,没人认为我疯了,而那些没钱的,就是疯子。”真是讽刺,从古至今,有无数人想长生不老,无限重生,他们焚香放生,茹素念经,出家炼丹,寻仙求神,但无限重生真的好吗?对他而言,无限重生就说折磨,他甚至自杀过,想要真正的死去,但没有用,还是一世又一世的重生。他只能看着他所爱的,在意的人们,一个又一个的死去,所以他不敢爱,不敢恨,他只能活着,永远的活着!他只能绝望的大喊着:“不要死!也不要孤单的活着。”

  当时,我看完这两个片段时,我的内心感慨万千,之前,我一直认为那些精神病患者,或者说是“疯子”,就是那种傻傻的,痴呆的,疯狂的。可我发现,我错了,也许有些“疯子”,他们很痛苦,他们很无奈,没有人理解他们,他们只能默默承受,但是,我们却不是这样想的,我们只会一味的认为他们只是脑子有问题,出现幻觉了。这让我想实在是想笑,他们,有着让无数人羡慕的能力,在我们的认知里,拥有这种能力的,都是高高在上的天才,是智者,能带领我们走向未来,多么让人向往啊,可是我们却不知道拥有这种能力的同时,还要背负着多么沉重的责任,于是当他们被重责压倒时,癫狂时,向我们诉说时,我们只会狠狠的翻个白眼,骂一句:“神经病”,或是干脆不作为,根本不相信他们,想一想,有多少匹骆驼,是因为我们的不信任,不作为,不理解,这根令人绝望的稻草给压倒的?这是否值得我们去深思?

  我们的世界还没有准备好容纳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但是人与人之间多一些理解与信任,多一份帮助,是不是能减少一个疯子,多出一份美好的未来呢?

天才读后感8

  合上书页,再次读书本封面上“天才少年维克多”这几个大字,我突然对这本书有了更深层次的感受。虽然境遇各自不同,但对我们每个人来说,人生的道路都是坎坷的,总是会面临这样那样的困难,人的一生永远不会是一帆风顺的。

  正如书中的少年维克多,六岁时被诊断为认知能力低下。虽然爸爸妈妈总给他加油鼓励,但在学校,他却备受嘲弄和打压,面对同学们的嘲笑和老师的讽刺,最终,维克多缀学,连初中都没有毕业。

  说实在的,读到此处,我还为书中的主人公暗自担心,但再细读下去,我才发现,接下来书中写到,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维克多通过解答广告牌上的题目成为了艾弗利公司的职员,并且知道了自己的智商是173,找回了自信心,于是他便成为了一位名扬世界的天才。

  通过查阅资料,我知道这其实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它是世界级智商俱乐部主席的亲身经历。是什么支撑他走出阴霾,并最终走向美好的未来?是相信自己,是自信。

  相信自己,拥有自信,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循的生活哲学。雏鹰因为相信自己能够展翅,于是蓝天下有了它优美的翱翔;骏马因为相信自己能够奔跑,于是草原上有了它矫健的`身影;就算是小小蒲公英,因为相信自己能够努力乘风,于是世界各地角角落落都有了它们纯洁又坚毅的身影。

  伟大的发明大王爱迪生相信自己一定能寻觅到做灯丝最合适的材料,试用了上千种材料他也不气馁。最后,他终于找到钨丝做灯丝,从而他研制了电灯泡,让世界昼夜明亮,灯火辉煌。因为他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让他的名字因此留在了历史的名册里,成为了一颗闪耀的明星。

  音乐节著名的钢琴王子贝多芬因为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创作出绝美的乐章,所以他并不因为自己的耳聋而放弃自己对音乐,对梦想的执著。面对逆境,他选择乐观面对。因为他相信自己一定能成功,才最终有了《命运交响曲》的问世,让世人的耳目一新,为之震撼。

  信心是人的最大推动力,我们要有自信,才能战胜困难。有了少年维克多的经历指引,我相信,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境,成绩一时之间上不去的时候,我再也不会自暴自弃,说我不行,我一定会相信自己,再加把油,没有什么关卡是不能过的;当我在长跑时筋疲力尽,甚至在跑道上想要放弃的时候,我也会相信自己,告诉自己再坚持一下下,也许就可以突破自己的极限并克服内心的软弱。当我在生活中面对任何困难的时候,我也会相信自己,这样做不行,可以换一种全新的方式去尝试,这个世上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只要用自信给自己搭一座桥,一定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当你信心满怀之时,别人看见的就是光芒万丈的你。当你沮丧失落之时,别人看见的就是不值得托付的你。当你昂扬向上之时,别人看见的就是值得信赖的你。当你忧伤孤独之时,别人看见的就是可怜兮兮毫无魅力的你。当你满怀希望之时,别人看到的就是明亮灿烂的你。——你的生活,源于你的选择。让自己阳光明媚吧!人生的哲学,在于相信自己!

