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读后感

时间:2022-11-16 11:03:04 读后感 我要投稿

个人读后感精选15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个人读后感精选15篇

个人读后感1

  一路读下来,觉得整个故事干净、明朗,又充满着淡淡的清冷和小小的寂寞。

  想要一个人生活的知寿独自一人来到了东京,搬到了舅姥姥吟子的家里暂时住下。知寿是寂寞空虚的,二十岁的年纪,还没有什么生活的目标,这个时候难免会迷茫。值得庆幸的是,知寿就是在这样一个混沌的时期和经历过不幸认为年轻的时候要多遭受一些苦难少享受一些欢乐,这样年老后能够少遭受苦难多享受到欢乐的一个可爱的心态年轻的小老太太——吟子生活在一起。

  吟子是个可爱的小老太太,我这么认为,虽然年老,却不服老,整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还偷偷用知寿的化妆水,虽然知寿说“那是年轻人用的,对老奶奶没有什么效果。”而知寿对吟子的故意嘲讽以及不失时机的打击,应该说是出于嫉妒心理。

  知寿的生活单调乏味,白天就在车站旁边的亭子里卖东西,晚上去酒吧卖酒,生活圈子小,接触的人也少,生活没有目标,因为也就显得没有什么意义,甚至觉得想要去死。而吟子,每天不是看着电视织围巾,陪着猫玩,就是和别人一起出去吃吃饭,跳跳舞,生活得丰富多彩。吟子,早已经适应了一个人的好天气和好生活。虽然有点嫉妒吟子,但是后来知寿是羡慕吟子的吧,所以才会说:“我以后也能像她那样吗?到了七十岁还爱打扮,住在属于自己的小房子里,情人节去买巧克力。我能过上这样的生活吗?”

  知寿其实是希望有人可以一起生活的,想要和别人保持某种联系,但是总是做不到,“我好像做不到将其他人和自己紧紧地连结在一起。我也想尝试一个人生活。我希望能有一回,不是别人离开我,而是我离开别人。”知寿是很害怕失去的,越是害怕,就越会失去。她喜欢收集各种各样的东西,其实是对与人交往、保持联系的一种渴望,她的内心渴望与别人产生联系,希望能得到别人的关爱,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处理和别人的关系。阿丝对她的关心只会让她觉得不安,觉得阿丝和藤田之间有某种关系。

  知寿和吟子站在门口向芳介挥手告别的时候,两个人都觉得有股暖流从脚底升腾起来,说明两个人虽然都喜欢也都适应了一个人的生活,但是内心还是希望有个温暖的家的,有个人可以相伴的。人是需要温暖的动物,需要别人的关怀。但是正如吟子说的“趁着年轻,要离开家自己过。要在年轻的时候吃些苦头啊。”

  一个人的时候要学会享受一个人的好天气,不刻意去强求,一切顺其自然,享受一个人的美好,等到哪一天遇到一个能够相伴一生的人了,就过两个人的幸福生活。如吟子那样,充分享受生活,做个可爱的小老太太。

个人读后感2

  终于把孟庆春所著的《换一种思维,等于换了一个人》看完了。

  这本书看的有些快,因为有些看不下去,虽说我喜欢故事,而且故事很多,但是有的章节总结的话语很少,相当于看了一个又一个故事,有的时候结合一下自己,有些用处,有些对自己没什么大用。终于明白了看书还是得挑,挑一些对自己有用的书籍,不能是本书就读。

  毕竟年龄大了,什么道理都懂,只不过做起来可能又是另外一回事了。看看的觉得真应该辩证的看待各种问题。

  想想最近在抖音上看的关于介绍二手房的一些知识,觉得辩证真是无处不在,而且得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环境,才能做出明确的判断。比如,视频中说,低首付VS能全款就全款;可以借钱买VS不建议首付倾尽所有。

  所以有些糊涂了,也如书中所说坚持真的很重要,但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不一定正确。

  辩证,就是根据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心态,不同的遭遇而处理方式方法也不同。

  结合自己,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办,看完了更有些迷茫了,可能自己还是没有想明白

  从书中摘抄一些有意义的句子,如下:

  1、其实,当你找不到解决问题突破口时,通常不是因为问题太难,而是因为你思考问题的方式不对头。

  2、作家冰心说过,盛开的花,人们只惊羡一时的美,而它初生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血泪!

