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2-05-13 13:18:15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装修合同模板汇总6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装修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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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合同 篇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展厅装饰

  2. 工程地点:福鑫大厦926室

  3. 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 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预算清单)

  5. 工程造价:

  (1)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2)本工程总造价计算依据:

  A、以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依据。

  B、施工中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障碍引起的变更或增加等费用。

  C、施工中甲方要求新增加的项目费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开工时间为准。

  2.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3.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施工的;

  (2) 由于甲方原因影响连续施工的(包括工程付款不到位);

  (3) 由于未办妥相关物业审批手续的;

  (4) 由于施工工地(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的;

  (5) 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配套或配套单位不能配合而影响施工的。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开工前甲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 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3) 委托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 甲方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 乙方责任:

  (1) 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

  (2) 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制定施工计划进度。

  (3) 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4) 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 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 由物业收取的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4. 本工程款支付方式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5. 分段付款的时间及相应金额为:

  (1)合同签订时付合同价 60 %,计¥( 元整 );

  (2)玻璃进场时付合同价 35 %,计¥ ( 元整 );

  (3)工程竣工时付总价的 5 %,计¥ ( 元整 );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双方责任

  1. 按图施工,任意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 如因甲方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

  (2) 如因乙方施工技术、质量和原材料不能及时到位,造成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应商定对在建工程做到安全到位,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如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可通知甲方共同验收,如甲方未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 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 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 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双方应按规定协商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和治安消防事宜。

  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工作,严格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要求及严格执行治安消防条例。

  3. 工程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工伤和急病等,甲方有提供方便、协助抢救义务,责任和费用均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仲裁

  1. 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1‰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10%的违约金。

  2. 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者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工程预算书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4. 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 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二) 工程预算书;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合同 篇2

  1、墙地砖:客厅、厨房、卫生间

  大自然 12000元

  2、大理石:门槛、飘窗、卫生间台盆

  金线米黄、中国黑等 4800元

  3、地板: 房间、起居室 11200元

  4、坐便器: 箭牌 3000元

  5、龙头:淋浴房、台盆、水漕、洗衣机 6500元

  6、拖把头(2个)及落水

  克莱顿 830元

  7、地漏、铜角阀:

  天莎 1500元

  8、板材、线条:

  绿峰、柳桉等 8000元

  9、吊顶材料:

  佳乐彩 2600元

  10、门类:房门、移门

  德乐移门 7400元

  金斧柳桉工艺门、橱板门等 2600元

  11、家具五金:合页、吊轮、吊轨、门吸等

  品良、APK、信凯、安派克 580元

  12、油漆涂料:

  立邦、鸽牌 5300元

  油漆辅料 1200元

  13、开心脱排+煤气灶 2240元

  14、奥普浴霸(2个) 1020元

  15、水管

  尊雅PPR热熔管 2640元

  16、象牌水泥 2475元

  17、其他辅料:

  黄沙、钉子、胶水、麻花钻等 3700元

  水暖五金等 1114元

  电工辅料 2400元|

  18、人工费 13000元

  19、设计费、管理费、税金等: 4000元(左右)|

  20、整体橱柜

  米兰(吉林森工露水河板、纯亚克力台面)17000元

  21、全套柏木家具:32200元

  22、开关插座

  朗能或西蒙50 2300元

  23、封阳台(2个)、半封露台 7200元

  24、雨蓬 1200元

  25、台盆、台盆柜、龙头等 3000元

  26、主卧衣柜、床、床头柜 3000元

  27、灯具 2500元

  28、窗帘 3000元

  总 计 : 171499元

  装修必须用的材料包括:

  一、客厅、卧室

  1.建材类:地砖、油漆、踢脚线、地板、涂料、石膏线

  2.灯具类:主灯、射灯、落地灯

  3.布艺类:窗帘

  4.五金类:窗帘滑轨、门锁、门吸、合页、开关面板、电源插座、电视插座、空调插座

  二、厨房

  1.建材类:地砖、墙砖、吊顶、橱柜

  2.灯具类:主灯、射灯、橱柜灯

  3.电器类:灶具、油烟机

  4.五金类:水槽、水槽龙头、地漏、门锁、门吸、合页、开关面板、电源插座、角阀

  三、卫浴

  1.建材类:地砖、墙砖、吊顶

  2.灯具类:主灯、射灯

  3.电器类:换气扇、浴霸

  4.洁具类:座便器、浴缸、淋浴屏

  5.五金类:手纸架、置物架、毛巾杆、浴巾架、肥皂架、衣帽钩、浴缸龙头、门锁、门吸、合页、开关面板、电源插座、角阀、花洒、面盆用龙头

  【房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一、签合同的时机:业主在与木工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前,应该是与木工装修公司把相关问题都已谈妥才能签的。如果还没想好,但是又想尽快进入施工阶段而匆忙决定的话,就会给后期的施工带来更多麻烦。所以,小编建议您,在签订合同前,还是与木工装修公司把有关设计、材料、价格、施工等商量清楚,在做决定,会比较稳妥。前期累一点,后期就轻松点。

  二、木工装修公司手续是否齐全:为了自己安心,你需要查看该木工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确保你找的公司是一家合法经营的公司,如果该公司是分支机构,那你还需要对方出示法人委托书。另外,你还可以查看他们的资质证明。

  三、合同文件是否齐全:木工装修合同并不只是一份纯合同书,还应该包含工程预算表、设计图纸(原始图纸和后期设计方案图纸)、承诺书、施工项目的工艺说明、施工计划和进度表,以及甲乙双方材料采购单,还有工程验收单等。这些文件的存在,是为了保证后期施工的有序进行,减少木工装修拖延工期的现象。

  四、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善:合同条款是需要花点时间仔细阅读的。有些业主因为看到条款太多,没有耐心继续看下去,就大概看一下,导致后期施工中出现问题又来怪装修公司。木工装修公司做的合同,条款虽多,并不代表你的权益就得到了维护,如果不仔细检查,被坑的话就悔之晚矣。所以,在签之前,还是有点耐心慢慢看下去比较好。检查合同条款主要是看木工装修的造价、施工流程、工期的安排、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包含违约责任)、付款方式、质量验收标准等。

  五、确定合同份数并盖章:合同一般都是正本一式两份,委托方和承接方各一份,副本一式三份,木工装修市场一份,施工队一份,物业公司一份;如有委托家装监理进行监督管理,需再加一份给监理公司参照。

  最后,记住加盖公章。合同没盖章,就不具备法律效力,日后出现问题,就无法追究木工装修公司的责任。

装修合同 篇3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 , 层 号商铺经营者

  甲方就乙方对 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凤翔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怀柔区商业街2号楼凤翔商厦内之 层

  号商铺。

  第二条 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20xx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 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 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北京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北京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

  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年月 日

装修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市区(县)路(村)巷号楼层室。

  3.住房结构: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为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备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者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者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者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年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者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者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者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者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者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者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者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者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

  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者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者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者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者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者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有: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住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5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建筑面积:

  3. 使用性质:

  4. 房屋结构:

  二、 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 m2 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非特别创意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 %,即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 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 元/张)。现甲方要求绘制 部位效果图 张,总计 元。

  7.施工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 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 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倍收取违约金。

  7. 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 凡甲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 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行委托设计。

  2. 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审交底而进入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 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 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解决。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签字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签订日期:

装修合同 篇6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立约人信息:

  银行(全称):见本合同第十四条

  申请人(装修人):见本合同第十四条

  贷记卡卡号:见本合同第十四条

  担保人1(全称):见本合同第十四条

  担保人2(全称):见本合同第十四条

  本合同各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两部分组成,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分 期 资 金 条 款

  第一条 贷记卡装修分期付款申请资金(以下简称“分期资金”)

  1.1 分期资金。见本合同第十五条

  1.2 分期资金用途。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用途见本合同第十六条。

  1.3分期期数,一个账单期为一期,自使用分期资金支付装修款之日起算。见本合同第十七条。

  1.4 分期费率。见本合同第十八条。

  1.4.1本合同项下分期手续费费率为分期资金金额的比率

  1.4.2分期手续费计算公式:分期资金金额×分期手续费费率。

  1.4.3本合同记载的分期资金金额、分期付款期数、分期手续费等与分期资金支付凭证或申请人签名确认的POS签单上记载的信息不一致时,以分期资金支付凭证或POS签单的记载为准。分期资金支付凭证及POS签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先决条件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银行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

  2.1 担保人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权。

  2.2 申请人、担保人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申请人按照银行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如实声明分期资金用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 装修首付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款项和费用均已付清。

