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销售合同

时间:2022-02-17 14:26:52 销售合同 我要投稿

承包销售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销售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承包销售合同

承包销售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专利证书,以保障乙方所售产品的合法性;

  2.甲方向乙方提供特约经销商的授权书;

  3.甲方负责专人跟进乙方的工作并尽可能不定期派员到乙方处进行推广培训及促销宣传等指导工作;

  4.甲方负责本合约产品的广告宣传活动;并免费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图片广告等,以配合乙方做好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

  5.甲方负责按照专卖店的统一供货价向乙方及时供货;

  6.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对安装人员进行培训;

  7.甲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对乙方销售的产品提供一年保修、终身维修服务的售后服务;

  8.按照协议内容,监督乙方的服务和销售价格,销售人员承包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内容,要求甲方履行其相应当义务;

  2.按照本协议的内容,拒绝甲方提供的不合格的产品及相关服务;

  3.按照本协议的内容,拒绝甲方的不合理要求;

  4.不得销售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不得用其他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生产并销售仿冒甲方之产品;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甲方货款;

  6.必须保证在销售甲方产品时提供优质的服务;

  7.对所安装的客户进行存档,以每月_________日为准交予甲方;

  8.承担由于自己工作人员操作不当而导致产品损坏等责任,同时不得要求甲方进行更换;

  9.履行指导价格,不违反价格体系,合同范本《销售人员承包合同》。

  三、价格及结款

  1.双方约定甲方供给乙方的_________自排锁_________元/组;_________自排锁_________元/组;_________卡档锁_________元/个。

  2.双方约定的结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协议终止日期到达,且双方均无违约且任何一方没有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自动延续_______________年;

  2.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最长的有效期为________年。

  六、违约约定及其相关

  1.甲方没有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内容,乙方可立即终止该协议,并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

  2.乙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可以警告或者终止协议;

  3.本协议终止前,乙方须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现金方式结清所有货款;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内容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双方若有异议可提请法律诉讼或申请仲裁,诉讼、仲裁地为_________地方法院或仲裁委员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销售合同2

  甲方(承包方):

  乙方(发包方):

  一、 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竭诚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在_______________地区推广,销售甲方生产的丧葬产品“骨灰盒”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二、 保证

  1. 方保证:

  ⑴ 方提供的产品“骨灰盒”款式齐全、质量达到标准。

  ⑵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乙方提出退场或降低承包费用。(注:承包费用根据销售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后可作实际调整。)

  ⑶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按时按量付清乙方的相关承包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欠乙方的相关承包费用。

  2. 乙方保证:

  ⑴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终止甲方对_____________地区的承包权和销售权。

  ⑵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无故增加对甲方的承包费用。(注:承包费用根据销售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后可作实际调整。)

  ⑶ 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自己或授权其他丧葬品单位在______________地区销售“骨灰盒”。

  三、 条件

  1. 根据我厂现业务情况及经济实力故向乙方正式提出丧葬品“骨灰盒”独家销售承包权。

  2. 承包方式:我厂负责提供“骨灰盒”的各种款式及实物在乙方的丧葬品展示厅内进行独家销售。

  3. 承包费用计算:

  ⑴ 据每月在乙方展示厅内销售的丧葬品“骨灰盒”总利润的50%来支付乙方。

  ⑵ 每月总利润的50%支付给乙方外,其展示厅内“骨灰盒”销售员的每月工资由甲方支付。

  四、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签定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

  2. 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间付承包款项)所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对乙方负直接损失及责任。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控制厅内销售数量并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有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4. 乙方如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支付承包费用的,有甲方负全部责任。

  5. 本合同须甲、乙双方签字盖印后有效。

  6. 本合同共2页,一式两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销售合同3

  甲方:

  乙方:

  一、承包物业概况

  1、物业名称:

  2、物业位置:

  3、物业面积:物业总建筑面积约48000平方米,其中商业部分(地下1层至地上4层、约17000平方米(以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最后审定的房屋销售面积为准、

  4、产权性质:全部商业物业产权

  5、物业使用率:商业部分不低于80%。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销售、出租。

  2、承包范围:商业部分。

  三、承包期限及目标

  1、承包期限:自甲方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日起,乙方正式承包期为8个月。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由乙方组织的内部认购阶段,不计为承包期限。

  2、销售目标:乙方须在正式承包期限内保证完成90%商业部分的销售。

  3、乙方如按期完成承包销售目标,或承包合同终止后,双方如希望对尾盘继续委托乙方销售,可另签承包合同。

  4、在正式承包期限内,如甲方增加销售面积,承包期限及目标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履行之职责:

  (1)确保本楼盘产权清晰、完整、无任何纠纷、可作为商品房进行出售和出租。

  (2)提供与本楼盘相关的工程立项、进度、质量等有关证书及资料: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B.《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之复印件;

  D.《建设工程开工证》复印件;

  E.《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F.建筑装饰标准和设备标准等有关资料。

  G.其他应当具备的文书或资料。

  (3)甲方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A.营业执照副本之复印件;

  B.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认购书》。

  (5)提供所承包物业的楼层分布图、总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模型及销售房间号等。

  (6)办理《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销售合同》审核与签章,《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产权登记等手续。

  (7)甲方在本楼盘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正式开盘前,办妥有关银行按揭贷款事宜,保证将有两家以上银行为购房者提供不低于6成10年、总贷款规模不少于35000万元的按揭贷款服务。

  (8)在合同签订后25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的现场售楼处,并保证该售楼处具备电、市内电话等基本办公条件。

  (9)由甲方委派总协调人一名,衔接与协调双方合作,由甲方委派财务人员收取房款。上述人员的委派及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0)甲方提供承包物业商业部分之公共部分的必要装修及配套,如卫生间、通道、柜台等。

  (11) 按照约定负担承包物业商业部分的广告推广费用。

  (12)本合同书履行期间,甲方不继续自行组织或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对承包物业商业部分进行销售或出租,原已签委托销售合同继续执行。

  (13) 甲方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二)、乙方履行之职责:

  1、乙方应全面、透彻地理解甲方对承包物业商业部分的开发理念和市场目标,负责制定《楼盘营销总体方案》,并依照承包目标和工程进度制定销售进度计划、销售价格控制表及付款方式和相应的销售策略,并提交甲方审议,审议通过后作为本合同书附件。

  2、乙方负责组建完整、具有专业水准的营销队伍,成立销售部,制定规范的销售程序和组织纪律,培训销售人员,建立销售管理控制系统,保证楼盘整体形象。

  3、对售楼处及客户参观区的整体包装提出方案建议,提交甲方审核后实施。

  4、乙方负责通过策划、推广手段有效提升商业价值,制定各项广告推广活动的计划、方案和预算,并提交甲方认可后负责组织实施。

  5、负责对区域市场的重点项目、周边项目、同类项目及可能的竞争对手进行跟踪调查。每两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市场情况调查报告,共同研究市场对策。

  6、积极维护甲方利益,销售过程中如发生个别客户提出独立于标准《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合理补充条款之外的特殊要求的补充条款,应婉转化解。不能化解的须谨慎起草,补充条款内容需经甲方书面认定。

  7、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包括乙方所有业务人员、在承包销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向客户进行任何超出甲方事先约定的承诺,如果发生此类事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认可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给客户低于甲方确认的销售价格控制表所规定的价格及折扣,如确有此需要须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书面认可。

  9、乙方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或市场变化,提出调整销售计划,但必须经甲方审查确认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10、乙方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销售报表通过销售总监报甲方协调人。

  11、乙方负责甲方处理所承包销售楼盘开发过程中的有关商品房销售之事项。

  12、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机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泄露销售中的商业机密,如果发现此类事件,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3、乙方应妥善处理、解决销售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性“非常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

