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时间:2022-05-22 10:27:31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建筑合同范文锦集4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品】建筑合同范文锦集4篇

建筑合同 篇1

  发包方:(下称甲方)承包方:(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施工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结构形式:2#栋17层框架剪力墙结构

  2、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17712m2。

  3、工程地点:长沙市中意一路1068号。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天心区,其中地上2,地下室2957.37m2,建筑总高度约52.6m;地下一层,2#栋17层,地下室轴线划分:○1轴-○12轴交轴偏北2.6米以北的地下室部分。

  二、承包方式:

  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承包方式。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文明施工、包材料保管和机具设备及全部辅材。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施工承包范围以设计图纸内容(包工不包料)、基础及±0.00以上安装工程、防雷接地、室内外给排水包括开标前设计变更及施工说明中的修改、内容。

  2、所有工地民工住宿、食堂和现场施工用水、用电的安装和维护及工地常用机械设备管理和维护。

  3、安装工程所需的工具、用具(常用工具、雨具、手套、人字梯、电焊机、电钻、电锤、安全帽、劳保用品)。

  4、甲方不负责承包施工内的所有一切工具、用具和没有一个计时工。

  四、工程质量要求: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一切质量保证措施和国家的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符合相应安装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严格按现场施工员、监理工程师、政府质监员要求施工。同时由项目部分层参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实行质量综合考评,确保安装工程验收达到省优良工程标准。

  五、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随着土建工程进度及时做好预留、预埋,土建工程内、外粉刷开始安装工程同等进行,做到同时完成工程任务,如推后一天按每天罚款200元计算。

  六、安全要求:

  乙方严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负责所有工地员工用电安全,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向项目部反应或责令整改。

  七、承包单价及合同价款:

  1、承包单价:(人民币)

  按建筑面积元/m2包干计算。

  2、合同价款:建筑面积X承包单价=合同价款。

  八、工程款支付:

  1、地下室至主体十层楼面完成后,甲方按每平方米单价X总面积,支付乙方工程款的20%;

  2、主体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每平方米单价X总面积,支付乙方工程款的20%;

  3、工程全部竣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余款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九、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制定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协调各工程的施工配合,施工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

  2、提供乙方生产用水、用电、生活临时用房和施工场地规划、布置。

  3、完善施工手续,协调乙方与地方的各种关系,协调各施工队(组)在施工中的相互关系。

  4、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节约用料、施工设备保护、防火、防盗、临时生活用电等各处环节进行检查、督促。

  5、制订“本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对乙方违反质量条例、安全操作规程、文明生产制度、浪费材料的行为和人员,对无生产技术且不服从管理的人员,有权批评教育,按章罚款;对违法乱纪人员有权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6、协助乙方办理暂住证、计划生育证等。

  十、乙方责任:

  1、组织具有相应素质施工人员按时进场,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生产技术教育。

  2、严格按照施工图、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现场施工员要求施工,及进场前的双方签字认可施工技术交底方案。服从甲方统一领导和指挥,自觉接受甲方、建设方、质监站、监理人员对质量和安全的检查和督促,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和要求,与各工种密切配合,按合同工期完成各项施工任务。

  3、必须严守安全生产制度,负责及时处理工地用电安全,严格控制各班组私接乱搭,确保工地临时用水、用电,做到维护及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在施工过程中,维护所有的预留、预埋件,杜绝偏位、堵塞等现象发生,工种加班必须留人看守、维护,如违者罚款200元/次,交现金给项目部。

  5、甲方规定乙方各施工班组及个人不准私自建立食堂,如有违约,甲方对乙方处罚贰仟元/次,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6、为工程顺利进行施工,乙方必须留有维护电工工人坚守工地而规定住在工地,做到随叫随到,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项目部写出书面请假条,并委派临时代理人,同意后方可请假,违反者扣200元/次的罚款(在进度款中扣除)。

  7、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安装设备、灯具、水管所用的电缆线自行负责,甲方主电缆、电控箱只负责到17层楼面,而且乙方必须负责各班组的临时用电的搭接,如不听甲方负责人安排则罚款200元/次。

  十一、违约责任及奖罚:

  1、“本项目”承包范围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缺陷,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施工质量符合要求,乙方自行承担返工所需的费用并承担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相应损失。

