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
劳动用品,也称作个人防护装备,是企业为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安全而提供的必要物品。它们的主要作用在于预防工作场所的潜在危害,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劳动用品能够防止或减轻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种风险因素对工作者的伤害,同时也是企业遵守劳动法规,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内容概述:
劳动用品的'种类繁多,覆盖了各个工作领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头部防护:如安全帽,用于防止头部受到坠落物或其他物体的撞击。
2. 眼面部防护:如护目镜、面罩,防止飞溅物、尘埃或有害光线对眼睛和面部的伤害。
3. 听力防护:如耳塞、耳罩,降低噪音对听力的影响。
4. 呼吸防护:如防尘口罩、呼吸器,防止吸入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
5. 身体防护:如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止接触化学物质、尖锐物体等。
6. 脚部防护:如安全鞋,提供防滑、防砸、防刺穿等功能。
7. 其他特殊防护:如防辐射服、绝缘手套等,针对特定工种的需要。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2
劳动力管理制度是一种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旨在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率,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确保企业的.经营目标得以实现。它涵盖了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劳动保护、员工关系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招聘与选拔:明确招聘标准和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吸引合适的人才。
2. 培训与发展: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提升员工技能,促进个人职业发展。
3. 绩效管理: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表现。
4. 薪酬与福利:设计合理的薪酬结构,提供有竞争力的福利待遇。
5. 劳动保护:遵守劳动法规,保障员工安全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
6. 员工关系: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处理员工投诉,维护企业稳定。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3
劳动管理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升劳动效率,保障员工权益,以及维护企业正常运作秩序。其内容涵盖了招聘与选拔、工作分配与职责设定、绩效管理、薪酬福利、员工培训、劳动安全与健康、员工关系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招聘与选拔:明确招聘流程,包括职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安排、录用决策等,确保公平公正。
2. 工作分配与职责设定:定义各岗位职责,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期望。
3. 绩效管理:制定绩效评估标准,定期进行考核,与薪酬、晋升挂钩,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
4. 薪酬福利:建立薪酬体系,设定工资、奖金、福利等,体现公平性和竞争力。
5. 员工培训:规划员工职业发展路径,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和职业素养培养。
6. 劳动安全与健康:遵守劳动法规,确保工作场所安全,提供健康保障措施。
7. 员工关系:促进和谐的内部沟通,解决员工间的矛盾,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
8. 劳动争议处理:设立投诉渠道,公正处理劳动纠纷,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4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是对企业中员工使用的各种劳动保护装备和用品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降低职业风险。
内容概述:
1. 劳动用品的种类与标准:明确各类工种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防护手套、呼吸器等,并规定其质量标准。
2. 劳动用品的采购:规定采购流程、供应商选择标准、验收程序及质量保证措施。
3. 劳动用品的`发放与使用:明确发放标准、领用程序,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劳动用品。
4. 劳动用品的检查与维护:设定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劳动用品性能完好,及时维修或更换。
5. 员工培训:组织定期培训,提高员工对劳动用品的认识和使用技能。
6. 废弃物处理:规定过期或损坏劳动用品的处理方式,遵守环保法规。
7. 违规处理:设定对违规使用或忽视劳动用品的处罚措施。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5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员工数量的增长,规范化的劳动合同管理成为了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一个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不仅能够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还能维护员工的正当利益,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以下是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一个示例,用以展示其可能的内容和结构。
一、制度目的与依据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确保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和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制定明确的制度,旨在建立公正、公平、合理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合同签订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所有在职员工(非全日制用工除外)都必须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员工在试用期内,须在入职后30天内与公司协商一致,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对于内退或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的员工,则需签订专门的《内退(协保)人员聘用协议》。
三、授权与职责
公司总经理作为代表,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经授权,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代表公司签署此类合同。此外,企业发展部负责劳动合同的具体管理和执行,包括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工作。
四、合同形式与内容
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分为主件和附件两部分。主件即《劳动合同书》,附件包括专项培训服务期、商业秘密保守等协议。这些主、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内容应涵盖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合同期限、试用期等诸多方面。
五、合同期限与试用期
公司根据岗位特点和发展需要,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三年及以上。对于内退(协保)人员,合同期限为一年;学徒工则为五年;特殊岗位与重要岗位的合同期限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确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不签订单独试用期合同。
六、保密与竞业限制
员工应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承担保守义务。公司有权与特定员工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尤其是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认为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
当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因故需要解除或终止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企业发展部负责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并处理相关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等事宜。同时,公司应与劳动者沟通,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合同解除或终止的过程公正合理。