  14、乙方负责所有营销人员的工资、交通、食宿之费用,并负责制定销售佣金分配方案和销售佣金的发放。

  15、乙方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五、销售计划

  1、乙方提交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应经乙方承包人签字同意,并于本合同签定日后15天内提交甲方盖章确认。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销售目标和承包期限,研究制定楼盘销售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按时间进度完成的销售面积和销售总额。

  六、销售承包规定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承包物业商业部分所有签署的销售合同都应由甲方确认为乙方的销售业绩。如甲方或由销售部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员所介绍的客户,由乙方按照销售部之规定发放销售佣金或奖金,原已签合同不作为乙方的销售业绩。乙方代表甲方与客户所签定的《商品房认购书》作为甲方与客户签署正式《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依据一经签定正式《商品房销售合同》和银行按揭款到位,即代表甲方对成交物业予以确认,并同时作为乙方销售业绩的确认依据。客户购置物业所交纳的任何费用都应存入甲方指定的甲方帐户。

  七、销售价格

  1、依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该承包物业商业部分平均销售底价为20000元/平方米。乙方所制定的《商业销售价格表》的商业部分平均价必须高于此平均底价。

  2、销售过程中乙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水平,调整幅度须经甲方确定。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商业销售底价表》为乙方所执行销售价格的底线,即在实际销售中,所有面积的销售价格必须高于此表中规定的相应底价。

  八、承包销售佣金

  1、承包佣金提取原则

  乙方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按进度完成销售任务,可按本原则规定由乙方提取承包佣金。承包佣金计算依据甲方确认之《商业销售底价表》,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实际销售价格高于销售底价部分为溢价部分,乙方承包佣金即依据溢价部分收益状况计算。

  2、承包佣金提取率

  乙方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商业销售底价表》规定的相应底价所产生的溢价部分收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按溢价部分收益的15%的比例提取承包佣金。

  3、承包佣金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销售中产生的溢价部分收益金额计算应支付的实际承包佣金。乙方在每月5号前向甲方申请当月应支付的承包佣金,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5日内向乙方结付,结付比例是实际应付承包佣金的20%。剩余80%的承包佣金作为佣金余额由甲方根椐乙方的销售业绩分阶段向乙方结付。当月支付承包佣金主要支付销售部的基本人员开支及办公费用。

  2、当乙方所完成销售面积达到承包总面积的70%时,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佣金余额。乙方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5日内向乙方结付,结付比例应不低于实际应付承包佣金额的50%。

  3、当乙方所完成销售面积达到承包总面积的80%时,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剩余承包佣金余额。乙方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5日内向乙方结付,结付比例应不低于实际应付承包佣金额的70%。

  4、当乙方在承包期内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任务后,乙方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20日内以客户签定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银行按揭款到位为依据与乙方结清所有承包佣金。

  九、营销策划费

  本合同签定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主题商业策划方案》,此方案包括如下几部分:

  1、商业招商方案。

  2、商业经营主体推荐方案。

  3、商业分区、主题划分方案。

  4、装修要点,由甲方盖章确认后实施。此方案的策划费为30万元,包含在营销费用之中。

  十、广告传播与推广活动

  1、甲方同意负担(3500000的营销费用,包括广告传播与推广活动费用,并根据乙方提交、甲方确认的《项目广告和推广月计划表》及时、足额拨付。

  2、根据本项目总体市场目标、营销计划和实际销售状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拟订广告传播策略与具体方案,甲方委托专业广告公司完成。

  3、乙方可根据销售情况适时组织项目推广活动,负责推广活动的主题创意、方案策划、费用预算与组织执行,执行方案应得到甲方批准认可,推广活动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销售面积超过50%时,甲方支付乙方垫付款。

  4、乙方不得以广告、推广方案等未能得到甲方批准为理由,而要求甲方免除销售进度缓慢的责任

  十一、税收支付

  因该承包物业房屋买卖所产生的税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责任,由双方财务人员协调解决。

  十二、违约责任及协议终止

  1.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承包佣金和销售佣金,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四承担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支付,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其追索损失的权力。

  2、在乙方正式承包期间,如因乙方原因连续3个月未能按销售计划完成销售任务,则视为乙方的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乙方独自承担在此期间所产生的销售费用及广告传播与推广活动费用,乙方同意补偿甲方损失500万元整,并承担客户索赔的损失。

  2.1、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如因非乙方的违约行为而甲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或因甲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同意补偿乙方损失100万元整。

  十三、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可经过友好协商另行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合同书的效力、订立、履行、解释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2、合同书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书签定后,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有关“不可抗力”条款中规定的事实产生,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十日内以文字信函递送或传真方式通知缔约他方。同时应提供该项目所在地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并依据相关法律中有关“不可抗力”条款中规定的合同处置措施施行

  十六、协议的变更

  1、合同书之任一缔约方如认为有必要变更本合同,应在取得他方一致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为之。

  2、合同书只任一缔约方认为本合同之履行已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十七、协议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或代表授权人签署、甲方加盖公章后即成立。

  十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日期:

承包销售合同4

  甲方: 乙方:

  按照 省邮政报刊零售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为校方提供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邮政报刊亭承包经营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营乙方位于xxx学院校园内的邮政报刊亭一个,经营人员由学院团委选派,并负责人员的调配管理。

  第二条 报刊亭财产属于邮政局,邮政部门可利用亭身资源依法开办户外广告等业务。报刊亭作为邮政对外服务的窗口,业务由州邮政局统一管理。禁止报刊亭销售人员私自揽收、张贴广

  告。甲方如需使用,可经与州邮政局协商后临时无偿使用短时间的宣传。

  第三条 邮政报刊亭的款式、型号以邮政部门确定的为准,使用中国邮政的统一标识。报刊亭所在位置如遇甲方整体规划时,乙方需服从规划,积极与甲方协商搬移。

  第四条 经营范围:只限于出售州邮政局提供的各类报纸、杂志、邮政贺卡、集邮产品及代办移动、电信充值卡、航空票务等业务。邮政部门负责为报刊亭统一组织业务所需货源,严禁报刊亭经营者私自进货,防止非法出版物流入,净化邮政报刊零售渠道和校园文化。

  第五条 乙方负责对报刊亭经营人员进行报刊业务知识、营业服

  务礼仪、营销技巧、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六条 乙方根据邮政企业营业网点委代办人员有关规定按月核发工资,并对报刊亭经营人员进行阶段性考核管理,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规经营者有权要求甲方更换经营人员。

  第七条 报刊亭经营者要自觉接收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果出现超范围经营,出售黄色、迷信等明令禁止销售的书报刊,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取消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造成后果的,由该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该报刊亭作为校方勤工俭学的实践基地,乙方不收租费,并提供办理业务所需要的用品和设施。甲方招聘经营人员时应以贫困大学生为主,并运用有关制约条件,确保人员能够履行经营职责。在经营人员出现损坏财产或资金短缺等情况下,负责核查和挽回。经营期间,所产生电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报刊亭经营者要设置零售业务登记簿,并按根据实际营收情况及时与乙方人员结算收入。每月末进行一次盘点,掌握报刊亭零售报刊等的进、销、存情况,真实反映报刊亭经营状况,协助乙方调整经营重点和工作方法,提升邮政报刊零售经营水平。

  第十条 报刊亭经营人员无权私自转让报刊亭经营权。 第十一条 由于报刊亭经营人员的责任,人为造成报刊亭损坏或商品损失的,由经营人员负责赔偿。任何一方不承担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协议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协议于年 月 日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

  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各项邮政业务奖励标准

承包销售合同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______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

  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______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4)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

  2。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为每年______万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

  2。乙方如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土地造成的损失;乙方超出合同规定付款期限的,则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严重毁损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甲方同意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或按毁损土地面积在承包金中予以扣减,直至土地恢复种植能力;