  3、柯利明说过,要相信天无绝人之路,成功就在拐角处。拐角处,就是让你处在困境时,换一种思维去探究问题,可能会使事情转机,抑或呈现柳暗花明之景。

  4、卡耐基说,要想别人对你友善,那就绝不能去触动别人心灵的伤疤。

  5、实际上,那些创新者,受益者,并不一定是学历最高,最勤快的人,而是那些肯动脑筋,突破常规的人。所以,在困难险阻面前,切不可与自己说那样是不可能的之类的话。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社会,数不尽的事情是没啥不可能的。

  6、在任何时刻都要坚持自己的,不要太在意别人的看法。因为,别人的看法永远是别人的看法,有赞美就会有批评,谁都无法让所有人都满意。重要的是有自己的主见。

  7、新月派诗人卞之琳的《断章》:一个人总在仰望和羡慕着别人的幸福,一回头,却发现自己正被别人仰望和羡慕着。

  8、中科院院士袁亚湘建议:人生如同一场马拉松,不一定每一圈都得跑在最前面,阶段性的成功或失败都是必不可少的,关键是能坚持到底。

  9、德国哲学家尼采说过:杀不死我的,使我更强大。

  10、经商过程中,下游渠道可以说是经销商的无形财富。因而,经销商还要善于借助客户的人财物来发展自己的生意。

个人读后感3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剧作家蕾秋·乔伊斯的处女作,作品讲述了一个名叫哈罗德的故事,主人公曾在养猪场干了40年销售代表,退休后和妻子莫琳住在英国的乡间,他俩隔阂很深。

  一个平凡的早晨,哈罗德收到一封20年未曾谋面的同事奎尼的来信,奎尼曾为他背黑锅而被开除,得知她患了癌症,哈罗德随即写了回信。在一个加油站女孩的启迪下,哈罗德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他要亲自去送这封信。正是凭着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英格兰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苏格兰东北的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历尽千辛万苦,终于见到了老友奎尼,也走出了自己人生的雾霾。

  这是一次朝圣般的旅程,哈罗德穿过城市和乡村,遇见形形色色的人。他犹豫过、后悔过、被嘲笑过、也被记者和路人追随过……这一路,哈罗德回想自己惨淡的一生,妻子莫琳、儿子戴维、朋友奎妮以及身边的往事.....在一个人的旅途中,哈罗德有时间慢慢梳理自己、直面人生,他发现了自己情感的伤口,逐步回到清醒的现实。

  “人生,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一路的丈量,是他对信念的坚守,亦是对人生价值的重新思考和定义。旅途中,哈罗德渐渐读懂了人生,学会了接纳自己,感悟到“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

  随着作者细腻的描述,我逐渐认识了一个内向、保守和不自信的哈罗德,到最后成为一位坚贞的朝圣者,一个阳光、真实和自信的老人,直到与妻子莫琳敞开心扉、突破情感的藩篱......我仿佛隐约看到了我自己,震撼直抵心灵深处!

  小说的结局是哈罗德没能拯救奎尼的生命,读者一开始也许就会料到,但这段朝圣般的路途,一直牵扯着读者的心,直到小说的结尾哈罗德拯救了他自己。也许,这就是作者的创作目的——她不为结局创作,只为一段救赎的旅程。

  读完小说,我突然自问,自己是不是一个朝圣者?在茫茫人海中,我们都希望得到“加油站女孩”的启迪;在漫漫人生旅途中,我们都希望遇见称心的旅伴给予的鼓励。我发现,这段千山万水的“朝圣”,不只救赎了哈罗德,也救赎了我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余音犹在,接下来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中,要学会爱、学会珍惜、学会感恩、学会包容、学会认识自己和这个万千世界……

个人读后感4

  《你在天堂遇见的五个人》米奇·阿尔博姆。一个虚构的故事,一个从结局开始写的故事,其实所有的结局又何尝不是开端呢?虚构了主人公爱迪死后的“生活”(它绝对不是阴森恐怖的故事,相反读完觉得阳光灿烂)。感觉适合各种年龄段的人来读。

  爱迪死后来到天堂,遇到了五个人:第一个人因为他而离开了这个世界,但他们并不相识;第二个人是朝他开枪为了救他却牺牲了自己生命的上尉;他因为第三个人而有了如今干了一辈子却觉得毫无意义的工作;第四个是他一生的挚爱,他的妻子,却因为生日当天阻止他赌马而遭遇不幸;第五个是在战斗中被他烧死的无辜小女孩,为此他被噩梦缠绕一辈子。