  2、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中途退场或其它原因提出退场,甲方视其情节,有权拒付工资或按完成工程量的20%结算工资。

  3、乙方必人员须履行合同签定的付款条例,妥善安排好员工的劳务工资。若由于乙方施工人员为工资纠纷围攻甲方管理人员或项目部,乙方承诺每次承担壹万元罚款。

  十二、工伤事故:

  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盲目施工,由此引发及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施工区域范围和宿舍区域范围以外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十三、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上岗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本合同价款已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工资、津贴、补贴、工具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各持壹份,签字生效至工程竣工款项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代表人签字:

建筑合同 篇2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xxx(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xxx(以下简称乙方),本契约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xx市xx区xx地号土地内定名"xx名宫",经暂编号a区x栋x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房屋面积: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在内计约xx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由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其办法另详载于本大楼管理委员会管理章程。

  第五条甲方所订购房屋的室内隔间装饰及设备工程,其施工标准悉依xx市xx局核准的建造执照图说按图施工,如甲方要求变更或增减等,须征求乙方同意,惟属大楼整体装置者不得删减,变更后的工程款由双方协议定之,但以不少于本契约所定的工程款一次付清与乙方,甲方未缴清增加的工程款前,乙方不得施工,如双方对变更后工程款未能达成协议或甲方拒绝或延迟交付所增加变更的工程款时,视为甲方取消变更或增减,乙方仍按本契约原定项目施工。

  第六条工程期限:本契约房屋建筑工程,乙方应于本契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七百个工作天完工,并以开始申请使用执照为完工日期。但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在此限,乙方不负迟延完工之责。

  (一)甲方未依约定付款办法的规定交付价款时。

  (二)甲方要求变更内部隔间与设计,致迟延完工时。

  (三)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天灾人祸或法律法规限制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以致工程不能如期进行时。

  (四)本工程屋外排水沟及巷道铺设工程,不受本条约完工时限的拘束,水电等的接通供应悉凭该公用事业作业程序而决定。

  第七条保固期限:本契约房屋自领到使用执照之日起,对本契约房屋建筑结构,乙方应负责保固一年,但天灾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损毁者不在此限(门、窗、玻璃及水电配件、油漆、瓷砖等乙方不负责保固)。

  第八条甲方订购本房地总价款为人民币x仟x佰x拾x万x仟整,包括下列房屋及装修土地价款。

  (一)房屋及装修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整。

  (二)土地价款为人民币x佰x拾x万x仟元整,包括建筑基地,道路用地及地上物补偿金、土地改良费、公共设施用地等费用。

建筑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现有私人住宅一幢需要建,经甲乙双方协商交由乙方张正发承揽施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甲方保障材料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二、价款: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70元(贰佰柒拾元整)计价,该价款已经包括该幢房屋水、电安装,化粪池建在院子内,污水处理必须与公共设施相连接,必须处理与相连房屋墙缝防水部分等费用。(楼顶和卫生间防水膏油施工,门窗安装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

  三、建筑面积计算方式: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四、验收标准: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五、保质期:从房屋验收之日起一年。

  六、价款支付和时间:开工时,由甲方支付乙方5000.00(伍仟元整),一层顶浇完后支付10000.00(壹万元整),二层顶浇完后3日内支付10000.00(壹万元整),三层顶浇完后3日内支付10000.00(壹万元整),四层封顶后5日内支付20xx0.00(贰万元整)。其余款项等全部工程验收结束后支付30000.00(叁万元整),剩余部分等一年保质期满后全部支付。

  七、工程时间:20xx年10月14日至20xx年2月28日,若因特殊原因(政府行为或甲方原因)按照停工天数顺延工期。

  八、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甲方意图施工。

  九、第四层房顶全部贴地板砖,外墙前后贴瓷砖

  十、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提供图纸,保证建筑材料的及时供应,支付工程款,承担施工中的水、电费用和做防水层费用。

  2. 工程质量监督权力。甲方(含聘请的工程技术人员)有权监督乙方施工工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遇有重要部分和隐蔽工程部位,在隐蔽前甲方应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或乙方不按图纸及更改要求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不得拒绝。