八、档案管理
公司应妥善保存所有劳动合同文件,建立完整的'员工档案。这些档案应由企业发展部管理,并且不允许除指定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包括劳动者本人进行借阅。
综上所述,一个全面而细致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它既是对员工权益的保护,也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体现。通过遵循这一制度,企业和员工都能在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共同推动企业向着更加繁荣稳定的未来迈进。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6
一、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的签订
1、为了使公司和员工的责任和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公司所有正式员工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准备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一式两份,一份由员工保存,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入人事档案。
2、保密协议在员工入职第一天即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在员工入职第一周内且提交完入职资料后,与员工签署。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关于《劳动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有变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变更书》。
三、劳动合同的续签
1、人力资源部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征求员工所在部门领导的意见。
2、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领导意见、日常考核、定期考核结果提出是否续聘的建议。
3、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呈总裁审批,决定是否续聘。
4、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的最终决定,提前35天向员工本人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员工需在规定日期签署意见并将回执返至人力资源部;员工如不愿意续签合同,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
5、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向部门领导反馈续签情况,与部门领导达成一致后,向总裁汇报,征得同意后与员工签署《续订劳动合同书》,或按规定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与员工签署《终止劳动合同书》。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在试用期内离职和在转正后离职两种情况,以下就员工主动辞职、公司除名、劝退、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终止劳动合同等各种情况下的规定分别进行说明。
1、试用期内:
试用期离职,工资截止到公司规定的工作交接完毕日当天,原则上试用期员工的工作交接在一天内完成。
a、员工辞职:
辞职员工需提前三天书面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申请》,部门负责人与其进行正式面谈,就其真实辞职原因与其沟通,为公司的发展、招聘工作的改进、管理的改进提供建议。
部门负责人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请该员工持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辞职申请》,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与辞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与之签署《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书》。
b、公司解聘:
部门负责人与员工进行正式面谈,就本部门不再试用做出说明,并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请该员工持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领导签字的《人员退回人力资源部说明》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与其办理离职手手续,并签署《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书》。
2、转正后:
a、员工辞职:
工资截止到工作交接完毕当天。
辞职员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申请》,部门负责人与其进行正式面谈,就其真实辞职原因与其沟通,为公司的发展、招聘工作的改进、管理的改进提供建议。
部门负责人在辞职申请上签署意见后报上级主管领导,上级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立即转交人力资源部,并告知人力资源部该员工的工作交接日期,原则上尽量在员工提出辞职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工作交接。无特殊情况,辞职人员应在规定交接日期的当天或第二天办理完毕工作交接。
在交接日期,请员工持相关领导签字同意的《辞职申请》,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与辞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与之签署《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书》。
b、公司除名、劝退的员工:
工资截止到工作交接完毕当天。
员工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绩效考核不达标的情况下,公司视情节严重程度做出除名或劝退的决定。
部门负责人在征得直接上级主管领导的同意下,与员工进行正式面谈,就本部门不再任用做出说明,并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请该员工持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领导签字的《人员退回人力资源部说明》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与其办理离职手续,并签署《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书》。
除名或劝退员工必须在当天办理完毕所有离职手续。
c、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
工作交接及工资截止日期等,均按协议执行。
d、终止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到期一个月前,公司与员工均同意续签合同的,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续签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终止合同不再续签的,由人力资源部与员工签署《终止或解除合同书》。并在员工合同到期一周前配合部门负责人安排好员工工作交接的问题。
五、离职审批程序
1、离职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审批表》及《交接明细清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全部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必须有第三方监交人在场,原则上第三方监交人是离职人员的直接上级或更上一级的主管领导。
2、离职人员到本部门办理工作交接,由部门负责人确定并负责:离职员工应交接的工作内容、交接工作需注意事项、工作接交人、监交人,并负责销售资料、宣传资料及其它资料的收回及电子文件的交接。
3、离职人员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行政部负责将耐用及易耗办公用品、钥匙、门卡、名片等收回;网管负责检查并收回电脑软硬件及辅助配件如键盘、u盘、插线板等。
4、离职人员到财务部,财务人员负责离职员工借款、报销的清算。
5、离职人员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完整的《离职审批表》和《交接明细清单》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计算最后的工资和提成,并提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发给员工。
6、离职员工,在离职过程中若因个人原因,致使离职交接手续等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员工要对公司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拖延天数*日工资*10;员工需在半个月内转出个人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
7、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从公司通知员工解除合同之日起的工资不再给付,且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员工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c、工作中有其它不当行为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