  2。甲方保证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内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主经营活动,如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3。承包期内,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强迫乙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须配合乙方土地流转事项,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则除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外,其余款项一律归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则继续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调整。

  九、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用于向有关部门申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另贰份分别报南浔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特别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发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报请南浔镇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效,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销售合同6

  甲方:沁阳永威学校

  乙方: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负责对乙方领导、培训、教育、考评。

  2、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必要的办公用品等。

  3、按时如数发放乙方工资、津贴,每学期末发放奖金;多给乙方关心、尊重、温暖,激发乙方热爱学校、信任学校,忠心耿耿地为学校多做贡献的深厚感情。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图书馆人员明确分工,相互协作,共同提供优质服务。

  1、做好防潮、防鼠等工作,确保书刊完好无损。

  2、做好学校订阅报刊、师生信件、包裹邮件的收、发工作。

  3、每天更换阅报栏的报纸。

  4、要求学生佩戴胸卡进图书馆,负责检查、记载学生在阅览室的表现(如记载违纪或乱扔废纸、杂物的班级及学生姓名),每天上报学校办公室,列入对学部的纪律、卫生考核。

  5、负责图书室内及周围职责区卫生,每天参加学校卫生检查工作。

  三、考核津贴 元,考核津贴发放办法如下:

  (一)乙方道德、纪律津贴

  1、上班迟到、早退,一次少发 元;如旷工一天,少发 元,

  2、打架、骂人、顶撞领导,对师生的合理要求敷衍塞责、有意刁难,一次少发 元,并严肃处理。

  3、上班期间擅离职守、从事打游戏等娱乐活动的,一次少发 元。

  4、工作场所不卫生、物品摆放杂乱,一次少发 元。

  (二)乙方岗位考核津贴

  1、未按时更换阅报栏报纸,一次少发 元

  2、为及时收、发信件、包裹,一次少发 元。

  3、发现图书损坏,一次少发 元。

  4、报刊、杂志摆放无序,一次少发 元。

  (三)以上考核津贴,直至扣完为止。

  三、 说明

  1、每月主管领导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发放考核津贴。

  2、本责任书有效期 年 月至 年月,在责任期内乙方严重失职,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相应责任。

  3、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均须按责任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责任书的严肃性,从而真正达到以法治校的良好效果。本责任制如有未尽事宜,待下学年完善。

  甲方:(校长)

  乙方:(行管人员) 20xx年 月 日

承包销售合同7

  签约地:

  甲方:

  乙方:

  为对职工食堂综合管理,提高职工膳食标准,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职工食堂由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 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

  承包经营甲方职工食堂,负责供应甲方职工(早、午、晚、夜宵、通宵)。在确保上述就餐正常供应后,可根据职工需要和能力许可,兼营小炒,承接接待餐业务,烟酒饮料等零售。严禁在食堂区域内(包括宿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作其它用途。

  二、 餐费标准:

  甲方食堂餐费标准按每人每天单价计:管理人员: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普通员工: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

  人;其它人员: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

  三、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为: 年。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四、 场地使用及有关费用

  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目前属于甲方厨房所有的场地和用具的使用权。进场前甲方负责将基础设施破烂部分及厨房用品一次性维修保养好配齐,才交付乙方使用。上述物品经清点(按清单双方签名)后,交乙方使用,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上述物品交还 (自然损耗除外)甲方,如有遗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

  2、承包期内,食堂内的用具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区内外的设施维修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 ,其费用

  3、承包期内,甲方(乙方)负责(水、电、燃料面议)标准需根据本市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燃料供应商统一标准核算,水每公吨 元,电每千瓦时 元,燃料每公升/斤 元,随之每年市场的价格调整收取费用。

  4、如乙方要占用甲方厂区承包区以外的其它地方扩大经营,乙方需向甲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需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审定批准。

  五、 膳食供应及有关服务

  1、 饭菜供应分类:a 刷卡进餐;b 凭现金进餐;c 凭饭卡进餐;d 凭饭卡进餐;

  2、 凭 进餐每餐价格 元, 荤 素 两米饭,例汤自取。

  3、 招待餐及经理餐按每人/每餐 元标准,需要时甲方可预先提出新标准,乙方则按标准做好,力求做到客户满意。

  4、 菜式备选品种每餐不少于 个(其中荤菜类不少于 个),经常轮换。早、夜餐品种不少于 个。

  5、 膳食供应时间:早餐 : — : ;午餐 : — : ;晚餐 : — : ;夜宵 : — : ;通宵餐 : — : ; 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于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

  6、 夏季期间,根据劳动部门的规定,当气温在 35℃及以上时,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员工供应消薯饮料(冬瓜汤、凉茶、 ,供应数量由甲方确定,乙方只收回物料成本。粥品等)

  7、 乙方销售的食品,应做到价廉物美,在原材料进货价格的基础上获取利润应控制在 25以下。

  六、 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1、 承包期内,乙方应搞好辖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饭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2、 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舍弃。

  3、 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4、 厨房用品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5、 不得出售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食物。

  6、 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并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

  7、 乙方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所导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 制度的建立

  1、 承包期内,乙方应健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放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物流采购和供应等方面。食堂全天均应有员工值班,严防类事件发生。

  2、 乙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发生责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厨房水、电管线路的维修保养,小故障三小时内完成处理工作,大故障不超过八小时,不可抗力的不在此限。

  八、 结算方式(与甲方行政或财务负责人面议)

  九、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2、 甲方保证乙方的经营环境不受内部或外来部门的干扰,一旦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理顺。

  3、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职工膳食。

  4、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如故意切断乙方的水电供应)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 甲、乙双方对应付对方的有关费用,补助等,应按合同规定要求按时计付,愈期未付的每天加罚 1滞纳金,逾期最多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一切损失。

承包销售合同8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民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选择以承包的方式经营甲方指定产品,并在指定的区域内销售,具体销售区域为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地区)。乙方要做到正直、诚信经营,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规定的品种内守法经营。

  第二条乙方负责的规定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对人员聘用、管理方面具有自主权、经营上自负盈亏。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具有考核的权利和指导的义务,乙方不能完成承包销售任务,按甲方相关规定实施经济处罚,并有权收回承包经营权。

  第四条乙方的经济收益。双方约定,乙方通过承包销售模式取得销售提成,提成具体比例依据甲方的营销方案规定,营销方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销售提成,含乙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人员的工资等。

  第五条乙方销售提成支付方式:实行底价承包政策,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每月乙方将已销售的货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次月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将余额一次性付给乙方。

  底价承包:是指一切市场开发和运营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房屋租赁费、水电费、交通费、进店费、赞助费、庆典费、会务费、客情关系维护费、窜货补偿费及各种罚款等,以及市场上的铺货无法结款的风险(含企业倒闭)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占用货款。

  第六条乙方是承包销售区域内责任人,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意外风险由乙方承担,包括所聘用的销售人员、雇请的促销人员的工资、工伤责任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甲方可以提供法律援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各种销售工作需要的合法有效的证件,甲方按比例借给乙方适当的市场铺货。甲方有权对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对违规者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乙方开发市场必须依据国家法律合法经营,遵守甲方经营秩序。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区域范围内,按照规定的产品价格进行合法经营;乙方不得销售未经甲方允许的其他产品,不得兼营其他厂家的任何产品,违规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九条乙方享有稳定工作岗位的权利。乙方遵守甲方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乙方无违规、违纪时,甲方不得随意变动其岗位,如果确需变动乙方岗位时,必须经其同意。