天才读后感9

  爱因斯坦曾说:“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人们都爱议论天才,说天才的智慧超过任何人,说天才是如何如何的了不起。人们羡慕天才,有的在天才面前唯唯诺诺,望而生畏,连半步也不敢超越。也许,天才的智慧是超过一般人的,但天才的智慧并非天赋的。所谓“天才”,靠得是灵感和勤劳的实践去造就的。在《天才》这首诗里批评了两种对待天才的态度:一味羡慕和敬畏。由于对天才的过于迷信,他们对其羡慕得五体投地,敬畏得滞步不前。诗人告诫我们,不要被那些迷人的桂冠所迷惑,也不要对此望而生畏。要相信自己心中也不乏那一分灵感,只要全力以赴,只要舍得流汗,勤勤恳恳,脚踏实地的干,总能登攀天才的高峰。

  “有比较才有鉴别”。牛顿,这个名字应该是家喻户晓了。他是17世纪英国的科学家,他因他的“万有引力”定律而一举成名。可是他的成就并不是天生的啊,可他天生就爱思考。据说,有一天他躺在苹果树下,熟透了的苹果落下来,打中了他的脑袋。其实着也是自然界很常见的事,自古至今,大概有不少人被落下的苹果砸中过吧。但是有谁想过这是为什么?只有牛顿想过:为什么苹果飞不到别的地方去,却偏偏要掉下地来呢?就是这样一个众人皆知的自然现象,引发了他的思考,经过了他不卷的探索研究,他创造了万有引力定律。这看似偶然的一个发现,难道是先天生成的吗?不,显然不是,他还不是靠得一粉灵感和九十九分勤劳的实践吗?

  历史上有多少人的成就不是汗水造就的。爱因斯坦小时侯没有任何一点高出常人,甚至有点“笨”,可是经过了他不懈的努力,他还不是攀上了科学的高峰!与此相反的,在我国文学著作《伤仲永》中提到的仲永“七岁能文”,可谓是个“小神童”,然而他没有好好把握自己的资质,十几岁时便与常人无异。这所有的一切告诉我们“夺目的桂冠是用荆棘编制而成的”,成功靠的是汗水,是拼搏,而不是所谓的“天赋”,不是吗?

  有一首歌唱的好:“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那么我们呢?我们渴望成功,希冀着灿烂的明天,那我们又将怎样去打造自己的美好前程呢?———当然是勤奋加汗水啦!“说干就干”,我拿出试卷仔细做起来。我拖着下巴,凝视着试卷,时而闭目思考,时而俯身书写,前几题很快被我攻下来了,这时,我的信心更足了。揉了揉眼睛,我又低下头继续思考起来。可是眼前这题好像故意跟我作对似的。我绞尽脑汁,想尽各种办法,可还是做不对。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可我还在和这道题打交道。猛然,“放弃”这个念头在我脑边闪过,这题不会做就算了,何必硬逼自己呢?正在这时,《天才》这首诗在我耳边响起,脚塌实地去奋斗吧!我又算了起来。一遍,两遍……不知算了多久,我终于把这道题攻下来了。此时心中有便有了说不出的喜悦——也许这就是成功的快乐吧!

  古人云:“天才出自勤奋”,天才并不是高不可攀,也不是先天而成。只要努力奋斗,每个人都能获得成就,造就你的天才梦

天才读后感10

  我用了一天的时间就把这本书读完了,合上此书,我真得有些茫然。书中那句“当你觉得我疯了的时候,那就是你疯了”的话,让我几乎有试图去疯了的感觉。

  不过,书名其实并不怎么合适。有人认为很多天才都是疯子,很多疯子也都是天才。这种话大家都知道,但不知道是为什么。难道疯子智商特别高?还是智商特别高的人容易疯狂?在我看来,疯子之所以疯了,是因为ta看待周遭世界的角度,和所谓的正常人完全不同。而“正常”二字,却是人类社会主观去规范的,而不是什么客观存在。