  2.5 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手续已按银行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6 申请人、担保人或抵押物未发生足以影响分期资金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分期资金垫付

  申请人支付装修首付款,并办妥担保、保险手续后,银行采用以下方式垫付分期资金。 银行对申请人本合同项下贷记卡(以下简称“贷记卡”)授予用于分期付款装修的信用额度,申请人在获得分期资金额度后,在银行指定的期限内通过装修公司门店POS机具刷卡使用该信用额度支付装修款。

  第四条 还款及支付分期手续费

  4.1 银行以前款第三条方式垫付分期资金时,以申请人贷记卡账户作为还款账户支付分期手续费和偿还分期资金,并按下列条款执行:

  4.1.1 申请人采用第十九条约定的方式向银行支付分期手续费。

  4.1.2 申请人选择在前款“4.1.1”的方式向银行支付分期手续费时,按以下条款支付分期手续费和偿还分期资金:

  4.1.2.1 分期手续费一次性计入刷卡装修当期贷记卡帐单的最低还款额。

  4.1.2.2 每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 = 分期资金金额 ÷ 分期期数。除最后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以外,其余每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采用舍去角分的方式精确到元位,差额算入最后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

  4.1.2.3 每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计入贷记卡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

  4.1. 2.4 申请人在贷记卡当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前全额归还账单列示的本期“全部应还款额”,分期手续费及当期应还分期付款本金可享受免息待遇。否则,银行有权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的约定收取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4.1.2.5 申请人贷记卡当期账单超额还款时,若超额还款金额不足以足额偿还下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时,视作申请人将超额还款部分用作部分偿还最后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还款期数不变,其他各期还款本金不变;若超额还款金额足以足额偿还下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时,视作申请人将超额还款部分用作偿还以后期数的应还分期资金本金,还款期数自动递减。

  4.2 申请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银行,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贷记卡卡号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卡号自动承接原卡号的划款责任和债务责任。

  4.3 申请人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本金、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分期手续费、损害赔偿金以及包含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银行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前,不得办理用于还款的贷记卡销卡、销户手续。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 银行以前款第三条方式垫付分期资金时,申请人致电银行指定的客服中心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征得同意后可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分期资金。

  6.2 按时足额归还分期资金本金、支付分期手续费及其他相关利息、滞纳金、超限费和费用。

  6.3 按银行要求如实提供与分期资金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并办妥担保、保险手续。

  6.4 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银行。

  6.5 申请人因装修事宜与装修公司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申请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6.6 出现本合同第12.2条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银行,并落实银行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6.7申请人同意接收银行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发送的与分期资金相关的信息服务及相关通知。申请人如遇手机、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等变更、暂停、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通知银行,以免信息泄露。若未来中国农业银行决定对信息服务收取费用,双方将另行商定。

  第七条 银行的权利和义务

  7.1 有权了解并检查申请人基本情况、分期资金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抵押物情况。

  7.2 申请人出现足以影响分期资金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银行可以停止垫付分期资金或提前收回分期资金。

  7.3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分期资金本金、收取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分期手续费、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银行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有权直接从申请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款项。

  7.4 申请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时,银行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手续费、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及相关费用。

  7.5 申请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银行可以就申请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6 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为申请人垫付分期资金。

  7.7 银行在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提供申请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担 保 条 款

  第八条 分期资金担保

  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担保方式见第二十条。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 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 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银行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 担保人承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申请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银行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银行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银行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8.1.4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既有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银行放弃申请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银行。

  8.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银行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银行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银行未受清偿;

  (2)担保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申请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申请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银行权利的情形。

  8.1.7 担保人为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申请人)与银行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保证,且担保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银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担保人行使

  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银行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银行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

  8.1.8担保人以本合同项下的担保物为一个或数个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与银行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

  8.2 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第二十一条。

  8.2.2 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权利。

  8.2.3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承诺已征得共有人的同意。

  8.2.4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银行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银行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银行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银行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银行直接从担保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3)担保期间,未经银行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及银行,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赔,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5 担保期间,担保物价值减少的,银行有权要求担保人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者提供银行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8.2.6担保期间,未经银行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担保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银行书面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8.2.7 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银行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银行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2.8 银行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银行转让担保物权的,担保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担保的个性条款

  8.3 保证

  8.3.1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3.2 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分期资金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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