  从第一个人那里我们明白了世上没有偶然的行为。万事万物都是联系在一起的。你无法将一个生命和另一个生命分割开来,就像风和微风紧密相连一样;第二个人告诉我们自我牺牲其实是生命的一部分。“它不是需要惋惜,而是值得追求的东西。渺小的牺牲。宏大的牺牲。一位母亲去工作,以便送她儿子上学。一个女儿搬回家住,以便照顾她患病的父亲。一个男人去打战······”;而第三个人则让我们明白父母很少会对他们的孩子放手,所以,孩子就对他们的父母放手。那些曾经让他们感到自身价值的东西—母亲的赞同,父亲的点头—都已经被他们自己取得的成绩所替代。直到很久以后,当他们的皮肤变的松垂了,心脏变得衰弱了,他们才会明白:他们的故事和他们所有的成就,都是基于父母的经历建立起来的;挚爱的妻子作为第四个出场的人告诉我们失去的爱依然是爱,只不过形式不同而已。虽然看不到离去爱人的笑容,不能给他们端食物来,不能揉乱她们的头发,不能带着他们在舞池里跳舞,但是,当这些感觉减弱的时候,另一种感觉在升华。我们把它称为回忆(生命会终结,而爱不会);这第五个孩子则让我们明白我们一生简单平凡的工作却帮助了一些人,在人们不经意的时候,在他们的生活中造成了可喜的转折。我们自认为毫无意义的生活,其实正是生命的价值所在。

  这五个人分别到来,又各自离去,给爱迪上了五堂课,几个小时过去了,书读完了,课也上完了,结尾处的天堂里,有一条河,流水潺潺,阳光闪耀。这条河也将在我的心里流淌,感动和鼓舞人心。我们每个人都会影响到另一个人,另一个人又会影响到下一个人,世界上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故事,但是,所有的故事都连成了一个故事,就是关于“爱”的故事。这故事中所展现的人类情感,不正是我们当今社会及其缺少而人们又引颈渴望的东西吗?

个人读后感5

  寒假里,其中看了有一本书是毕淑敏老师(赞尊称为老师吧)的《每个人都有盛放的理由》,通过几个游戏来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今天就先来说说第一个游戏吧。其实“设备”很简单,只需要一张白纸,一杆黑笔,一杆红笔。就可以开始这个游戏,在正面用黑笔写下你最害怕的十件事,在另一面用红笔写下你最喜欢的十件事。但是我现在写的不一定那么多,就具体举出几个例子来,先写害怕的事情:

  1、怕考不上高中

  初中的三年时光毕竟只剩下这有限的几个月的时间了,时光匆匆,一去不复返,多希望能把时间停留在现在,让我们在尽情的耍一番,可惜时间不等人。在这短暂的时光里,你只有为之努力,努力了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不会成功。感觉压力也变大了:写不完的作业,看不完的东西背不完的知识点。家人们给予了我太多的希望,我真的真的害怕把希望变成失望。

  2、害怕眼镜的度数越来越高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眼睛就近视了,也慢慢随着时间的`变化度数变得越来越高,有时候也会抱怨自己为什么会近视呢?为什么听别人说看电视,玩手机玩到很晚(常常)也不近视呢?但抱怨有什么用呢?一切都要归根自己。如果之前你不每天看电视离得很近,它也不会近视;如果后来你不在被窝趴着看手机,它(度数)也不会增加。所以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以后要像保护生命一样爱护自己的眼睛。

  3、害怕家人的离去

  当然这种事情是任何人都不能阻挡的,在这个世界上人都终会有那么一天,天意不可违。可能人在世的时候你不会感觉到什么,家人就是在背后默默关爱你的人,他们的爱就像阳光,温暖着我们的心灵。而若人不在了,就好像是以后的生活中没有了太阳,就像在漫漫黑夜中找不到前进的方向。

  4、害怕没有毛的动物

  在这里没有毛的动物就是比较泛指蛇,哦对,还有老虎,狮子它们都是带毛的动物,但也不是就不害怕它们,毕竟它们都是我们平常一般见不到的就排除在外了。

  害怕的事情就先说到这里,再来说一下喜欢的事:

  1、旅游

  这个在现在只能把它当成自己的愿望。

  2、睡觉+没作业

  现在每天要去上学,所以就要早睡早起,但是要早睡还有作业阻挡着呢,(现在在我的右手边就有一大摞作业,哎)但是在现在这个关键时刻有的作业不写就是不行,不写自己就不会深刻。仔细想来,玩手机的时间过得很快,时间好像都浪费在了它的上面,所以要“把手机当成工具,而不是当成玩具”。