  有一些所谓的“疯子”,由于他们的视角不同,故而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当ta发现这些结论和身边的人的结论无法契合,从而导致ta本人也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时候,ta会感到惊恐乃至于暴躁。于是,一些不可接受的狂暴行为被实施,也就是说:对社会具有侵犯性。但事实上,他们不过是在自保。

  另 外一些“疯子”,可能智商比较高一些,或者读书读得比较好,他们可以自圆其说,形成一个强有力的逻辑,他们选择了漠视他人,而不是狂暴行为。这些疯子的举手投足,让我们觉得他们“故作高深”,凛然不可侵犯,但其实是因为我们和他们无法对话。无法对话的原因在于疯子大多都比较偏执,为了完善他们那个逻辑,他们不晓得花了多少功夫(比如有人精研玛雅文化的文字符号,还有个让量子学教授也惊叹的量子青年),而我们只是略略知道,却又如何对话?

  这本书48则故事,有些的确非常荒唐,看看笑笑也就算了,但有些却不然。比如有一则故事说到某人经常梦见整个世界只剩下自己一个活物。我不禁非常同情这个人,这种孤独感让我感知到一份刻骨铭心的寒意,而另外一方面,若干年后(也许20xx?),是不是这就会成为一种真实?再比如,一个人坚信自己是从多维宇宙的一个宇宙中被派到这个宇宙中的旅行者,思维之严密,逻辑之通畅,让旁观者都觉得他似乎的确是一个旅行者。

  第15则故事,说的是一个老太太,执着地认为她故去的老伴并未故去,在她的生活里,那位老先生一直是存在的,故而吃饭要摆一副碗筷(外加夹菜),喝茶要记得给他续水,对着一张空椅子要絮絮叨叨一些生活琐事。但文后作者抄录的那张老太太亲手写的卡片,让我这个读者丝毫不觉得这是一种荒唐。是的,在我热泪盈眶的时刻,我的确在想,如果这是疯狂的话,何不让它永远疯狂?:

  我们的容颜都已慢慢苍老

  但那份心情,却依旧没有改变

  感谢你带给我的每一天

  正是因为你

  我才有勇气说

  “永远,永远”

  疯子都是生活在自己的世界观里的,狂躁的疯子意味着ta自己觉着无法把这个世界观说圆了,看上去像个天才的疯子则是彻底完善了ta的逻辑(至少ta这么认为)。我不敢自居天才,但我的确觉得某种意义上,我就是个疯子,因为我的的确确活在自己的世界观里。

  难道,你不是么?

天才读后感11

  这是一本努力从精神病人的角度去感受这个世界的书籍。作者别出心裁的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各种精神病人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想法,将他们的故事记录下来,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叙述他们的经历。

  这是一本有魔力的书,他使人们深刻的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和这些精神病人究竟有怎样的区别?

  书中不乏有一些古怪离奇让人啼笑皆非的案例,比如说一个男人坚信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生物而对她们充满了畏惧,又比如说一个女人自称曾经被外星人绑架过,还有为了变成天才而接受开颅手术的狂人等等。但引起我最多关注的,还是那些与本书名称相呼应的案例——与天才们有着一线之隔的疯子。

  这些人,说是疯子也不为过。他们有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想法和坚持,有些特点几乎可以用荒诞来形容。他们有的像是蛊惑人心的邪教教主,有的像是蹲在路边以为自己是蘑菇的痴呆,有的像是沉浸在自己幻想世界里的空想者,还有的,拥有谁也不相信他们会拥有的能力。除了最后一种人难辨真假以外,其余的人都有着自己的一套强大而牢不可破的世界观,你甚至无法用现在已知的理论去辩驳他那看似荒诞却又逻辑严密的推理,这也是很多人去治疗别人的精神疾病结果自己却被带上歪路的原因。很多这样的案例带给我巨大的震撼,我承认他们的观点很荒诞很偏离实际,但是不得不否认他们自己创造了一个属于他们的,和我们不一样的世界。这个世界有着严密的逻辑,甚至与现实的世界接轨,你无法去辩驳,去纠正他。看过这本书,你会对他们产生深深的同情与敬仰,就好像是为了不让这种太过出格的世界观在这个社会上散播开来,我们把他们单独的隔离开来,否定他们的观点,他们的世界,他们的一切,将他们称呼为——疯子。