  第十条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开岗位,乙方有按照甲方的文件配合交接的义务。不得以投入市场费用等借口拒绝交接。经催告拒不交接,甲方按拒绝交接货物价值的数额报司法机关按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乙方主动离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如故意隐瞒持有的货物,视为对甲方财产的非法占有,甲方视情节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是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不得跨区域或违反甲方政策销售产品。甲方有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着规定和制度打击各类违规行为的义务。

  第十三条 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过期、破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得退货。因产品质量问题和国家政策要求所产生的退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甲方为市场提供的广告、终端物料、终端宣传品、促销品,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规定比例承担费用。

  第十五条 乙方有保护甲方商业机密的义务。对于乙方故意泄露甲方市场营销政策、财务制度、价格体系,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有义务处理承包区域内发生的外联事件,对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

  第十七条 预交费用

  1.甲方依据双方协议,借给乙方一定比例的市场铺货;同时,乙方同意预交铺货风险金 元。乙方离职,按甲方要求交离市场三个月后,市场无遗留问题,按规定返还给乙方。

  2.乙方因个人原因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或违反甲方规定被甲方辞退,甲方不承担乙方前期市场开发费和开办费。

  3.乙方离职时,不得将铺货风险金抵顶货款。

  第十八条 经济担保

  签订本合同同时签订经济担保书(担保书需公证),本合同作为主合同,经济担保书作为从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已经仔细阅读过本合同,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二十三条 甲方关于销售品种、承包经营方案、销售、监察、法务及各种管理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地为吉林省通化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向合同签订地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乙 方:

  年月日年月日

  注:空格位以手写为准

承包销售合同9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镇农工商总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实际上由乙方承包经营,并且得到了发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______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政策之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

  乙方承包的土地为甲方拥有的______亩土地,其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实际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葡萄、水果、种苗、绿化苗木等其他农作物。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4)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安排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乙方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

  2.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为每年______万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的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

  2.乙方如违反了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义务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土地造成的损失;乙方超出合同规定付款期限的,则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违约金。

  八、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严重毁损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同意后,甲方同意对乙方承包的土地进行调整,或按毁损土地面积在承包金中予以扣减,直至土地恢复种植能力;

  2.甲方保证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内无故干扰、侵犯乙方的自主经营活动,如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必须予以赔偿。

  3.承包期内,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乙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4.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强迫乙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须配合乙方土地流转事项,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内若遇政府征用,则除土地补偿金归甲方外,其余款项一律归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则继续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调整。

  九、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有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壹份用于向有关部门申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另贰份分别报南浔镇人民政府及农业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特别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发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报请南浔镇人民政府批准。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本合同无效,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有投入和违约金______万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

承包销售合同10

  为明确公司与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义务和利益分配关系,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特制订承包方案。通过本方案,明确公司的业务承包实体地位,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同时规定年度业务目标及其考核结算办法。

  一、管理职责

  1、必须保证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承包指标;万元

  2、建立与企业财务制度相应的二级核算台账,做到账目清楚、核算正确,并定期检查,发现错误应立即纠正。

  3、按企业制定的价格目录,并掌握一定的浮动幅度销售产品。如发现擅自涨价,应严加处理。

  4、把握政策机遇和行业动态,根据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目标最大限度地争取市场份额

  5、搞好产品发运调度,按合同保证安全正点交付。

  6、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方案,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聪明才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7、根据市场情况,负责地提出产品开发和持续改进建议。

  8、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回收工作,呆滞欠款按规定移交法律事务部组织清收。

  9、认证做好市场信息收集、处理工作,逐句编发《市场句报》,逐月编发《市场分析报告》提交企业经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参考。

  二、管理权限

  1、对部门人员的调度权、安排权、加班审批权、出差审批权以及奖惩权。

  2、有权决定业务员的聘用、区域定位和职务升迁,操作程序可参照企业相关制度,聘任决定须报企业人力资源部备案。

  3、有权制定承包体内部二次分配方案和包干费用内控方法,经企业审定后实施。

  4、有权组织相关部门对销售合同、特殊订单进行评审,编制要货计划。

  5、有权合理组织产品的发送运输工作

  6、属销售费用管理范围的费用开支权、用款审批权、费用核报权、费用领款权。

  7、有权提出产品开发、持续改进及价格策略等合理化建议。

  8、有权组织企业产品推广展示、品牌形象宣传及市场公关活动。

  9、在不违背企业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享有营销业务管理全过程的自主调控权和应急处理权。

  三、承包方式;

  销售承包的结算,主要解决两大问题:

  一是结算企业给销售承包部门的经济效益;

  二是计算销售承包部门内部职工的利益分配。

  1、目标任务万元,给与部门绩效工资为之上,每增加10%,绩效提成增加销售额度的10%。

  2、工资发放采取先预支,季度考核兑现。根据部门定员人,依据企业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季度进行绩效考核后多退少补。考核基数是:第一季度任务为 万

  元,其他三个季度为 万元。第一季度提成工资总额为 万元,其余季度为 万元。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结算绩效提成比例为10%。考虑销售季节性,年终完成任务后可以综合平衡全年提成。营销部人员每月总基本工资为 万元由营销部自由支配。

  3、销售部核定员工数为人,部门自行安排适当职位。具体人员名称见附件。

  四、法律效力

  1、本案一式两份双方签订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的保护

  在当前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改制前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正确、妥善地处理好企业内部承包问题,对于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现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仅就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保护的几个法律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旨在抛砖引玉。

  一、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解除方式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企业改制如果仍然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要改制首先就要解除原内部承包合同。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大多数企业在改制前都是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对此强烈不满。由于目前法律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没有明文规定,企业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合法,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是一种内部管理手段,作为发包方的企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理由是:(一)合同双方主体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发包方是管理者,承包方是被管理者;(二)合同内容没有体现等价有偿原则,发包方勿需支付对价便可以向承包方收取承包费,不是对价合同;(三)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畴,是经营自主权的分解,是将企业同其下属的部门和职工的行政隶属关系改变为行政经济关系,是经营管理制度。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要解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企业单方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笔者同意这种观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双方主体签订合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发包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承包方,对于条件苛刻的合同,承包人可以拒绝签订;二是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出让财产使用权是为了取得承包费,承包方支付承包费是为了取得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收益,因此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存在对价关系。虽然这种对价关系难以用等值来衡量,但对价的特征之一就是不要求必须等值等价。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对价性反映了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大致对等,体现了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三是在企业实行内部承包合同经营的情况下,一方面承包人依合同享有承包财产的经营权,承担合同义务,受合同约束。另一方面承包人又是企业的成员,还要接受企业的行政管理,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能否同时存在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关系。笔者认为完全可以,这就正如我国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存在行政管理关系的同时,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可以发生民事合同关系一样,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中的平等主体民事关系并不冲突;四是从保护当事人

  的诉权角度看,如果不承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由于既不属于行政合同又不属于民事合同,法院以行政案件或民事案件受理都没有法律依据,造成当事人投诉无门,大量纠纷无法解决,承包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企业改制难以开展。只有承认企业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性,这些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二、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合同解除后,必然会涉及到承包方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这也是搞好企业改制的关键。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谁承担,司法实践中意见不一致,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承包经营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 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有三:一是企业通过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方式,将企业部分财产或生产资料有期限地交给所属内部组织或职工经营,从法理上说,这是一种特别授权行为。承包方依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实质上仍是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二是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或内部组织,不具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权利能力,承包方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只能以企业的名义进行。按照民法通则第43条关于“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以企业名义对外形成的债权债务,自然应归属于企业承担;三是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有限民事责任。承包方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对企业的财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无权进行处分。如果承包方直接承担对外债务,当债务超出了企业财产范围时,就等于企业承担了无限民事责任,这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相符。笔者认为,上述二种观点都有失偏颇。笔者的观点是,一般情况下,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与第二种观点阐述的理由相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一是难以兑现的债权和不可兑现的债权,企业不能加以承受,以防止欺诈行为造成的恶果,免遭不必要的损失。难以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对此债权有争议,或虽无争议,但债务偿还能力有限,不可能全部预期实现的债权。不可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逃匿或消失,已丧失偿还能力的,或者是承包方虚拟的,根本无法实现的那部分债权,也可称之为虚假债权,只能作为企业的亏损;二是债权人不明确或债权人有异议的那部分非真实性债务,由于存在着消失、增多或减少的可能性,企业不应承担;三是承包方违反承包合同的规定,或擅自超越授权范围,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三、承包方承包债权的实现