  3、没事的时候听音乐

  我认为不同风格的歌曲就会带来不一样的心情。在悲伤的时候,听一些欢快的歌,就会使你舒缓心情,音乐可以让身体放轻松,好的音乐还可以缓解压力。

  就说到这里吧!(脑细胞供应不足)

个人读后感6

  “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在《一个人的朝圣》中,从哈罗德一路向北去看望女同事奎妮的旅途中,我明白了我们要学会接受,着手改变,懂得放下,这样才能更好地成长。

  接受自己的平凡,是一生的必修课,我们要认识自己的平凡,我们因接受平凡,才能变得不凡。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事业上也毫无建树,在儿子戴维自杀后,再也没有开心过,由于各种痛苦堆叠,他陷入自我否定中,越来越消沉。但在这个旅途中,他学会了审视自己,打破了内心的桎梏,一路上他遇见了各色各样的人,每个人普通却又独特,他们会重复犯各种错误,会为自身不完美而焦虑,他开始直面自己的平凡。周国平说:“人世间的一切不平凡,最后都要回归平凡,都要用平凡的生活来衡量其价值。伟大、精彩、成功都不算什么,只有把平凡的生活过好,人生才是圆满的。”只有认清自己的人生定位,摆正自己的生活态度,才能以更好的状态去享受生活。

  欲望越大,期望越高,这只会让自己越累,学会接受,才能真正改变。接受是认识自己的前提,改变让人学会成长。我们都曾抱怨命运的不公,我们却在面对千篇一律的生活时不做任何改变,我们要学会面对未知和挑战。

  哈罗德在旅途中面对他人询问是否可以走到贝里克时,他回答:“只要敢一步接一步往前走,总会到的。”他自退休后一直在自己的舒适区里过着安逸的生活,但当他决定去奎妮所在的城市时,他的生活发生了改变,他在不断地挑战自己,改变自己。世上最难的事从来不是已经做的,而是还未去做的。对于当今时代的我们来说,存在一个普遍现象,我们特别容易满足,即使厌倦自己的碌碌无为,但却依然躺平,精彩的人生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去争取,因为选择了改变,才可以面临更多的选择。

  学会了接受,才能懂得放下,放下是对自己的救赎,我们才能有崭新的生活。

  哈罗德和妻子的孩子戴维在十八岁那年选择了自杀,这让他们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与相互埋怨之中。但是在这场朝圣中,他们选择了放下,重新审视自己,不再互相责备,在选择放下之后,他们收获了久违的美好。人生就像修剪花枝,你总要学会恰到好处地剪去不好的枝桠和叶片,才能拥有另一片海阔天空。放下过往的痛苦,才能开始享受生活,放下内心的枷锁,才能拥有新的幸福。

  在小说的结尾,哈罗德见到了奎妮,虽然奎妮还是走了,但哈罗德在这个旅途中收获了更多,命运在给予我们苦涩和伤痛的人生时,亦赐予我们重新生活的能力。我们要接受该接受的,改变该改变的,放下该放下的,学会珍惜当下,感恩所有经历,只为更好地成长。

个人读后感7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 有一种很亲切朴实的美,文 字充满了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 。 ,睡前慢慢品读,总是心神宁静。喜欢这样的文字 , 字字 句句沉稳地撞击人胸腔中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那样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钢铁建筑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土屋里的纯朴和快乐。淡淡的记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其实不得不说作者是一个极其幸运的人,他的内心 对土地的感情绝对是真 诚的,然而也许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绝对真诚与信仰的原因,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 “ 一个人的村庄 ” 里不能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的想象性的赞美,让人在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一样的还有多少 呢?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 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的开合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那狗、那牛、那马、那驴,甚至是吸血的小虫、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性有想的, 他不辞劳苦地为黄沙梁里的牲口们的一举一动添上了注解, 也像是在为自己的人生 记录着些什么、对读者交代着些什么。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的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有的是作者这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吧,那些最纯真 的美好。

  记得看寒风吹彻时,感触挺深,总有一种心灵上受到很大震撼的感觉,触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寒风中有温暖的气息。他在用他的视角描写一个乡村,勾勒淳朴的乡里气息,刻画朴 实的村里生活,探索人、生命、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乡里的人事物来映衬现实尘俗,讽刺人性的自大,批判人对其他生命的践踏。看破红尘对现实中熙攘人群来去匆匆却终究走不出一 辈子的悲悯。可能是我想的太多,可能这一切都不是这样的吧……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那么大的一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本就不该有答 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