  是的,我们否定了他们,但是他们坚持自己的观点,所以他们在那里,一个被隔离开来的地方。里面最让我心痛的是两个孩子的案例,他们两个都是天才,只是天才的成分中夹杂着灵异。一个在物理方面有天赋的孩子自称能够感觉到四维虫子,所以不断的在物理学上探索,想探索这种超越三维的非物质性生物。另一个孩子拥有极高的智商,但是能看到好运和厄运的颜色,并且经常做一些不被父母理解的举动。其实不是这样,作者努力跟她沟通之后发现她的这些举动看似无理取闹,其实有着比成年人更多的思考。

  智多近妖,我常听人说起这样一个词。聪明的让周围的人不寒而栗,大概指的就是这种人了吧。我不奢望这些人能够得到解脱,跟我们一样正常的生活,我只希望那些拥有极高智慧的人们别再因为不被人们所理解或者接受就被定义为疯子。

  精神病人和我们眼中的世界不同,但是他们和我们一样有着自己的欢乐与悲伤,有着自己的心理活动,请给他们一些尊重,尊重他们的思考,尊重他们的信仰。

天才读后感12

  选择做梦的人,是勇敢;能够一边做梦,一边实践真实的自己,更是一种幸福。 ——题记

  张爱玲说自己是做着一个名为“天才”的梦,但是我认为张就是一个天才,二十三岁就红遍上海。她的心思是细腻的,所以她的文字才会有一种独有的灵气与味道,她的文字就像丝质的精美旗袍,外表华美,触手冰凉而柔滑细腻。

  张爱玲习惯了在文字王国里做一个女王,所以她对现实生活陌生得像个孩子。“三岁时能背诵唐诗”、“七岁时写了第一部小说”、“八岁时写了《快乐村》”,这样的张在艺术上无疑是一个天才,她有资本在艺术王国里描绘属于她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而在现实的社会里,她“等于一个废物”,不会做连孩子都会做的事,孤僻且冷漠地蜷缩在自己画的牢笼中。或许正是这样,张爱玲才说自己是在做“天才梦”,她认为这样与现实世界相冲突的人怎么能称为天才呢。

  张爱玲的母亲的一句话令我很震惊,她说:“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或许在母亲眼里,一个连生活或者说自己都照顾不了的人是忍受着某种痛苦的。当她脱离文字的世界,卸下庞大的面具时,生命将变得怎样?但张仍是勇敢的,做着别人不敢做的梦,追逐着她理想中的生活。

  其实再读《天才梦》的时候,我一下子想到了纳兰容若的那首诗:正是辘轳金井,满砌落花红冷,蓦地一相逢,心事眼波难定。谁省?谁省?从此簟纹灯影。人生若只如初见般,没有后来,没有初遇,于是一切美好便定格下来,成为生命中永恒的、时时可留恋的风景。总感觉有异曲同工之妙。

  她说“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此刻的张是平凡的,无奈的,也是勇敢的,她将自己的梦和她真实的世界展示在我们眼前,这些自知让她成了一株执著的藤蔓,忽略别人的眼光,孤僻、清高地盘旋着蜿蜒向上。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每个人的生命外都有一层华丽的包装,生命中悲喜苦乐错综交织,最辉煌的生命往往暗藏着最悲哀的底色,“华美”是给别人看的,“虱子”只自知。我们都用尽了全部力气将最好的自己绽放在别人的注目下,或绚丽或凋零,但无论如何,生命都是华丽的,因为我们都怀揣着梦想,都在勇敢地追求着。

  张爱玲无疑是敏锐的,她品味生活的乐趣,咀嚼人生的无奈。她的一生是在稿纸格里跋涉的,有休憩,但没有停顿;有低谷,但没有结束。她的天才梦是她生命的支点,她也是用一生的心血去营造自己的梦的。所以她是勇敢的做梦者。同时,她的天才梦激励了很多逐梦的人,让更多的人一边做梦,一边实践真实的自己,成为一个幸福的寻梦者。

天才读后感13

  这本书最初是孩子向我推荐的,他说这本书启迪了他的思维。当时没有看,只是觉得这本书的名字很不错,很符合我们的认知:我们生活中的确有很多痴迷于自己事业,或对某事某物着迷的人,他们每天乐此不疲,被我们称作"疯子",行为表现与疯子无异。——兴奋、专注、不知疲倦——这种状态,天才与疯子是一样的。