d、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违反本手册中所涉及到的严禁'和'必须'条款时均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e、违反《劳动法》或《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
f、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或人力资源部申诉,公司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7
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员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通过规范化的流程管理和质量控制,为员工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这一制度涵盖了从需求识别、供应商选择、采购流程、验收标准到后期的维护和更换等多个环节。
内容概述:
1. 需求分析:确定各部门、各工种的具体防护需求,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呼吸器等。
2. 供应商评估:评估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期和服务水平。
3. 采购流程:制定明确的采购程序,包括申请、审批、合同签订和付款等步骤。
4. 质量控制:设定严格的验收标准,确保采购的.防护用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规定。
5. 储存与发放:规范防护用品的储存条件,合理分配,确保及时发放给员工。
6. 使用培训:对员工进行正确使用和保养防护用品的培训。
7. 维护与更换:建立定期检查机制,及时维修或更换破损、过期的防护用品。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8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扬州市劳动合同规定》和国家及扬州市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合同签署权限
一、董事会负责与其直接任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裁代表公司与除上条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及存档。
第四条、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与附件两部分。主件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为因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签订的有关协议书等。
第五条、签订时间
一、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签订《试用协议》(附件一)。试用期通常为3至6个月,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二、根据性质差异,试用采用在岗试用和项目试用两种形式。其中,项目试用是指由拟被聘用人员直接参与到公司的项目中去,在项目中对其能力等进行直接的先期考察,尽量避免公司的雇佣风险。
三、在员工被批准转为正式员工后,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附件二)。
四、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第六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
一、对于一般员工,原则上签订1年期合同;对于教学、等高级管理岗位员工,可签订2-3年期合同期;对于董事会直接任命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由董事会确定。
二、续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与原合同期限相同。
第七条、订立劳动合同应约定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第八条、公司每月15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上月工资。按岗取酬,岗变薪变。
第九条、公司按国家和扬州市有关规定协助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
第十条、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招聘录用、试用考核及离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员工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书中约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按扬州市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9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旨在确保工作秩序、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权益,并维护企业形象。本制度涵盖员工行为规范、考勤管理、请假制度、奖惩机制、工作时间和休息规定、保密协议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员工行为规范:明确员工在工作场所应遵守的基本道德准则和职业行为,如尊重同事、诚实守信、避免冲突等。
2. 考勤管理:制定合理的上下班时间,规定迟到、早退、缺勤的处理方式,以及加班的.申请和补偿规定。
3. 请假制度:设定不同类型假期(如年假、病假、事假等)的申请流程和审批权限,明确假期期间的薪资待遇。
4. 奖惩机制:设立明确的绩效考核标准,对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
5. 工作时间和休息规定:确保符合国家法定工作时间,规定午休和周末休息,防止过度劳累。
6. 保密协议: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约束员工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0
第1章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与员工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所有正式员工。
第3条
原则
公司和全体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原则下,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和员工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4条
管理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以下两点。
1依据本办法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2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2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5条
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和公司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如附件一:“XX公司保密和竞业禁止协议”)。
第6条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7条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聘员工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8条
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五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第3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9条
公司每月XX日之前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工资不低于XX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10条
公司按国家和XX市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第11条
公司因经营需要需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双方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第12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4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13条
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4条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当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的行为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15条
公司可以因员工过失(严重违规违纪、严重失职等情况)、员工非过失原因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16条
员工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符合相关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应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第17条
对于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聘任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应在合同到期日及时与其结清工资、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18条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5章违约责任