  3. 因乙方不按期完工或不按质量施工,以及无故停工的,甲方书面通知3日仍不改正或施工的,甲方可以将所剩余工程收回发包给他人。

  4. 不属于甲方支付的税收和费用,甲方拒绝支付,乙方自负。

  十一、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更改要求以及施工操作规范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浪费材料和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若因不按照相关要求施工,和经过甲方验收不合格,造成工程返工的应承担返工材料费和工时费。

  2. 自带施工所需建筑工具、用具,包括模板、机械等,如:沙浆搅拌机、混凝土搅拌机、震动器、电焊机、抽水机等。

  3. 乙方负责施工工程中所需的水、电架设和水、电安全管理,甲方除支付水、电费外,因乙方对水、电管理不善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4. 重要部位和隐蔽工程部分,乙方在施工前和隐蔽前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施工。

  5. 乙方对所需要的材料提前做出计划,并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甲方备料,不得无计划而影响甲方备料。

  6. 乙方负责整个工地施工人员及周围人、畜安全,若发生工伤事故及伤害他人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乙方在施工工程中造成甲方的物品及材料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原则进行协商。价款支付、工程竣工期限,双方均不得违反,否则支付对方5%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共同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任意更改、违反,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都江堰市奔腾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甲方施工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材料)需要外运处置,特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场内转运)承包给乙方。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运输符合都江堰市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地址: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预计天,从20_年月日至20_年月日。

  第三条单价、总方量

  参照都江堰市政府办【20_】160号文件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标准的批复,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按车厢计方量。建筑垃圾(材料)小于或等于1公里之内运费单价定为/m?,每增加1公里运费单价递增元/m?;本工程项目运输价格按6.3×2.3×1.5以下的车厢单价定为/车,6.6×2.4×1.5的车厢单价定为元/车。合同签署前,由甲、乙双方代表对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筑垃圾(材料)土方总量约为万m?。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1、每车运输均应填写结算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结算票上必须完整填写运输日期、工程项目名称、运输公司名称、运输车辆车牌号、核载方量(单位:m?)、运输距离。并由工程工地负责人、运输车辆司机、负责人签名。结算票必须字迹清晰,如无法识别、涂改、伪造,则票据无效。双方以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结算票(以下简称结算票)作为结算凭证,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结束后,实际方量按实际结算票数据进行结算,如结算票与估计方量不一致,则以结算票为准。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完工后,由乙方根据结算票作出工程决算书交由甲方进行核对、结算,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则视为对决算书没有异议,该决算书作为最后决算依据。

  2、竣工时间以甲方提供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为准,该工程自进场运输日期起(从20_年月日至20_年月日止,共计天)时间期满后无能该工地是否竣工都视为乙方的运输任务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项。

  3、签订合同之时,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条所定价格和土方总量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进场作业。

  4、决算后三日内,甲方应付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项总额的3‰收取违约金,直到甲方付清为止。

  5、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大写(人民币)

  6、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进度款的,乙方有权暂停运输,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3‰计收),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款,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车辆到甲方施工地进行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车辆到施工地运输(建筑垃圾(材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对该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该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运输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3%计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办理的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线路,甲方必须遵照乙方通行线路运输,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线路运输,否则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施工图纸,并且甲方在运输前做好地下管线、管网、地沟等所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否则在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且全部由甲方负责;双方并在现场确认对现场标高交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等事宜,确保工程运输的顺利运行。

  2、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打围,基坑按设计标准规范支护,并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施工便道,场内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及运输车辆出场时所需的冲洗设施和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进出口棕垫铺设等,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必须做到作业面内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与作业面的整洁,文明运输。

  3、甲方必须提供相应设施和人员确保乙方一切人员、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安排专职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协调工地相关事宜,配合乙方运输并确认结算单、决算书。

  4、甲方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延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受损方相应损失(原因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项目设计更改导致停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协助下于施工前7日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并将这两证提供给乙方办理用于安排运行路线、时段的《都江堰市建筑垃圾(材料)运输合同》及通行证。

  6、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的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带运输所需的设备车辆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都江堰市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所规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到指定场所。

  8、乙方应做到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建筑垃圾装载适度,保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材料通行证》,并需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撒、漏”等问题。如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车辆无证参运、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停运或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不可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间接混入建筑垃圾,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12、双方各自负责己方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各自负责己方生产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事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解决,非责任方予以配合协调。

  13、双方各自在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时,如需其他方协助的,则相关方需积极配合协助。

  第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分歧,则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八条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项结清,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备注: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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