  承包方的承包债权,是指承包方根据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在承包期间应得的利润收入,以及改制企业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应得的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赔偿款等。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承包方的承包债权一般通过三种形式来实现:一是由改制企业改制前直接偿付给承包方;二是折抵承包方个人应自负上缴部分的职工养老保险金;三是承包债权转换企业股权。采取这种形式实现承包债权时,必须符合五个条件:(1)原企业发包方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承包方完全自愿,来不得半点强迫命令,更不能搞政府行为。(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转换成股权时应不得超过50人,否则将违背公司法的规定。(4)该债权转换股权的行为只能视作为一般的股权,而不应将其当作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券,否则不仅违背公司法的旨意,还导致募资社会化。(5)转换时应有监督部门参加,防止欺诈性转换或将债权转换成有担保的股权。

  在实现承包债权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下二种特殊情况,处理难度较大:

  一是企业改制后原承包债权的处理问题。笔者认为,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1.如果改制后的企业仍是法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承包债权应由改制后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承担。因为,不论企业改制采取何种形式,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和重新设立,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2.企业产权整体转让后购买者实行个体经营或私营独资或合伙经营的,原承包债权应由转让方从转让原企业所得价款中承担。理由是:首先,购买者经营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与原企业存在法律人格上的根本区别,不能成为原企业权利、义务的承继者;其次,购买者已对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向转让方支付了对价,若再要新企业承担承包债权,这就显失公平。

  二是企业破产时承包债权的受偿问题。破产重组是对严重资不抵债企业实行改制的一种特殊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的承包债权应当列入破产债权的范围,根据破产法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按比例进行受偿。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有人认为,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没有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也有优先受偿权,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也不另外。(2)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只能作为一般破产债权看待。(3)如果允许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既不利于平等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又会给其他债权人带来不安的心理,影响破产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4)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破产程序属特别程序,特别程序的效力高于民事执行程序,所以,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按破产还债程序,作为一般破产债权办理。也有人认为,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虽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未能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得到执行,但这种结果并不能改变从法律意义上讲该项债权的标的物所有权已从债务人一方转移到债权人一方的事实,只是债权人没有实际控制和占有该财产。(2)确认承包债权的法律文书是法律承认的、合法的执行根据。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但没有可以在执行程序中改变其债的内容的规定,不能以后案来直接改变前案的审理结果。(3)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只是程序意义上的中止。这是破产案件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所必需的。但是,中止执行本身表明,这些中止了的特定的民事债权的执行,在破产财产清偿时是要恢复的。这种恢复不是部分应是全部债权的恢复。(4)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试行 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担保债权有优先受偿权。这就使债权人对收回这部分债权有了法律保障。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当比这种担保之债更为可靠,无论是从信用出发还是从严格执行法律出发,都不应当列入破产债权受偿。笔者的观点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应当以时间界限来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有破产企业追回权的规定,它是指为了满足多数债权人最大限度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实施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财产的权利。比照这一破产制度,笔者认为,如果法律文书是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发生法律效力而未执行的,该承包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受偿,否则,该承包债权应比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这样划定,既

  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多数债权人的清偿要求,又可以避免承包债权人蒙受不应有的企业破产风险。

  论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其适用

  【作者简介】杨旅,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擅长民商事诉讼、劳动仲裁及企业法律顾问。

  【论文摘要】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是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普遍采取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它对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国企改革曾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进入市场经济后,内部承包合同被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所广泛采用,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带来各种问题和讼争,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背景下,如何防止企业与劳动者在履行此类承包合同中发生纠纷,是当前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剖析了当前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同时也从实务角度对其法律适用提出建议。

  一、基本案情

  20xx年10月,X县A动力有限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以下简称A公司)与该公司片区销售负责人董XX(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签订一份《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其中A公司为甲方,董XX为乙方,协议约定:1、甲方对乙方实行与年销售额挂钩的月定额工资制,乙方销售额达到60万元的,月定额工资为1500元,年销售额每下浮10%,月工资下浮10%,以此类推,如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2、年销售额超过60万元至7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3%奖励,超过70万元的按照5%奖励;3、销售产品价格按原买断价格,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发货后三个月内,乙方须结清货款;4、原则上甲方不予产品铺底,特殊情况下乙方提供担保的,甲方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铺底资金,限额内按照银行贷款利息计息;5、所有主机配套业务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的,按到款额的5%予以奖励,同时乙方承担贷款的催讨及退发、货责任;6、如有业务单位直接向甲方要货的,甲方应优先通知乙方,若乙方不愿意办理,甲方有权自行供货;7、乙方的客户有拒付货款情况的,乙方认为应通过诉讼解决的,甲方予以协助,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合同期内乙方出差发生意外事故等,除被认定为工伤的,甲方不负责其他责任。此外,该协议还就双方费用、个人所得税等事宜进行了约定。

  该责任制协议履行一年后,至20xx年11月,A公司又与董XX签订了一份《20xx年度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补充协议书》,约定将《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延续至20xx年10月,同时对原协议书中的利息扣罚、奖励幅度等条款做了调整和变更,增加了:1、销售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不得给外单位代销产品,一经发现扣除其全年工资,已发放的工资从货款中扣除;2、销售人员发货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预测计划或每季度一次。

  上述协议签定后,双方履行至20xx年9月,A公司终止了与董XX的劳动合同,双方亦未完成帐目核对工作。至20xx年7月1日A公司向X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上述关于产品销售的责任制协议属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法律关系为由,认为董XX在销售后尚有货款197407.47元未能收回交付A公司,据此请求法院判令董XX给付未回收货款及该款延迟支付期间的约定利息15200.40元。

  一审法院受理后,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认为A公司与董XX所签订的协议属于正常商事合同争议范畴,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权利义务对等,且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董XX给付A公司未回收货款193877.47元,并支付该款自20xx年10月18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日止的约定利息。

  董XX不服一审判决,于20xx年3月28日向N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对该案受理后,

  

承包销售合同1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为实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扩大市场份额,加快货款回收,控制应收货款,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承包合同。

  一、乙方承包指标

  (一)主要指标

  1、销售收入:考核任务7800万元;

  2、月度回款:每月回款计划不低于年计划月度平均数的_______%;回款计划完成_______%以上;

  3、利润:确保每个主机用户不出现亏损;

  4、三项资金控制:应收货款、产成品库存及未开发票数三项资金占用下降_______万元;今年不超过_______万元。

  5、成品库存比去年下降_______%,即不超过_______万元;

  6、6—12个月和超过_______个月的长期库存分别压缩_______%,即不超过_______万元和_______万元;

  7、市场占有率:主机市场占有率同比提高_______%;

  8、新市场开发:

  9、外部质量损失:外部质量损失率同比降低_______%以上,即不超过_______万元;属销售公司原因的下降30%,即不超过_______万元;分别考核。

  10、销售费用占比同比下降_______%,即万元回款占用不超过_______。

  11、台帐管理: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包括发货、开票、回款、退回产品台帐、物流周转库台帐,往来帐必须清晰、规范、准确。