第19条
违反服务期约定和泄露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6章附则
第20条
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21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1
劳动防护管理制度文档旨在确保员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涵盖了一系列规定和程序,旨在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它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2. 安全培训与教育
3. 工作场所安全规定
4. 危险源识别与风险控制
5.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6. 员工健康监护与职业病防治
内容概述:
1.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明确各类岗位所需防护设备,如头盔、护目镜、防护服、手套等,并规定其正确使用和定期检查维护的方法。
2. 安全培训与教育:规定新员工入职前的'安全培训,定期进行的安全知识更新,以及特殊作业的专项培训。
3. 工作场所安全规定:设立安全警示标识,规定操作规程,限制不安全行为,如禁止带病工作、禁止酒后上岗等。
4. 危险源识别与风险控制:制定危险源辨识程序,评估潜在风险,采取预防措施降低风险等级。
5.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设定事故报告流程,制定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以提高应对能力。
6. 员工健康监护与职业病防治: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关注职业病高发岗位,提供必要的医疗咨询和预防措施。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2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三条
凡是与和泰纸业公司确定劳动关系的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本劳动合同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员工签订,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劳动合同进行指导、审查、监督。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
公司与员工在确立聘用关系后应与员工签订试用劳动合同,试用合同届满前10天双方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关系,如果决定继续聘用,公司应在员工办理转正手续时一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八条
公司与员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经协商达成合同后,双方应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盖章。劳动合同自公司与员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法规的;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
3、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
4、限制或侵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
第十条
无效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具有以下内容:
1、合同期限;
2、工作任务和工种、岗位;
3、工作条件;
4、教育与培训;
5、劳动纪律;
6、劳动保护;
7、劳动报酬;
8、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9、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0、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11、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12、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文本,由和泰纸业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参照湖南省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
1、有固定期限的。其中临时工合同期不得超过1年,普通员工一般为1年,部门主任级员工一般为2年,部门经理级员工一般为3年,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为3—5年;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常年性技术岗位和工种。
3、以完成某一项任务为期限的。
4、试用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具体试用期限由合同双方约定。
第十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
3、企业合并、停产、转产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4、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5、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做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节
劳动报酬的支付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按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七条
试用期员工实行月薪工资制,每月按试用期月薪的60%发放,剩余的40%待试用期届满一次性在转正后的第一个月工资中全额补发。如员工在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离职,并按公司规定办理好离职手续,公司在结清工资时一并将剩余工资补发给员工。
第十八条
正式员工按职务级别分别实行年薪工资制和月薪工资制,其发放形式如下:
1、实行月薪制的员工,每月劳动报酬按月工资的90%发放,剩余的10%在工作每满1年结算1次,在每满1年的次月工资中一次性补发,如此类推。
2、实行年薪制的员工,每月劳动报酬按月平均工资(年薪工资/12)的70%发放,剩余的30%在每年12月进行结算,其中剩余工资的90%在次年1月一次性发放,另外10%留待次年再进行结算,如此类推。
方案二:实行年薪制的员工,每月劳动报酬按月平均工资(年薪工资/12)的70%发放,剩余的30%在工作每满1年结算1次,在每满1年的次月工资中一次性补发,如此类推。
方案三:实行年薪制的员工,按职位设有不同金额的`合同保证金。员工可将每月平均工资的30%用来支付合同保证金,在达到合同保证金金额为止,也可一次性足额支付合同保证金。在合同保证金已足额支付后,以后各月可领取全额月平均工资。在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决定终止聘用关系,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好离职手续后,公司一次性将合同保证金发给员工。
注:月平均工资按(年薪工资/12)的标准计算。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9、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出现的。
第二十一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3、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4、公司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5、经公司同意,自费考入高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6、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转移工作单位的;
7、劳动者出国自费留学、出境定居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二条
劳动者被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三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的;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满但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认仍在住院治疗的;
3、劳动者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国家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5、劳动者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本规定第二十条第1、2、3、4、5项,第二十一条第1、2、3、4项除外),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二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的;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4、企业关闭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终止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终止合同的。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双方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关系,如确需留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条第1、2、3、4、5项除外),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一次性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八条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发给劳动者1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第二十九条