个人读后感8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受颇深。我读这本书时,一直被作者的独树一帜打动着。

  刘亮程,新疆沙湾县人,他以他那孤独的性格,描绘出了他一个人和牲畜、草木以及各种小昆虫共同生活的村庄。你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硝烟,看不到歌舞繁花,看到的只有牛马、草木和一切有生机的事物。一个人走在村庄的小路上,没有一丝烦恼和顾忌。

  在作者笔下的动植物是与众不同的。驴在别人眼中是“工作机器”,是不起眼的,但是作者在文章中却把它当成了朋友。在作者笔下的每一种事物都变得那么和蔼可亲,那么讨人喜欢!甚至于作者在文章中曾经描述过的一个大树根,就那么原封不动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印进了我的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原来作者描绘的村庄居然是那么的美。早上,太阳先照到村东头,后来又照到村西头,这一定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他笔下的村庄,是有血有肉的,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现实。

  再来说说自然,作者对于自然地描写有些“野性”。那些文字似乎是作者安静的孤独产生的,带着些“野”味。

  作者是一个十分孤独的人,他文章的字里行间时时处处都流露出了他的孤独,在如今这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时代,作者却仍沉浸在黄沙梁的岁月里,停止不前。

  作者却也是个非常懂得生活的人。正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文中写道,作者凭借自己的双手,盖了一间新房子,并在黄沙梁修建了一条公路。当他离开黄沙梁时,他却把房子毁了。也许他是不想让别人占用他的所有,也或者是他不想让人不劳而获,总之,他将房子毁了。这也就是作者的独特所在。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作者著书的最大独特之处体现在:作者仅用了小手笔描写了村里的人,却用了大篇幅去描写了家畜、草木等事物和自己的生活。这里可以看出,牲畜、草木等事物以及村庄里的一切在作者心目中地位是非常高的,也因此可以看出,作者对村庄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感情。

  如果让我去当农民,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因为我知道,在乡下,生活环境是很恶劣的。农民们工作起来一干就是十几个小时,夏天烈日炎炎,冬天寒风刺骨,而且还是极为劳累的农活。那里没有空调,没有风扇,没有暖气。但是作者却选择在黄沙梁生活。我所缺乏的,就是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海子曾说过:“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以后要简单的生活,创造简简单单的快乐!

个人读后感9

  这是我一本早就想买的一本书。

  很少读张洁的作品,20xx年,母亲去世,我想起了这篇感人至深的散文《世界上最疼我的那个人去了》。一直没有买到。

  现在读来,确实感触颇深!

  作者细腻忧伤的笔调让我又一次体验了悲怆,体验了不能反哺的伤痛、愧疚。真的,读的时候哭了。这些年,随着母亲的渐行渐远,我已不再流泪,可读书的时候,我还是哭了,我的母亲没有见过她的两个双胞胎孙子,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母爱也许是永远也说不完的话题,感同身受啊!

  每天下午,母亲何尚不是站在家门口,等她的女儿回来!

  为了活着,母亲何尚不是大口大口的喝着治病的偏方!

  ……

  文章确实写得感人,一个个细节,让人不忍卒读,如下面的句子:

  “我就那么抱着她的衣服,站在洗澡间里。可是妈的体味、气息也渐渐地消散了。”母亲是我通向世界的一道门,如今,这道门和身后的城堡都不存在了,我也就成了这个世界上彻底的孤儿了,一个54岁的孤儿。

  “听到有人叫“妈”,我仍然会驻足伫立,回味着我也能这样叫“妈”的时光,忍咽下我已然不能这样叫“妈”的悲凉;

  悲凉,遍体生寒。

  张洁,这个不再有人呼唤“小洁”的54岁的孤儿,向我们陈述着她的怆痛。

  纵使我写尽所有的文字,我能写尽妈对我那报答不尽、也无法报答的爱吗?

  我能写尽对她的歉疚吗?

  我能写尽对她的思念吗?

  妈,既然您终将弃我而去,您又何必送我到这世界上来走一遭,让我备受与您别离的怆痛?

  妈,您过去老说:“我不能死,我死了你怎么办呢?”

  妈,现在,真的,我怎么办呢?