  (二)其他指标

  1、信息传递与沟通:主机厂产品需求计划、订单增减计划、内外部质量信息反馈传递及时率_______%;每月24日销售主计划后的增补率控制在_______%以内,销售计划准确率达到_______%;发货计划完成率达到_______%;

  2、售后服务:顾客满意度分析每半年进行一次,顾客满意率应在_______%以上;售后服务及时有效,不得出现用户重大投诉事故,三包产品必须退回公司。

  3、让利或转物控制:全年让利或转物控制在年回款任务的_______‰以内;

  4、清欠任务:分管销售区域内的清欠资金按财务统计口径计算,以上年度期末数为基数同比下降_______%以上,并不得再出现新的呆死账款。

  5、库存产成品:盘活老库存产品,新入库产品必须在三个月内发出;

  6、产品及时开票:发出去的产品必须在三个月内开票并传递至用户;

  7、成品库和物流周转库管理:确保帐务相符,财务、销售公司办公室及仓库保管帐目一致无误;

  8、市场分析报告:每月提交市场分析报告,内容要求包含市场动态、供货情况、供货份额、全新产品开发、质量状况、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及竞争对手分析;及时做好次月的工作计划。

  二、乙方销售费用

  乙方全部销售费用包括:工资,差旅费,走访费、会务费,招待费、电话费、办公费等费用,全部销售费用按实际回收款额提取,其中:

  (一)工资:工资分四部分:基本工资、提成工资、效益工资和新产品工资。其中:

  1、基础工资:经理(正职)每月发3000元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挂靠月回款任务发放,月度回款任务不低于全年销售任务月平均的80%。

  (1)、回款高于当月任务10%以下奖励基础工资的10%,超出10%奖励20%;

  (2)、基础工资发放比例依照月回款完成任务比例,完成70%以上全额发放,完成50—70%之间按90%发,完成任务不到50%的按50%发放。

  (3)、两个月考核计算;半年统算,上半年完成任务的35%以上,全额发放,与日常发放找齐差额;全年结束完成任务70%以上全额发放基础工资。完成比例不到70%的按日常计算发放。

  2、提成工资:经理和业务员的提成工资按其完成年回款任务的比例实行梯度提成,体现体现多劳多得。梯度提成见下表:

  经理和业务员的提成工资日常按5、3元和34、3元分别计算提成,年底按实际完成任务的比例统算找齐差额,每个业务员个人工资提成由经理和分管领导根据市场状况、工作量、工作难度等进行合理适当调整,调动业务人员积极性;

  经理提成工资计算办法:

  (1)、完成年任务80%—90%提成工资加提10%,90%—100%加提15%,完成任务后加提20%。日常提成工资按最低档提成比例计算,提成差额及加提提成全年统算。

  (2)、两个月一考核;半年统算,按回款完成任务情况计算发放提成工资;

  (3)、经理全年统算完成70%以上兑现提成工资。

  业务员基本工资及生活费发放标准、提成工资计算办法详见实施细则。

  3、效益工资:效益工资按实现的利润计算,经理每万元利润提成60、5元,业务员每万元利润提成320元;

  4、效益工资考核:业务实现赢利的按合同规定提取提成工资和效益工资。业务发生亏损的,亏损每增加1%,扣提成工资的1%;效益工资及利润考核年底统算。

  5、新产品工资:在正常提成的基础上业务员每万元加提30元,经理每万元加提9元。(不含新市场开发产品和配件产品)(按开发票数额在12个月内提取);

  6、学徒业务员工资发放按照公司规定执行,由公司发放;

  7、回款任务考核

  月度回款任务考核按《20年销售承包合同考核细则》规定执行;

  (二)差旅费:按负责销售的区域确定差旅费定额,并在定额的基础上按万元回款提成计算,预计年差旅费定额_______万元,万元回款提成_______元,可以预提,但总费用不得突破定额。经理个人差旅费按集团报销标准执行,从部门差旅费用中列支;学徒业务员差旅费公司拨发,经理控制据实报销。

  (三)走访费、会务费:由分管领导统一调度控制使用。预计提成走访费_______万元,万元回款提成走访费_______元;预计提成会务费_______万元,万元回款提成会务费_______元。

  (四)招待费、电话费、办公费等费用,由乙方经理和分管领导控制使用。预计提成招待费_______万元,万元回款提成招待费_______元;预计提成电话费_______万元,万元回款提成电话费_______元;预计提成办公_______万元,万元回款提成办公费_______元。经理电话费

  (五)活动费和开发费:由公司统一调度使用,万元回款提取开发费_______元,万元回款提取活动费_______元。

  (六)清欠货款的提成,按公司《清欠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七)乙方借款及各项销售费用的报销程序,按公司《工作人员借款及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三、对乙方经理的考核:

  1、信息反馈传递及时率_______%;销售计划准确率达到_______%;产品发出率达到_______%;每月销售计划确率达不到_______%,扣_______元,_______%以上达不到_______%扣_______元;每月产品发出率达不到_______扣_______元,_______%以上达不到_______%,扣_______元;

  2、乙方要与业务员签订合同,将各项经营指标层层分解到责任人,每发现有一个未签订合同扣100元。

  3、在财务管理方面,承包期内每出现一次违法、违纪行为扣_______元,并按财经纪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分管范围内TS16949体系审核每出现一项不符合扣_______元。

  5、承包期内分管范围无刑事事件发生,无打架斗殴现象,无计划生育违纪违法现象,每发生一次扣500元。

  6、确保三包服务不出现重大投诉,每出现一次扣_______元。

  7、坏帐损失考核:年内出现的坏帐损失,乙方经理承担15%,业务员按原规定承担损失,每年度考核。

  8、对于实行物流周转库管理的,每月对帐一次,要求对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库存清单,帐物必须一致。每有一用户未按要求对帐的,扣业务员200元,扣经理100元。账务不相符的,必须对明原因,对好帐,否则加倍扣罚。物流库其他考核,按《20年销售承包合同考核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9、积极做好维护老市场工作,努力提高市场份额及占有率,每退出一户主机厂(含当年不发货的),扣经理5000元;

  10、成品库存下降30%,自三月份考核,完成指标80%以下罚500元,完成80%以上罚300元;完成指标奖500元;每月考核;

  11、6—12月和超过12个月的长期库存压缩50%,自三月份考核,完成指标80%以下罚500元,完成80%以上罚300元;完成指标奖500元;每月考核;

  12、销售责任的三包索赔额同比下降30%,每季度考核,完成指标奖1000元,指标未达到,但完成70%以上罚500元,完成70%以下罚1000元,年底统算,全年未完成指标,季度奖励全部扣回。考核经理。

  13、销售费用同比下降10%,年底考核,完成指标奖励500元,指标未达到,但完成70%以上罚300元,完成70%以下罚500元。考核经理。

  14、主机市场占有率同比提高10%,年底考核,完成指标奖励1000元,指标未达到,但完成70%以上奖500元;指标完成50%以下罚500元;

  15、外部质量损失超过或降低规定指标10%(含)以内的罚款或奖励500元;在10%—20%(含)之间的罚款或奖励1000元;在20%以上的罚款或奖励1500元;

  16、清欠任务年底考核,完成奖1000元,完成70%以上奖500元;指标完成50—70%罚款500元;指标完成50%以下罚款1000元;

  17、全年让利额、转物超过规定指标的20%,罚款1000元;

  18、对一、(二)其他指标的考核《20年按承包合同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19、未经甲方批准,不得销售其他公司产品,否则将对乙方进行处罚,罚款5000元,同时视情况给予责任业务员10000—50000元罚款,并按甲方规定给予其行政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20年承包合同考核实施细则》对乙方进行考核。

  2、甲方根据乙方的市场调研分析报告、建议和市场变化情况要求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2个工作日内制定和调整产品销售价格。新产品的核算定价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3、甲方按乙方提报的经评审后的销售计划,及时提供合格的产品。