月平均工资按劳动合同解除前3个月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五节
劳动合同鉴证
第三十条
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
第三十一条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应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合同鉴证手续。
第三十二条
劳动合同办理鉴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3、其他与劳动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三十三条
劳动合同鉴证包括下列内容: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2、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文字表述是否准确;
4、合同形式是否规范;
5、当事人违约应负的责任是否合法、合理;
6、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第三十四条
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鉴证的劳动合同,由鉴证工作人员签名,并加盖劳动合同证鉴专用章,注明鉴证日期后才正式生效。
第三十五条
由公司统一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并缴纳相应的劳动合同鉴证费。
第六节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过错,由双方各自承担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下列条件下,当事人可免除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
2、当事人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约定不需负责,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后,用人单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并补发劳动者自解除合同之日至重新履行劳动合同之日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劳保福利待遇;劳动者必须返回原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不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一条所列之正当理由,自行离职连续7日以上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后,用人单位不发给其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释义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书是处理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依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本制度中所称的劳动合同书包括主件及附件二部分。主件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颁布的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因培训学习而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及竞业协议及其它基于岗位不同而签订的各类协议或承诺书、责任书等。
第四条劳动合同管理主管部门及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1、拟订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
2、制订与劳动合同相配套的各项规章制度;
3、办理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和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
4、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5、检查指导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协助子公司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6、遇重大劳动争议,向上级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7、保管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及子公司负责人的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二、子公司办公室:
1、办理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订立(含续签)、变更、解除和终止手续;
2、按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
3、负责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处理劳动合同争议;
4、遇重大劳动争议,及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5、保管本公司员工(公司负责人除外)劳动合同文本及与签订(含续签)、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有关的文件。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基本规范
第五条《劳动合同书》文本管理
一、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统一使用集团公司正式颁布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特殊情况需使用别的劳动合同文本须报请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签订。不得擅自拟订或使用已废止的劳动合同文本。
二、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的《劳动合同书》标准文本,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法拟订或修订,经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审核,报请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后正式颁布执行。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的确定
一、第一次、第二次(第一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原则上经营、管理岗位,中高级销售、服务顾问和技师,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三年,;其他岗位人员为两年,第三次(第二次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需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二、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原则上根据合同期限长短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及以上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三、子公司依据上述原则根据本公司岗位设置、岗位重要性、人才市场供需等实际情况决定各岗位第一、二次劳动合同期限。
第七条集团所有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签订劳动合同者,不予以聘用。
第八条劳动合同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方能生效。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亲自签字的,可委托公司负责人代签。未经书面授权,私自以公司名义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律无效;因代签无效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代签人负责赔偿。
第九条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及员工各持一份。不得扣压或代为保管应由员工自行保管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应做好劳动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按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好《劳动合同书》及其相关文件:
一、建立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汇总表(电子档)(附件二)。