  我已非我。失亲之痛,锥心沥血;亲爱已逝,无法弥补;血肉亲情,弥足珍贵。

  孤独的滋味张洁是体会很深的,从小跟着母亲,相依为命,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最亲的也就是母亲。母亲一去,与这个世界就一点关系也没有了。作者深刻体会母亲的死,以及母亲死后的虚空。母亲死了,伟大的母女情被带走了,亲情的依靠也就不存在了。

  母亲是伟大的,母爱则是我们的堡垒,是我们避风的港湾,无私的付出只为儿女能幸福,能够无忧无虑的成长。而作为儿女的我们只会惹他们生气,让他们伤心,那是因为我们不懂事。可当我们真正长大了,想报答的时候,母亲却已不在了。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趁现在母亲还在,多陪陪她们,别惹她生气,让她开开心心快快乐乐的度过每一天。

  这真是一本不可不读的好书。

个人读后感10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个人读后感11

  我曾在电视里照片中见过那些孩子样的眼睛,干净的,明澈的,黑白分明的,在脏兮兮的脸上显得格外清晰。黑白两色的相片,似乎也有一种缚不住情感,强烈的渴望挣脱了平面,喷涌而出。

  那一瞬的震撼,任何人都有;那一瞬,所有人都会希望为那些小朋友们做些什么。

  我们把自己心爱的书、文具、崭新的书包、衣服送给他们,我们希望他们和我们一样幸福!我们更希望他们也能像我们一样有明亮的教室有可亲的老师!

  可是,我也知道,这一切有多么难!那里太穷了!那里太苦了!

  当我看完《感动中国的100个人物》徐本禹的故事,我不能平静,我深深地感动了!他能抛弃我们视若必需的东西,尊崇内心的感动,信奉自己善良的本心,选择将自己奉献给这个世界。于是,他感动了我们。

  徐本禹,山东聊城人,出生与贫困的农村家庭,父亲每月800元的工资是全家唯一的收入来源,1999年,徐本禹考入华中农业大学,20xx年7月,徐本禹参加学校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到贵州省大方县猫场镇狗吊岩村设在山洞里的为民小学支教一个月,20xx年他又以优异成绩考取研究生。到这里,还似乎只是一个普通男生的简单履历,他真的没什么特别的甚至比别人拥有的更少一些,他的人生刚刚起步,正通往一条在别人看来逐渐光明的道路——从农村进入城市,有好的学历,脱贫致富指日可待。

  可是他让这一切戛然而止,他选择了一条极少人走的路,和那条即将到来的康庄大道截然相反——徐本禹放弃了高分考取的学校公费硕士研究生,又回到了那个办学条件极艰苦,生活条件极辛苦的小学支教,面对父母导师的不解,朋友的劝阻,他的“一意孤行”。——只因当初暑期结束离开时他向依依不舍孩子们许下了诺言:"大学毕业再回来教你们。”

  然后的生活是1500多米海拔的大山区,是不通电,不通公路,不通电话的山村,是没有自来水,是玉米渣子,是因为条件艰苦落下的胃病,因昏暗煤气灯而引起急剧下降的视力,是内心无处排解的孤苦与寂寞,是一次一次在夜晚的泪水中醒来——这样的两年,可是他忍下来了。

  捧着书,我一次次地想:是什么,支持他一次一次从崩溃的边缘回来?是什么,让他坚持在这几百个日日夜夜不退缩,不逃避,反而将一切打理的井井有条?

  岂只是那一个承诺,不是的,让他坚持的还有那双双渴望的眼睛,还有作为一个社会公民那必须的社会责任感。

  更是爱啊!对孩子!对乡村!对祖国!

  我想,现在,他也许是那极少数的人,走的是一条少有人走过的路。

  但在不久的将来,便会有更多的人跟着他,和他一起走下去!

  因为,他的精神吸引了更多人!

  因为,他的爱感动了中国人十三亿!

个人读后感12

  今天,有幸读到著名散文家周国平的经典散文《只有一个人生》,虽然仅仅读了十几页,但是感悟真切!他的经典散文包括四卷,《只有一个人生》属于生命感悟卷。本文情理并茂、哲理和诗情交融著称,适合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的读者细细品读。

  每个人都只有一个人生!因此,每个人的基调不同,有些人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的有滋有味,非常充实;有些人却在浑浑噩噩混日子,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如何充分地享受人生、创造人生,活得踏实而优雅,活得精彩而有品位,活出真实的自我,活出自己的真性情呢?这就是本文所要揭示的主题。

  一个人在衡量任何事物时,看中的是他们在自己生活中的意义,而不是它们能够给自己带来多少实际利益,这样一种生活态度就是真性情。我们成人的可悲之处,就在于失去了孩子时期曾经拥有的这样的真性情!有真性情的人,与人相处唯求情感的沟通,与物相触独钟情趣的品味。在世人匆忙逐利而又为利所逐的时代,他待人接物有一种闲适之情。