  4、乙方在与业务员签订个人承包合同时,每人回款任务不得低于500万元,万元回款提成工资的多少必须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回款任务的高低与年收入可适当拉开较大的档次,鼓励业务员积极主动地开发新市场,或争取扩大市场份额多回款多收入。

  5、乙方须无条件地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审计考核工作,并为此提供便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迟、拖延考核工作。

  6、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与业务员签订承包合同,视任务完成情况自主决定业务人员的聘用与否。上半年没有业绩的,下半年主动离岗。

  7、乙方有权且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对连续6个月完成回款任务不足计划的60%或连续3个月没有业绩的业务人员予以解聘。

  8、乙方有权对甲方因未及时提供合格产品或连续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现批量质量事故而影响销售和回收货款事项,书面向甲方提出意见,经甲方核实后可免除由此而影响的罚款。

  9、乙方有权对甲方其他部门因不能积极配合而销售工作,书面向甲方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和未覆盖的事项,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合同管理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合同相关文件

  1、20年承包合同考核实施细则;

  2、清欠工作管理办法;

  3、工作人员借款及报销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甲方代表: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销售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落实项目承包责任制,确保管理科学化、工作规范化、现场标准化、分工专业化,充分调动双方积极性,提高项目经营效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乙方认可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 工程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及附件资料,以后简称《施工协议》)的基础上,按照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经营合同书》(以后简称合同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工期:以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4、工程质量标准:以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第二条 原则与方式

  1、实行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甲方聘任 为该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以后简称乙方),在工程施工管理实施过程中,代表甲方全面履行《施工合同》,负有第一责任,对项目盈亏承担不容推卸的全部责任。

  2、实行确保上缴,自负盈亏的原则。本项目由甲方统一核算,实行工程成本单列,确保上缴营业税、所得税、管理费等各项税费。

  3、乙方按照“动态管理、优化组合”的原则,配备精干的项目管理班子(乙方所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及分工职责落实情况必须在开工前报甲方审核备

  案),以满足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降低工程成本的要求。

  4、甲方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派出专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对涉及工程结算、成本核算等技术性问题进行技术指导。

  5、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甲方委派 同志为派驻现场工程负责人,并全权对现场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文明施工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向公司汇报现场施工情况。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工作量

  以年 月日甲方同发包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为准。

  第四条 指标

  1、工程承包上交系数: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上交管理费。营业税、所得税、地方或行业规定税费、甲方派驻管理人员工资、差旅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税费,由甲方按规定税(费)率向乙方代扣代缴。

  2、施工工期:以甲方同发包方签订的合同工期和开工日期为准,乙方确保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若乙方造成工期延误,除按《施工合同》约定执行外,每延误工期1天罚款 1000 元(因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延误工期超过 15 天,乙方无履行合同的能力或无法改变现状,给甲方的形象和信誉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及管理,乙方应在限期内无条件撤除。乙方若在限期内未撤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工程质量: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 等级标准要求。若发生质量事故,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安全生产: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进行施工,杜绝一切安全

  事故的发生(如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等)。若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文明施工:按照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及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文件规定,实施企业形象工程,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款回收:按照《施工合同》条款中明确的时间和数量及时收取,回收率达 100%。

  第五条 有关支付工程款的规定:乙方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向发包方和甲方报送当月完成统计工作量报表和下月的进度计划报表,并提出下月所需资金材料计划,提出月结成本(会计报表),甲方对乙方月结成本进行及时审核,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

  第六条 有关工程保修金的规定:工程竣工保修期满后,待甲方从发包方处将保修金收回后,保修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若在保修期发包方要求进行保修,乙方应及时派人员进行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不退保修金。

  第七条 有关风险抵押金的规定:按招标文件规定向发包方缴纳的工程履约保证金,由乙方负责全额缴纳,并以此作为乙方向甲方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在工程竣工结算后,若工程全部按《施工合同》履约,未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已收回所有债权未发生亏损和债务的,及工程竣工资料完整,也未出现《施工合同》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待发包方返回履约保证金后一次性退还乙方。若出现其它问题则待问题处理后再退还。

  第八条 债权债务的处理:项目结束,内部结算前,乙方必须结清所有债权债务。若乙方隐瞒债务,则由甲方在乙方向建设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工程保修金中予以抵扣,不足部份乙方必须以自己的动产和不动产来补足差额或清偿债务,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 施工总结:项目施工结束,乙方应就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

  甲方就项目施工综合情况进行考核评审。若乙方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并完善合同的全部内容得到各方认可后,甲方奖励工程结算总价的百分之给予乙方自行分配,其具体分配方案由乙方制订,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财务管理:为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该项目工程款一律划入甲方所开设的银行专用帐户: 。工程款一经划入,由甲方按协议收取费用和上交税费后,全部支付给乙方,不得截留和挪用乙方工程款。但乙方必须将工程款用在该项目工程上,不得另作它用。工程完工时,按业主合同要求扣留质保金。

  第十一条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 承包经营合同书实施细则

  附件二 聘用协议

  附件三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工程交工验收,工程尾款回收完毕,与本工程有关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并经审计后,本《合同书》自行失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担 保 方:

  年月 日

承包销售合同13

  甲 方:

  身份证号码: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民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自愿选择以承包的方式经营甲方指定产品,并在指定的区域内销售,具体销售区域为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地区)。乙方要做到正直、诚信经营,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规定的品种内守法经营。

  第二条 乙方负责的规定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对人员聘用、管理方面具有自主权、经营上自负盈亏。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具有考核的权利和指导的义务,乙方不能完成承包销售任务,按甲方相关规定实施经济处罚,并有权收回承包经营权。

  第四条

  乙方的经济收益。双方约定,乙方通过承包销售模式取得销售提成,提成具体比例依据甲方的营销方案规定,营销方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取得的销售提成,含乙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人员的工资等。

  第五条

  乙方销售提成支付方式:实行底价承包政策,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每月乙方将已销售的货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次月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后,将余额一次性付给乙方。底价承包:是指一切市场开发和运营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房屋租赁费、水电费、交通费、进店费、赞助费、庆典费、会务费、客情关系维护费、窜货补偿费及各种罚款等,以及市场上的铺货无法结款的风险(含企业倒闭)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占用货款。

  第六条

  乙方是承包销售区域内责任人,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意外风险由乙方承担,包括所聘用的销售人员、雇请的促销人员的工资、工伤责任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甲方可以提供法律援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各种销售工作需要的合法有效的证件,甲方按比例借给乙方适当的市场铺货。甲方有权对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对违规者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乙方开发市场必须依据国家法律合法经营,遵守甲方经营秩序。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区域范围内,按照规定的产品价格进行合法经营;乙方不得销售未经甲方允许的其他产品,不得兼营其他厂家的任何产品,违规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九条

  乙方享有稳定工作岗位的权利。乙方遵守甲方规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乙方无违规、违纪时,甲方不得随意变动其岗位,如果确需变动乙方岗位时,必须经其同意。

  第十条

  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开岗位,乙方有按照甲方的文件配合交接的义务。不得以投入市场费用等借口拒绝交接。经催告拒不交接,甲方按拒绝交接货物价值的数额报司法机关按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乙方主动离职时,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如故意隐瞒持有的货物,视为对甲方财产的非法占有,甲方视情节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是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不得跨区域或违反甲方政策销售产品。甲方有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着规定和制度打击各类违规行为的义务。

  第十三条 在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过期、破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得退货。因产品质量问题和国家政策要求所产生的退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甲方为市场提供的广告、终端物料、终端宣传品、促销品,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规定比例承担费用。