二、《劳动合同书》的相关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1、培训协议;
2、保守商业秘密协议;
3、岗位职任书;
4、个人月度绩效考核表和工作能力评估表。
5、违约或违纪记录;
6、其他专项协议;
第十一条集团各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集团内法人单位之间调动(不含短期支援性借用),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异动审批手续,无经济赔偿金,并与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订立劳动合同作业规范:
一、订立劳动合同前需进行的准备工作
1、合同订立前,双方应就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条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进行充分协商,新签约人员应按本制度第六条规定协商试用期限。公司应向拟签约员工告知公司的规章制度等和与其工作有关的情况。
2、合同订立前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负责对被录用员工的身份、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房产证等)、年龄、住址、健康状况、学历证书、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相关资格证书、与原单位解约证明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重要岗位应要求员工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对提供资料不真实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3、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等其他
条款,并约定,违约所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①服务期是指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约定,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②保守秘密或竞业限制是指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
二、合同填写规范:
1、签约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协商确定其权利和义务。
2、合同中空白之处内容的填写应符合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一致后再填入相关内容。所填内容不得涂改。不得隐瞒或欺骗。
3、《劳动合同书》相关内容的填写必须字迹清晰,用词准确,对不用之处或空格应写无或用粗实线划去。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第十四条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履行及变更规范
一、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履约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情况及时纠正并以书面方式记录,列入相关档案。
二、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载明变更的内容、日期,由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持有的应随原合同一起存档。
第五章劳动合同续签规范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将《劳动合同期满处置意见征询单》(附件三)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签手续。
第十七条续签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三十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书面了解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意向。
二、员工本人同意续签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将结合员工工作部门意见及日常考核情况报呈分管领导和公司负责人审核批准。
三、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同意续签的,办理续签劳动合同,双方盖章签字。
四、公司负责人审批不再续签的,给予书面通知。
五、续签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第六章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第十八条协商解除。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书》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时,签约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出现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几种情形,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作业规范
一、公司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因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决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后,由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员工离职证明》(见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附件四)。
第七章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合同期满员工方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按双方合同约定及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执行。对涉及服务期及竞业限制的人员,按劳动合同、服务期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公司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员工予以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4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员工招聘、合同签订、工作时间、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员工培训、职业安全健康、劳动争议处理等多个方面。这一制度旨在保障员工权益,维护企业正常运营,促进劳资双方和谐共处。
内容概述:
1. 招聘管理:明确招聘流程、岗位职责、面试标准和录用条件。
2. 劳动合同:规定合同类型、期限、试用期、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等条款。
3.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确保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 薪酬福利:设定薪酬结构、支付方式、奖金与福利政策。
5. 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体系,为晋升、调薪、奖惩提供依据。
6. 员工培训:规划员工职业发展路径,提供持续的`技能提升机会。
7. 安全健康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预防职业病,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
8. 劳动争议解决:设立内部申诉机制,规范争议处理流程。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5
劳动工作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福利、劳动保护、劳动合同管理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企业的正常运作,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内容概述:
1. 招聘与选拔:规定招聘流程、岗位要求、面试标准,确保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 培训与发展:制定新员工入职培训计划,定期提供技能提升和职业发展规划。
3. 工作分配与绩效管理:明确职责划分,设定绩效指标,进行定期评估。
4. 薪酬福利:设定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等,保持竞争力。
5. 劳动合同:规定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的程序,保障双方权益。
6.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明确工作时间,确保休息权,合理安排假期。
7. 安全与健康:制定劳动保护措施,关注员工身心健康,预防工伤事故。
8. 员工关系:处理员工间的纠纷,促进团队和谐,提升员工满意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2-12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15篇03-07
施工劳动合同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09-12
劳动合同05-16
劳动合同12-19
餐厅劳动合同12-05
用工劳动合同11-15
教育劳动合同04-12
建筑劳动合同09-01
船员劳动合同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