  “不以成败论英雄!”读了文中《成功的真谛》之后,我对成功的概念理解更加透彻。成功不是衡量人生价值的最高标准,比成功更加重要的是,一个人要拥有内在的丰富,有自己的真性情和真兴趣,有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这样,你才会在任何情况下都感到充实和踏实。一个人活在世上,必须有自己爱好的事情,这爱好完全出于他的真性情,而不是为了某种如金钱、名声之类的外在的利益。把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情做好,尽量做得完美,让自己满意,这才是成功的真谛。如此感到的喜悦才是不掺杂功利考虑的纯粹的成功之喜悦!我们每个人在小时候,都是有真性情的,希望成年的我们,不要丢掉它,不要丢掉自己真正的爱好!

  《读者》20xx年第18期中,《身边的优雅》一文值得我们仔细品味。文中,作者一天一连见到了三个人:已到暮年的剪纸老人,在江堤上练习水墨字的已患癌症的老耿、以边卖水果为生,边练习写诗的老人。他们都是有着真性情的人,他们的人生是优雅的人生!他们虽然都是极其普通的平凡人,也有着常人的苦恼、窘迫与无奈,但是他们都选择了站在精神的高度上,把世俗的日子过得更加有品位!这种精神的确令人惊叹!

  愿我们追随他们的脚步,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做真性情的人,过有品位、更加优雅的人生!

个人读后感13

  在春节期间能和LP8的领袖们一起读这本书,觉得非常有意义。从三阶段已经出来三年多了,仍然不能忘记三阶段内的高节奏、高效的生活,此刻重新回来做三阶段的教练,让我重新又走了一次三阶段,自己走三阶段时觉得每天都是被教练拿着鞭子走过的每一天,觉得每一天都过得很痛苦,此刻自己在教练的位置看的更清晰了,团队的位置,每个人的位置,每个人的盲点,每个人要突破的,我需要支持团队的…都展现在眼前。

  春节期间读了史蒂芬·柯维的《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受到很大的启发。这是本很值得读的书,书中强调品行修养的同时,还介绍了为人处事的技巧。人的品德基本上是由习惯组成的。俗语说:思想决定行动,行动决定习惯,习惯决定品德,品德决定命运。

  书中鹅生金蛋的故事让我明白,惟有产出与产能取得平衡,才能达到真正的效能。,但这的确是效能原则的精髓所在。这让我对自己的事业有了一个新的看法,以前总觉得在公司里只有自己是最努力的,总是觉得员工不够负责任,不够努力,殊不知是自己只注重产出而不注重产能,现在明白想要一个好的产出也得尊重产能,实时的维护产能,就像书中说的"你希望员工怎么对待顾客,就怎么对待员工"。这让我对20xx年员工的工资结构有了一个新的想法,尊重产出与产能的平衡原则。效能在于平衡,可以买到员工的双手,却买不到他的心,而心才是忠诚于热忱的根源;可以买到员工的身体,却买不到他的头脑,而头脑才是创造力于智慧的源泉。

  曾经有位朋友跟我说过一句话"除非你愿意,否则没有一个人能伤害你",看了这本书才知道,原来自己一直是消极被动的态度来回应这个社会的,曾经还一直为自己总是受环境影响情绪而苦恼,今天终于找到了原因。看了这本书的第一个习惯"主动积极"后,让我明白,为自己过去、现在及未来的行为负责,并依据原则及价值观,而非情绪或外在环境来下决定。创造改变,积极面对一切。

  从这本书中,我学到很多东西。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有一个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做任何事情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要把要事时刻作为第一位,避免被偏见、情绪所左右。另外要有双赢的思想,做到诚信,成熟和自信。在工作中要注意与人的交流合作,如遇到两人意见不同时,要多与人沟通,在分歧中寻求收获。