  但正如鲁莽同勇敢一样,疯子与天才还是有本质区别的:疯子没有元认知能力,不能觉察自己的行为,没有自知力。有时他们就像一辆飞跑的汽车——是失控的那种,而不是在高速公路上的那种。

  前些天,孩子把书从网上买了回来,我才有幸拜读。作者用精彩、凝练的对白,把这些疯子刻画的淋漓尽致,让读者看到了这些特殊群体的另类人生,让读者领略他们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几乎"天衣无缝"的思维……也许作者的角度不同,作者更关注的是这些人最"精彩"言语行为,而极少去关注形成这种心理的原因,这很容易让人觉得:这种非常心理似乎是天生的,他们的"思想"似乎是超时代的。

  但心理是脑的机能,人是社会的反映。大家都熟悉的"狼孩",之所以表现与狼的行为无异,就是由于这个孩子出生后,生活在狼群中,被狼"教养"的结果。范进疯了,他的思想离不开八股文;当代的疯子,怎么也不可能是因为中了封建主义的毒害。心理问题的出现,无论从客观上看(认知心理学),还是从主观上看(精神分析),都是有原因的。他们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一定是生活在他们大脑中,埋下了足以控制他们灵魂的种子。我们只有顺藤摸瓜,找原因,寻真相,才能正真地去帮助他们,才能让更多的人避免陷入心理障碍的陷阱。

  就疯子与天才所表现的"专业水准",还是有天壤之别的。就像书中让那个想象"思维虫子"的少年一样,在为他安排的量子物理考试中,"结果很糟"!他们所表现出的思维或是线性的,只沿着一条线思维;或是单向的,只能向一个方向思维;或是发散的,无法专注于自己的意识;或是点状的,把一个点想象的比地球还大,以致压垮了自己的思维……就知识结构而言,他们的思想并没有超越霍金,也没有突破多重宇宙理论;他们的想象力,并不比科幻小说家丰富多少,不同的是:他们似乎钻进了黑洞状的牛角尖,自我意识的力量很难把他们拉了回来。

  还有几位很特别的,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那位可亲可敬的、每天陪着去世大爷的大妈;执着传承千年原生宗教的萨满。这些人,则更像是天才,幸福生活在自己的信仰中……

  总结一下我的看法:对于不是研究心理学的读者,这本书展现给我们的是一个另类的世界;对于研究心理学的读者,这本书也许只是一个起点。

天才读后感14

  只要一有时间,我就会坐下来陪孩子一起阅读。最近打开儿子的书橱,拿起儿子为我推荐的一本书——《天才少年维克多》。这个故事可以称得上是为孩子们量身定做,是一部能够让孩子进行自我激励的作品。

  从书名看,故事的主角一定是位天之骄子,但认真品读后,不禁让人感慨颇多。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傻瓜”蜕变为名扬世界的天才的真实故事,是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门萨协会主席维克多?谢列布利雅柯夫的亲身经历。

  本书的主人公维克多?罗杰斯是一个生下来就先天不足的孩子,从小行动迟缓,说话晚,吐字也不清楚,结结巴巴。六岁时,爸爸带他到保健所的儿童咨询中心,医生诊断他为认知能力低下。维克多的胆子很小,不爱与人交流。虽然爸爸妈妈一直给他加油鼓励,但是在学校里他还是经常受到同学们的嘲弄和排挤,在班级里他是大家眼中的“傻瓜”。有一天早晨上课前,同学们在维克多的椅子上放上了装满墨水的气球,维克多不小心坐爆了气球,弄得衣服上和手上到处都是墨水的痕迹;在参加手工制作大赛时,维克多细心地指出了参赛模型的缺陷,可同组的同学们不但当做没听见,还嘲笑他一个傻子懂什么;一次数学课上,维克多用自己的方法解出了著名数学家高斯解出的难题—从1加到100,但却被老师和同学们认为是偷看了班里一个数学成绩特别好的孩子艾登的答案;在学校的一次智商测试中,维克多的智商本来是173,但却被老师错误地告知他的智商只有73,和海豚差不多,从此,同学们更是给他贴上了“傻瓜”、“低能儿”的标签,他的自信一时间被击垮,从此以后的十七年里,他一直都以为自己是个没用的傻子。