  第十五条 乙方有保护甲方商业机密的义务。对于乙方故意泄露甲方市场营销政策、财务制度、价格体系,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有义务处理承包区域内发生的外联事件,对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

  第十七条 预交费用

  1.甲方依据双方协议,借给乙方一定比例的市场铺货;同时,乙方同意预交铺货风险金

  元。乙方离职,按甲方要求交离市场三个月后,市场无遗留问题,按规定返还给乙方。

  2.乙方因个人原因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或违反甲方规定被甲方辞退,甲方不承担乙方前期市场开发费和开办费。

  3.乙方离职时,不得将铺货风险金抵顶货款。

  第十八条 经济担保

  签订本合同同时签订经济担保书(担保书需公证),本合同作为主合同,经济担保书作为从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已经仔细阅读过本合同,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二十三条 甲方关于销售品种、承包经营方案、销售、监察、法务及各种管理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贰年。本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地为吉林省通化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向合同签订地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销售合同1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销售物业

  以下简称为“本项目”。本项目名称、经济技术指标等相关数据发生变更,不改变本合同对本项目的实质描述。

  一、代理期限

  乙方对本项目代理期限为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乙方在本项目的合作模式为包销形式,包括销售代理费用、宣传推广及承担本项目所产生的广告宣传费用(20xx年3月1日前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不包括全民营销、全民经纪人费用及商业部分推广费用。

  二、乙方的人力资源约定

  人力资源配置素质要求

  1、工作经验:乙方需提供符合下表要求的策划及销售人员候选人以供甲方进行选择。

  2、培训:乙方承诺对所有销售人员进行全面售前培训(包括后期补充的销售人员),保证每一名销售人员具有符合行业标准和法律规定的专业素质。如有关销售人员不合格或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更换。

  3、保险:乙方必须遵从国家与甲方所在地关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及雇员保险的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并负责承担有关的费用,且对其雇员的意外或伤亡负全责。甲方对于乙方任何雇员的意外或伤亡皆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赔偿责任,若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4、薪酬:乙方须按时向销售人员支付销售佣金,不得拖欠。

  三、销售考核佣金

  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销售总目标2亿。甲方需在20xx年8月30日对本项目三期1号、2号楼达到预售标准。

  1、整年度分四个季度对销售业绩进行考核:

  1) 当季度销售签约小于5000万:甲方支付乙方的销售考核佣金= 实际合同

  签约金额*2.0%

  2) 当季度销售签约大于等于5000万:甲方支付乙方的销售考核佣金=实际

  合同签约金额*2.2%

  3) 当季度销售签约大于5000万:甲方支付乙方的销售考核佣金=实际合同

  签约金额*实际点数(实际点数:超额完成指标每超过季度指标1000万,销售提点在2.2%基础上增加0.1%)

  (备注:超额完成指标3%封顶。)

  每季度对指标跳点进行佣金清算,乙方提供发票。(发票可用广告费用抵用,需甲方与该公司签订年度合作合同;不足部分开发票。)

  (备注:销售完成金额按照财务首付款进账口径计算,如涉及在建工程抵押导致无法签约的,视为已正常签约,可以申请按照认购金额完成率计算。)

  3、佣金结算时间:

  佣金按照季度结方式,在自然年每季度的1日由乙方将上季度应结佣金款项明细表报给甲方,甲方在每月5日前审核确认后由乙方出具正式发票,甲

  方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佣金。每周期考核清算时间为当期结束后次季度的1日前。

  4、结算标准:每季度前两月结算佣金点数按基准点数(2.0%)结算,待季度指标考核结算,在当季度最后一个月进行结算补发。

  四、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为本项目全程提供综合策划营销服务。

  (1)制定总盘营销方案,明确各节点操作方式

  (2)制定年度、季度及月度报告,明确工作内容、阶段性销售目标及销售节奏

  2、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其中包括:

  一)、广告企划部分

  (1) 确定广告的战略目标;

  (2) 广告目的;

  (3) 广告诉求点支持;

  (4) 广告企划定位报告;

  (5) 广告总精神、广告精神标语Slogan;

  (6) 广告媒体整合推广策略及组合手段;

  (7) 媒体执行计划与费用;

  (8) 阶段推广节点。

  二)、广告设计部分

  (1)、施工现场视觉包装;

  ① 工地及主要城市干道围墙设计;

  ② 户外广告牌设计;

  ③ 横幅、楼幅设计;

  ④ 指示牌指引牌;

  ⑤ 看房专车车贴;

  ⑥ 其他视觉形象宣传幅;

  (2)、视觉包装

  ① 导视系统设计(包括:Logo墙、看板、海报等);

  ② 推广事务用具(包括:名片、胸卡、信封信纸等);

  ③ 楼书、折页、DM单页设计;

  (3)、制作类项目发包(指导监督制作公司制作);

  (4)、报纸、杂志等平面广告创意设计稿;等等。

  3、乙方有义务随时应甲方要求通报业务处理情况。

  4、乙方有义务替甲方整理并保管客户资料,并按本合同约定汇报、移交甲方。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因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客户资料用于其他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用途。

  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与购房者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对买卖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对购房者更改或协商合同条款的承诺。

  7、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委托事项和权限从事代理销售活动,不得向购房客户作出任何超越甲方委托代理权限的书面或口头承诺。

  8、在代理销售过程中,乙方销售人员应注重职业道德,注意个人形象,自觉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坚持文明销售,礼貌待客。

  9、不得擅自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包括佣金在内的任何费用。

  10、乙方有合理保管甲方物业和售楼部内的任何物品的义务,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毁损的,乙方须照价赔偿。

  11、乙方有义务对项目的销售环境与开盘展示面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监控工程进度、质量(含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和整改建议),并据此提出完整的监控报告。

  12、乙方必须完全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销售商品房,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客户做出任何有关商品房价格优惠的承诺或输出,亦不得擅自提高商品房价格进行出售;

  13、乙方正常处理公司其他事物,如交房、物业管理等。

  14、乙方有义务承担以下费用:

  (1) 乙方派驻项目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工资、奖金、各类补贴费用。

  (2) 乙方承担与项目相关的各类营销推广以及研究费用。

  (3) 乙方承担销售过程中的楼盘媒体推广费用,楼盘媒体推广费用中不包括项目商业部分媒体推广相关任何费用。

  (4) 乙方承担项目销售外拓的相关车辆、油费等差旅费用,但不包括项目的全民经纪人及全民营销费用。

承包销售合同15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矿石销售,根据国家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合作方式

  1、矿石地址:必须是涧里村车宝玉矿石。

  2、合作时间:20xx年6月10日至20xx年6月10日,合作期间甲方所有车宝玉矿石不得销售给第二家,否则后果自负。

  3、合同到期后,双方协商销售价格和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承包。

  4、矿石价格为每吨人民币 元。

  5、矿山料场矿石质量有乙方人员参加把关,装车后甲方不负担质量问题。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开采运输过矿费用,料场矿石过筛装车等一切装上车乙方按吨计算。

  2、甲方应负责矿石质量,保证达到陶瓷厂合格认可,如矿山矿石质量出问题,双方协商即时解决。

  3、甲方应负责矿山和运输安全、料场以外不安全因素由甲方负责。

  4、甲方保证乙方销售矿石供给量每月5000—7000吨。

  5、乙方保证矿石销售每月所到料场矿石销售完,销售不了由乙方负责。

  三、付款办法

  1、每月保证月底结算,每月5—10日前结清货款,不得有误,否则罚款货款的20%计算。

  2、合同签定前必须给中间人手预存货款保证金拾万元整,每月结算后保证下月保证金在账。

  3、合作期间除保证外,双方不得有现金接触,如需借款,由中间人同意方可借款。

  四、合同以外也可口头协议(也可签协议)。

  五、此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六、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中间人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中间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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