个人读后感14

  -------散文《匆匆》读后感 日记《匆匆》是朱自清写的一篇抒情散文,描述了时光像水一样流逝之快,小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当自己还是孩子的时候,对时间没有什么概念,只知道玩耍,随着自己的慢慢长大,才逐渐体会到“时光如水岁月如梭”的真正含义。日子过得太快了,我已不再是那个蹦蹦跳跳无忧无虑的小女孩了,来不及驻足欣赏周围的风景,来不及规划自己的人生,岁月却已悄然把我推向了成熟。现在自己对学习、工作、生活感到“只有招架之功,已没还手之力”,突然感觉到时间的“匆匆,太匆匆”,自己已经不知不觉走过了生命中的28个年头,肩上已经有了一个担子,自己已经拥有了一份责任。从早晨一起床,匆匆地刷牙洗脸,匆匆地吃饭上班,匆匆地工作,匆匆地下班,然后又是吃饭再上班,下班后又是匆匆地做饭吃饭,每天就像机器一样地运转着,到周末终于可以停下来放松一下时,时间却在我呼呼大睡的时候悄悄溜走。当我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时候,总会想为什么自己这么忙,为什么自己没有时间,为什么别人的效率会那么高?

  《匆匆》一文中有这样一句话,“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绿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的,时间就是这么特别,随时随地从你身旁溜走,却再也不会回来。如果没有抓紧时间,把光阴虚度了,那么,过去的时间就再也找不回来,谁也回不到过去重新走过人生。既然时间不等人,会无情的流走,我们就应该好好利用时间,提高自己的效率。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的任务。随着年龄的增长,时间对我们的价值也愈来愈高。每当逢年过节的时候,总有时不我待、韶华不为少年留的感慨。看着爸妈两鬓越来越多的白发,总想多陪陪他们。每当快到一项任务的截止时间时,总想把时间掰成两份来用,每次都是紧紧张张的完成任务。当我们拥有充分的时间时,往往不知如何利用而任意挥霍,真正需求的时候,却已经所余不多了。这就需要时常珍惜时间,不浪费一分一秒,分清轻重缓急的同时,干净利落的完成每项任务。时间如同金钱,愈是懂得利用的人,愈感觉到它的价值;愈是贫穷的人,愈感觉它的可贵。时间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珍惜时间的人就会得到无穷无尽的财富。朋友们,让我们珍惜时间,认真过好每一天吧!利用好自己的时间,经营好自己的人生!

个人读后感15

  别再这样,不努力,不挽留,然后催眠自己说一切都是命运。

  在这样一个雨天里,安安静静地看这么一本书,和神灵对话,和自己对吟。

  好像常听电视里提起“行走的力量”,但从未这样做过,甚至这样想一想。直至这样一个阴沉的天,读到了这样一本安静的书——《一个人的朝圣》。关于死亡的仪式,关于对生命敬仰的故事。

  不知故事缘起何时,是一张粉色的信纸,一串慌乱的字母,亦或是生活乏味、夫妻疏离令哈德罗踏上672英里的徒步旅行,穿越87天的时光隧道。如此一段旅程,为了救老友奎妮——一个癌症病友,为了给予她生的勇气,哈德罗坚信自己的步伐可以让奎妮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就是这样一瞬,脑海中的一个念头,却引起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

  走,走,走。这是唯一的语言。一个60岁退休老人在这一个字眼中奋力抓住了一缕阳光,系在腰间。我也尝试着想象,在一条路上走下去,永远不停,忘却疲劳,抹去不愉快,享受一路风光。这些脚步,无关他人,只属于我自己。这将是一段治愈心灵的旅程,一份送给自己的礼物。书本告诉我,走路并不简单。踩着一双帆布鞋旅行,无疑对他的脚是一种折磨。然而哈德罗淡然面对脚上的水泡、脓包,一路想着: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一路走着,似乎也在挽救自己。走啊走,他的精气神变了,变得自信;走啊走,他不再相信注定的命运,坚持着信仰。

  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这一趟,照亮了他的胸膛。原本压抑着的记忆翻滚起来,重复出现在他的脑海中。关于模糊的童年,有个酗酒的父亲,有个逃离的母亲。关于滋生的情感,年轻时的她与妻子莫琳是这般疯狂,却终究落了个渐行渐远。他还有个孩子,自杀了,令他愧疚了大半辈子。好多东西,他活着活着就忘了;好些人,就在他念念不忘中走远了,过日子竟成了一个逐渐遗失的过程。只是在路上,他走着走着又捡了回来…

  谁能像他这般坚定地走着,好像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离开椅子,只是为了永不停歇的脚步。每个人终将成为哈德罗的影子,终有一天,你在时光中老去,而你眼见的已是物是人非。置身某个场景,你陷入回忆,无奈沦为观众,多年前熟悉的谎言、错误在你眼前重演。最终你还是要面对那些发了疯想要逃避的东西。也许等年华老去,你会拼了命地寻找。烟花会谢,笙歌会停,一定会有这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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