  维克多渐渐长大了,由于家庭条件和被同学嘲讽等原因,他被迫退学,过早地结束了学习生涯,连初中都没有毕业。不过幸好的是维克多的身边有不断帮助他的人。在维克多的成长过程中,有四个人是他人生旅途中的同伴:父亲—不断地鼓励维克多,让他重获自信;萝拉—维克多的同学,她并不嘲笑维克多,把他当作正常人看待;蕾切尔老师—告诉维克多,人需要自信,不管怎样,都得瞧得起自己;斯图尔特老师—他发现维克多是一个天才,并不断地为他创造机会。

  书中维克多命运的改变源于一次偶然的机会,通过无意间解答广告牌上的一道数学题目,维克多被一家名叫艾弗利的创意设计公司录取成为正式员工,公司的董事长泰勒非常看好维克多,他的创意得到了认可,这让维克多的自信心渐渐恢复。后来,维克多加入了全世界最好的智商俱乐部—门萨协会,并成为了门萨协会的主席。

  真实中的维克多?谢列布利雅柯夫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请相信自己,请相信自己是一个伟大的存在。这样的话,我们的行动也会变得伟大。在大家觉得辛苦或者打算放弃的时候,请想一想作为傻瓜生活了十七年之久的维克多?罗杰斯的人生吧。”维克多的故事同样启发现在的孩子们认识自身具有的无限潜力,通过“相信自己”让他们变得自信,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而为孩子们播种下梦想与希望的种子!

天才读后感15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维克多。罗杰斯。维克多是个早产儿,说话结巴。平时在学校里经常受到嘲弄和打压:在模型大会上,维克多细心地指出模型的缺陷,可同组的队员不但当做没听见,还嘲笑他一个傻子懂什么;早晨上课前,同学们在维克多的凳子上放了装满蓝墨水的气球,维克多一不留神,坐爆了,弄得他裤子上整天脏兮兮的;在数学课上,维克多解开了一道难倒全班(除了艾登能解开)的数学题,可老师却肯定维克多在撒谎……这么多让听了气愤的事后,维克多虽然有点儿窝火,但是他没有讨厌同学,也没有对老师的误解而愤愤不平。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是无时不刻地抱怨不停。

  在《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前半部分出现过的人物来说,能让我竖大拇指夸赞的,可能就只有斯图尔特老师了。因为在维克多二年级时,学校里只有斯图尔特老师会夸赞、会信任维克多,给维克多鼓励,还给维克多讲人生的小故事。在维克多解出一道很难的数学题被老师怀疑和批评时,只有斯图尔特老师信任维克多,给维克多鼓励,让他不放弃。还给了维克多一套学习用具作为维克多作出难题的奖励。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维克多渐渐长大。因为学历等各种原因,被迫退学。当时的他连初中都还没毕业。

  一次偶然的机会,维克多解开了一道在广告牌上的问题。托老同学萝拉的忙,维克多被一家名叫“艾利”的公司录用。公司的董事长很看好维克多。时不时地护着维克多,还给维克多很大的鼓励。

  维克多的小学同学萝拉。邓肯是一名餐厅服务生。一次,她工作的餐厅要举行一次演讲会。当天的早晨,萝拉无意中碰见了今日的演讲者——智商是168的“记忆王”杰克。马凯恩。萝拉这位先生聊了一会儿,得知她小学毕业前被同学称为“傻瓜”的维克多。罗杰森的智商竟然是173,还是旧金山智商最高的人!萝赶紧联系了维克多,并叫上了以前教过自己的蕾切尔老师去梅林学校确认维克多的真正智商。

  “维克多!维克多是个天才!还是个智商高达173的天才!”在场的蕾切尔老师不禁捂住脸惊叫起来。是呀,连维克多自己都吃了一惊:当了十七年的傻瓜啊!自己原本是旧金山智商最高的天才!

  消息确认后,维克多又进了门萨协会(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还成为了门萨协会的主席。在他的演讲中有一段话令我有深刻的感触:

  “不管拥有多么杰出的才能,如果自己都不相信自己,那么这些才能更本没有用武之地。如果觉得自己是一块马蹄铁,那就只能成为一块马蹄铁;如果觉得自己是个傻瓜,那么真的就会成为一个傻瓜。我们拥有的能力,并不是用数字可以评价的。如果还没有尝试,一定不要给自己的能力下定论。请相信自己,请相信自己是一个伟大的存在。这样的话,我们的行动也会变得伟大。”

  是啊,我们一定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的才能。不要在乎别人怎样说,怎样想。要知道你平时的成绩并不能代表你究竟有多少的才能。相信自己吧,做真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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